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方亭感觉自己完蛋了。
自从胡宝珠被打了之后,全校都在流传着她是“黑社会”的传闻。她好不容易拉拢起来的圈子,转眼间就分崩离析了。不仅如此,她在谢冲心目中的形象也彻底崩坏了,她觉得,谢冲再也不会给她好脸色了。
只要一想到这些,朱方亭就哭个不停。
堂哥已经去外地集训了,但是他还挂念着妹妹拜托他的事,主动打电话询问进展。朱方亭冲着堂哥发了一通脾气,甚至骂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把事情全都搞砸了,她在学校里几乎要混不下去了。
朱方台为妹妹的事尽心尽力,可是却不讨好,这让他很生气,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哄妹妹:“我跟我那些同学交代得好好的,让她们给胡宝珠一点颜色看看,并且要绝对保密,她们也全都答应了,谁知道她们会把咱俩供出来呢?好妹妹,这事的确怪哥哥考虑不周,你别生气了,等我回老家,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补偿又有什么用?补偿能挽回她在谢冲心目中的形象吗?谢冲好不容易对她笑了,还温柔地跟她说了很多话……可是她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谢冲的脚康复了,很快又能在绿茵场上驰骋了。班主任虽然没收了他的足球,勒令他不准再踢球,但是谢冲怎么会乖乖地听话呢?用他的话说,要是一点儿都不叛逆,那就不叫少年了。
就是这个既听话又不听话的少年,让朱方亭念念不忘,无论怎样都放不下。
朱方亭无心学习,在自习课上,偷偷给谢冲写匿名信。好巧不巧,偏偏遇上年级主任来班级巡查。朱方亭正写得投入,完全没有察觉到老师就在身后。等她发现时,主任几乎全都看完了。
朱方亭慌张不已,急忙把信纸揉成一个团,塞进了口袋里。主任似笑非笑,说道:“原来你也是谢冲的追求者。”
目光从四面八方齐聚而来,同学们都在用八卦的眼神看着她。朱方亭羞愧不已,最大的社死莫过于此。
主任倒也没有训斥,也没有嘲讽,而是让她坐下,说道:“看来谢冲的班主任还是说得保守了,什么全年级的女生都喜欢她……你们看,就连刚入学的高一新生,都会给他写情书。得亏谢冲定力好,要不早就没心思学习了。”
“你还挺执着。”主任补充道:“从你写的内容来看,你这情书写了不止一次两次啊。”
揶揄的笑声四起,朱方亭恨不能从窗户上跳下去。
主任笑道:“行了,也别多想了。你想追求谢冲,至少得跟他一样优秀吧!别写情书了,先把学习成绩搞上去再说。”
朱方亭羞愤交加,自习课都没上完,就匆匆跑回寝室了。班主任害怕她想不开,派了两个同学回去陪着她。朱方亭就想一个人待着,可是她甩不掉那两个同学,同学还劝她不要做傻事。
朱方亭又经历了一次社死——在同学眼中,她已经丢人现眼到需要去死的地步了吗?如果不寻死觅活一番,就会辜负老师同学的期待吗?
可朱方亭才舍不得死呢。
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天,她突然在食堂门口偶遇了谢冲,这一次又是无处可逃。谢冲正在跟华天龙等人讨论即将到来的世界杯预选赛,他们都在猜测中国队能否打进世界杯。
华天龙瞥见了朱方亭,便立刻跟谢冲打趣道:“你要不要安慰这位女同学?”
“嗯?”谢冲一头雾水:“我为什么要安慰她?”
“听说她给你写情书,被老师抓到了。对女生来说,这事特别伤自尊,是不是?”华天龙低声说道:“她写了不止一次,消息可靠,绝对保真。”
“你确定她是写给我的?”谢冲还是一头雾水:“我从来都没有收到过她写的情书啊!”
“那就不知道了。”华天龙说道:“反正我听别人说,她给你写了不知多少封情书呢!”
