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骑术比赛-李世民留给李治的大臣
第十五章 骑术比赛-李世民留给李治的大臣-李世民遗嘱:李治,皇位是你哥的-笔趣阁
李世民遗嘱:李治,皇位是你哥的
作者:乌呼拉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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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无数文官武将的家中不约而同的上演了同一幕。
此时,君子六艺是没有丢的,即便是文官也是会骑马的,佩剑的。
所以他们半醉着,找到了铁匠,亲自拿起了铁条在家人的劝阻声之中开始打铁。
尉迟恭更是在妻子和儿子女儿的劝阻之中,拿起了久违了铁锤。
“快,快给俺生起火来,俺要给马穿上鞋子!!”
尉迟恭是铁匠出生,有一身蛮力,但此时的他半醉半醒。
尉迟恭有两个妻子,黑白夫人。
早年娶了姐姐苏斌,但苏斌二十五岁便死了。
临死前念着自己妹妹孤无依无靠,苏斌将妹妹托付给了尉迟恭。
“啊?”苏氏一脸懵,不解的看向了尉迟宝琳。
“娘,您先进去,让儿子来。”尉迟宝琳也是半醉半醒的开始生活。
很快,火便升起来了,父子二人有一锤没一锤的打起了铁。
随着时间过去,酒劲逐渐清醒,这铁是越大打精神。
终于,四个马蹄铁打好了。
“快,牵一匹马来!!”尉迟恭说到。
“是,父亲!”尉迟宝琳一脸兴奋的跑到了马厩。
站着警戒的马儿,此刻一声长嘶,将警醒了其余躺着睡觉的马儿。
“就你还站着,就你了,来乖乖跟着我过来,我给你穿鞋子。”
尉迟宝琳一边念叨着,一边接下了缰绳。
“父亲,快,快看看合不合马掌。”尉迟宝琳一脸兴奋的对着尉迟恭说到。
尉迟恭开始拿着马蹄铁在马掌上测量。
这个差了些,这个也差了些,四个马蹄铁有两个差了一点。
尉迟恭此刻有些明白为什么要用纸印马蹄印了。
“先去修整马蹄,俺在锤两锤。”尉迟恭手中比划着。
“是,父亲。”说罢,尉迟宝琳开始拿着匕首给马修理。
很快,马掌就北修理好了,尉迟恭问道:“父亲好了么?”
“好了,好了!!”尉迟恭一脸兴奋的拿着马蹄铁和铁钉。
“终于合掌了。”尉迟恭看着马蹄铁十分欣慰,学者李泰的的方法,很快将马蹄铁给钉好了。
“嘿,这下俺老黑也有穿着鞋子的马了。”尉迟恭一脸的开心:“俺去找老程炫耀炫耀去。”
说着上了马,就要往外走。
“夫君,夫君你要去哪??”苏氏听见马的动静,被惊醒了,连忙问道。
“夫人快看,俺给马穿上鞋子了,正要去老程给他瞧瞧去。”
苏氏一脸的惊奇,凑近借着火光这才看清楚,心中暗道不可思议,赞叹道:“真是神人也。”
“此乃今日上朝,魏王提出给马穿上鞋子,有了这双铁鞋。
这百万铁骑,踏平高丽,不在话下!
俺要给老程炫耀炫耀去。”
“可是,夫君...天还没亮呢!!”苏氏指了指天上的月亮说到。
“天还没亮...”尉迟恭一愣重复了一句,仰头看了看明亮的月亮...
果然,明月高悬,群星闪耀。
“额...”尉迟恭迟疑了,想了想。
现在是宵禁,要是在以往自己去找老程倒没什么。
可太子刚刚造反不久,长安城中禁卫森严,还是别引起李世民的猜忌怀疑了...
