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余命众人散去,自己在心里暗暗盘算:最多还有一年,我能做些什么准备?

    首先是筑城,之前房子是建好了,但是没有城墙。接下来,老子要建一圈城墙,高十米,宽还是十米。混凝土结构,我看你西周的破投石车,能把我这城墙咋滴。

    然后是粮食的储备,今年打出的粮食不吃了,全部种下。现在种的话算是秋播,到明年可以提前三个月收获。鱼,肉,都要提前风干保存,在城里挖地窖子,粮食全存里面。

    到时候万一战事不利的话,仗着城墙坚固,粮食充足,守他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而围城的周军怕是吃饭都成问题,能奈我何?

    而且,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攀科技,现在是青铜时代,而且是初级时代,这个时代造的青铜剑,长度只有二三十厘米,说好听点是剑,说难听点就是匕首。要等到战国时期,青铜剑的长度才能达到五十厘米。

    而其他的青铜兵器,什么斧啊钺啊矛啊戈啊,也就那么回事,无非就是一根棍子上绑一坨黄铜。看着倒是金灿灿的,其实没什么卵用。碰到铁制兵器立马歇菜。

    (注:青铜实为黄铜,是金黄色的,现代出土的青铜器都是青色,原因是生了铜绿。)

    说到铁,离此地不远的延边就有铁矿,我挖回来炼就是了。到时候造出一批铁制刀剑,人手一把,在这个年代那就相当于人均屠龙刀了。

    人挡杀人,神……算了,打不过,这个世界真有神。

    除了铁刀,还有火药。

    火药要到宋代才被发明,我提前两千年让它出世,以它的威力,恐怕真的可以弑神……

    想到这里,胥余忽然感到一阵颤栗,正义是什么?正义就是爆炸。

    爆炸是没有止境的,谁能掌握威力最大的爆炸,谁就说了算。

    在三千年后,是五常说了算。

    在这个时代,是神明说了算。

    神明为何说了算?因为神明有力量!

    那我……

    胥余猛地摇摇头,把这些念想从脑海中抛去,八字还没一撇呢,想这些干啥。

    还是先想眼前的事吧。

    人口只有五千,老弱妇孺只能帮忙收集食物,缝补衣服。

    剩下的青壮年,不过三千之众。

    这点人要建墙,要挖矿,要炼铁,这哪够?

    人口……

    胥余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去劫掠了。

    此去往东,日本诸岛上生活着大量的绳文人,绳文绳文,就是他们还在结绳记事,根本就没有开化。

    往北,生活着大量的肃慎人,他们是后世东北各少数民族的祖先,史书记载他们曾在周武王时期进贡楛矢石砮。楛矢,就是木制的箭竿;石砮,就是石制的箭头。此时还处于石器时代,以渔猎为生。

    往南,朝鲜半岛生活着不知道什么人,历史上是胥余东渡后才把文明播撒到当地。而此时,胥余被穿越了,他没有去朝鲜,这时候的朝鲜人,基本和野人没区别。三韩民族要到一千多年以后才形成,现在他们在历史上连个名字都没留下。

    那么,要劫掠谁呢?

    去日本诸岛劫掠绳文人的话,需要渡海,现在时间紧迫,没空去攀造船科技,放弃。

    那么,肃慎和朝鲜,劫谁呢?

    胥余思量再三,决定劫朝鲜。

    原因么,肃慎毕竟是渔猎民族,虽然还在苦逼的用石器,但还是有点武力值的。

    而朝鲜已经出现了原始农耕,虽然看起来比肃慎先进那么一点点,但肃慎是猎人,朝鲜是农民。

    柿子要捡软的捏,劫掠农民,总是更简单一些。

    ……

    一大早上,南宫修来到了胥余日常办公的地方。

    见礼毕,南宫修开口道:“大王,你找我?”

    “送你个礼物,这是我让鲁启连夜打造出来的,你试试看好不好使。”

    在这群商民中,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本领,鲁家在商朝时,便是负责制造礼器的,他们能制造巨大的青铜器,并在器皿上铭刻贵族们的丰功伟绩。

    在后世,这些青铜器上铭刻的文字就是研究古早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因为商人将铜叫做金,所以后世称这种文字为金文。

    只不过前段时间所有人都在忙着造房子,他们的本职工作倒是没派上什么用场。

    南宫修顺着胥余的目光看去,只见桌上摆着两样东西。

    一个是奇怪的木器,中间凹陷,两头翘起,上面包裹着麻布。

    另外还有一对奇怪的青铜器,金灿灿得好不亮眼,它的底部类似于一个圆盘,一根半圆的铜柄安装在圆盘之上,上面系着粗粗的麻绳。

    (注:商朝人把铜叫做金,而且上面说了青铜也不是青色的,但是为了符合读者们的阅读习惯,后续出现的铜器一律都叫青铜。)

    “这是马鞍和马镫,我教你怎么用。”

    胥余带着南宫修出门,叫他把马牵来,首先把那个奇怪的木器安放在马背之上,南宫修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安在马背上的座位。

    而那两个青铜环套,则被安装在马的两侧。

    “来,你试试。”

    南宫修看这架势,心里有些明白了,他伸手一按马脊,跃上马背,坐在那个马鞍之上,把两只脚伸进马镫里面。试了试,感觉稳如泰山。

    他一扬马鞭,一提马缰,那马唏律律一声长嘶,撒开四蹄,如离弦之箭一样朝前奔去。

    南宫修骑了一圈,绕了回来,兴奋地道:“大王,这真是个好东西啊,坐在上面太稳当了。”

    身为一个骑兵将领,他最是明白不过。骑马虽然可以省力,但骑马却是走不了远路的。

    因为人骑马时,两只脚只能悬空挂着。马跑起来又不稳,人一直被颠来颠去,两条腿摩擦摩擦,没跑多远,就会被颠得神志不清,两腿血泡了。现在有了这马鞍和马镫,再远的路也去得。

    而且,如果我熟练了的话,双手都可以解放出来,如果和人战斗的话……

    作为一名将领,他立刻明白了这两样东西在军事上的用处,眼神之中不禁放出光来。

    胥余对他的军事素养非常满意,正色道:“这次叫你来,是想让你去执行一个计划。上次我们商量的事情你也知道了,周人很可能会来攻打我们,最迟一年他们就会到达这里,所以我们必须早做准备。”

    “大王放心,周人若赶来,我必定誓死保卫平安邑。”

    “接下来我有许多计划要去做,比如要修建城墙,又比如要打造兵器,但这些事情需要大量的人手,我们只有这区区五千人,根本不够用。所以我需要你去劫掠人口。你愿意去吗?”

    胥余忘了,这个时代还是奴隶时代,南宫修对于劫掠人口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有负担,所以他是多此一问。

    “我当然愿意,很多事情本来就该让奴隶去干。只不过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只能亲力亲为而已。但是,要去哪里劫掠呢?这附近方圆百里,我都有探查过,根本就杳无人迹。”

    “此去往南,是一座半岛,那里生活着许多野人部落,他们现在还不会铸造青铜,还在使用石器。你带上你的人马,去把他们给我劫掠过来。时间紧迫,只要青壮年,至于老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诺!”

    “这几天,我们让你全力制造马鞍,马镫和船只,早去早回。”

    “诺!”

    十天后,南宫修带着全副武装的五百骑兵,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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