自从大种来广州后,基本上每个周末都跟这丫混在一起,吃饭喝酒发牢骚,因为在广州就大种最跟我聊得来。

    琳琳直投诉我,说我占用了她跟大种约会的时间,让他们的关系日渐生疏,以后如果分手全都赖我。

    我跟大种说,你丫怎么搞的,弄得女朋友怨声载道,多去陪陪人家嘛。

    大种说,我陪她谁陪你喝酒呀,得,我称职一点,以后你自个喝去。

    我说,别别别,你怎么都得照顾一下我这个单身汉呀,一个人憋屋里难受,憋久了跟病态似的。

    大种跟琳琳说,就陪兄弟解解闷,喝喝酒,我会多陪陪你的,放心。

    大种夹在中间确实挺难受的,一方面是他太重义气了,他说过无数次的一句话是——兄弟有事开口,我一定帮。另一方面是他确实太喜欢琳琳了,他经常跟我们说,这女人我取定了,她是我见过最好最适合我的女人,简直就是我的女神。其实琳琳是他的初恋。

    高中的时候,大种情窦初开,对女性产生了相当浓厚的兴趣,每次见到美女都让他兴奋不已,口若悬河的跟我们大侃起女人怎么样才算漂亮,怎么样才算身材好,怎么样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对象。读完高一第一学期后,大种跟我说他喜欢清纯型的女生,说他下学期一定要采取猛烈的进攻拿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我当时很纳闷的问:怎么样才算是你的女人?大种说,得到她的心。

    于是我们很期待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是如何采取猛烈的进攻,如何去占有人家的心。

    大种不负众望的喜欢上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是我们隔壁班的,人长得漂亮,追求者也多,大种便是众多追求者中默默耕耘的一个。虽然追求者多,但那个女孩从未让人得手过。

    自此,大种开始热衷于每天躲在某个角落里偷窥人家,经常向同学打探人家的隐私,四处搜集人家的爱好,习惯,星座,生日,成长经历,到后来的每天放学后骑单车跟踪人家,直到那女孩踏入家门。总之,这个女孩出现的地方肯定能看得到大种的身影。有个同学问大种说,那女孩又不是通缉犯,至于这么折腾吗?大种说这叫收集情报,以便到时候一击即中。

    于是我们又很期待看到大种是如何击中人家的。结果半年过去了,始终没见到大种跟那女孩接触过。

    我对大种说,都大半年过去了,那女的前世今生差不多都在你掌握当中,你怎么还不出击呀?

    大种说,还不是时候。

    我说,那什么时候才是时候呀?你要再磨蹭就毕业了。

    大种说,我还不敢跟她接触。

    我说,总有第一次嘛,要不你给她写信吧,写信婉转点。

    大种说,写信我也想过,但是我不知道写什么。

    我说,随便写写,就写你喜欢她。

    大种说,那不行,太贸然了,要是她不喜欢我怎么办?

    我说,那就转移目标呗,难道非得吊死在这一根柱子上啊?

    大种说,她不是寻常的柱子,她就好比孙悟空的金箍棒独一无二的。再说,我放不下她,除了她我谁都不喜欢。

    我说,不管钉耙棒子,你总得来点实际行动吧,你再这么暗恋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再说,人家还不认识你呢,

    大种说,是金箍棒。你说我该怎么做?

    我说,先认识她,然后再发展。

    大种说,问题是怎么去认识她才能给她留下好印象。

    我说,你就拿100块钱假装去问她是不是她掉的,然后趁机跟人家做朋友。

    大种说,这也忒低俗了吧,感情要是渗入金钱就不纯洁了。

    我说,那100块只不过是个幌子,重点是找机会跟她做朋友。

    大种说,要不拿500吧,气势好点。

    我说,要是人家真的收了怎么办?

    大种说,那也值啊。

    大种接着说,先借我300

    我说,操,我丫现在兜里就剩30块钱。

    大种说,那也行,先拿来顶着。

    我把钱递给大种,说,赶紧吧你,哥们我现在生活费全压你身上了。

    大种接过钱,想了一下,说,还是不行,还是等过阵子吧,你这30块钱我先收着,以备不时之用。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大种的迟疑不定让我们看得直着急,照他这样考虑下去真得考虑到毕业,我知道大种不敢出击是因为太喜欢那个女孩所有才怕失去她,虽然未曾拥有,但目前至少还能幻想。相反,如果行动失败,那就意味着以后连幻想的空间都没有了。但这样下去始终不是个事,只会让大种越来越难受。于是我决定替大种给那个女孩写封信。

    几天后,大种欣喜若狂地拿了一封信给我看,是那个女孩写给他的信。

    我说,认识了就好办多了。

    大种突然很困惑的说,连怎么回事我都不知道,她怎么会写信给我呢?

    我说,因为我帮你写了一封信给她了。

    大种大吃一惊,搭着我的肩膀直瞪瞪的看着我。

    我说,打算怎么报答我?

