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滔不绝地炫耀一下,顿时思如泉涌,这通穷白话把九爷听得一愣一愣的。<更新小说最快的网站,请搜索关键词:云 來 阁>
等我说完,他咧着个大嘴一脸的惊讶:“哎呦哟......还真没看出来,瞅你小子跟个流氓似的知道的还不少嘛。”
“那是,正所谓博观约取,厚积薄发,牛逼人往往很低调。”趁机吹个牛逼,腰部酸腿不痛,浑身都轻松。
“呵呵,拉倒吧你,说你胖你还喘了,不过,真的不容易,现在这年头在你们这样的年轻人里很少有人知道这种东西了,跟我说说,这都谁给你讲的?”见我摆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九爷摇摇头。
“哦,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说着,也不客气,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笑嘻嘻地卖个关子。
“不急,慢慢讲。”九爷闻言,走到一边沏了一壶凉茶,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调整了一下心态我跟他讲了以前遇到的一些事。
我的名字,是那破衣啰嗦的老道长给起的,这些东西也是他教的,在认识金九爷之前,这人可算得上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奇人之一了。
说他是奇人,那是不折不扣的,我们家的三代人对此都是深信不疑。
我跟那个老道,很早就认识,事实上,我一出生他就在我家。
这人很有意思,也颇风趣,据说还跟我家祖辈有着莫大的瓜葛。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特别贪杯的色老头儿,一喝酒就喝多,一喝多就脸红,带着个红鼻头笑呵呵的样子特别有意思。
在日常的见闻里,大多数时候,正一派的道士平时很少穿道袍,天天穿道袍的全真教的道士又不能喝酒吃肉,可这货就不一样,看打扮,是个全职出家的全真道士,一身行头像模像样基本不穿便装,可就是这么一个人,鸡鸭鱼肉全不忌讳,偶尔还会露出一副色眯眯的色狼相,怎么看都不像什么好东西。
你说他是一个欺世盗名的神棍吧,他还有些常人难及的真本事。
你说他是得道高人吧,不修边幅的他还少点仙风道骨。
归根到底一句话,这人就是一个矛盾体。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见面,是一个晚上。
那一年冬天,第一场大雪来得特别晚,雪刚下完,我就兴冲冲地带上家伙生磨硬泡地缠着三爷爷一起上山抓兔子。
当时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设备,除了跟脚印找兔子窝之外,要抓兔子最主要的只有两种方法:一个是用高亮度的手电在半夜搜罗,另一个是用最传统的兔子夹子和套索。
下夹子放套索,一般都是晚上去下。
前半夜下了,第二天早上取回来,运气好的话,总能弄到一两只,运气不好,就什么都抓不到。
所以,这种用套索的方法只是一个辅助,最主要的,还是要用三爷爷那个经过特殊处理的大手电。
他有一个类似探照灯的东西,接在一个小号的电瓶上,这东西的照射距离相当大,亮度也是一等一地高,在雪地里,用那探照灯以一个平行于地面的角度慢慢这么一扫,基本就是方圆数百米的一个大圈。
很多小兽都是在夜里出来活动的,这个谁都知道,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当这些野兽遇到强光,他们会自然而然地朝着光源的方向望去。
而且,那小眼睛一瞪就是半天不动。
因为强光的刺激,被照射的时候它们很难注意到其它东西的存在,偷偷绕过去,通常会看见那些兔子或是直着身子竖起耳朵十分好奇,或是猫着腰贴在地上紧张得要命。
我们主要抓的,都是兔子,从瞳孔的反射上看,兔子的眼睛是红色的,猫的眼睛是黄-色的,至于其它的东西,都是不大点的小眼睛,所以,要将它们相互区分并不很难。
在这个过程中,我要做的就是抱着那个光源对着它们,然后分辨出哪一个是兔子,哪一个是猫。三爷爷要做的,就是确定目标之后,悄悄摸到它们的身后将那些肥得流油的野兔迅速敲死。
要说的是,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跟三爷爷在一块儿,这老头子不仅身手敏捷,而且,稀奇古怪的法子特别多,跟他钓鱼,跟他抓蛤蟆,跟他灌老鼠洞,跟他抓黄皮子......反正,只要不练功,跟他在一起能够遇到的都是其乐无穷的好事情。
每次大雪过后,我都会跟他进山,下午出去,第二天早上回来,一般来说,走这一趟怎么都能套出几只山鸡野兔的。
那时候已经不让用气枪了,要不然,以他老人家的好枪法,一天下来得到的猎物手提肩扛都是运不回去的。
可这一次出了意外。
走了一路,眼看着天色渐黑,我们只抓到一只野兔,而且,那兔子的个头儿还不大,两只手一掐就能将它裹住了。
当时,我们最常去的是距离村子不远的一处山坡,说是山,其实不算是山,从地形地质上判断,那地方顶多算是一处丘陵地带,一个土坡连着一个土坡,有沟,有坎儿,有田野,正是野鸡野兔最多的地方。
在这山坡的顶上,是一处坟场,农村的坟地不太规整,有很多都是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埋了的。
这山头上,就零零散散地分步几十座,当然,这几十座的数目还是保守估计。
那些坟头,不尽相同,年代远近也不一样,有些在山顶,有些就在田埂见,更有些无主的连墓碑都没有,在火葬推行以前,甚至还有不少的老式棺材埋在这里。
当然,这里没有金丝楠阴沉木那种价值连城的好材料,也没有像模像样的陪葬品,可一般的实木棺材还是不少的,隔三差五就有那跑人家坟头开荒的老人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土包上面刨出一些腐烂变质的棺材皮来,个别人,还能弄到陪葬品。
遇到这种事情,通常很晦气,可那年头想要回避它也不是特别容易。
