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公子,该起床了。”

    方正睁开眼,发现是夏花在喊自己。

    他揉了揉眼睛,问道:“几时了?”

    “回公子,已经卯时了。”

    “啊?你怎么不早点叫醒我!”

    方正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抓着衣架上的衣服就往身上套。

    夏花挨了训斥,眼睛蒙上了一层薄雾:“我看公子睡得香甜,就没打扰公子,请公子责罚。”

    夏花猛地跪在地上,楚楚可怜。

    “唉,也是我没讲清楚,怪不得你,地上冷,快起来吧。”

    方正俯身将夏花扶起来,眼睛却不由自主的看向了夏花的领口。

    那一抹鲜红,犹如桃花含苞待放。

    夏花见方正不说话,却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不由顺着方正的目光低头看去。

    “公子~~~”

    “咳咳咳——快给我把靴子拿来,我要出去。”

    方正被抓了个现行,赶紧打岔。

    夏花心中暗笑,也不戳穿,找来靴子,蹲在身子,替方正穿上。

    “公子,以后你若想看,就光明正大的好了,反正人家已经是你的人了。”

    嗯?

    “喂夏花,我什么时候偷看你了?无凭无据,你可不要血口喷人啊。”

    夏花白了他一眼,将他昨日换下来的脏衣服给带走了。

    方正摸了摸鼻子,悻悻道:“无凭无据。”

    ……

    一个时辰后,斜烈站西部校场。

    一千天雄军站成了十个方阵,其中火铳手二百二十五人,预备队三百人,其余则是刀盾兵、枪兵和车兵。

    此次方正还在斜烈站征用了大量的骡马、驴车和牛车。

    斜烈站内只有二百多人留守,而苗人凤也被方正留了下来。

    苗人凤则有些失望。

    这一路走来,他和方正可以说得上是出生入死。

    他觉得自己在方正的身边,才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自己以前那些江湖上的打打杀杀,属实是小儿科。

    他一直想跟着方正杀敌建功,方不负这一身所学。

    这次偷袭建奴老家,如果成功,绝对是名留青史的大事,只是方正跟他说,“老苗,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除了你,我不相信任何人。”

    苗人凤自然感动的无可厚非,他向方正打了包票,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染指斜烈站。

    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防止有人去凤凰城通风报信,方正可不想自己带着战利品回来,才发现老家被人给抄了。

    同时方正还让他接收源源不断的难民,按照他留下来的训练手册,对这些人进行筛选。

    合适的就编入新军,不合适的,就发配去码头扛大包,去参与城防的修建。

    方正领兵出战,晋商侯小六提供了五百个人的后勤保障部队,负责保障部队的粮食、武器、弹药补给。

    一个成年士兵,每天的消耗在一升米左右,一千多个战兵,每天的消耗就是一千多升。

    再加上马匹、骡马、牛、驴和辅兵的消耗,这些人吃马嚼的,一天起码是二千升米打底。

    十升米为一斗,十斗米为一石。

    所以方正的这支军队,每天要消耗二十石米,也就是2500斤。

    方正只带了五天的口粮,足够他们从凤凰城抵达大清国的国都盛京(沈阳)。

    方正的军队同时还准备了随军的大夫,读过历史的都知道,上过战场的老兵,是最宝贵的财富。

    这一战打下来,肯定会有伤亡,方正希望借这次战斗,给自己的天雄军积累财富。

    到时候以老带新,天雄军的发展也就更加的顺利。

    领兵作战,方正全权交给胡一刀,这一行为让胡一刀感激涕零。

    毕竟眼下都是以军队实力说话,谁的兵多,谁的兵强,谁就有更多的话语权。

    许多地方因为部队的统领权问题闹的不可开交,适逢乱世,没有一个傻瓜。

    方正的这只军队,身上穿的,是方正所设计的新式军服,一水的黑色麻布,颇有老谋子拍摄的电影秦军的气势。

    而且每个人的头上都佩戴了铁制圆形头盔,胸前插着整块的钢板,每个人的腿上还用棉布做绑腿。

    这支造型奇特的队伍,全都出自方正之手。

    为此胡一刀还跟他大吵了一架,直到再一次对抗演习中。

    方正率领穿着新式装备的大头兵,与胡一刀率领的,穿着大明盔甲的士兵来了一场对抗赛。

    最终的结果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方正这边多是轻伤,而胡一刀那边则是重伤了十几个,还有不少人被打断了胳膊和腿。

    原因就在于两军冲阵,最前面的人是身不由己,被后边的人推着往前走。

    就像海浪,最先受到冲击的,总是前面的浪花。

    两支钢铁洪流对冲,方正的钢板完胜大明的战甲。

    这是方正借鉴了欧洲中世纪重步兵,还有现代防弹衣做出来的成果,实用性和性价比远超大明的盔甲。

    至于说大清帝国的装备,其实跟现在的明军差不了多少。

    至于为什么野猪皮可以在野战中压着明军打,纯粹是因为统帅问题。

    打仗最重要的便是气势,古人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明军自从土木堡战役之后,能征善战的良将被屠戮一空,自此大明便是文官的天下,武人的地位也自秦汉以来最低下。

    甚至就连那些将领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一支没有荣誉感的军队,你指望他能打胜仗?

