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铃铃铃,铃铃铃quot。随着在此时最不想听到的电话声我从睡梦中恍恍惚惚醒来,四处摸索。枕头底下,被窝里全摸遍了都找不到声音来源,用脚扫了一下床尾,听见“啪”的一声,我顺着响声望过去,手机掉在地上,后壳都给摔出来了,但电话声依旧在响。我捉起手机,喂。
电话那头说:我现在过去你那。
我点了点头说:嗯。然后又昏昏沉沉睡过去了。
昨天是大种的生日,我喝到酩酊无所知。
大种是跟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在幼儿园就认识,那个时候他是班长,我是组长。我们同流合污,利用职位之便指使同学打扫卫生,自己却整个学期没打扫过一次。大种是个花名,是因为得了一次红眼病而得的花名。那时我们镇上闹红眼病,大种不幸成了先驱,是这次红眼病的病毒根源,他两只眼睛红得分不清楚眼珠子跟眼白,没有人敢跟他四目相对,哪怕是余光。
大种说,长这么大从来没追求过什么潮流,这次算赶上了,而且还成了潮流先驱,看,像不像《宠物小精灵》里边的妙蛙种子。我们一致认为大种是妙蛙种子的升级版,所以,我们都叫他大种。
大种为了这个生日足足省吃俭用了三个月,为的就是请大伙儿下ktv疯一把。大种说,生日一年就一次,要搞就得搞得隆重点刺激点,你们负责往死里喝,我负责往死里陶,开心最重要,老子豁出去了,不管怎么样都要不惜一切代价血染生辰。当然,血染生辰不是指我们,指的是大种他的女朋友琳琳,大种只负责染血。
大种跟她琳琳交往了两年,除了最后一道防线其他能发生的都发生了,大种经常说,这两年的生理饥荒让他有一种搞同性恋的错觉。
大种经常带着琳琳去开房,但能做的就是聊聊天和相互抚摸躯体。大种苦苦钻摸了两年,除了强奸穷极所用,屡求屡败,始终破解不了琳琳那最后一道防线。大种觉得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重要机密。
每当大种想霸王硬上弓的时候,他女朋友琳琳总是说,你爱不爱我?如果不爱我就别碰我。大种马上说,爱爱爱。琳琳说,爱我就请尊重我。于是大种在一阵失落后把老二凑到琳琳跟前,说,吃吧。大种现在的情况就好比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只能拿结业证书一样让人纳闷。
其实大种这两年憋得够呛的,老想出去偷吃,但总是有贼心没贼胆,怕对不起人家。恰好有生日这次机会可以让大种借鸡取米。所谓酒入愁肠胆便大,大种想借酒壮胆把生理饥荒填补填补。
他觉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论有着多么深的爱,多长久的感情,只要一天没解决性问题,这个女人就不属于任何男人的。这种感觉让他很没安全感,他认为爱情要有安全感,要踏实,所以这件事到了已经刻不容缓的地步,必须尽快解决。
看到大种决心如此坚定我决定送给他一盒杜蕾斯。
开场的时候大种说,大家一定要尽兴,千万别跟我气,喝到趴下为止。在说完这句话的半个钟后大种率先趴了。大种因为要埋单,所以暂时不能走,只能趴在沙发上等着别人趴得差不多他才能埋单走人。
琳琳坐在大种身边,一边摸着他的头一边唱歌,而大种很舒服很享受的把头靠在琳琳大腿上并双手搂住她的腰。很显然,琳琳在唱摇篮曲:乖宝宝,你乖乖地睡吧。
在连续五杯下肚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跑到厕所吐,腹内一阵翻腾,全都挤在喉咙里,进不去出不来,憋得我实在难受。我竖起中指,一把插进喉咙,随后“呕”的一声,那些苦涩的液体瀑布搬倾盆而出。
我照了照镜子,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笑了笑说,呕得这么辛苦,何必喝酒呢,以后不喝了。
