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邓小姐,我可是你的忠实歌迷。”
“叫我丽君就好了。”邓丽君娇声说道:“谢谢你的喜爱。”
对于赢病己认出自己,邓丽君并不觉得奇怪,这几年她不比赢病己悠闲,曝光度更远胜于他。在结束香江造势活动后,跟着也开始长达年许的东南亚巡回表演,由此也确定了她在香江、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地的巨星地位。在赢病己崛起,大书特书的时候,邓丽君就已经第二度当选“香江十大最受欢迎歌星”。如今二十岁妙龄的邓丽君以香江最受欢迎的国语歌手的姿态。毅然决定赴岛国发展歌唱事业,与岛国渡边公司签约。
赢病己面带微笑,笑意吟吟的望着邓丽君,看她雪肤玉颈、温婉漂亮的脸蛋儿面带微笑,脸上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实在是一种享受。
忽然眼中神采一闪。她的笑颜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
赢病己想要写首歌送给她!
邓丽君此时虽然红透了亚洲,可是她的歌目前来说一直走的是民歌路线,而且几乎全部是翻唱或者改编老歌。一圈亚洲巡演下来要唱上百首歌,可是能让人印象特别深刻的经典歌曲,却是一首都没有。
“你等等。”赢病己从衣兜里掏出猫熊笔记本,和一根钢笔开始画着五线谱。
邓丽君好奇地看着纸面,很快心中就惊叹起来,他竟然在当场创作歌曲。
几分钟后,赢病己将歌曲递给邓丽君道:“送你的。”
是的。赢病己连版权也不要,纯粹送给邓丽君她本人的。
邓丽君大眼圆睁,将歌熟悉了一遍,晶莹如玉的鼻尖上,沁上一层淡淡的汗珠,望着甚是美丽。
赢病己看的偷笑,眼中闪过一丝期冀之色。
邓丽君黑漆漆的瞳目,却越看越喜欢。牛奶洗过般的肌肤,粉红的脸颊。甜美的笑容,诱人的樱唇,风韵十足,让人心动。她在惊讶于赢病己惊才艳艳的才华的同时,忍不住小声唱起来: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
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
你的笑容这样熟悉
我一时想不起……”
曾经赢病己听邓丽君的歌,那时候,老街上就一部收录机,每天晚上,那位大哥就把收录机放在家门口。整条老街便响起一位姐姐美妙的歌声。就那一盘磁带歌曲,每晚都会响起,每晚都很精彩,每晚都想听到。她不仅拥有甜脆清柔的歌喉和圆润的唱功,更以一种女人特有的细致、诗韵将浪漫情歌演译得柔媚入骨、荡人心魄。一曲《甜蜜蜜》拨动了多少恋人的心弦,一首《美酒加咖啡》把美到极点的忧和爱到极点的愁诠释得淋漓尽致。听到邓丽君的歌,总感到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受到了熨贴般的抚慰。每次都会点赞,不是声音多天籁,而是,那种唱歌的情绪能感染人,新世纪很少歌手能做到了。
不过赢病己知道,那大多都是被复制刻录不知多少次的cd,真正认真欣赏起来,有些细微的地方还是能够轻易听出音色失真了。如今终于亲耳听到邓丽君唱歌,而且还是如此近距离,虽然她对这首歌还不熟悉,可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妙了。
“真的是帮我写的?”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带着些淡淡的喜悦。
邓丽君俏脸嫣然,晶莹如玉的脸颊飞上两朵美丽的彩霞,又惊又喜,她翻唱那些民歌都快唱吐了,公司却舍不得花钱给她量身订做好歌,而是不断地让她出唱片和演出赚钱这才最终导致她出走呆湾的主要原因。
此刻得到如斯好歌,怎能不欢喜?!
赢病己脸上露出微笑:“当然,只有你唱这首歌才能唱出味道。”
这句话赢病己说的是最诚心诚意的一次了。望着温婉如玉的邓丽君,赢病己一时看的痴了,心里在想着最好来我的音乐公司,以后天天唱歌给我听,该有多爽。
见他紧盯着自己,邓丽君那亦喜亦嗔的俏脸,染上些薄薄的红晕,在舱里,散发着异常美丽的光辉。
忽然,在俩人摘掉墨镜以后,那边有人认出了他们。
“你好!”赢病己与邓丽君正聊得起劲,一个女孩子无声无息地走到两人旁边,怯怯地拿出一个笔记本,“赢,赢先生,能给我签一个名吗?”
一个坐在前面的大叔闻声一回身看看,马上道:“嘿,这不是神鬼书生赢病己吗?”
