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吴国著名大将罗霄,对很多人来说,是个极其陌生的名字。

    拜《三国演义》所赐,三国故事深入人心,三国这段历史故事的精彩程度,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受欢迎程度,放眼几千年历史,也是妥妥的排名第一。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这本书确实写的挺出彩的,所以传播力才能那么广阔深远。

    但实事求是的说,《三国演义》漏掉了三国时代很多超级牛人。

    举例说明:

    魏国的超级谋士戏志才,这才是顶尖牛人。

    魏武帝曹操的儿子曹冲,他才是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有他在,其它儿子根本不可能得到皇位。他死了,其它人才有机会。

    而《三国演义》说曹操最爱曹植,这根本就是胡扯。

    他对其他儿子的关爱,和曹植没啥区别,但后来对曹植的打压程度,可以说是变态级的。

    当然曹植自己也确实找死。

    那是三国时代的事,这里不细说。

    蜀国的超级猛将陈到,他的事迹全被移植到赵云身上,变态猛人。

    吴国的贺齐,数一数二的猛人。

    而这位罗霄,字公盟。

    精通孙吴兵法。

    其它事项为了节省篇幅,不必细说,只说一件。

    罗霄将军参议都督中外诸军事,集义士于东兴,作大堤,筑两城。

    魏帝曹丕命大将诸葛诞起大兵气势汹汹围攻两坞,企图打坏大堤以遏诸葛恪(吴将,诸葛亮侄)。

    罗霄不慌不忙,设下奇计,率兵与敌人战于长驱,魏兵惊退。

    此君勇猛,人们却称他为罗智万。

    意思就是说,这位猛将有上万的智慧。

    可见人们有多尊敬他。

    幸亏他没达到韩信的程度,要不然,他智慧方面的才能再高些,可就没机会被这猛将系统招到了。

    他的胡须很长,时人又称他为须将军。

    这位大哥特别会抓战机,一枪挑死敌皇,就像挑着羊肉串一样。趁敌军心寒胆裂之际,他决定让又饥又饿的敌人那已经降到冰点的士气,直接降成负数。

    “主公有招神之术!杀这帮草芥如屠猪杀狗!儿郎们,杀光这帮狗贼!踩着他们的尸体喝酒!”

    己方士气涨了。

    敌人士气崩了。

    招神这种比吹牛还荒诞的话,一旦变成了现实,把正常人吓疯,真不是啥新鲜事。

    花木兰立刻下令反杀。

    虽然人数比对方少,但仍然是围着对方打。

    象兵也重新休整,从后面扑上来,横冲直撞。

    最初,交趾兵这样想的,走入绝路,就往死里拼吧,能拼成啥样是啥样。

    这种心态只维持了十分钟,就消失殆尽了。

    因为大象的撞击力太狠了。

    皇帝一死,整个军队都没了主心骨。

    如果皇帝先死,大将皇太弟李环成活着,也行啊。多少也有点凝聚力。

    但最坏的结果,就是这俩头号人物全死了。

    别人没能力镇住这么多人。

    至于裨将,每个人令出一方,彼此不相统属,谁也指挥不了谁。

    最后越打越乱。

    士兵们都不知道该听从谁的号令。

    干脆打烦了,兵器一丢,下马投降,爱咋地咋地。

    破窗效应一形成,投降的人越来越多。

    没能力吃掉对方。

    甚至即使以损失惨重为代价,打败他们,又能怎样?