大种埋完单后我们一大帮人抬着他来到旅馆,将他安然送入洞房,至于能不能找得到洞就得靠他自己了。按照大种现在这种状况看,估计他想睁开眼睛都困难。不过这个世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说不定睡到半夜大种一个鲤鱼打挺一跃而起就把琳琳给上了。我曾经问过大种为什么能忍这么久?大种说这是爱情的力量。我想大种现在想为这段爱情画上完美的音符,在琳琳身上留下一点自己的痕迹来证明这个女人自己曾经拥有过。
送完大种后各人各自散去。
借着酒劲摇摇晃晃地晃到大街上,大街上散发着午夜的死寂,所有的餐馆店铺都紧闭门窗;路灯兀自散发光能,尽管这光不能起到照明作用;路边花草随着过往的车辆带来的风轻轻摇曳;天空一片漆黑,我极力寻找北极星的位置,脖子都快仰断了也找不到任何与星星有关的物体;四周一片静寂。一阵凉风吹来,感觉有点冷。我靠着路灯杆坐下掏出万宝路,点燃香烟大嘴大嘴的撮着。
在这样的孤寂的气氛中,没有压力,没有负担,没有惆怅,没有忧虑,全身心释放。撒泡尿都能让我倍感享受,我已经忘记了我是谁,我在哪。
我再次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摆在我眼前的是一个瓜子脸,一对不是很大但很漂亮的眼睛,一个小嘴巴,一个尖鼻子和一头长发组成的一个可爱表情正天真的看着我,我吓得差点一跃而起,问,你干嘛呢?
没干嘛,小樱说。
那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打了个哈欠说。
看你有没有流口水呀。小樱笑着说。
我摸了摸嘴边,说,应该没有。
小樱是我的干妹妹,我们在初中的时候认识的。我比她大一岁,她上初一的时候我正当着二师兄,而初三的大师兄都习惯管我们初二学生叫老二。
那个时候我们学校很流行写信交朋友,认个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或是情人等等,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想以此在学校拓展人际关系,而大部分人则是因为做不成情人而又不甘心所以先认作“亲人”以图日后好有机会发展。小樱就是在这种氛围下认了我这个干哥哥的。
说回我跟小樱,小樱之所以会认识我是因为我曾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又扯远了,继续小樱认哥哥的事情。
收到小樱的信的时候我正在班里睡大觉。当时我同桌推了推我说,喂喂,有个女孩子写信给你。
在哪呢,我有气无力的说。
同桌把信塞到我手里,说,自己看吧,她就在外面。
我伸了伸懒腰,决定先看信再看人,所谓先来先报到嘛。
小樱写给我的信的内容很简单:我很崇拜你,你做我哥哥好不好。(附,如果同意,奖励糖果一包)。
后边括号里的字很显眼,显然,糖果比妹妹更有吸引力,我往外边看
了看,那里站着七八个女孩子。
“哪一个啊?”我问同桌。
“短发的那个。”
“外边的女孩全都是短发的。”
“穿校服的那个。”
“外边有哪一个没穿校服的?”
“站在中间那个。”
我数了数,八个人。我问,中间哪一个啊?
同桌用手指了指说,看看,对着你笑那个。我捉紧同桌的手,顺着他的手势望去,果然看到一个笑脸,瓜子脸水灵灵的眼睛,笑得很可爱。我朝那女孩做了一个ok的手势,女孩点点头,嘴唇动了动。我看出这是“哥”的发音,于是我点点头。
小樱成了我的妹妹,同时也是我的超级粉丝,至于她崇拜我些什么我却浑然不知。
初三被罢职后我问过小樱:小樱,我现在成了一无业游童,你还崇拜我吗?
小樱答道:我是崇拜你的人,又不是崇拜你的职位。
我说:我可是个坏学生。
小樱说:那也是我哥啊。
我说:你不怕跟我混久了也跟着学坏然后耽误学习?
