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话音刚落,直播间里就热闹起来。

    “大家听到没,我三哥又回来了。”

    “应该不算是自首吧,毕竟张三也参与犯罪了,虽然只是望风,但也是足够量刑的。”

    “为什么不算,你别忘了,公安机关并没有抓到这几人啊,只要张三主动去坦白并提供有用的线索,就可以算是自首行为。”

    “可问题是,张三目的并不单纯啊,他只是为了十万块奖金或者是报复李四二人,才会主动去公安局的,如果没有悬赏公告,我想张三应该不会去主动揭发这件事吧。”

    “你说的有道理,可是你别忘了,自首就是自首,并不会考虑当事人动机的,只要公安机关并未掌握其犯罪证据或者确认嫌疑人,自首人只要提供了有效的线索,都可以算是自首行为。”

    看到这条评论,林河眼前一亮。

    人才啊,已经快要接近真正的答案了。

    于是,林河对着屏幕笑道:“我可以肯定的跟大家说,张三这种行为的确算是自首。”

    “在刑法里有这么一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大家伙想想呐,就算是正在服刑的罪犯提供了司法机关并没有掌握的线索和罪行都可以算作自首,别说张三现在还没有被抓获。”

    “所以说,张三的行为是自首没毛病。”

    “上面那个网友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司法机关在判定是否是自首的同时,并不会考虑其行为动机的,只会看你提供的线索是否重要等等。”

    “大家理解我话里的意思没?”

    林河笑着问道。

    “我靠,这也能叫自首,可以,这个结果就很张三了。”

    “果然,能把张三送进去的也就只有主播了。”

    “学废了,学废了,我这就给我五叔讲讲这个故事。”

    “楼上的,我想听听你五叔的故事。”

    “什么自首不自首的,我不关心,我就想问问,张三拿到那十万块钱的奖励没。”

    “笑死,犯罪分子拿奖励,你的想法很有创意啊,对了,猛然发现一条发家致富的门路,有没有兄弟跟我一块干的。”

    林河接着道:“最后,三人都被公安机关抓获。”

    “不过,奖励不奖励的,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在检察院的判决里有一条,那就是针对张三,李四,王五的犯罪行为,三人都处以十万块罚金。”

    直播间水友乐了。

    “卧槽,这结果,666.”

    “哈哈,张三这次又栽了,到手的十万块就这么没了。”

    “可以,这个十万块罚金就很有灵性了。”

    接着,又是一大波礼物刷屏,那礼物特效,一个接一个的,都快看不到林河的脸了。

    良久之后,礼物停歇。

    林河这才道:“来,咱们继续。”

    “张三呢,最近手头有点紧,想搞点钱花花。”

    “思来想去,他觉得自己以前有在印刷厂上班的经验,干脆就做点假币花花吧,毕竟自己有印刷经验,做假币应该不难。”

    “于是乎,张三准备了一大堆材料,例如变色油墨和无酸纸。”

    “甚至还买来一台破旧二手印刷机,准备可是大干特干。”

    “可是要开工的时候,问题来了,张三这哥们是色盲。”

    “最后呢,做出的100元面额是绿的,50元面额的假币是红的。”

    “请问大家,该案要如何处理?”

    话音刚落,直播间内评论四起。

    “没发现啊,三哥还是个人才,居然还会做假币。”

    “我觉得吧,三哥无罪,因为他做的假币也太假了吧,哈哈。”

    “神踏马的假币太假,你是要笑死我吗?不过,我觉得这还是在犯罪,毕竟假币已经造出来了。”

    “同意楼上的说法,张三主观意识上就是在犯罪,而且已经实施行动了,这次三年没跑了。”

    “不然,我觉得无罪,除非你给我一张红色的一百块,我给你换俩红色的五十块,这样我才会觉得张三有罪。”

    “你要是不同意换的话,那就别跟我扯三哥有罪。”

    “可关键是张三的行为,的确是在实施犯罪啊。”

    “支持无罪论,666!”

    “支持无罪论,666!”

    “支持无罪论,666!”

    ……

    不多时,直播间内的网友已经清一色,开始刷屏无罪论。

    林河暗笑,今天的网友不好忽悠啊,这么快就找到正确答案了。

    林河揉了揉鼻子,对着屏幕说道:“这件事情呢,咱们还是从司法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张三的行为,就知道答案了。”

    “首先,咱们从结果来看,张三最后造出来的票子,仅仅从肉眼就能一眼判断真伪,并不需要多么高明的验钞技术,所以从这点来判断,这是属于实施犯罪未遂吧。”

    “从观危险来说,这点并不构成犯罪。”

    “按照具体危险来判断,稍微脑子正常一点的人看到这种钱是恶作剧或者冥币吧。”

    “因此,我想说,张三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如果大家没有懂的话,可以再听我举一个例子。”

    “这就好比说,你非常的憎恨你的同学,恨不得他去死。”

    “这天,你跟你同学到水边去玩,你看他站在水边,心中歹意瞬起。”

    “心一横,从身后猛的推了他一把,想要把他推进水里。”

    “可是呢,你这个同学吨位太重,大概有两百斤吧,而你,只有九十多斤。”

    “你这一推这下,同学纹丝不动,反倒是你自己,摔了一个大屁蹲。”

    “虽然你主观意念是想致人死地,也为此付诸行动了,可最后经过自己的一番努力尝试之后,只是闹出了一个笑话。”

    “难道,司法机关会因为你这个行为把你抓起来吗?”

    “很显然,不会吧。”

    “大家听懂我意思没?”

    此话一出,水友疯狂刷屏。

    “卧槽,这例子举的太形象了,主播怎么知道我有一个两百斤的同学,还跟我有矛盾。”

    “不得不说,主播的故事讲的非常好,往往晦涩难懂的法律问题,到了他嘴中,瞬间变得简单轻松。”

    “好神奇,我一个学母猪产后护理的,竟然听懂了主播的故事。”

    “小母牛捡到一分钱……十分牛逼。”

    “主播的故事总是这么深入浅出,不行,我一定要给主播粉一个。”

    “什么深入浅出,九浅一深的,楼上的净整你王大爷听不懂的词汇。”

    在水友们欢快的讨论声中,林河继续问道:“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出来了,结合上面的故事案例,怎么样才能给张三定一个制造并使用假币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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