    更不用说他们面对的还是如狼似虎的满清野猪皮。

    那些人跟宋朝的金兵、蒙古骑兵一个德行,打起仗不要命的。

    而大明的将领,因为吃空饷、喝兵血,带出来的兵早就没有了精气神,而他们也不舍得往里面填自己的亲卫、家丁。

    毕竟你有多少兵,就有多大的权力。

    假如你真的死心眼,把自己的军队拼光了,朝廷非但不会奖励你,还会抓你去砍头。

    譬如之后的袁崇焕,他在辽东镇守的时候,崇祯皇帝对他就跟自己亲爹一样。

    可是等到把他诓骗进京,就跟赵构杀岳飞一样,不问青红皂白,编纂了所谓的十大罪行,然后凌迟处死,家人流放三千里,抄家。

    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变过,只是每个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不同。

    袁崇焕要是真的谋逆,他又怎么会一个兵不带,孤身入京?

    可怜崇祯皇帝,一生都在做错误的选择,硬生生将一个能够抵御清军的能臣给杀了。

    而杀了袁崇焕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祖大寿、洪承畴等人降清。

    当然这些都是历史上发生,而现在还没有发生的事情。

    ……

    方正和胡一刀二人领着一千多人出发,斜烈站的民众还都蒙在鼓里。

    除了八大商人。

    斜烈站城北十里处,晋商侯小六、浙商沈牧野带着众多家丁、雇工来给方正等人送行。

    他们不知道方正此行的具体目标,但是两个人均暗自猜测。

    清军此次南下,皇太极率领七万大军倾巢而出,先围宁远,后攻锦州。

    这些消息瞒得住普通人,但是瞒不过他们这些消息灵通的商人。

    沈牧野甚至怀疑,方正这次是要去杀良冒功。

    毕竟这种事情辽东的明军干了不是一次两次,每逢清军入侵,明军被打的抱头鼠窜。

    等到清军退却,他们就会找平民杀掉,然后把他们的头发剃成野猪皮的样式,去巡抚、总督那里领赏。

    野猪皮的人头非常值钱,据说一颗可以领赏银二十两,还能官升一级。

    “祝方大人马到功成!”

    “我在千花楼备下酒宴,等大人凯旋!”

    方正接过两人递来的水酒,一饮而尽。

    “放心,等到我干了这票,辽东这块地方,你们以后可以横着走。”

    告别了二人,方正一马当先,天雄军分成四列出站而去,李东泽带着哨骑先一步出发打探敌情,许大茂则带领辎重队,赶着牛车、驴车跟在大部队的后面。

    天雄军的队伍,可以做到两人一马,或者一匹骡子。

    只是方正下令,为了节省马力,必须要让马儿休息,所以大部分时间,众人还是依靠两条腿赶路。

    方正身上的装备和众人一样,也是圆形的钢盔,带钢板的盔甲。

    如果不是他走在最前面,根本就发现不了,这支军队还有指挥官。

    天雄军日夜赶路,每天只休息三个时辰,却依然斗志昂扬。

    方正的集训,终于在此刻显露出锋芒,看的胡一刀、许大茂等人啧啧称奇。

    这是一支能吃苦的部队,这是一支能坚持的部队,这是一支能打胜仗的部队。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疲惫,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掉队。

    方正选定的路线是一条距离最短的直线。

    为了避过清军的耳目,他们还翻越了平溪和连关两座大山。

    五月二十五日,方正一行人终于赶到了位于沈阳南边五十公里处的白塔镇。

    明永乐四年,僧人德本用经过琢磨的白石,监督修建了一座七层八角玲珑宝塔。

    也称作七级浮屠塔,寓意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这也是白塔镇的由来。

    白塔镇里,白塔堡河自东向西蜿蜒流入浑河。

    而白塔镇的守将,是爱新觉罗尼堪。

    他的父亲就是被努尔哈赤处死的爱新觉罗褚英。

    爱新觉罗褚英,是努尔哈赤的嫡长子,但是他为人生性残暴、心胸狭隘,又因战功赫赫,所以骄横跋扈,根本不把其他的兄弟放在眼里。

    努尔哈赤的五个开国功臣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还有皇太极等人,纷纷对褚英表示不满。

    万历四十一年,五大臣联合上书,控告爱新觉罗褚英。

    努尔哈赤效法当年惩治的舒尔哈齐的办法,将长子褚英幽禁在高墙之中。

    万历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下令将不思悔改的褚英处死。

    爱新觉罗尼堪是褚英的第三子,深受努尔哈赤的宠爱,因其年纪太小,故将白塔镇作为爱新觉罗尼堪的封地。

    此时的尼堪,已经年满十八岁。

    而白塔作为沈阳的门户,自然不容有失。

    但是皇太极此番倾巢而出,多尔衮、多铎、阿敏、阿济格等能征善战的大将均被他带着出征。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年方十八的爱新觉罗尼堪,自然就成了看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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