小时候我那么大的孩子是不敢独自上山的,因为,山上闹鬼。
等我说完,他咧着个大嘴一脸的惊讶:“哎呦哟......还真没看出来,瞅你小子跟个流氓似的知道的还不少嘛。”
“那是,正所谓博观约取,厚积薄发,牛逼人往往很低调。”趁机吹个牛逼,腰部酸腿不痛,浑身都轻松。
“呵呵,拉倒吧你,说你胖你还喘了,不过,真的不容易,现在这年头在你们这样的年轻人里很少有人知道这种东西了,跟我说说,这都谁给你讲的?”见我摆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九爷摇摇头。
“哦,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说着,也不客气,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笑嘻嘻地卖个关子。
“不急,慢慢讲。”九爷闻言,走到一边沏了一壶凉茶,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调整了一下心态我跟他讲了以前遇到的一些事。
我的名字,是那破衣啰嗦的老道长给起的,这些东西也是他教的,在认识金九爷之前,这人可算得上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奇人之一了。
说他是奇人,那是不折不扣的,我们家的三代人对此都是深信不疑。
我跟那个老道,很早就认识,事实上,我一出生他就在我家。
这人很有意思,也颇风趣,据说还跟我家祖辈有着莫大的瓜葛。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特别贪杯的色老头儿,一喝酒就喝多,一喝多就脸红,带着个红鼻头笑呵呵的样子特别有意思。
在日常的见闻里,大多数时候,正一派的道士平时很少穿道袍,天天穿道袍的全真教的道士又不能喝酒吃肉,可这货就不一样,看打扮,是个全职出家的全真道士,一身行头像模像样基本不穿便装,可就是这么一个人,鸡鸭鱼肉全不忌讳,偶尔还会露出一副色眯眯的色狼相,怎么看都不像什么好东西。
你说他是一个欺世盗名的神棍吧,他还有些常人难及的真本事。
你说他是得道高人吧,不修边幅的他还少点仙风道骨。
归根到底一句话,这人就是一个矛盾体。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见面,是一个晚上。
那一年冬天,第一场大雪来得特别晚,雪刚下完,我就兴冲冲地带上家伙生磨硬泡地缠着三爷爷一起上山抓兔子。
当时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设备,除了跟脚印找兔子窝之外,要抓兔子最主要的只有两种方法:一个是用高亮度的手电在半夜搜罗,另一个是用最传统的兔子夹子和套索。
下夹子放套索,一般都是晚上去下。
前半夜下了,第二天早上取回来,运气好的话,总能弄到一两只,运气不好,就什么都抓不到。
所以,这种用套索的方法只是一个辅助,最主要的,还是要用三爷爷那个经过特殊处理的大手电。
他有一个类似探照灯的东西,接在一个小号的电瓶上,这东西的照射距离相当大,亮度也是一等一地高,在雪地里,用那探照灯以一个平行于地面的角度慢慢这么一扫,基本就是方圆数百米的一个大圈。
很多小兽都是在夜里出来活动的,这个谁都知道,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当这些野兽遇到强光,他们会自然而然地朝着光源的方向望去。
而且,那小眼睛一瞪就是半天不动。
因为强光的刺激,被照射的时候它们很难注意到其它东西的存在,偷偷绕过去,通常会看见那些兔子或是直着身子竖起耳朵十分好奇,或是猫着腰贴在地上紧张得要命。
我们主要抓的,都是兔子,从瞳孔的反射上看,兔子的眼睛是红色的,猫的眼睛是黄-色的,至于其它的东西,都是不大点的小眼睛,所以,要将它们相互区分并不很难。
在这个过程中,我要做的就是抱着那个光源对着它们,然后分辨出哪一个是兔子,哪一个是猫。三爷爷要做的,就是确定目标之后,悄悄摸到它们的身后将那些肥得流油的野兔迅速敲死。
要说的是,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跟三爷爷在一块儿,这老头子不仅身手敏捷,而且,稀奇古怪的法子特别多,跟他钓鱼,跟他抓蛤蟆,跟他灌老鼠洞,跟他抓黄皮子......反正,只要不练功,跟他在一起能够遇到的都是其乐无穷的好事情。
每次大雪过后,我都会跟他进山,下午出去,第二天早上回来,一般来说,走这一趟怎么都能套出几只山鸡野兔的。
那时候已经不让用气枪了,要不然,以他老人家的好枪法,一天下来得到的猎物手提肩扛都是运不回去的。
可这一次出了意外。
走了一路,眼看着天色渐黑,我们只抓到一只野兔,而且,那兔子的个头儿还不大,两只手一掐就能将它裹住了。
当时,我们最常去的是距离村子不远的一处山坡,说是山,其实不算是山,从地形地质上判断,那地方顶多算是一处丘陵地带,一个土坡连着一个土坡,有沟,有坎儿,有田野,正是野鸡野兔最多的地方。
在这山坡的顶上,是一处坟场,农村的坟地不太规整,有很多都是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埋了的。
这山头上,就零零散散地分步几十座,当然,这几十座的数目还是保守估计。
那些坟头,不尽相同,年代远近也不一样,有些在山顶,有些就在田埂见,更有些无主的连墓碑都没有,在火葬推行以前,甚至还有不少的老式棺材埋在这里。
当然,这里没有金丝楠阴沉木那种价值连城的好材料,也没有像模像样的陪葬品,可一般的实木棺材还是不少的,隔三差五就有那跑人家坟头开荒的老人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土包上面刨出一些腐烂变质的棺材皮来,个别人,还能弄到陪葬品。
遇到这种事情,通常很晦气,可那年头想要回避它也不是特别容易。
小时候我那么大的孩子是不敢独自上山的,因为,山上闹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