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夫子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为一支乐队跟自己的顶头上司对着干,这样的蠢事王小北是不会做的。

    这话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道理,即在大夏帝国,人是分等级的,士农工商是固定的,如果你是商人,即便你再有钱,即便是能组建一支六十四人的乐队,也同样的买不来地位。

    地位是虚的,是精神需求,花再多的钱买不到,即便买到了,很可能也会因僭越的罪名掉脑袋。

    所以,大夏帝国的有钱人也就不再纠结于社会地位上,他们把金钱都花在了物质需求上----美食。

    如家客栈号称“四海如同家”,掌柜董香玉励志要把如家客栈做成一家全国连锁的大客栈,所以在如家客栈内,大夏各地的美食应有尽有。

    听雨派的人都知道,只要跟着掌门人马运,就能吃到全国最好吃的美食。

    由于听雨派人数众多,很自然的就分成了两桌。

    虽然有的人跟掌门人坐一个桌吃饭会感觉到不自在,可还是有很多人出于各种原因,很喜欢跟掌门人坐一个桌吃饭。

    菜一时还上不来,听雨派的人聚在一起先聊了起来。

    “武林城可真是繁华啊。”

    “是啊,人也太多了,街上都车水马龙的,要不是咱们掌门人有先见之明,恐怕我们也要像叶狐城那样,露宿街头了。”

    “就是,咱们掌门人不但远瞩,而且有古之大侠的侠义风范,要不是咱们的掌门人,怕是连南宫家主这样德高望重的人,都只能喝明早的露水了。”

    “你没看到一路上有那么多门派的掌门人都向咱们掌门人示好么?这叫什么?这叫江湖威望!”

    “那是咱们掌门人高义!”

    “来,我提议,我们大家一同举杯,敬高义的掌门人一杯!”

    马运愉快的喝了大家敬的酒,他微醉道:“哼哼,小小的武林城这才多少人,跟京师根本就没法比。”

    大家惊讶道:“掌门人,您还去过京师?”

    马运点点头,傲然道:“那是当然!”

    顿时,大家都敬仰的望着马运,绝不是拍马屁,而是发自内心的敬仰。

    马运去过京师。

    京师,那是江湖人的禁区。

    江湖上流传着一项铁律:江湖人,去京师者必死!

    “掌门人,这武林城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你给俺们讲讲。”

    马运笑道:“哈哈,小赵,你是第一次来参加云斗会吧?”

    “是啊,掌门人,您见多识广,给俺们讲讲,让俺们也跟着涨点见识。”

    “那好,那我就跟你们说说,话说这傲林睥客云斗会是朝廷举办的,每两年一届,至今已经举办了二十七届了,这武林城旁边有个龙门镇,那里是举办云斗会的地方”

    于是,很自然的,马运那一桌渐渐的变成了九人,而另一桌就只剩下了三人。

    三人分别是两男一女,瘦长阳光的是王小北,紧挨着他坐的美貌少女,是他的师妹唐怡,还有一盏油灯,是他们两人的师兄,名叫夏森。

    虽然王小北只有二十岁,却是个湖,他已经连续五届参加云斗会了,他无聊的看着窗外,对于马运的话没有兴趣。

    夏森也是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三人中,唯一不无聊的只有唐怡,菜还没有上来,她的两只手里就各攥着一只筷子,小脑袋左顾右盼的,漂亮的大眼睛一直搜寻着周围的店小二的,看到有个店小二向她走过来,她会一脸的期待,看到店小二盘子里的菜上到了隔壁桌,她又会一脸的失望,而后她又期待的看着下一个走过来的店小二,像是一只等待着主人喂食的小馋猫。

    终于,又有一个店小二向她走了过来,她大大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个店小二。

    店小二名叫学前,取学习向前之意,父母取这个名字,本意是希望他以后学业有成,能够光宗耀祖,他本人也很努力,利用课余时间在如家客栈打工,减轻父母的负担,也为自己挣点学费。

    这是学前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因为有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姑娘“含情脉脉”的看着他。

    那姑娘相貌清秀,给人感觉纯纯的,特别是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会说话。

    虽然每日里如家客栈都会有许多不同风格的江湖女侠入住,他也见过各式各样的美,或英气勃发的,或风情万种,或娇弱如水,但是,他敢发誓,眼前的女子是他今生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虽然唐怡的身材太过单薄,显得瘦瘦弱弱的,但是丝毫不影响她在学前心目中美艳动人的形象,反而更加的激起了他作为男人的保护欲。

    有时候,男人心中起了那该死的保护欲,是从来不考虑自身有无保护能力的。

    此刻,学前仿佛没有了生活上的重担,也没有了工作上的委屈,他只感受到了生命对他的善意和美好。

    他的心脏“砰砰砰”的直跳,他感觉到了爱情的到来。

    可是,内心里又有一个理性的声音告诉他道:“学前,你清醒一点!你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店小二,人家这么漂亮的江湖女侠客,怎么可能看得上你!”

