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爱奴洗净手,走进厨房的同时,已把那替换下来的万能床单改制的小围裙扎在腰间。

    水盆里,鱼在跳、虾在蹿,案板上摆着一砣羊肉。

    杨帆眨了几下眼睛的功夫,米已淘好下锅,葱、姜、蒜已剥好、拍扁、切丝以备用。

    杨帆又眨了几下眼睛的功夫,一条鱼已除腮、去鳞,清洗干净,放进一只敞口盘子。

    葱段、姜丝、料酒、酱油等配出的佐料往切了数条斜口的鱼身上一浇,盘子往旁边一推,天爱奴又抄起了刀。

    一口刀在她手中上下翻飞,尽管只用一只手,不消片刻,羊肉便成了一砣鲜红的肉片儿。

    “咚”地一声,刀往案板上一扎,刀柄还在嗡嗡地颤着,天爱奴已俯身添了几块柴进火灶,在备好的一只盆里用皂角清洁了手,拿起几只大枣,灵活地剔去核,丢进米锅。

    伙计送来时就已收拾停当的一只肥鸡再度清洗一下,腹内塞进各种佐料喂上味儿,枣肉沫糊粥已经煮好了,米饭的香气扑鼻而来,这边又把鲜鱼放上蒸锅,顺手一抄,一把切好的姜丝葱丝,便盖满了鱼段。

    杨帆正盯着那盖在葱丝姜丝下全须全尾的大鱼发呆,几块乳酪又丢进了水里,天爱奴玉臂轻扬的动作,信手挥洒的姿容,就像一位书法大家正在挥毫泼墨,书就一篇绝妙好字般写意自如。

    鲜鱼不用蒸得太久,当那鱼的鲜香和乳酷的奶香从锅盖边缘随着蒸气流逸出来,馋得杨帆口涎直流时,肥鸡又被送进了蒸锅,而这时那盆蹦蹦跳跳的鲜虾业已滤去清水待用了。

    倚在门边的甩手大爷只觉得自己很饿,越来越饿,可他不舍得走开,他从不知道,做也可以如此的优美、如此的雅致。男人是不下厨的,一辈子怕连厨房的门都难得进上一回,可要是厨房里也有如此美景,便下下厨房又如何?

    杨帆盯着腰间扎着青布小围裙的天爱奴,腰身细细,仿佛一棵水灵灵的小白菜。

    在杨帆看来,她无疑就是此间厨下最可口的一道菜,秀色,真的可餐。

    那盘可口的小白菜还在厨下忙碌着,不管是挥起炒勺,抄起菜刀、撒下葱花,还是刀下如飞地切着羊肉,就连她俯身添柴的动作都充满了艺术的美感,仿佛她不是在炒菜,而是翩跹起舞。

    似乎感觉到了杨帆的注视,天爱奴忽然头也不回地问道:“你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吗?”

    杨帆摇摇头,道:“不知道!”

    天爱奴深深地嗅了口饭菜的香气,振奋地道:“做饭!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做饭!!”

    杨帆微囧:原来,是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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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葱醋鸡、乳酷蒸鱼、光明虾炙、小炒羊肉,枣肉沫糊粥,一一摆上了几案。

    杨帆和天爱奴分据几案两边,跪坐如仪,举案齐眉。

    桌上的菜很丰盛,只是没有青菜。

    杨帆好不容易改善一次生活,当然不会买青菜,天爱奴也没挑剔他买回来的食材。因为隋唐以来,胡汉杂居,中原的文化、服饰、饮食等各个方面都受到了胡人胡风的影响,做了很大的改变,时下豪门权贵家的菜谱上本来就很难看得到青菜。

    杨帆吃的很香,肚子吃的很圆,一条一斤八两六钱的肥鱼、一只三斤四两的肥鸡,半斤羊肉,一盘河虾几乎被他一扫而空,连那锅粥都被他吃下去了大半。

    天爱奴捧着饭碗,看得空荡荡的盘子问他:“你是不是饿死鬼投胎?”

    杨帆捧着溜圆的肚子,叹息道:“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不如……你就不要走了吧。”

    天爱奴瞟了他一眼,淡淡地道:“你请得起我这个厨娘?”

    杨帆咳嗽一声道:“一定……是做厨娘么。”

    天爱奴小口地扒着米粥,从那被杨帆扫荡一空的盘子里挟着一点幸存的剩菜,压根没有理他。杨帆眼珠转了转,忽然嘿嘿地笑起来:“我来算算,哎呀,你到我家,今儿正好是第三天。”

    天爱奴扬起一双剪水双眸,诧异地“嗯?”了一声。

    杨帆坏笑道:“新媳妇过门第三天,可是要下厨作饭的。”

    天爱奴“哼”了一声,板着脸依旧不理他。

    杨帆揉揉鼻子,试探地道:“对了,你给我那支钗子,居然换了两千八百钱,我对你真是越来越好奇了,从你的言谈举止,还有你随随便便拿出一支钗子就能这么值钱,你一定出身大富之家,还需要做贼?”

    天爱奴停了箸,淡淡地道:“还是忍不住想要打听我的身世?”

