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安和洛阳交界,有条洛河,也称雒水,特别长,横贯东西。
长安和洛阳富甲天下,各国商旅络绎不绝。
不只是这几个敌对国,还有波斯、天竺、大食国的商船,也来大离朝做生意。
每个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互相冲突的情况经常出现。
因为战乱,长安到洛阳的商路断绝,商人无法做生意,只能干赔钱。
史斌平定长安后,河运也通了,可以继续做生意了。
商人们高兴之极,一窝峰的涌进来。
这对大离朝来说,与其它国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
他们把当地特产运到大离,大离把丝绸、茶叶、瓷器加十倍利润运到国外,大离朝铁定是贸易顺差,这挣钱速度就跟捡的一样。
但这月下旬,发生了一件大事,引发各国商旅抗议。
他们有的用手帕包头,有的鼻青脸肿,有的身上淤青。
显然是起了大冲突,又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请大离朝皇帝陛下裁决。
三法司收到此案,也懵了。
因为这案子涉外,这帮熟记律法,精通文墨的刀笔吏,这次一筹莫展了。
案件如下:
出岚国的皇商,在大离朝买了巨量丝绸,要运到天突国和桓涂国。
他们钱多,量大,所以价格有优惠。
另外两国钱比他少,得不到这样的价格。
所以他们宁可让渡一部分利润,也要买出岚国的货。
毕竟你如果要货少,大离朝是没义务理你的。
这就好比你作为消费者去厂家提货,人家十万份起卖,你说我是普通消费者只买一件即可,你按批发价给我吧,人家会说你有病。
以前他们也和梁国做生意。
现在大家被史斌忽悠的,和梁国绝交了。
其实也不全是史斌的能量大,而是梁国太贪,只顾自己抢地盘,让小弟们白死人,白搭钱粮,不给好处。
所以不方便报复时,没人说话。
一旦史斌拱火挑拨,甚至主动攻打梁国,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国这两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儿子也不行。
格局太逊。
反正现在和梁国闹的绝交了,也不用管谁对谁错,再说这个没意义。
但是吧,出岚国的大商人,是皇商,有的是钱,采购量巨大。
以前和梁国是朋友,随意过境。
现在绝交了,不能从人家境内经过吧?
不抢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杀光了才怪。
那怎么办?
绕道。
但绕这么远的路,绕这么大圈,额外产生的运输成本和其它成本怎么办呢?
风险一共就这么多。
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按出岚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属于情势变迁,对方必须加钱。
而按桓涂国的法律……
该国官员素质极低,上来就骂:“加你妈……我朝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我们国的法律,这种事属于天定活该条款。意思就是说,老天爷让你活该,多余的钱,你自己承担。”
天突国的法律呢,则这样规定:“只要你迟到,大宗货物误期送至,伤害了本国人的期限利益,一律处以五百两银子的罚款,至于原因,则在所不论。”
要是五分钱,那也罢了,谁也不会闲的蛋疼因这点小钱跟你打这官司浪费时间。
五百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啊。
出岚国皇商当然不愿意赔这钱。
以他的身份,当然不缺这点钱。
但是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罚,到时人家会这样说,出岚国被罚五百两。
罚一文都不行!
连累朝廷挨罚,丢这么大的脸,这罪过谁受不的了!
其实波斯等国也有类似规定,不可延误,延误要罚钱。
现在事情就僵在这了。
几方人士各执己见,根本就说不明白,惹焦躁了,互相谩骂,最后在离都长安城大打出手。
各自受伤。
因和梁国绝交,竟然惹出这么多事。
不能走梁境,意味着不能走陆路,而只能被命运强迫走水路。
可是走水路适用的是另一套运货模式。
货交承运人。
货过船舷转移所有权。
以提单或仓单代替支付。
以朝廷信誉作保。
大离朝廷以银票承兑。
海运商人要求按自己的原则来,陆运商人说你在放狗屁。
谁也说不清,最后有人提议:“人言大离皇帝圣聪烛照,才高八斗,有异术,同时还是法学天才,何不请他裁决?”
