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章 我只会给你写歌-重生1990:姐,我回来了李东方陈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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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0:姐,我回来了李东方陈子佩
作者:风中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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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方发呆时,陈有容已经拽着康婉怡,参观起了他的家。
她们都是女孩子,而且就是满怀好奇的参观,又不像金士昌那样的搜索,李东方当然懒得管。
南豆住在书房。
颜熙住在第二次卧。
秀老板住的第一次卧,当前是空着的。
还算陈有容有点常识,没因主卧内带着单独的卫生间,就让李东方这个主人搬出来,她和康婉怡住进去。
她选择了秀老板的房间。
终究是豪门出来的孩子,陈有容暂时借住秀儿的房间时,特意拿出一盘胶带,把抽屉等封死,示意自己绝不会乱动原主人的东西。
她住下铺,康婉怡住在上铺。
“康康,你去做饭,给我小姑夫好好的露一手。这样我们在家里,才能住的心安理得。他一高兴,说不定就会免费送你一首新歌。”
回房换了一身紫色长裙后,陈有容吩咐了康婉怡一句,她自己则挽起袖子,打开了那架钢琴。
这件钢琴,还是李府的“微笑乐队”,为备战高校运动会时,特意买回来的。
微笑乐队——
秀儿在英伦,路雪远赴美洲,小宋在香江。
只有颜熙这朵小花,还在李家村。
这些天来,李东方每当看到这架钢琴时,就会想念去年那个时候的日子。
更会发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感慨。
钢琴还在。
微笑乐队却——
叮叮咚咚。
悦耳的钢琴声,打断了李东方的胡思乱想。
他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陈有容正端坐在钢琴前,纤长犹如葱白般的十指,无比灵巧的按起了琴键。
嘴里也曼声吟唱:“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起了你的笑容。”
相比起康婉怡那独具特色的烟熏嗓来说,陈有容的声音,带有一种天然的甜味儿。
却很空灵,好像寒冬深夜中,很远很远的苍穹中传来。
关键是,陈有容的声音带有明显的天然甜,可在唱起这首追梦时,却能表达出歌曲里的缅怀气息。
这足够证明陈有容,深刻了解到了这首歌中,藏着的含义。
还有就是曲子。
其实李东方从后世剽窃来的这些歌曲,尽管他会写五线谱,却没有认真的编过曲子。
那晚在四九某广场时,康婉怡演唱这首歌时的编曲,和陈有容现在所演奏的,就有很大的出入。
康婉怡所使用的曲子,鼓荡着对昔日爱人思念的哀伤,能轻松触碰到人心最软的地方。
陈有容弹奏出来的曲子,尽管也带有浓厚的缅怀气息。
却隐隐有“生机的光明希望!”,正在试图冲出黑暗。
从歌声和不同的编曲中,就能判断出康婉怡是个悲观主义者,心里也能藏住事。
这种人,很难和人交心。
陈有容呢?
则是和康婉怡相反的乐观主义者,一根肠子通到底,就算遭遇再大的挫折,也坚信自己能好起来。
这一点——
李东方想到了那晚,他们两个被斧头等人“瓮中捉鳖,关门打狗”后,陈有容的表现了。
再想想她刚才睁着大眼,和子佩撒谎时的样子,李东方就有些无语。
陈有容的傻,不同于大个小蕾蕾的呆。
沈蕾虽说是真笨,却能认识到自己的笨,并始终在拼出12分的力气,努力去做好。
陈有容则是一点都不傻,却意识不到她的所作所为,是很傻的。
这是因为,她从小就生活在极为优渥的环境内,被亲人们给宠坏了。
但她的自信心,却始终爆棚。
“这是个什么玩意啊?”
看着微微闭着眼,满脸陶醉在歌声里的陈有容,头疼不已的李东方,暗中叹了口气。
他忽然觉得,南秀国比陈有容可爱多了。
起码——
草包秀敢让我东哥不爽,他就真敢抽她!
他敢抽陈有容吗?
不是不敢。
那是什么?
李东方说不出来。
反正即便傻白甜当着全世界的人,说他是个太监,他也不会有抽她的心思。
很奇怪的感觉。
更奇怪的是,李东方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铁打的李府,流水的美女。
自从李东方翻盖房子后,有多少美女在这儿住过了?
不说子佩。
秦明秀,颜熙,路雪,宋红颜,沈蕾,南豆,苏泪,苏酥也是个小美女吧?