谢冲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是不相信朱方亭喜欢自己。更何况,他对朱家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华天龙在一旁感叹道:“要是你们俩谈恋爱,那可真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冤家凑在一起了。”
“瞎说什么呢!我们两家只是交情不好,又不是仇家。再说,我是绝对不可能跟她谈恋爱的!绝对不可能!”
“那是,你还对我姐念念不忘呢。”
这话倒是说到谢冲心坎里去了。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华裕琳的消息了,可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华裕琳带来的惊艳。少年时期遇见了惊艳的人,这辈子都很难忘记。
华天龙说,华裕琳在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游记,有一家旅游杂志社很想聘用她当编辑,条件都谈好了,但最后杂志社的老板还是没有要她。原因很简单,他们杂志社再怎么破格录取人才,那也得是高中毕业。可华裕琳没有高中毕业证,很遗憾,她没办法被录用。
华裕琳给舅舅打电话时,说得非常诚恳。她说,杂志社已经给了她很多机会了,她也的确很感激,而且老板录用她的条件也不苛刻——别人都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只要她是高中毕业,老板就会用她。可惜,就连这个条件她都达不到,所以她都没有哀求,跟杂志社的人道了谢,接着流浪去了。
华裕琳之所以告诉舅舅这些,就是为了提点华天龙——学历不是万能的,但是它可以给人选择的机会。她再三叮嘱表弟,一定要读完高中,不要像她一样,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机会。
所以,为了不像姐姐一样遗憾,华天龙就算死撑,也得撑到高中毕业。
谢冲不解地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裕琳姐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拿到文凭啊!那样她就不会这么遗憾了。”
“要是乖乖地向命运低头,那就不是我姐了。”华天龙双手插兜,仰望天空,说道:“不管发生什么,我姐总是表现得很无所谓。无论得到什么,还是失去什么,她都像随波逐流一样,波澜不惊的……我爸说,不知道这是懒散,还是潇洒。反正我们都看不懂她,她愿意怎么生活,那就怎么生活吧!”
就因为华裕琳与众不同,谢冲才觉得她很特别。他的眼中,也只有华裕琳。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自从胡宝珠被打了之后,全校都在流传着她是“黑社会”的传闻。她好不容易拉拢起来的圈子,转眼间就分崩离析了。不仅如此,她在谢冲心目中的形象也彻底崩坏了,她觉得,谢冲再也不会给她好脸色了。
只要一想到这些,朱方亭就哭个不停。
堂哥已经去外地集训了,但是他还挂念着妹妹拜托他的事,主动打电话询问进展。朱方亭冲着堂哥发了一通脾气,甚至骂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把事情全都搞砸了,她在学校里几乎要混不下去了。
朱方台为妹妹的事尽心尽力,可是却不讨好,这让他很生气,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哄妹妹:“我跟我那些同学交代得好好的,让她们给胡宝珠一点颜色看看,并且要绝对保密,她们也全都答应了,谁知道她们会把咱俩供出来呢?好妹妹,这事的确怪哥哥考虑不周,你别生气了,等我回老家,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补偿又有什么用?补偿能挽回她在谢冲心目中的形象吗?谢冲好不容易对她笑了,还温柔地跟她说了很多话……可是她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谢冲的脚康复了,很快又能在绿茵场上驰骋了。班主任虽然没收了他的足球,勒令他不准再踢球,但是谢冲怎么会乖乖地听话呢?用他的话说,要是一点儿都不叛逆,那就不叫少年了。
就是这个既听话又不听话的少年,让朱方亭念念不忘,无论怎样都放不下。
朱方亭无心学习,在自习课上,偷偷给谢冲写匿名信。好巧不巧,偏偏遇上年级主任来班级巡查。朱方亭正写得投入,完全没有察觉到老师就在身后。等她发现时,主任几乎全都看完了。
朱方亭慌张不已,急忙把信纸揉成一个团,塞进了口袋里。主任似笑非笑,说道:“原来你也是谢冲的追求者。”
目光从四面八方齐聚而来,同学们都在用八卦的眼神看着她。朱方亭羞愧不已,最大的社死莫过于此。
主任倒也没有训斥,也没有嘲讽,而是让她坐下,说道:“看来谢冲的班主任还是说得保守了,什么全年级的女生都喜欢她……你们看,就连刚入学的高一新生,都会给他写情书。得亏谢冲定力好,要不早就没心思学习了。”
“你还挺执着。”主任补充道:“从你写的内容来看,你这情书写了不止一次两次啊。”
揶揄的笑声四起,朱方亭恨不能从窗户上跳下去。
主任笑道:“行了,也别多想了。你想追求谢冲,至少得跟他一样优秀吧!别写情书了,先把学习成绩搞上去再说。”
朱方亭羞愤交加,自习课都没上完,就匆匆跑回寝室了。班主任害怕她想不开,派了两个同学回去陪着她。朱方亭就想一个人待着,可是她甩不掉那两个同学,同学还劝她不要做傻事。
朱方亭又经历了一次社死——在同学眼中,她已经丢人现眼到需要去死的地步了吗?如果不寻死觅活一番,就会辜负老师同学的期待吗?