马上有人附和:“对呀,咱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这般打来打去,成何体统?再打十年,甚至打出人命,也打不出结果,还不如听大离皇帝陛下的!”
打架打的凶,达到一致意见倒挺快。
他们向礼部尚书投递名刺(用木头用的古代名片),提出自己的要求。
这些人全是贵族,虽然是外国人,但大离和外国联系甚密,礼官不敢懈怠,接了名刺,层层上报。
一直报到尚书大人那里,他也不能决断,只能投到丞相陈枫那里。
陈枫也决断不了这事,只好说:“这事只能听皇帝的意见了。”
狄公也叹道:“如果连皇上都解决不了这桩事体,那我估计,也没人能解决此事了。”
萧飞说:“关键是太乱了,跟绕口令似的。他说以这个为准,另一个人又说以那个为准,彼此又互相冲突,几方各抒己见,这帮权贵又是谁也不让谁的主,不打架就怪了。”
大离皇帝史斌为了普法,也为了向天下各国宣示大离国的威严,公开审理了此案。
六部九卿的主要官员全部旁听此案。
新设的民事大堂人满为患,外面更是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大离有两大审判庭,一个是刑事,另一个是民事。
民事包括商事。
也就是说,史斌目前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因为这个时代的商事相对来说,远比民事少。
不值得特意为它开个商事庭。
大离皇帝作为主审官,其它行政官、审判官、监督官全部坐在他的后面。
天突国商使为原告。
因为这厮运气不好。
那天出去浪,喝酒喝多了,和手下练武,把腿闪着了。
瘸着腿走路已经很难受了。
回来时却赶上出岚国皇商和桓涂国资产过亿的大商户越吵越凶,然后互相问候对方十八代女性,之后就动手了。
动手你就动手吧,你打准点啊。
这时天突国商使瘸着腿从他俩中间穿插过去了,这俩货打的正凶,打急眼了,一人打拳,打了天突国商使脑袋上了,鼻子打歪了,嘴也也斜了。
瘸子兄大骂道:“真他娘的晦气!”
然后被手下架走养伤去了。
养好伤后,没人来道歉。
大伙都是本国顶级有钱人,谁鸟你啊,打了就打了呗。
打你是你的荣幸。
于是瘸子兄大怒,带着手下把天突国皇商打成了猪头,还从厕所里挖了一盆宝贝,扣到桓涂国商人脑袋上。
你俩都打我,报复的时候为啥要区别对待呢?
因为皇商跟他们国皇帝有关,出气的时候,也得遵循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原则。
普通商户就不管你了,有钱就有钱呗,有钱在你们国横去,别来这装。
所以不同人有不同待遇。
于是三国商人轮番大战,波斯商人和大食商人用蹩脚的汉语说:“唉,狗咬狗一嘴毛,这都什么素质啊。”
“简直是沐猴而冠。”
天竺商人双手合十说:“在孔孟之乡,干这事,真是丢死人了,真真有辱斯文!”
三国商人一听,也是。
毕竟大家都是要脸的人,于是有人提议,既然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就让大离国皇帝裁决吧。
庄严的大理寺审判厅,史斌阅完所有卷宗,问完各国所有商人前因后果,说:“这事,得充分尊重各国主权。”
出岚国皇商说:“大离皇帝陛下果然高明!小人不计较那点损失,只是本使代表朝廷,不可折了朝廷的脸面!”
他说的没错,想的也没错。
可是另外两国的人也这样说。
所以这才是所有人都痛苦的原因。
尊重我国法,就必须不能适用你国法。
不管怎么弄,那总得有人(国)丢脸。
史斌拍了拍桌子,道:“肃静!”