秦子沁也在这儿住过吧?
今晚又有两个女人,住在这儿了。
“难道这个房子的风水有问题,特容易招蜂引蝶?”
李东方摇了摇头,不再胡思乱想,从案几下拿出了纸笔。
笔尖划过——
刺啦一声,先列个五线谱。
然后开始写字:“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钢琴声落下。
陈有容悄悄的走了过来,俯身睁大眼看着李东方,在纸上飞快的写着。
虽说我东哥的钢笔字水平,实在是难以让人恭维,却也能让人看得出来。
他把这首颇具后现代摇滚风情的歌曲,连曲子带歌词的写完后,拍在了陈有容的面前。
“最多三天的时间,把这首歌唱的我满意了。”
“三天内能唱出来,啥话都好说。”
“如果唱不出来,那就给我打包回魔都,以后都别来烦我。”
“记住,我只会给你写歌。”
“看在你傻白甜的份上,一首歌只会要你十万块。”
“如果没钱,那就赶紧走。”
“我这么忙,没空陪你一个屁孩子瞎胡闹。”
李东方说完,也不等陈有容有什么反应,起身快步出门。
正在厨房内忙活的康婉怡,动作稍稍一顿。
她当然能听出,李东方为什么刻意说那句“我只会给你写歌”。
李东方对来自魔都康家的人,即便是个旁系,是个出色的小美女,他也没有一点点的好感!
“不要说我是个屁孩子,我比你大一岁的!”
陈有容冲他的背影,挥舞着小拳头,喊了一嗓子。
李东方却头也不回的,快步出门。
死了都要爱这首歌,对歌手的声带,唱功,肺活量等等有多么高的要求,在这儿就不细说了。
总之——
这就是一首流行曲的高音典范。
副歌部分持续c3(highc)、最高音达到了d3(highd)。
尤其第一句的音区较高,以小调式骨干音为主,速度较慢,旋律线的起伏较大。
算是激情伤感歌曲类中,出类拔萃的一首。
这首歌,其实不怎么适合女孩子唱。
毕竟女孩子唱起来时,脖子上青筋崩起的样子,确实不怎么美观。
而且女孩子的肺活量,相比起男人来说,也要弱很多。
如果陈有容真能唱好这首歌,那么李东方会再祭出一个杀招。
失去爱的城市!
陈有容如果不把这首歌中,那种“老婆接连跑了十几个,却独自留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苟延残喘”的感觉唱出来,照样得打包滚蛋。
假如失去爱的城市,还难不倒陈有容的话。
可以考虑试试左手指月这首歌——
假如她能把这三首歌都唱好,那么李东方实在没理由,放弃这个未来的天后。
“死了都要爱?”
“什么破歌嘛。”
“还值十万块。”
陈有容嘟囔着,拿着歌谱走回到了钢琴前。
噔噔——
琴键落下后,陈有容马上试唱:“死了,都要,爱!”
厨房内。
正在切菜的康婉怡,听到陈有容唱出的这一句后,娇躯明显的一颤。
相比起拥有极高唱歌天赋的陈有容,康婉怡的自身条件,要弱了许多。
起码就算掐住她的脖子,她的烟熏嗓,也吼不出死了都要爱的这句歌词,最完美的音线。
但她对唱歌的热爱,却丝毫不逊色她绞尽脑汁的拯救康家!
她当初化身康姨,就是不想放弃唱歌。
她推出颜丽珠,来假扮康姨站在台前,同样是为了能自由自在的唱歌!
康婉怡没有陈有容唱歌的顶级天赋,但她鉴定一首歌,能不能红火起来的能力,却是陈有容拍马,都比不上的。
“他竟然能写出,这么独具特色的歌曲。”
“这首歌真要登陆香江,绝对能在最短时间内,爆火。”
“他竟然把这么好的一首歌,随随便便的给了陈有容!”
“这,绝对是暴殄天物。”
“他该下地狱。”
“陈有容如果不认真的唱,也该下地狱!”