想到这,尉迟恭打消了在违反宵禁的念头。
“唉,罢了,等明天,俺老黑在找老程决一高下。”
与此同时,百官家中都或多或少的放弃了。
毕竟,百官中会打铁的只是少数,更多的是让人找个铁匠来打。
当他们打完之后,天已经深夜了,想要纵马庆祝狂欢的念头只得放弃。
除了李世民外。
李世民骑着这匹马走了一圈又一圈,马蹄铁也不见丝毫的脱落。
他切身的感受到了马蹄铁的好处,爪洼泥地,碎石沙滩,甚至是冰凌雪地。
有了这个马蹄铁再也不用顾忌这个地形对马蹄的磨损了。
“神物,当真是神物啊!!”李世民赞叹道。
想到这,李世民不由的想起李泰被程处默和尉迟宝琳架回去的场景。
当真是狼狈之际,没想到这小子这么不胜酒力,才三五樽就倒下了。
......
“呕~”
当李泰再次醒来的时候。
迷糊之间感觉有人朝着自己嘴里喂中药,味道又咸又涩,当场就吐了。
睁开眼一看,只见眼前的人竟然是阎宛,而她喂的竟然是一杯黑乎乎的茶水。
唐朝人十分爱茶,恨不得整天都喝茶,因为唐朝临近小冰河时期,天气异常的冷。
但这个时候的茶水并不是很好喝,会加上葱姜末,橘皮,茱萸等等。
这么多调料,味道不但闻起来很上头,喝起来更是五味陈杂。
“殿下,醒了?”阎宛面露喜色,连忙放下茶杯,连忙扶住了李泰。
“宛儿,今是什么时辰了?”李泰捂着额头。
宿醉之后感觉自己脑袋昏昏成成,还没彻底清醒。
“已经是第二天申时了,昨日是程处默和尉迟宝琳送殿下回来的。”
“哦~这样啊!”李泰开始回忆,只记得这连个憨憨拼命灌自己酒。
自己还不能不喝...不然就是不给他们面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醒来就看见了阎宛了。
“今天可有什么大事么?”李泰问着阎宛,身为亲王一般没什么事,非常的闲。
但有些大事就算是病了,也必须参加的,比如祭祀,狩猎,游玩...
阎宛眼睫眨了眨回答道。
“没什么大事,早晨有不少武将前来拜访,见殿下没有醒,便留了些礼物。”
李泰一听顿感不好,
李二还活着...这么干,属于拉党结派,一定会生气的。
当即眉头微微皱起,连忙问道:“可曾留下?”
“夫君放心,贵重的礼物皆退了回去。
但一些还是留了下来,武将说是要给夫君一片心意。”
李泰听完,顿时放下了心,旋即好奇的问:“都是些什么东西?”
“皆是钉了马掌的好马。”阎宛面露古怪的神色。
“哈~”李泰顿感哭笑不得。
这群人这学的还真快啊!
阎宛回忆道。
“今日长安城,许多武将在街上纵马。
尉迟将军和程将军两人更是在城外比起了骑术。
赢得百官一同参加,听说圣上都去了。
百姓皆是议论纷纷,说殿下昨日给马穿上了鞋子。
开始妾身还不信,后来武将们一个个碰巧路过此地,夫君送马,还直夸这铁鞋好使。
妾身不信也得信了。
听说文武百官争先踊跃,想着陛下派他们前去攻打高丽。
扬言,有此神物,能将高丽皇生擒,活捉高丽公主,还要给殿下送来做侍女。”
“哈哈~这话定是程处默说的。”李天笑道。
“夫君真是神机妙算。”阎宛嘴角微微上扬微笑道。
“咕~”李泰的肚子响了起来。
“啊,妾身为夫君准备好了饼。”阎宛连忙从食盒中拿出了面饼。
“不急,等我洗漱一番。”李泰说着就要起身。
“妾身伺候殿下更衣。”说着,阎宛拿来了李泰的衣服。
“裤子还是让本王自己来吧。”李泰看着有些不适的拒绝到。
阎宛瞄了一眼,脸上漫上晕红,秋波四起,散发着独有的妩媚芬芳,风情醉人。
“我与殿下夫妻同床多年,妾身早已是人妇,不必拘泥于此。
殿下若是想要,臣妾...臣妾。”
李泰刹那看呆了,食指大动。
自己...不是那个意思啊!
