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第202章 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笔趣阁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
作者:一天一个达不溜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林河继续盯着手机屏幕道:“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如果这个女的见自己的上衣被张三给扒了,也是不甘示弱,心一狠,同样也把张三的上衣给扯了。”
“那么,到了派出所之后,两人有没有私下和解的可能?”
这个问题问出之后,网友脱口而出道:
“肯定了,你扒我衣服,我扒你衣服,扯平了,为什么不能和解?”
“你这样说,虽然有道理,但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啊?”
“好像是不对哈,总感觉女的吃亏了!”
“张三一个大老爷们,被人扒了上衣,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这哥们平时就有裸露上身的习惯呢!”
“不一定,习惯归习惯,但是你也不能强迫人家张三啊!”
“对,支持张三,女的也对张三构成了侮辱。”
“我是专业人士,大家听我的,张三扒女的上衣,构成强制侮辱罪,女的扒张三衣服,并不构成犯罪。”
林河赞许的看了一下眼这位专业人士的评论,心中暗道:小伙子,我看好你。
咳咳……
他轻咳一声道:“这位专业人士说的没错,女的不构成犯罪。”
“到了派出所后,张三会直接被关小黑屋,然后被检察院以强制侮辱罪进行起诉。”
“而这女的,最多也就是被批评教育!”
“甚至都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
此话一出,全场无语。
“凭什么啊?这不公平!”
“就是,同样是扒上衣,为毛我三哥就必须进去,女的就没一点事儿?”
“凭什么?我感觉应该是跟性别有关系吧。”
“我一个男的,感受到了现代社会深深的恶意!”
“唉,之前那哥们,下次投胎组个队吧,我也想做小仙女了。”
……
林河微微一笑:“大家也不用觉得委屈,因为我国所修订的刑法,每一条都是根据实际生活情况出发。”
“一句话,法律是经验性的产物,并非是逻辑性的产物。”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女性没有穿上衣,会不会觉得好奇,会不会觉得兴奋,会不会觉得燥热,会不会觉得冲动……”
“但是呢,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男性没有穿上衣,应该就会习以为常了吧。”
“毕竟,这玩意儿好像也没啥可看得。”
“总结下来就一句话,只要不带任何性成分的裸露,大家都会习以为常。”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有些可怕的事实:张三把女人的上衣扒了,已经构成了强制侮辱罪,而且还是在公交车上这种公共场合,很大可能是被判处三年。”
“而女人把张三的上衣给扒了,事实上并没有违法。”
“别说是女人扒张三的上衣了,就算是女人把张三的裤衩子给扯了,最多也就是寻衅滋事,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所以说呢,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然很容易吃亏的!”
“不知道我这样讲,大家都听懂了没?”
林河说完,右手大拇指划过鼻翼,脸上带着一丝含蓄的笑容,注视着手机屏幕。
直播间的网友,则是直接被这个答案给雷到了。
“卧槽,这也行?”
“听懂是听懂了,但是突然莫名感到一阵心塞!”
“何止是心塞,简直是碎成饺子馅了。”
“笑喷,神踏马的男孩子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以前,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其中还有如此深刻的法律含义。”
“主播大大,要不要这么秀?”
“被主播秀了一脸,原来普法主播也可以这么有意思,点赞,关注,送礼物三连走起!”
……
接下来,直播间内礼物飘屏,特效不断。
林河放在桌面的右手有节奏的敲打着,心中考虑着下一个入狱小技巧要将什么。
终于……五分钟后,礼物特效这才有所减缓。
林河沉吟片刻,笑吟吟的说道:“ok,下一个普法故事带给大家!”
“张三这小子呢,平时就是个无业游民,但是总是会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发大财。”
“这天,张三吃饱饭没事干,就去街上溜达。”
“当他经过一彩票店的时候,发现店员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于是乎,张三这小子灵机一动,悄咪咪的溜进柜台。”
“在柜台中偷走了一百张刮刮乐彩票,这一百张刮刮乐的价值呢也不贵,总共就一千块钱的样子。”
“可是问题来了,由于张三这小子运气特别壮。”
“在一百张彩票中竟然刮出了一等奖,总价值五百万。”
“张三心花怒放,迫不及待的在另一个城市兑换了奖金。”
“接下来的时间里,张三买豪车,泡辣妞,约火包!”
“日子过的无比惬意,但是好景不长,两个月后,张三在咱们敬业的警察叔叔抓获归案。”
“请问在这个故事中,张三有没有犯罪,要不要被判刑?”
林河说完,一脸笑意的盯着屏幕。
如果所料不错的话,这个故事的正确答案,应该没有几人能答对。
“卧槽,还有这种事情?”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就是买刮刮乐刮出五百万。”
“最不幸的事情是什么,就是这张一等奖的刮刮乐是你偷来的。”
“卧槽,没天理了,偷来的刮刮乐竟然能中五百万,为什么我这辈子中的最大的奖项就是‘再来一瓶’。”
“兄弟,知足吧,你好好歹还中了再来一瓶,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就是上小学生吃干脆面,中了一张‘再来一包’。”
林河轻咳一声:“运气这玩意吧,不在咱们直播间的讨论范围,大家就说说看,张三有没有犯罪吧?”
等了半天,林河终于是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评论。
“张三无罪,我说的,在我国,盗窃罪一般的起点金额在3000左右,就算是那些落后的地区,也是要2000元起步的。”
“张三盗窃的刮刮乐总共价值才1000元,不构成犯罪好不好。”
嗯,这小伙子不错,倒是有那么一点法律常识。
“不对,还请主播交代清楚,张三在这两年内,还有没有犯过别的盗窃案件?”
哦豁,这么专业的吗?
这个网友竟然把连续犯罪都考虑在内了。
不过,这个故事的重点好像不是在这里吧。
ps:唉……真服了你们这帮老6,都说了咱们家没条件爆更。
偏不听,非要礼物一个劲儿的往脸上怼。
好吧,你们赢了,三章爆更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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