    大种惊魂未定,但始终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悦,说,还好成功,不然我掐死你。

    我说,现在你们算是认识了,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大种说,继续写信呗。

    我说,要不我帮你约她出来。

    大种捉住我的手臂,表情严肃的说,别,让我自己来。

    我甩开大种的手,说,行行行,不过帮你写信的酬劳是跑不了的。

    大种呵呵大笑说,喝酒喝酒。

    那个时候对生活充满向往,对任何事情充满憧憬,小小的幸福都能让人心满意足。要换成现在,上个女的恐怕都没有那时候认识一个女孩那么让人开心。

    大种每收到一封信比每天都中六合彩还开心,大种说这是他们的经历的见证,要好好保存,等到将来老了再拿出来看,那是多么浪漫的事啊。大种一直坚信,只要琳琳肯接受他,他就会跟她结婚。但我觉得初恋是势必会分手的。

    经过长达半年的写信抗战,大种终于成功的征服琳琳。大种说琳琳夸他是最有耐心,最长情,最专一的男孩子。其实这话一点都不为过,在这半年里,大种拒绝过两个追求他的女孩子,可贵之处在于这两个女孩都长得挺漂亮的。为此我还一度管大种叫傻逼叫了大半个月。

    当晚,大种带着女朋友——也就是琳琳,请我们大伙吃饭。两人满脸洋溢着幸福相,看得我们直打哆嗦。我调侃大种说,大种啊,人家都说女朋友爱管事儿,你惨了,以后没好日子过了。

    大种微笑着说,哪会呢,以后幸福着呢,是吧琳琳。

    琳琳夹了一个鸡翅放在大种碗里,看着大种甜甜的笑开了。

    瞧着他们的幸福样,我是打心底为大种感到高兴。于是举起酒杯对大种说,来来来,为了你们的幸福干杯。

    大种摆摆手说,今晚不喝,琳琳不喜欢酒味。

    我怔住了,直瞪瞪的看着大种,过了一会儿才晃过神来,说,你是大种吗?

    我身边的同学马上七嘴八舌的说,喝喝喝,一定得喝,不喝就不准走。

    大种显得很为难,使劲地冲我使眼色。我视若无睹,因为我一时接受不了不喝酒的大种,我对着琳琳说,琳琳,能不能让他喝几杯?

    琳琳笑笑的,我没不让他喝呀。

    我对着大种说,看看看,琳琳都点头了,你丫就放胆的喝吧。

    大种表情略显尴尬的说,好吧,我先声明啊,我就喝两杯,多的我不喝。

    我说,大伙你们看行不行。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吃到一半的时候大种说他得先送琳琳回宿舍,然后冲我们挥挥手,带着琳琳消失在通往操场的暗道里。过了一会儿,大种回来了,拿起酒杯说,快快,倒酒,憋死我了。

    我说,你丫这日子还怎么混呀,连酒都让人家给限制了,甭活了你。

    大种说,这是我自己在她面前限制的,好印象不能丢,时时刻刻都要保持着。

    看着大种,我突然记起曾经有人问过我,一个男人怎么样做才算是真正爱一个女人?我想说,一个男人是否爱一个女人就看这个男人是否愿意为了这个女人装孙子。

    自此,大种过上了朝八晚十的两人世界的生活,陪琳琳吃饭,陪琳琳逛街,陪琳琳自习,陪琳琳打羽毛球,陪琳琳到图书馆看书,准时跟琳琳相约在操场的某个角落,然后在11点半准时回到宿舍,等待琳琳的电话,跟琳琳通完电话后又很准时的出现在我们的酒桌上。

    我对大种,你丫这日子过得真舒坦。

    大种说,累着呢,天天这么折腾着。

    我说,得了吧你,现在就数你最滋润。

    大种喝下了一杯酒,笑笑看着我没说话。

    突然大种的电话响了,大种拿着电话跑到一处比较偏僻安静的地方。应该是琳琳的电话,不然不会这么神秘这么紧张。

    过了一会儿,大种回到饭桌,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我问,是琳琳吧。

    大种点点头。我说,这么晚了还打情骂俏呢,太折腾了吧你们。

    大种说,不是,她让我明天给她买包卫生巾。

    据大种说,第一次去买卫生巾的时候,商店老板硬是瞅了他半天,最后跟他说男人是不用卫生巾的。这家商店的老板是大种的体育老师。当时周围的人都盯着大种,神情诧异,跟围观一河马似的,有人还在议论“那男的是不是变态了?”“他应该是做了变性手术。”“不对呀,胸部怎么没突出来呢”······。

    一时间让大种觉得无地自容,大种说长这么大从没这么受关注过。最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大种对着体育老师说,我是帮我妈买的。体育老师回了一句,大老远跑来这买,你妈可真能忍。

    自从大种谈恋爱后,改变了以前很多习惯,比如从之前两天洗一澡变成现在坚持每天洗一次澡,从每天刷一次牙变成现在早晚各刷一次牙,从从来不打理头发变成现在每次出门都得照照镜子梳梳头发,从穿鞋不穿袜变成现在套鞋又套袜等等,我跟大种说,谈恋爱确实比劳解有效多了。大种搭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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