“歌神赢病己?哪呢哪呢?”
“哎呦真是时尚大帝赢病己!”
“赢始皇,你给我签个名吧,我全家三代都喜欢你啊。”
周围几个男女都喜闻乐见极了,赶快拿笔拿本字让他签名。
邓丽君刚开始也没认出赢病己来,因为来到香江都是在紧急表演彩排,加上赢病己曝光的很少。听到大家的话后才有反应过来,天呐这不是骚遍满亚洲的赢病己么!
邓丽君红遍亚洲,赢病己同样不遑多让,虽然曝光度不高但是作品绝对碾压邓丽君,七月下旬和整个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乃至于现在的十二月就没停断过,都是在谈论赢病己以及他的作品中度过。人气在短短五个月内火爆整个亚洲,粉丝急剧增加数十万,知道他的人至少数百万,后来的专家在研究粤语歌和各大流派小说的时候,将1973年称之为“赢病己年”,这绝对是一个人最崇高的赞誉。
赢病己自然不会拒绝,正签着呢,旁边斜对面的座位,跟大傻挤在一起,原本沉默的几个人,也惊呼起来:
“邓丽君!”
“我没看错吧?”
“是邓老师错不了”
“她的歌实在太动听了,温柔,美妙,我简直爱死了。”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邓丽君是最后的古典。古典是一种意境,自她以后,再无人能唱出在水一方的空灵,能让人在荻花飞舞中感受秋霜的迷离。那几个青年和中年男子都离开了座位,找她签名。
从中可以看出来,赢病己的喜爱者男女老少通吃,而邓丽君的粉丝多数是男性粉丝,从这最高比例和平均比例来说,赢病己更胜一筹,因为你看那些女粉丝找完赢病己签完名后就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座位,然后激动万分的窃窃私语起来。相反找邓丽君签名的粉丝们,找她签完名后大多数都会继续找赢病己签名,因为他的经典作品实在是太多,类型也太多了,像东方玄幻《搜神记》盗墓探险流的《鬼吹灯》纯爱流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凡人流的《凡人修仙传》修真流的《修真世界》,又或者音乐作品,那真是太多太多了,光他本人演唱的作品几个月来就有上百首,跟邓丽君翻唱别人的歌曲相当,两者有着本质区别的是赢病己的作品是百分百‘原创’的音乐作品,里面有粤语,国语、甚至还有闽南语。当然还有让外国人都疯狂的漫画!
嗯,虽然对邓丽君目前来说有点难堪,但事实就是如此,赢病己软硬实力足以碾压她。
末了,等人都散光后,赢病己和邓丽君相视一看,不约而同地又把墨镜给戴上了。
邓丽君美目轻瞥,小声道:“你的人气,是超巨星级的。”
赢病己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容,同样小声道:“一般一般,天下第三。”末了又补上一句:“你也不错,将来或许会是个十亿掌声的大人物哦!”
“你要死了——”邓丽君面红过耳:“什么十亿个掌声——你这坏蛋,羞死人了!”
邓丽君面带红晕显然不信赢病己的话的,不过不知怎的,听到他的话总是让她感觉到欢欣,嘴角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那羞涩而又温柔的样子,仿如三月的春风般拂人面颊。
两人又说了会话儿。
天上。
天空碧蓝,窗外云朵触手可及。
赢病己身侧的邓丽君已经歪着头睡熟了。(未完待续。。)
ps: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叫我丽君就好了。”邓丽君娇声说道:“谢谢你的喜爱。”
对于赢病己认出自己,邓丽君并不觉得奇怪,这几年她不比赢病己悠闲,曝光度更远胜于他。在结束香江造势活动后,跟着也开始长达年许的东南亚巡回表演,由此也确定了她在香江、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地的巨星地位。在赢病己崛起,大书特书的时候,邓丽君就已经第二度当选“香江十大最受欢迎歌星”。如今二十岁妙龄的邓丽君以香江最受欢迎的国语歌手的姿态。毅然决定赴岛国发展歌唱事业,与岛国渡边公司签约。
赢病己面带微笑,笑意吟吟的望着邓丽君,看她雪肤玉颈、温婉漂亮的脸蛋儿面带微笑,脸上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实在是一种享受。
忽然眼中神采一闪。她的笑颜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
赢病己想要写首歌送给她!