小樱说:放心吧,我的成绩能保持在全班前三名,哥,我们一起加油吧,好好学习。说完笑得跟朵花儿似的。
我说:好吧,为兄从良了。
我跟小樱约定,谁的成绩下降了谁就得买糖给对方吃。这注定小樱要一直请我吃糖直到我毕业,因为在我们约定时我的起步成绩是13分,而小樱的是97分。直到毕业的最后一次考试我考了58分,相比之前这是多么大的突破呀。所以老师在我的毕业证书上的评语是:该生聪明好学,认真刻苦,有充分的自信心,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学习自主能有较大提高,成绩一直保持小幅度的上升,希望继续保持下去。
如果我是一只股票,我将会成为万千股民走向康庄大道的最有力的保障。
电话那头说:我现在过去你那。
我点了点头说:嗯。然后又昏昏沉沉睡过去了。
昨天是大种的生日,我喝到酩酊无所知。
大种是跟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在幼儿园就认识,那个时候他是班长,我是组长。我们同流合污,利用职位之便指使同学打扫卫生,自己却整个学期没打扫过一次。大种是个花名,是因为得了一次红眼病而得的花名。那时我们镇上闹红眼病,大种不幸成了先驱,是这次红眼病的病毒根源,他两只眼睛红得分不清楚眼珠子跟眼白,没有人敢跟他四目相对,哪怕是余光。
大种说,长这么大从来没追求过什么潮流,这次算赶上了,而且还成了潮流先驱,看,像不像《宠物小精灵》里边的妙蛙种子。我们一致认为大种是妙蛙种子的升级版,所以,我们都叫他大种。
大种为了这个生日足足省吃俭用了三个月,为的就是请大伙儿下ktv疯一把。大种说,生日一年就一次,要搞就得搞得隆重点刺激点,你们负责往死里喝,我负责往死里陶,开心最重要,老子豁出去了,不管怎么样都要不惜一切代价血染生辰。当然,血染生辰不是指我们,指的是大种他的女朋友琳琳,大种只负责染血。
大种跟她琳琳交往了两年,除了最后一道防线其他能发生的都发生了,大种经常说,这两年的生理饥荒让他有一种搞同性恋的错觉。
大种经常带着琳琳去开房,但能做的就是聊聊天和相互抚摸躯体。大种苦苦钻摸了两年,除了强奸穷极所用,屡求屡败,始终破解不了琳琳那最后一道防线。大种觉得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重要机密。
每当大种想霸王硬上弓的时候,他女朋友琳琳总是说,你爱不爱我?如果不爱我就别碰我。大种马上说,爱爱爱。琳琳说,爱我就请尊重我。于是大种在一阵失落后把老二凑到琳琳跟前,说,吃吧。大种现在的情况就好比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只能拿结业证书一样让人纳闷。
其实大种这两年憋得够呛的,老想出去偷吃,但总是有贼心没贼胆,怕对不起人家。恰好有生日这次机会可以让大种借鸡取米。所谓酒入愁肠胆便大,大种想借酒壮胆把生理饥荒填补填补。
他觉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论有着多么深的爱,多长久的感情,只要一天没解决性问题,这个女人就不属于任何男人的。这种感觉让他很没安全感,他认为爱情要有安全感,要踏实,所以这件事到了已经刻不容缓的地步,必须尽快解决。
看到大种决心如此坚定我决定送给他一盒杜蕾斯。
开场的时候大种说,大家一定要尽兴,千万别跟我气,喝到趴下为止。在说完这句话的半个钟后大种率先趴了。大种因为要埋单,所以暂时不能走,只能趴在沙发上等着别人趴得差不多他才能埋单走人。
琳琳坐在大种身边,一边摸着他的头一边唱歌,而大种很舒服很享受的把头靠在琳琳大腿上并双手搂住她的腰。很显然,琳琳在唱摇篮曲:乖宝宝,你乖乖地睡吧。
在连续五杯下肚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跑到厕所吐,腹内一阵翻腾,全都挤在喉咙里,进不去出不来,憋得我实在难受。我竖起中指,一把插进喉咙,随后“呕”的一声,那些苦涩的液体瀑布搬倾盆而出。
我照了照镜子,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笑了笑说,呕得这么辛苦,何必喝酒呢,以后不喝了。
大种埋完单后我们一大帮人抬着他来到旅馆,将他安然送入洞房,至于能不能找得到洞就得靠他自己了。按照大种现在这种状况看,估计他想睁开眼睛都困难。不过这个世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说不定睡到半夜大种一个鲤鱼打挺一跃而起就把琳琳给上了。我曾经问过大种为什么能忍这么久?大种说这是爱情的力量。我想大种现在想为这段爱情画上完美的音符,在琳琳身上留下一点自己的痕迹来证明这个女人自己曾经拥有过。
送完大种后各人各自散去。
借着酒劲摇摇晃晃地晃到大街上,大街上散发着午夜的死寂,所有的餐馆店铺都紧闭门窗;路灯兀自散发光能,尽管这光不能起到照明作用;路边花草随着过往的车辆带来的风轻轻摇曳;天空一片漆黑,我极力寻找北极星的位置,脖子都快仰断了也找不到任何与星星有关的物体;四周一片静寂。一阵凉风吹来,感觉有点冷。我靠着路灯杆坐下掏出万宝路,点燃香烟大嘴大嘴的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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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摆在我眼前的是一个瓜子脸,一对不是很大但很漂亮的眼睛,一个小嘴巴,一个尖鼻子和一头长发组成的一个可爱表情正天真的看着我,我吓得差点一跃而起,问,你干嘛呢?
