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松连翠,吞云吐雾,因为总有云雾缭绕于山尖,吞云峰由此得名。
清晨时分,当远处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时,大约有二十来人的一队黑衣人攀上了吞云峰的半山腰。
“公子,没有发现殷崛的行踪。”一名黑衣人匆匆跑进小树林,向一名青衣公子焦急的行礼禀报道。
青衣公子抚弄着腰间的佩玉,面色有些凝重。
“公子,是不是马上启程,我们人少轻便,加快速度或许能追上他们。”一直站在青衣公子身旁的一名黑衣人也十分焦急的提议道。
青衣公子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和动作,弧度完美的薄唇紧紧的抿着,眼神却越来越冷。
“公子。”刚刚开口的黑衣人再次焦虑的喊了一声,待要再说,却被他旁边的另一名黑衣人拉住了,那人对着他轻轻摇了摇头,他才闭了嘴。
“我们就在这里等吧,大家原地休息一会儿,好好养足精神,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如果今日我鄢黎命该绝此,那也是天意。愿赌服输。”青衣公子忽然缓缓开口,似乎经历了痛苦的思想斗争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啊?公子,怎能在此等着孟阖会的人围上来,去追殷崛,我们或许还是有希望的。”来报信的黑衣人也十分不理解。
“殷崛如果不想让我们追上,那我们就无法追上。”鄢黎抬头看向远处,轻轻笑了笑,淡淡说道。
“公子的意思是,他知道我们在追他!?”玉麒一脸不解,不知道公子此话何意?
“烈山中如此大的动静,他若不知,就不是殷崛了。”鄢黎无奈的笑了笑,起身说道:“孟阖会此番志在必得,恐难对付,就凭我们这几个人要想突围,实在太难,不如坚守,等待机会。玉麒,你安排大家在易守难攻之处建筑工事,玉箫,你安排好周围岗哨,随时注意外围动静,今夜,便和孟阖会决一死战。”
众人领命而去,鄢黎从怀中取出了一个绯色的荷包,荷包绣工极差,但上面绣的一只粉白相间的小猫却很是可爱,猫眼睛笑得弯成两条弧线,尖尖的耳朵上还系着一朵蝴蝶结,身上穿了一条古怪的花裙子,他记得莫岑菀叫它kt猫,猫儿的表情简直像极了莫岑菀那没心没肺的笑。
“菀儿。”鄢黎用手抚摸着那只猫,轻轻唤了一声。他从来不在人前唤她做菀儿,一直叫她书骋,因为那是他给她取的名字。只是,看着这只绣工粗劣的猫,他却喜欢这样唤它。
五年前,她还是他圈禁在身边女扮男装的书童,小小年纪却因智谋过人而小有名气,素有书小子之称。
有一次,她不知道去哪里弄来了一套女装,偷偷在屋里试穿,却被他撞见。他当即呵斥她不遵守规则,要惩罚她。
她气得大喊:“我本来就是女子,是你非要我女扮男装的。”
他也生气的怼了回去:“想做女子?等你爬得上本公子的榻再说!”
她愣了一会儿,最后气得大骂他“流氓。”
可是说出那句话后,他心里却不知为何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窃喜。
最后,他罚她用一个晚上绣一个荷包。第二天这只荷包出现在了他面前,他却讥笑她绣工拙劣不配做女子,以后不准再偷穿女装。
只是从那天之后,这只奇怪的荷包便再也没有离开过他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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