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告捷,紧接着便是庆功宴。

    洪门的古风很重,尤重一些虚礼,尤其是当洪门有事的时候,经常都要大办酒席以庆祝,这是规矩,也是习俗。

    今天大败荣格雷,按照规矩是应该好好的庆祝一下。

    庆祝,自然要喝酒,有人喝酒,自然就有人敬酒。

    诸人一起向洪十三敬酒,毕竟她是洪门大姐大,洪门能有今日的大胜,洪十三自然是首功。

    洪十三从小便生活在洪帮派中,生活在一帮混黑的中间,混黑的大多喝酒,在很小的时候洪十三就学会了喝酒,他从小更是泡在酒罐子里,从而练就了一身的好酒量。

    平日,洪十三庆功的是时候总是离不开酒的,她是无酒不欢,喝酒也是海量,基本上是按瓶算的。

    可今天洪十三像是改了性子,不管谁来给她敬酒,她都是轻轻的抿一口,不多喝。

    秦关西没多想,他端着酒杯去给洪十三敬酒,“来,十三姐,我敬您一杯,祝您继续旗开得胜,带领咱们洪门走向跟高的的辉煌。”

    秦关西敬酒真没别的意思,只是高兴就敬了杯酒,可洪十三警惕看了秦关西一眼,张口就拒绝,“干嘛,想把我灌晕了然后把我给上了啊,我告诉你,我可防着你呢,以后你在的时候,我绝不喝酒。”

    靠!

    秦关西头顶滑出几道黑线,他瞪着洪十三说道:“你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不好,我就是单纯的敬你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

    “切,别人可能没别的意思,至于你嘛,可不好说。”洪十三撇撇嘴,“你可不是啥好鸟,一肚子坏水,我要是不防着你点,说不定就让你给坑了呢。”

    “”

    秦关西觉着万分的蛋疼。

    “你爱喝不喝,不喝拉倒。”秦关西收回酒杯,扬脖一饮而尽。

    酒入喉,醇香无比。

    洪门所用的酒都是来自洪门一个百年老字号的酒庄,人工酿造,童叟无欺,味道很纯正。

    秦关西没有刻意缓解酒意,大口喝酒。

    只要秦关西不想醉,他可以千杯不醉,可一旦秦关西想喝醉,两斤白酒足以让他酒醉。

    “一人我饮酒醉,醉把佳人成双对,两眼,是独相随”

    喝高了,是真喝高了,李青扯着嗓干嚎。

    一帮洪门弟子从没听过那么曲风惊奇的曲子,一个个眼神发亮,“李青哥,这歌儿给听带劲呢,我们怎么没听过啊。”

    李青嘿嘿一笑,“这歌儿都没听过啊,在华夏这歌儿可流行了!”

    “好听!李青哥再来一遍。”

    “好嘞!”李青也不嫌自己嗓门难听,众人一起哄,他就又操着自己的破锣嗓子吼道:“弃了江山忘天下,斩断情丝无牵挂。千古留名传佳话,两年征战已白发。一生征战何人陪,谁是谁非谁相随。戎马一生为了谁,能爱几回恨几回!败了帝王斗苍天,夺得皇位以成仙。豪情万丈天地间,续写另类帝王篇。”

    “好!”

    “有气势!”

    “除了沙马特一点,没别的毛病!”

    夜空中,一人已酒醉,秦关西眯着朦胧的眼睛,有些迷糊,有些迷茫。

    秦关西好久没醉过了,今天突然喝醉才发现其实喝醉的感觉挺奇妙的,喝醉了,身体就像在云端一样,飘啊飘,飘啊飘

    朦胧之中,秦关西依稀感觉到有个人架着他回了房间。

    秦关西神智有些迷糊,他看不清楚是谁架住了他,但有个感觉却非常的清晰,他的胳膊好像定在了什么凸起的地方,软软的,像是两个大馒头。

    “不能喝偏要喝那么多”

    “你这人怎么那么沉啊,跟个死猪似的。”

    “我靠,你脱了袜子再睡啊!”

    “”