没干嘛,小樱说。
那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打了个哈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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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摸了摸嘴边,说,应该没有。
小樱是我的干妹妹,我们在初中的时候认识的。我比她大一岁,她上初一的时候我正当着二师兄,而初三的大师兄都习惯管我们初二学生叫老二。
那个时候我们学校很流行写信交朋友,认个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或是情人等等,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想以此在学校拓展人际关系,而大部分人则是因为做不成情人而又不甘心所以先认作“亲人”以图日后好有机会发展。小樱就是在这种氛围下认了我这个干哥哥的。
说回我跟小樱,小樱之所以会认识我是因为我曾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又扯远了,继续小樱认哥哥的事情。
收到小樱的信的时候我正在班里睡大觉。当时我同桌推了推我说,喂喂,有个女孩子写信给你。
在哪呢,我有气无力的说。
同桌把信塞到我手里,说,自己看吧,她就在外面。
我伸了伸懒腰,决定先看信再看人,所谓先来先报到嘛。
小樱写给我的信的内容很简单:我很崇拜你,你做我哥哥好不好。(附,如果同意,奖励糖果一包)。
后边括号里的字很显眼,显然,糖果比妹妹更有吸引力,我往外边看
了看,那里站着七八个女孩子。
“哪一个啊?”我问同桌。
“短发的那个。”
“外边的女孩全都是短发的。”
“穿校服的那个。”
“外边有哪一个没穿校服的?”
“站在中间那个。”
我数了数,八个人。我问,中间哪一个啊?
同桌用手指了指说,看看,对着你笑那个。我捉紧同桌的手,顺着他的手势望去,果然看到一个笑脸,瓜子脸水灵灵的眼睛,笑得很可爱。我朝那女孩做了一个ok的手势,女孩点点头,嘴唇动了动。我看出这是“哥”的发音,于是我点点头。
小樱成了我的妹妹,同时也是我的超级粉丝,至于她崇拜我些什么我却浑然不知。
初三被罢职后我问过小樱:小樱,我现在成了一无业游童,你还崇拜我吗?
小樱答道:我是崇拜你的人,又不是崇拜你的职位。
我说:我可是个坏学生。
小樱说:那也是我哥啊。
我说:你不怕跟我混久了也跟着学坏然后耽误学习?
小樱说:放心吧,我的成绩能保持在全班前三名,哥,我们一起加油吧,好好学习。说完笑得跟朵花儿似的。
我说:好吧,为兄从良了。
我跟小樱约定,谁的成绩下降了谁就得买糖给对方吃。这注定小樱要一直请我吃糖直到我毕业,因为在我们约定时我的起步成绩是13分,而小樱的是97分。直到毕业的最后一次考试我考了58分,相比之前这是多么大的突破呀。所以老师在我的毕业证书上的评语是:该生聪明好学,认真刻苦,有充分的自信心,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学习自主能有较大提高,成绩一直保持小幅度的上升,希望继续保持下去。
如果我是一只股票,我将会成为万千股民走向康庄大道的最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