    可是,爱情是盲目的,学前正一步步的靠近了他心目中认定了的姑娘。

    “她在笑,她居然对着我在笑!”

    她的笑如春风化雪,学前愈发的感觉到了生命的美好。

    可是,转瞬间,爱情又离他如此之远。

    当他放下了那盘大肘子之后,那姑娘就再也没有看他一眼。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莫过于此,他无比失落的看了那姑娘一眼,默默的转身离去。

    就在他离去的瞬间,有一个声音怒吼道:“董掌柜的,老子的大肘子怎么还没上,老子都等半个多时辰了!”

    又听到董香玉的声音道:“学前,你搞什么名堂,那桌的大侠都等得不耐烦了,叫你上的大肘子哪去了?!什么?没有了?!那那桌的单,老娘从你这个月的工钱里扣!”

    生活并不会停留下来同情任何人,生活还在继续。

    唐怡正幸福的抱着一个大蹄髈在吭哧吭哧的啃着。

    她的吃相随她的师兄王小北,很不雅。

    她的小手上,小嘴上都是肥油。

    王小北曾经说过:“吃大肘子,就得这么吃才有味。”

    “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混江湖也是,怎么吃能最快的填饱肚子,就怎么吃。”

    师兄的话,唐怡历来深信不疑。

    王小北自幼父母双亡,他小时候接受过人世间最残忍的刑罚----饥饿,所以他吃起东西来也很难看,从来都是狼吞虎咽的。

    唐怡原本吃饭是细嚼慢咽的,渐渐的,也随了王小北,吃相很是不雅。

    唐怡不雅的抱着啃大肘子,引得如家客栈众人的纷纷侧目。

    “多好看的女子啊,怎么就跟了一个这样无耻的男人,看这样子,怕是一顿包饭都没有吃过!”

    “就是,看起来这么瘦弱,平日里肯定是受到了那无耻男人的虐待,我要去拯救她!”

    “嘘,小声点,你要是不怕跟一只耳那样,被人当做一条死狗般的拖出去,大侠,那你赶紧就去拯救她吧。”

    “。。。”

    王小北不理会众人的议论纷纷,他宠溺的掏出手绢替唐怡擦嘴边的肥油。

    唐怡甜蜜的一笑,把手里的大肘子送到王小北的嘴边:“师兄,你也吃”

    王小北笑道:“你吃吧。”

    唐怡知道王小北是个孤儿,小时候总是挨饿,她撒娇道:“师兄你也吃一口,可香啦。”

    王小北笑了笑,张开大嘴咬了一大口。

    唐怡也开心的咬下来一大块,吃进嘴里。

    夏森这盏油灯看着唐怡,他很是好奇,也不知道唐怡的小嘴是怎么装得下那么大的一块肉。

    他很后悔自己坐在这桌当个油灯,看着这两人秀恩爱,早知道坐这桌会吃一肚子的狗粮,还不如去隔壁桌听掌门人马运侃大山来的舒服。

    看着面前的二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大肘子,夏森无语道:“我说,你们俩不腻么?”

    唐怡心思单纯,连客气都不会。

    她咽下嘴里的肉,瞪着大眼睛道:“不腻呀,这大蹄髈一点都不腻,可好吃了!”

    她说完还把大肘子往王小北的嘴边送,完全没有请夏森一起吃的意思。

    夏森看着唐怡吃得那么香,也不禁有些馋了。

    从小,他就受到了传统贵族般的教育。

    有一次,他饿坏了,直接用手从一只油酥鸡里撇下来一个大鸡腿就啃,却被他的那个老顽固大儒师父狠狠的教育了一顿,还罚了他一天不许吃饭。

    他的那个老顽固大儒师父还告诉他,凡是用手抓取食物的,都是乞丐,在贵族圈里是缺乏教养的表现,作为一名真正的贵族,是不可以用手抓取食物的。

    但是,今天,对于王小北所说的,“吃肘子只有抱着啃才香”这句话,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认同。

    夏森看着吃香难看却可爱唐怡抱着一个大肘子,他也很想咬一口。

    但他知道,唐怡嘴里的肉,只会跟王小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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