    “呃……你可以不说。”

    天爱奴摇摇头,沉吟一下道:“说也无妨。不过……我只能告诉你我六岁之前的身世。”

    杨帆振奋道:“那也可以,你说。”

    天爱奴静静地想了一阵,轻轻说道:“我家住关中周至县,家里没有什么特别的,父亲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有十几亩旱田地。永淳元年五月的时候,关中大旱,赤地千里,继之以蝗虫,庄稼本来就枯死了,又被蝗虫啃个精光。”

    这个开头,恐怕绝不是一个愉快的故事,杨帆不由敛了笑容,静静地听着。

    天爱奴道:“官府筹措不到足够的粮食赈灾,为了活下去,阿爷(父亲,当时最普通的口语称呼)卖掉了家里的十几亩田,可那时米价已经涨到一斛万钱,这点钱够活几天呢?很快,城里乡下,哀鸿处处,人多相食,死者枕籍于路。”

    天爱奴黯然道:“祸不单行,紧接着又发生了大瘟疫,灾民们拖儿带女,白天乞讨,晚间就露宿街头,不少人在睡梦里就口吐黄水,陈尸路旁。当时有一首民谣说:“李四早上埋张三,晌午李四又升天。刘二王五去送葬,月落双赴鬼门关……

    饿疯了的饥民开始不择手段。有人刚买的馍被饥民抢走,眼看就要追上,饥民就把馍扔进马尿里再踩上一脚,被抢者只好作罢,饥民再拣起馍,狼吞虎咽。树皮都被剥光了,露出白花花的树干,树叶也被蝗虫和饥民啃光。

    不少人开始吃观音土,明知道吃了依旧是死,但是胃里不填上东西真的饿的慌呀。我们村里有个人卖光了地,又卖了妻子,最后把饿死的四岁的儿子用炕席卷了一埋,奔往他乡逃命去了。

    还有一个寡妇,家里有上百亩田,在村里算是很富有的,这时也难以维持了,她有一儿一女,年纪都不大,为了养活儿子,保住亡夫的一点血脉,她亲手把自己年幼的女儿摁进水盆里活活溺死。”

    天爱奴抬起头,看着杨帆,认真地解释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些和我没有关系?我说这些,其实只是想告诉你,当时到底有多惨,很多远比我家富有的人家都活不下去了。所以……不管我的爹娘对我做了什么,我都不恨他们,从来没有!”

    杨帆的心轻轻一颤,凝视着天爱奴晶莹的目光,有心叫她不要再说下去,可是迎着那样的目光,竟连话都说不出来。

    天爱奴默然片刻,继续道:“成群结队的饥民一路东行,向关外、向洛阳去逃生。逃难的人多如牛毛,他们衣衫褴褛,骨瘦如柴,走着走着,就有人倒下,荒野里到处都是狼和像狼一样凶狠的野狗,它们根本不怕人,甚至窜到十室九空的村庄里,把残存的人类当成它们的口食。

    陇西有许多人跑到关中来买老婆,但是他们不准带孩子,我亲眼看见一个陇西汉子,把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年轻妇人抱上了驴背,却夺过她怀中的孩子,扔在干涸的阴沟里。阿爷……”

    天爱奴的声音颤抖起来:“阿爷无奈之下,也把阿母卖掉了,可是换来的粮都不够吃三天的。管它呢,那时候,只要能有一口吃的,只要能多活一刻,还有什么是不肯做的?许多妇人被迫卖身,卖一次身子,只能换回一碗米汤。”

    天爱奴长长地吁了口气,幽幽地道:“卖了阿母换回的粮食吃完了,阿爷就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时我好怕,以为阿爷要吃掉我,结果……他只是把我叫到一口枯干的井前,把我推了下去……”

    杨帆身子一颤,嘴唇翕动了几下,却说不出安慰的话来。

    天爱奴道:“阿爷又丢了些砖石瓦砾下来,然后就不知往何处逃命去了。”

    杨帆轻轻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正在轻轻发抖,杨帆一握住她的手,她立刻反握住杨帆的手,死死地攥着,仿佛掉进枯井的人抓住了好心人垂下的一根绳子,再也不肯松开。

    杨帆低声道:“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些,你不要再说了。”

    天爱奴轻轻摇头,凄然道:“阿爷丢下的石头,砸中了我的头,我晕倒了。可我不恨他,真的不恨他,他也是没有办法,至少……他没有吃了我……”p:诸友:推荐票要给力,诚求推荐票!!!注:唐朝有炒羊肝,小炒羊肉等炒菜品种,因炒菜费油,且当时的生铁锅脆,炒菜容易让锅破裂,因此不是主流,但是主角身在都城,且天爱奴目前的身份是~~~,故此设定为会炒菜。而普通人家不炒菜,只是限于以上两个条件,并不是不知道,所以没让主角大惊小怪。

    另:酱油也不是宋朝的发明,而是在宋朝时更加流行,并且被正式定名为酱油,此前它叫清酱、豆酱清、酱汁、酱料、豉油、豉汁、淋油、柚油、晒油、座油、伏油、秋油、母油、套油、双套油等。公元755年后,酱油生产技术随鉴真大师传至日本。后又相继传入朝鲜、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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