所有人噤声。
史斌宣布他的处理方法:
“要想完美解决此事,尊重各国主权,应该导引国际私法。”
长安和洛阳富甲天下,各国商旅络绎不绝。
不只是这几个敌对国,还有波斯、天竺、大食国的商船,也来大离朝做生意。
每个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互相冲突的情况经常出现。
因为战乱,长安到洛阳的商路断绝,商人无法做生意,只能干赔钱。
史斌平定长安后,河运也通了,可以继续做生意了。
商人们高兴之极,一窝峰的涌进来。
这对大离朝来说,与其它国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
他们把当地特产运到大离,大离把丝绸、茶叶、瓷器加十倍利润运到国外,大离朝铁定是贸易顺差,这挣钱速度就跟捡的一样。
但这月下旬,发生了一件大事,引发各国商旅抗议。
他们有的用手帕包头,有的鼻青脸肿,有的身上淤青。
显然是起了大冲突,又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请大离朝皇帝陛下裁决。
三法司收到此案,也懵了。
因为这案子涉外,这帮熟记律法,精通文墨的刀笔吏,这次一筹莫展了。
案件如下:
出岚国的皇商,在大离朝买了巨量丝绸,要运到天突国和桓涂国。
他们钱多,量大,所以价格有优惠。
另外两国钱比他少,得不到这样的价格。
所以他们宁可让渡一部分利润,也要买出岚国的货。
毕竟你如果要货少,大离朝是没义务理你的。
这就好比你作为消费者去厂家提货,人家十万份起卖,你说我是普通消费者只买一件即可,你按批发价给我吧,人家会说你有病。
以前他们也和梁国做生意。
现在大家被史斌忽悠的,和梁国绝交了。
其实也不全是史斌的能量大,而是梁国太贪,只顾自己抢地盘,让小弟们白死人,白搭钱粮,不给好处。
所以不方便报复时,没人说话。
一旦史斌拱火挑拨,甚至主动攻打梁国,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国这两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儿子也不行。
格局太逊。
反正现在和梁国闹的绝交了,也不用管谁对谁错,再说这个没意义。
但是吧,出岚国的大商人,是皇商,有的是钱,采购量巨大。
以前和梁国是朋友,随意过境。
现在绝交了,不能从人家境内经过吧?
不抢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杀光了才怪。
那怎么办?
绕道。
但绕这么远的路,绕这么大圈,额外产生的运输成本和其它成本怎么办呢?
风险一共就这么多。
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按出岚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属于情势变迁,对方必须加钱。
而按桓涂国的法律……
该国官员素质极低,上来就骂:“加你妈……我朝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我们国的法律,这种事属于天定活该条款。意思就是说,老天爷让你活该,多余的钱,你自己承担。”
天突国的法律呢,则这样规定:“只要你迟到,大宗货物误期送至,伤害了本国人的期限利益,一律处以五百两银子的罚款,至于原因,则在所不论。”
要是五分钱,那也罢了,谁也不会闲的蛋疼因这点小钱跟你打这官司浪费时间。
五百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啊。
出岚国皇商当然不愿意赔这钱。
以他的身份,当然不缺这点钱。
但是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罚,到时人家会这样说,出岚国被罚五百两。
罚一文都不行!
连累朝廷挨罚,丢这么大的脸,这罪过谁受不的了!
其实波斯等国也有类似规定,不可延误,延误要罚钱。
现在事情就僵在这了。
几方人士各执己见,根本就说不明白,惹焦躁了,互相谩骂,最后在离都长安城大打出手。
各自受伤。
因和梁国绝交,竟然惹出这么多事。
不能走梁境,意味着不能走陆路,而只能被命运强迫走水路。
可是走水路适用的是另一套运货模式。
货交承运人。
货过船舷转移所有权。
以提单或仓单代替支付。
以朝廷信誉作保。
大离朝廷以银票承兑。
海运商人要求按自己的原则来,陆运商人说你在放狗屁。
谁也说不清,最后有人提议:“人言大离皇帝圣聪烛照,才高八斗,有异术,同时还是法学天才,何不请他裁决?”