    对方往城里一躲,光饿都能饿死他们。

    都不用提什么坚壁清野,现在这个季节,本就没有粮食可供收割。

    投降至少可以免死。

    随着最后一位禆将请降,这次远征战争,以侵略者大败亏输,守夜人大获全胜而告终。

    为了防止造反,所有敌兵全部收缴兵器。

    被守夜人分散编组,带到大离境内,充当史斌的士兵。

    面对这样的安排,没人敢反抗。

    这帮人想回家是不可能了。

    回交趾那么远的路,大理国可没义务供给粮食。

    身为侵略者,就别说什么我也委屈,我也可怜,我也是受害者这种屁话了,没人同情。

    不被大理军杀光了,就已经可以烧高香了。

    但成了史斌的手下,被带到大离,大理国至少可以供给粮草。

    他们还可以留下一条性命。

    反正为谁打仗不是打仗啊。

    交趾国现在极度空虚。

    他们本拟打下大理后,立即分兵一半回国。

    现在这件事,史斌替他们做了。

    史斌重用花木兰和五虎将、项羽等人。

    那么和五虎将不对付的那些魏将,自然要派到交趾国,交给他们骑兵三千。

    安顿好大理国事务后,史斌率众回大离。

    自己折兵近四千人。

    敌军战损更大,死了六千多。

    但好在剩下的一万多人全补充到史斌的队伍中,人数越打越多。

    典韦、许褚以及其它被招出来的魏将本来见五虎将太受主人宠爱,心里很别扭。

    虽说是无原则忠于主人,但不妨碍他们之间互殴啊。

    吕蒙咋死的?

    这五个狠货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宰猪一样宰了,上哪说理去。

    本来吕蒙真是个极品良将,能力特别强。

    五虎将和典韦等人也总瞪眼。

    彼此看对方脑袋的时候,那眼神就像看黄金猪头一样。

    史斌管的住一时,管不了一世。

    总不能连上厕所也要看着他们吧。

    所以这样安排是最恰当的。

    交趾现在完全等同于无主之地,去晚了让海盗给占了的话,可就错失良机。

    而如果自己占下,以后这里成为江南三大世家的落脚点。

    可以从这里补充资源,但要交钱。

    其它各国商船经此地,也要交税。

    这样三大世家出海可就便利多了。

    守夜人挣的钱也可以继续加增。

    大理国给他们备足干粮和清水、冰块、以及酒水,他们一路上马不停蹄的快速行进。

    果然不负史斌所托,及时占了交趾。

    本来有十艘西洋商船发现这里空虚,一直跃跃欲试,但不敢轻易动手,怕一旦失怕,不好回旋。

    他们必然会犹豫,商船上的兵,实在太少。

    如无必胜把握,千万不能撕破脸与人干仗。

    等他们彻底反应过来,守夜人的军队已经控制了这里所有的码头和险要所在。

    李冲无子,那几个女儿敢说啥?

    乖乖投降。

    这里不必像大理国一样承担着往大离运送物资的职责,只负责商路畅通即可。

    这几位猛将发信告知主人,一切安好。

    史斌亲手用朱砂笔写信:“你们各自挑选当地美女成婚,把这一世活精彩!角逐中原,不用你们了,但务必自行招兵,守卫好这一方宝地。这里自汉朝起就是我天朝领地,大离无能,丢失了,咱们把它夺回,此乃天意!”

    这几个猛将不用和蜀汉五虎将斗气,也不必和他们争功,在这过上了世外桃源般的日子,也算是这一世的福报。

    每天练兵,喝酒,日子过的惬意之极。

    各自娶了妻妾。

    当江南三大航海世家发现这里竟然插着守夜人的旗帜时,都惊呆了。

    知道情况后,没有一个不是欢喜之极的。

    一直处于贸易顺差状态,猛将们把这里的钱财留下自己的用度,再留下一些用来享受的,六成财富全送到大理国孟获那里,由孟获的人运到大离。

    史斌往孟获那里又给他配了三个新招出来的将,大理国虽然名义上是独立一国,其实也在守夜人的控制范围内。

    此间事了,史斌可以安心腾出手来,处置蜀中,荆州、以及江南事宜了。

    ------题外话------

    多谢大家投票打赏!

    罗霄大将的事,以及三国演义的事,多着墨了一些。

    我想借此暗示各位读者君,下本书写三国。

    并且保证作者君肚子里有货。

    不过现在说这个为时尚早,这本书大纲最巅峰的地方还没写到,还得写段时间呢。

    现在最大的目标就是,保质保量写完这个,到写三国的时候,希望大家帮着追读下啊。

    现在追读决定一切,追读高,就能在推荐中打败竞争者。

    追读低,就只能被其它竞争者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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