    秦关西睡的正香,洪门上下除了值班的兄弟,也睡得非常香。

    夜深,唐人街陷入睡梦中。

    在距离唐人街不远处的一个位置,有一帮黑影却在玩命的狂奔。

    荣格雷一脸狰狞。

    他脸上全是液体,说不清楚是汗水还是血液混成一团。

    荣格雷受了伤,胳膊肘的位置有一个十几厘米长的伤口,这伤口是在逃跑的时候被追捕而来的洪十三一刀劈出来的。

    那个娘们儿是真狠,一出手就跟玩命似的,要不是荣格雷腿脚麻利躲得快,洪十三那一刀砍中的就不是他的胳膊了,而是他的胸口。

    荣格雷回头一看,跟在他屁股后面还有一二百人都在逃跑,这些人较他鼎盛的时候还不足一半,他两次进攻洪门,两次不但没成功,反而是损兵折将,死伤大半。

    想到这儿,荣格雷忽然想骂娘。

    幸好,洪门的人没有深追,荣格雷见背后没有追兵赶来,他总算是松了口气。

    “大哥,怎么办?”一帮小弟问道,一个个的样子也是非常的狼狈。

    “今晚上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还有点事要去做。”荣格雷说着,脸色又是一惨。

    大晚上,荣格雷还能去哪儿?他得去荣家,他去荣家没别的意思,是去道歉去的。

    荣家借给他两个高手,可这俩人冒了个泡儿之后就死了,虽然荣格雷心里也在大骂荣家的什么狗屁高手都是废物,但他却得去荣家道歉。

    荣格雷不敢得罪荣家,何况荣格雷还是荣家的一条狗,他这条狗在外面受了委屈,自然而然的要去找它的主人叫一叫装装可怜,再讨两块骨头。

    深夜里,荣格雷一瘸一拐的到了荣家。

    荣家家主自然不搭理荣格雷,所派出的是荣家的管家。

    荣格雷上来就哭诉他失败了,荣家借给他用的人中了对方的奸计,结果都死了,现在他回来,是来请罪的。

    那俩杀手对于荣家来说只是花钱样的另外两只狗而已,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可伤心的,但荣家管家听两个杀手榜上都有名次的杀手都死了,还是忍不住询问他俩是怎么死的。

    荣格雷使出了小心眼,他没有说实话告诉那俩杀手是怎么死的,荣格雷编了个谎言,就说那俩高手是中了埋伏。

    在荣格雷的嘴里,他的败完全归咎于洪门太小人,洪十三买通了杀手,布置在洪门外,而荣家派给他的那两个杀手大意之下中了招,吃了暗枪,死于非命。

    这个借口不算离奇,也能理解,荣管家听完之后,没有立即回答荣格雷,而是转身询问荣家家主的意见。

    荣家家主只说了一句,他们家的狗,只能他能打,别人,不行。

    有了荣家家主的这番话,荣管家自然知道怎么做。

    荣管家找到了荣格雷,高高在上,轻蔑道:“家主吩咐,我再给你找个强人,这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了,你就不要再来了,我们荣家,不需要只知道吃肉不会咬人的狗。”

    被骂做狗,荣格雷不闹不怒不生气,反而腆着脸笑嘻嘻的说道:“还请荣家放心,这次我一定马到成功,只是不知,管家有什么高手要给我啊?”

    荣管家拍拍手掌,沉声叫道:“养了你这么长时间,也出来干活了。”

    “是。”

    阴暗的角落里缓缓走出了一个面色阴沉的男人。

    男人鹰钩鼻,各自不算高,一米六左右,身材短小却透着精悍的气息,男人身穿一身迷彩服,迎面走过来,就有一道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只有杀过人,而且是杀过许许多多的人的人身上才会有那么浓重的血腥味。

    迷彩服男人好像是从血池之中洗了个澡一样,杀气腾腾。

    荣格雷一见这人气势不凡,一看就知不是善茬,他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搓搓手道:“敢问兄弟怎么称呼?”

    迷彩服男人冷冷的看了荣格雷一眼,“天养生。”

    天养生?这名字,一听就知道这哥们儿童年肯定凄苦。

    也的确,他是在战火中长大,从小无父无母,更不知姓甚名谁,长大后懂事了,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就叫天养生。

    天养生,顾名思义,他无父无母,是老天爷把他养活的。

    荣格雷忙道:“幸会幸会”

    天养生只是瞥了他一眼,随后眼皮都不抬,他开口就冷冷的说道:“告诉我,杀谁。”

    简单直接,明了易懂。

    荣格雷笑的灿烂,道:“唐人街,洪门。”

    “多少人?”

    “大约三百人,可能有点棘手。”荣格雷叹了口气,一想到前几天洪门就剩下洪十三一个,今日洪门又发展到这等规模,他心里就像是吃了死苍蝇一样膈应。

    荣格雷本以为那个叫天养生的男人也会觉着棘手,可没想到他却淡淡的说道:“三天之后,一个活口不留,到时候,你记得带人来收尸。”

    “啊?”荣格雷彻底懵逼,脑袋半天没转过圈来。

    等荣格雷反应过来,正要询问些具体的情况,就见天养生扭头看向一旁的荣管家,“这些年我也替荣家办了不少事,这次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们了,事成之后,你们得履行当初答应我的承诺,替我找到那个人。”

    “荣家做事向来说一不二,只要你能灭了洪门,你要找的人我们自然帮你找到。”

    “好,希望你们信守承偌,不然,我发了疯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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