邓丽君此时虽然红透了亚洲,可是她的歌目前来说一直走的是民歌路线,而且几乎全部是翻唱或者改编老歌。一圈亚洲巡演下来要唱上百首歌,可是能让人印象特别深刻的经典歌曲,却是一首都没有。
“你等等。”赢病己从衣兜里掏出猫熊笔记本,和一根钢笔开始画着五线谱。
邓丽君好奇地看着纸面,很快心中就惊叹起来,他竟然在当场创作歌曲。
几分钟后,赢病己将歌曲递给邓丽君道:“送你的。”
是的。赢病己连版权也不要,纯粹送给邓丽君她本人的。
邓丽君大眼圆睁,将歌熟悉了一遍,晶莹如玉的鼻尖上,沁上一层淡淡的汗珠,望着甚是美丽。
赢病己看的偷笑,眼中闪过一丝期冀之色。
邓丽君黑漆漆的瞳目,却越看越喜欢。牛奶洗过般的肌肤,粉红的脸颊。甜美的笑容,诱人的樱唇,风韵十足,让人心动。她在惊讶于赢病己惊才艳艳的才华的同时,忍不住小声唱起来: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
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
你的笑容这样熟悉
我一时想不起……”
曾经赢病己听邓丽君的歌,那时候,老街上就一部收录机,每天晚上,那位大哥就把收录机放在家门口。整条老街便响起一位姐姐美妙的歌声。就那一盘磁带歌曲,每晚都会响起,每晚都很精彩,每晚都想听到。她不仅拥有甜脆清柔的歌喉和圆润的唱功,更以一种女人特有的细致、诗韵将浪漫情歌演译得柔媚入骨、荡人心魄。一曲《甜蜜蜜》拨动了多少恋人的心弦,一首《美酒加咖啡》把美到极点的忧和爱到极点的愁诠释得淋漓尽致。听到邓丽君的歌,总感到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受到了熨贴般的抚慰。每次都会点赞,不是声音多天籁,而是,那种唱歌的情绪能感染人,新世纪很少歌手能做到了。
不过赢病己知道,那大多都是被复制刻录不知多少次的cd,真正认真欣赏起来,有些细微的地方还是能够轻易听出音色失真了。如今终于亲耳听到邓丽君唱歌,而且还是如此近距离,虽然她对这首歌还不熟悉,可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妙了。
“真的是帮我写的?”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带着些淡淡的喜悦。
邓丽君俏脸嫣然,晶莹如玉的脸颊飞上两朵美丽的彩霞,又惊又喜,她翻唱那些民歌都快唱吐了,公司却舍不得花钱给她量身订做好歌,而是不断地让她出唱片和演出赚钱这才最终导致她出走呆湾的主要原因。
此刻得到如斯好歌,怎能不欢喜?!
赢病己脸上露出微笑:“当然,只有你唱这首歌才能唱出味道。”
这句话赢病己说的是最诚心诚意的一次了。望着温婉如玉的邓丽君,赢病己一时看的痴了,心里在想着最好来我的音乐公司,以后天天唱歌给我听,该有多爽。
见他紧盯着自己,邓丽君那亦喜亦嗔的俏脸,染上些薄薄的红晕,在舱里,散发着异常美丽的光辉。
忽然,在俩人摘掉墨镜以后,那边有人认出了他们。
“你好!”赢病己与邓丽君正聊得起劲,一个女孩子无声无息地走到两人旁边,怯怯地拿出一个笔记本,“赢,赢先生,能给我签一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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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神赢病己?哪呢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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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病己自然不会拒绝,正签着呢,旁边斜对面的座位,跟大傻挤在一起,原本沉默的几个人,也惊呼起来:
“邓丽君!”
“我没看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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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邓丽君是最后的古典。古典是一种意境,自她以后,再无人能唱出在水一方的空灵,能让人在荻花飞舞中感受秋霜的迷离。那几个青年和中年男子都离开了座位,找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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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虽然对邓丽君目前来说有点难堪,但事实就是如此,赢病己软硬实力足以碾压她。
末了,等人都散光后,赢病己和邓丽君相视一看,不约而同地又把墨镜给戴上了。
邓丽君美目轻瞥,小声道:“你的人气,是超巨星级的。”
赢病己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容,同样小声道:“一般一般,天下第三。”末了又补上一句:“你也不错,将来或许会是个十亿掌声的大人物哦!”
“你要死了——”邓丽君面红过耳:“什么十亿个掌声——你这坏蛋,羞死人了!”
邓丽君面带红晕显然不信赢病己的话的,不过不知怎的,听到他的话总是让她感觉到欢欣,嘴角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那羞涩而又温柔的样子,仿如三月的春风般拂人面颊。
两人又说了会话儿。
天上。
天空碧蓝,窗外云朵触手可及。
赢病己身侧的邓丽君已经歪着头睡熟了。(未完待续。。)
ps: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