可朱方亭才舍不得死呢。
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天,她突然在食堂门口偶遇了谢冲,这一次又是无处可逃。谢冲正在跟华天龙等人讨论即将到来的世界杯预选赛,他们都在猜测中国队能否打进世界杯。
华天龙瞥见了朱方亭,便立刻跟谢冲打趣道:“你要不要安慰这位女同学?”
“嗯?”谢冲一头雾水:“我为什么要安慰她?”
“听说她给你写情书,被老师抓到了。对女生来说,这事特别伤自尊,是不是?”华天龙低声说道:“她写了不止一次,消息可靠,绝对保真。”
“你确定她是写给我的?”谢冲还是一头雾水:“我从来都没有收到过她写的情书啊!”
“那就不知道了。”华天龙说道:“反正我听别人说,她给你写了不知多少封情书呢!”
谢冲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是不相信朱方亭喜欢自己。更何况,他对朱家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华天龙在一旁感叹道:“要是你们俩谈恋爱,那可真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冤家凑在一起了。”
“瞎说什么呢!我们两家只是交情不好,又不是仇家。再说,我是绝对不可能跟她谈恋爱的!绝对不可能!”
“那是,你还对我姐念念不忘呢。”
这话倒是说到谢冲心坎里去了。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华裕琳的消息了,可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华裕琳带来的惊艳。少年时期遇见了惊艳的人,这辈子都很难忘记。
华天龙说,华裕琳在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游记,有一家旅游杂志社很想聘用她当编辑,条件都谈好了,但最后杂志社的老板还是没有要她。原因很简单,他们杂志社再怎么破格录取人才,那也得是高中毕业。可华裕琳没有高中毕业证,很遗憾,她没办法被录用。
华裕琳给舅舅打电话时,说得非常诚恳。她说,杂志社已经给了她很多机会了,她也的确很感激,而且老板录用她的条件也不苛刻——别人都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只要她是高中毕业,老板就会用她。可惜,就连这个条件她都达不到,所以她都没有哀求,跟杂志社的人道了谢,接着流浪去了。
华裕琳之所以告诉舅舅这些,就是为了提点华天龙——学历不是万能的,但是它可以给人选择的机会。她再三叮嘱表弟,一定要读完高中,不要像她一样,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机会。
所以,为了不像姐姐一样遗憾,华天龙就算死撑,也得撑到高中毕业。
谢冲不解地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裕琳姐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拿到文凭啊!那样她就不会这么遗憾了。”
“要是乖乖地向命运低头,那就不是我姐了。”华天龙双手插兜,仰望天空,说道:“不管发生什么,我姐总是表现得很无所谓。无论得到什么,还是失去什么,她都像随波逐流一样,波澜不惊的……我爸说,不知道这是懒散,还是潇洒。反正我们都看不懂她,她愿意怎么生活,那就怎么生活吧!”
就因为华裕琳与众不同,谢冲才觉得她很特别。他的眼中,也只有华裕琳。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