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儿们。”

    翻身上了老马,廉永露出笑容。

    “不怕你们见笑,当年我跟着先帝去战北狄,打输了。四万的大军,只剩不到五千的人,一路逃着回来。我那会抱着刀,生怕自己跑得慢了,会被狄人骑着马割头。”

    “只能像条野犬一样,在山上的林子里躲了七八日。”

    “我那时便想,咱们的大纪,啥时候才能打得赢北狄啊。”

    勒起缰绳,廉永眼睛里有光。

    “我现在晓得了,并非狄人势大,而是我纪人势弱了。小东家,且等着我,这破狄的第一功,由老夫给你献上。”

    徐牧稳稳抱拳。

    廉永带着残军,这一去,实则很危险。毕竟再怎么说,那好歹是两万的轻骑,在后还跟着万余人的孝丰营步卒。

    速度若慢一些,会被长刀把身子剁烂。

    五千数目的老卒,在徐牧的眼色之中,逐渐越去越远。

    “大纪儿郎七百万,罢刀止戈送白头。”

    转了身,徐牧面色复而清冷,他抽了剑,在夜风中举了起来。这一路,他夹缝求生,像犬,像无根浮萍,像刀俎上的鱼肉。

    直至现在,他终于统帅了一支数万大军。在边关的风沙与硝烟中,去争一些,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

    “人各有命,但老子们的命,天下最大!”

    “听本将军号令,弓者入林,枪者伏身,常威,带着三千骑,准备抄后路!”

    围拢着的数万人,抬刀朝天怒吼,仅一下子,又在夜色中隐去。

    ……

    饮了口马奶酒,赵青云抬起头,目光里满是忧愁。

    他想念刚建成的将军府,想念新纳的第三房小妾,想念只吃了一半的干鹿肉。

    “我约莫是个反贼了。”

    自嘲一笑,赵青云的脸庞,又一下子变得阴冷起来。

    河州城头,一个大将模样的人,单手握着长戟,系着一袭白色披风,目光冷冷扫来,与他四目相对。

    “守将于文,原正三品金刀卫,弃官跟随小东家。”黄道春半眯眼睛,“我有些不懂了,小东家到底有什么本事。”

    “大概算灶比较厉害。”赵青云面无表情。

    “赵将军,莫要再提了!”

    “你记着,这是你的祸头,去了塞北草原,你也莫要推到我身上。”赵青云声音微怒,还想着再扯几句,冷不丁的,便听到了跑马的声音。

    “将军,望州城破!我见着了破城的狼烟!”

    一骑探哨,满脸狂喜地踏马而回。

    怔了怔,赵青云瞬间脸色涨红,望州城破,那意味着北狄人的大军,将要很快奔赴河州城。

    “怎样,都对了吧。”黄道春笑笑,“等大军会师,攻下河州城,只是时间问题。”

    “赵将军,这等时候,我有必要再说一遍,当时我真只漏了一策……”

    赵青云并未细听,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着面前的探哨。

    “望州的两万老卒营如何?还有那小东家呢?”

    “回将军,并未去得太远,只远远看得见,望州城头的狼烟。按着道理来说,望州城破,那些守军应当是死了的,便如当初的筒字营——”

    探哨突然收了声。

    “滚。”赵青云原本激动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喜。

    “望州城长年鏖战,城关早已经残破不堪了,破城确在意料之中。只等后方的大军一来,河州城也定然会取下。”

    “黄道春,若回了草原,我还有王爵吗。”

    “看赵将军的表现,最好嘛,到时候多立大功。说不得入了内城之后,赵将军便被封为三州王爷。”黄道春眯起笑容。

    “你笑得真阴。”

    赵青云皱眉转身,失了河州,他总觉得自己如丧家犬一般。等那位左汗王到来,无半寸军功在身,想想都觉得膈应。

    “赵将军!”

    又是一骑探哨回营。只刚停了马,探哨便立即欢喜连天。

    “后方约莫十几里,发现了老卒营的残军!”

    “当真?”

    “卑职看得很清楚。领头的人骑着老马,正是老将廉永!”

    “几人?”

    “不到五千,尽皆是残军败将。”

    “好!”

    赵青云瞬间狂喜,眼下的光景,他只能带军投去北狄,左右手底下的这帮家伙,也同样是有奶是娘的货儿。割了老将廉永的人头,即便不算大功,但好歹也有个交代了。

    “赵将军,若不然再探一下,那小东家终归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莫忘了,你也讲过,那小东家不简单。”黄道春犹豫着相劝。

    赵青云冷笑,“我自然知道他不简单。但若是小东家没死,为何不与老卒营同行?你是怕我摘了这份军功?还是说你想自个去捞?再说了,望州城破,老卒营出逃,这有无问题?”

    “无问题……但我等好不容易才围了河州,我的建议,最好等着大军先过来。”

    “大军一来,这份军功该算谁的。”

    黄道春皱住眉头。

    “将军,老卒营发现了我等围城,要回头入山了!”

    又听着探哨的军报,这一下,赵青云再也顾不得,急急翻身上马,带着大军往前追去。

    黄道春原地沉默了会,也跟着上了马。

    实话说,到了这等时候,他的出使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离开孝丰营没有任何问题。

    但不知怎么的,输给那个小东家,他很不服。这就好比在草原上玩鹰,玩了小半辈子,却突然让头小雏鹰给啄了眼。

    塞北草原的幕僚圈子,该怎么看他。

    疾马快奔,河州城外的夜色,尽是被阵阵的马蹄声惊扰,连上了树梢的弯眉月,也惊得匿入云层。

    隐约间,只余马脖下挂着的马灯,才讨得一些亮堂。

    赵青云抬头,借着马灯的光亮,隐隐看得见前方的物景。

    零散的飞矢,仿若仓皇应战一般,从前方急急射来。

    “吊马灯,追杀老卒营!”赵青云咬着牙。

    一瞬间,他便看清了廉永的脸庞。那一张苍苍的老脸,曾在某个醉醺醺的夜晚,让他生出一丝拜服。

    “陛下有命,枭首败将廉永!”赵青云的脸色,迅速涌上狂喜。

    在他的前方,杂乱仓皇的脚步子声,更像是一种讨死的信号。

    那位小东家,那些曾经熟悉的庄人,都骂他是贪功狗。那又如何,这世道都乱了,到手的富贵与权势,才是最重要的。

    下辈子,下辈子的时候,再做个忠义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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