康婉怡暗中咬牙切齿,忽然左手食指一疼。
她分神了,菜刀切破了手指。
但她却没有理睬,面无表情,继续切着西红柿。
她的耳朵,依旧竖起,倾听陈有容的歌声。
“陈有容,真有可能会成为香江,未来的天后。”
背对着门口的康婉怡,又听了片刻后,眼眸里渐渐的浮上了,近乎于疯狂的嫉妒。
手指再次疼了下。
——————
傻白甜很让人无语,但可能会惹事
她们都是女孩子,而且就是满怀好奇的参观,又不像金士昌那样的搜索,李东方当然懒得管。
南豆住在书房。
颜熙住在第二次卧。
秀老板住的第一次卧,当前是空着的。
还算陈有容有点常识,没因主卧内带着单独的卫生间,就让李东方这个主人搬出来,她和康婉怡住进去。
她选择了秀老板的房间。
终究是豪门出来的孩子,陈有容暂时借住秀儿的房间时,特意拿出一盘胶带,把抽屉等封死,示意自己绝不会乱动原主人的东西。
她住下铺,康婉怡住在上铺。
“康康,你去做饭,给我小姑夫好好的露一手。这样我们在家里,才能住的心安理得。他一高兴,说不定就会免费送你一首新歌。”
回房换了一身紫色长裙后,陈有容吩咐了康婉怡一句,她自己则挽起袖子,打开了那架钢琴。
这件钢琴,还是李府的“微笑乐队”,为备战高校运动会时,特意买回来的。
微笑乐队——
秀儿在英伦,路雪远赴美洲,小宋在香江。
只有颜熙这朵小花,还在李家村。
这些天来,李东方每当看到这架钢琴时,就会想念去年那个时候的日子。
更会发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感慨。
钢琴还在。
微笑乐队却——
叮叮咚咚。
悦耳的钢琴声,打断了李东方的胡思乱想。
他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陈有容正端坐在钢琴前,纤长犹如葱白般的十指,无比灵巧的按起了琴键。
嘴里也曼声吟唱:“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起了你的笑容。”
相比起康婉怡那独具特色的烟熏嗓来说,陈有容的声音,带有一种天然的甜味儿。
却很空灵,好像寒冬深夜中,很远很远的苍穹中传来。
关键是,陈有容的声音带有明显的天然甜,可在唱起这首追梦时,却能表达出歌曲里的缅怀气息。
这足够证明陈有容,深刻了解到了这首歌中,藏着的含义。
还有就是曲子。
其实李东方从后世剽窃来的这些歌曲,尽管他会写五线谱,却没有认真的编过曲子。
那晚在四九某广场时,康婉怡演唱这首歌时的编曲,和陈有容现在所演奏的,就有很大的出入。
康婉怡所使用的曲子,鼓荡着对昔日爱人思念的哀伤,能轻松触碰到人心最软的地方。
陈有容弹奏出来的曲子,尽管也带有浓厚的缅怀气息。
却隐隐有“生机的光明希望!”,正在试图冲出黑暗。
从歌声和不同的编曲中,就能判断出康婉怡是个悲观主义者,心里也能藏住事。
这种人,很难和人交心。
陈有容呢?
则是和康婉怡相反的乐观主义者,一根肠子通到底,就算遭遇再大的挫折,也坚信自己能好起来。
这一点——
李东方想到了那晚,他们两个被斧头等人“瓮中捉鳖,关门打狗”后,陈有容的表现了。
再想想她刚才睁着大眼,和子佩撒谎时的样子,李东方就有些无语。
陈有容的傻,不同于大个小蕾蕾的呆。
沈蕾虽说是真笨,却能认识到自己的笨,并始终在拼出12分的力气,努力去做好。
陈有容则是一点都不傻,却意识不到她的所作所为,是很傻的。
这是因为,她从小就生活在极为优渥的环境内,被亲人们给宠坏了。
但她的自信心,却始终爆棚。
“这是个什么玩意啊?”
看着微微闭着眼,满脸陶醉在歌声里的陈有容,头疼不已的李东方,暗中叹了口气。
他忽然觉得,南秀国比陈有容可爱多了。
起码——
草包秀敢让我东哥不爽,他就真敢抽她!
他敢抽陈有容吗?
不是不敢。
那是什么?
李东方说不出来。
反正即便傻白甜当着全世界的人,说他是个太监,他也不会有抽她的心思。
很奇怪的感觉。
更奇怪的是,李东方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铁打的李府,流水的美女。
自从李东方翻盖房子后,有多少美女在这儿住过了?
不说子佩。
秦明秀,颜熙,路雪,宋红颜,沈蕾,南豆,苏泪,苏酥也是个小美女吧?
秦子沁也在这儿住过吧?