马上有人附和:“对呀,咱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这般打来打去,成何体统?再打十年,甚至打出人命,也打不出结果,还不如听大离皇帝陛下的!”
打架打的凶,达到一致意见倒挺快。
他们向礼部尚书投递名刺(用木头用的古代名片),提出自己的要求。
这些人全是贵族,虽然是外国人,但大离和外国联系甚密,礼官不敢懈怠,接了名刺,层层上报。
一直报到尚书大人那里,他也不能决断,只能投到丞相陈枫那里。
陈枫也决断不了这事,只好说:“这事只能听皇帝的意见了。”
狄公也叹道:“如果连皇上都解决不了这桩事体,那我估计,也没人能解决此事了。”
萧飞说:“关键是太乱了,跟绕口令似的。他说以这个为准,另一个人又说以那个为准,彼此又互相冲突,几方各抒己见,这帮权贵又是谁也不让谁的主,不打架就怪了。”
大离皇帝史斌为了普法,也为了向天下各国宣示大离国的威严,公开审理了此案。
六部九卿的主要官员全部旁听此案。
新设的民事大堂人满为患,外面更是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大离有两大审判庭,一个是刑事,另一个是民事。
民事包括商事。
也就是说,史斌目前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因为这个时代的商事相对来说,远比民事少。
不值得特意为它开个商事庭。
大离皇帝作为主审官,其它行政官、审判官、监督官全部坐在他的后面。
天突国商使为原告。
因为这厮运气不好。
那天出去浪,喝酒喝多了,和手下练武,把腿闪着了。
瘸着腿走路已经很难受了。
回来时却赶上出岚国皇商和桓涂国资产过亿的大商户越吵越凶,然后互相问候对方十八代女性,之后就动手了。
动手你就动手吧,你打准点啊。
这时天突国商使瘸着腿从他俩中间穿插过去了,这俩货打的正凶,打急眼了,一人打拳,打了天突国商使脑袋上了,鼻子打歪了,嘴也也斜了。
瘸子兄大骂道:“真他娘的晦气!”
然后被手下架走养伤去了。
养好伤后,没人来道歉。
大伙都是本国顶级有钱人,谁鸟你啊,打了就打了呗。
打你是你的荣幸。
于是瘸子兄大怒,带着手下把天突国皇商打成了猪头,还从厕所里挖了一盆宝贝,扣到桓涂国商人脑袋上。
你俩都打我,报复的时候为啥要区别对待呢?
因为皇商跟他们国皇帝有关,出气的时候,也得遵循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原则。
普通商户就不管你了,有钱就有钱呗,有钱在你们国横去,别来这装。
所以不同人有不同待遇。
于是三国商人轮番大战,波斯商人和大食商人用蹩脚的汉语说:“唉,狗咬狗一嘴毛,这都什么素质啊。”
“简直是沐猴而冠。”
天竺商人双手合十说:“在孔孟之乡,干这事,真是丢死人了,真真有辱斯文!”
三国商人一听,也是。
毕竟大家都是要脸的人,于是有人提议,既然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就让大离国皇帝裁决吧。
庄严的大理寺审判厅,史斌阅完所有卷宗,问完各国所有商人前因后果,说:“这事,得充分尊重各国主权。”
出岚国皇商说:“大离皇帝陛下果然高明!小人不计较那点损失,只是本使代表朝廷,不可折了朝廷的脸面!”
他说的没错,想的也没错。
可是另外两国的人也这样说。
所以这才是所有人都痛苦的原因。
尊重我国法,就必须不能适用你国法。
不管怎么弄,那总得有人(国)丢脸。
史斌拍了拍桌子,道:“肃静!”
所有人噤声。
史斌宣布他的处理方法:
“要想完美解决此事,尊重各国主权,应该导引国际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