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颠,那有时间抢银行。“

    “这是卖命钱。”

    “老豆手下,活着的,谁最能打?”

    林怀乐仰头躺在床上,体重压在满是铁锈钢丝床上,滋滋作响。

    长毛拉过一把椅子,骑着坐上去,把头搁在椅背上,眼睛转了两三圈,摇了一下头,说道:“没了,最能打的是可乐,他都让人办了。”

    “他的头马是官仔森,大炮筒一个,可乐挂了之后,就不见他人,不知道去哪养伤了。”

    “剩下的,都是混饭的。”

    “乐哥,阿公怎么说?”。

    林怀乐扭了一下头,有气无力地说道:“给了一笔安家费,让我自己报仇,成了,荃湾的生意归我。”

    “要是不成,芋头彪一定不会放过我,就是躲到火星,也得刮我出来,到时候也简单,跟老豆去地下团聚。”

    长毛抓了抓自己的一头乱发,也感觉比较头疼,但他的浆糊脑袋,实在是想不出什么靠谱的主意,只能坐在那里发呆。

    “你去,把原来我老豆没散的手下聚过来,有多少,要多少。”

    “先把声势搞起来啊!”

    林怀乐坐了起来,点燃一支烟,对长毛吩咐道。

    长毛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军师,但一定是合格的跑腿小弟,听到林怀乐的吩咐,立刻抓起钥匙,往荃湾奔去。

    林花乐将床上的钱抓到桌子上,这是他的全部家当,得省着点花。

    收拾芋头彪,其实很简单。

    盯梢,埋伏,是最好的选择。

    北仔,越南仔,满港岛都是,五千块一条命,简单粗暴,即便芋头彪防范森严,多找几批,一定能有效果。

    即便是干不掉他,吓也吓死他了。

    但这是下下之策!

    狗急跳墙,更何况手下上百小弟的社团大底,你有钱,他难道没有钱嘛。

    自己手里这点钱,在芋头彪眼中,洒洒水,小意思了!

    新记也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将幕后主使刮出来,不让各大社团看笑话。

    社团办事,声势一定要大,场面一定要火爆。

    要不然那个会怕你!

    可自己白丁一个,上那搞出声势,扑街啊!

    深夜的尖沙咀,街灯将街道照亮,科技的进步,改变人类的生活,让黑夜不再是危险的迷雾,道路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甚至比白天时候还要热闹几分。

    油尖旺历来都是社团兵家必争之地,每一个衰仔,都梦想过杀进油尖旺,一战成名,从此豪车美女,走向辉煌。

    油尖旺也能承载这样的梦想,上千家的夜总会,酒吧,酒楼,一个月光代泊车,都能收几百万的水。

    更别提粉馆,马栏,骨场的收益了。

    和兴和在尖沙咀也插了一支旗,是叔父辈金牙豹打下来的,虽然只有一条街。

    但油尖旺的情况特殊,谁都知道,这里是温水的好地界。

    搞来搞去,就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新记占两条,和联胜占一条,其他中小社团,你占几间酒吧,我占几个夜总会,争端不断,流血不止,但也只能相互看着眼气下去。

    要在油尖旺搞成清一色,关圣转世,也不一定能办到!

    林怀乐让长毛把车停好,便看向眼的正武拳馆。

    这是金牙豹的陀地,在他模糊的记忆中,小时候总来这家拳馆找老豆回家吃饭。

    不过那个时候,金牙豹还是坐馆,老豆是他老人家的头马。

    而如今老豆没了,金牙豹也没有选择连庄,守着这条街,讨生活。

    自己上学之后,就不来武馆闲逛,原来老豆的同辈,不是进了殡仪馆,就是进了差馆

    林花乐在心里感慨了一声物是人非,便走进了武馆。

    看到林怀乐朝着武馆的大门走来,门口站着的抽烟的中年男人,上前两步挡住了林怀乐的路线,

    不过还算有礼貌,微微欠着身,气却又带着几分冷硬的说道:“朋友,这是会员制拳馆,不迎接散,前街有收徒的泰拳馆。”

    “提我阿宾的名字,报名费打两折。”

    透过玻璃门,林怀乐看的一清二楚,拳馆的大厅内,只有五六人在,戴着拳套,一板一眼地打着沙袋。

    前门柜台后,一个服务小妹,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

    “阿宾哥好,我是阿乐,过来见契爷爷的。”林怀乐气的说道。

    阿宾打量了几下眼前的少年郎,今天下午时金爷说过,双龙林的儿子回过来吃夜宵。

    “等一下!”

    阿宾走进了拳馆,不多时便领着一个中年大叔走过来。

    “阿乐,好几年没见了,长怎么高了,快进来。”

    中年大叔叫元宝,跟林怀乐老豆双龙林一同拜进金牙豹的门下,只不过元宝沉迷于打拳,没有出去温水,进了刑堂。

    金牙豹从坐馆的位置上退了下来,他也从刑堂出来,一直跟在金牙豹的身边,头马中的头马。

    “元宝叔,好久不见,肌肉还是怎么的棒!走到大街上,师奶们一定吃了你啊!”林怀乐笑着打招呼。

    “靓仔,你也就是嘴上羡慕,早就让你练拳,你总是往后推,走了,去见干爹。”

    元宝拍了一下林怀乐的头,笑着将他拉进拳馆,带他去见金牙豹。

    林怀乐边往里走,边打量着拳馆。

    拳馆的面积不小,至少两三百平,在寸土寸金的油尖旺,这属于超大单位了,同时也说明金牙豹的势力不小。

    这东风,得借!

    “大佬,大佬,你看谁来了!”

    元宝揽着东张西望的林怀乐,来到一个五十岁老头面前,兴高采烈地说道。

    老头就是金牙豹,他嘴里叼着烟斗,拳台上两个拳手在比赛,扭过头,见元宝揽着林怀乐,脸上浮现笑意,伸手指着旁边的两张椅子,说道:“坐。”

    “我让人去买宵夜去了。”

    “特意给阿乐要的猪血粥,边吃边聊!”。

    元宝大咧咧地坐下,拍了一下林怀乐的头,假装吃味说道:“大佬,您真偏心啊。”

    “怎么从来不问我吃什么!”。

    金牙豹看着拳台上的蓝裤衩让人打倒,嘴里生气地骂了一句扑街,回头对元宝怒声说道:“让你陪我这个老人家吃夜宵,都得打五六个电话才能找到人。”

    “我那知你喜欢吃什么?”

    “赶紧找个好女子娶回家,天天去上海城鬼混,小心二崽长菜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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