今晚又有两个女人,住在这儿了。
“难道这个房子的风水有问题,特容易招蜂引蝶?”
李东方摇了摇头,不再胡思乱想,从案几下拿出了纸笔。
笔尖划过——
刺啦一声,先列个五线谱。
然后开始写字:“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钢琴声落下。
陈有容悄悄的走了过来,俯身睁大眼看着李东方,在纸上飞快的写着。
虽说我东哥的钢笔字水平,实在是难以让人恭维,却也能让人看得出来。
他把这首颇具后现代摇滚风情的歌曲,连曲子带歌词的写完后,拍在了陈有容的面前。
“最多三天的时间,把这首歌唱的我满意了。”
“三天内能唱出来,啥话都好说。”
“如果唱不出来,那就给我打包回魔都,以后都别来烦我。”
“记住,我只会给你写歌。”
“看在你傻白甜的份上,一首歌只会要你十万块。”
“如果没钱,那就赶紧走。”
“我这么忙,没空陪你一个屁孩子瞎胡闹。”
李东方说完,也不等陈有容有什么反应,起身快步出门。
正在厨房内忙活的康婉怡,动作稍稍一顿。
她当然能听出,李东方为什么刻意说那句“我只会给你写歌”。
李东方对来自魔都康家的人,即便是个旁系,是个出色的小美女,他也没有一点点的好感!
“不要说我是个屁孩子,我比你大一岁的!”
陈有容冲他的背影,挥舞着小拳头,喊了一嗓子。
李东方却头也不回的,快步出门。
死了都要爱这首歌,对歌手的声带,唱功,肺活量等等有多么高的要求,在这儿就不细说了。
总之——
这就是一首流行曲的高音典范。
副歌部分持续c3(highc)、最高音达到了d3(highd)。
尤其第一句的音区较高,以小调式骨干音为主,速度较慢,旋律线的起伏较大。
算是激情伤感歌曲类中,出类拔萃的一首。
这首歌,其实不怎么适合女孩子唱。
毕竟女孩子唱起来时,脖子上青筋崩起的样子,确实不怎么美观。
而且女孩子的肺活量,相比起男人来说,也要弱很多。
如果陈有容真能唱好这首歌,那么李东方会再祭出一个杀招。
失去爱的城市!
陈有容如果不把这首歌中,那种“老婆接连跑了十几个,却独自留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苟延残喘”的感觉唱出来,照样得打包滚蛋。
假如失去爱的城市,还难不倒陈有容的话。
可以考虑试试左手指月这首歌——
假如她能把这三首歌都唱好,那么李东方实在没理由,放弃这个未来的天后。
“死了都要爱?”
“什么破歌嘛。”
“还值十万块。”
陈有容嘟囔着,拿着歌谱走回到了钢琴前。
噔噔——
琴键落下后,陈有容马上试唱:“死了,都要,爱!”
厨房内。
正在切菜的康婉怡,听到陈有容唱出的这一句后,娇躯明显的一颤。
相比起拥有极高唱歌天赋的陈有容,康婉怡的自身条件,要弱了许多。
起码就算掐住她的脖子,她的烟熏嗓,也吼不出死了都要爱的这句歌词,最完美的音线。
但她对唱歌的热爱,却丝毫不逊色她绞尽脑汁的拯救康家!
她当初化身康姨,就是不想放弃唱歌。
她推出颜丽珠,来假扮康姨站在台前,同样是为了能自由自在的唱歌!
康婉怡没有陈有容唱歌的顶级天赋,但她鉴定一首歌,能不能红火起来的能力,却是陈有容拍马,都比不上的。
“他竟然能写出,这么独具特色的歌曲。”
“这首歌真要登陆香江,绝对能在最短时间内,爆火。”
“他竟然把这么好的一首歌,随随便便的给了陈有容!”
“这,绝对是暴殄天物。”
“他该下地狱。”
“陈有容如果不认真的唱,也该下地狱!”
康婉怡暗中咬牙切齿,忽然左手食指一疼。
她分神了,菜刀切破了手指。
但她却没有理睬,面无表情,继续切着西红柿。
她的耳朵,依旧竖起,倾听陈有容的歌声。
“陈有容,真有可能会成为香江,未来的天后。”
背对着门口的康婉怡,又听了片刻后,眼眸里渐渐的浮上了,近乎于疯狂的嫉妒。
手指再次疼了下。
——————
傻白甜很让人无语,但可能会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