不过,古代当王爷真好...除了没有手机,没有电脑...
“夫君?”阎宛秀美微微皱,打断了李泰的思考。“夫君在想什么?”
“在想关于程处默的事情。”李泰随口扯了个慌。
“夫君,莫不是在想那柔夷修美的女子???”
阎宛心思细密,一眼就看出李泰的敷衍,便猜测到。
“嗯??”李泰有点懵。
这么手长得好看的女子有什么关系?
你是从哪里看出我在想一个手长的好看的女子了?
“昨日,夫君在大殿之上的话,皆传开了,有人说...”
说着,阎宛低下了头,琼鼻抽动了一下,低声道。
“有人说,夫君去了青楼,看见女子柔夷秀美,指甲涂红戴金,便想着给马而钉上铁掌。”
说罢,她抬头,眼神清澈带着微红的问道。
“夫君,这是真的么?”
撒一次谎,往往需要更多次谎去圆这个谎。
程处默,你真是害死人了...
也不能完全怪程处默,毕竟这事有一半是自己的责任。
可是改怎么和她解释呢?
李泰不想骗阎宛,她是自己枕边人,谁能够每时每刻的提防自己的枕边人呢?
在李泰犹豫之际,阎宛则是将自己的手放在了李泰手上。
李泰握着柔软无骨的手,有些不解的看向阎宛。
只见阎宛面露委屈,但还是强装镇定,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
“男子三妻四妾本就是常事。
夫君贵为魏王,更是父皇心中储君,贵不可言,势必要与各方势力结媒,妻妾成群已成定局。
更何况宛儿已是人妇,人老珠黄,比不得那未出阁的姑娘。
妾身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若是夫君有相好的女子,身世清白。
妾身愿人做姐妹,共侍夫君,只是夫君切莫与青楼女子相好。
青楼女子虽是可怜身,可身世地下不能与夫君相配,若是染上花柳病那便糟了。”
看着这个明明委屈的不行,却还在替自己考虑的女人。
李泰觉得一阵好笑,也感到了额外的温情,强烈的归属感充斥着内心。
一个人走到陌生的城市会感到孤独寂寞,更何况穿越世界。
“夫君?”阎宛渡步转头又看见李泰陷入了沉思。
李泰看着阎宛眼神中透着委屈和无奈,但强装着什么都没发生,脸上露出了笑意。
“宛儿,过来,把头地下,夫君有个大惊喜给你。”
“什么?”阎宛眼中透着疑惑,但还还是照做了。
“来,闭上眼睛。”
“嗯!”阎宛还是乖乖的照做了。
“咚。”李泰伸出手,大拇指和食指相扣,给了她一个脑瓜崩。
“啊!”一声娇呼,阎宛猛地睁开眼,双手捂着额头,眼神之中透着不解。
“你啊,成天小脑袋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李泰没好气的看着阎宛说道。
“那些都是程处默和尉迟宝琳两个活宝胡说出来的。
我每天都和你你在一起,哪里来得及找别人!”
“夫君~”阎宛连忙撒娇,眼睛打着转,连忙抱着李泰的手,认错到:“宛儿知错了。”
感受着手臂的柔软,李泰只得伸手再给了一个脑瓜崩。
“你啊,还像个孩子一样,成天撒娇。”
“谁让殿下是妾身的夫君呢,嘻嘻~
但,妾身说的没错,将来殿下一定会有很多妻妾。
还希望夫君别有了新人忘旧人,将宛儿给忘了~。”
“不会的,宛儿和别人不同,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宛儿。”
“有夫君这句话,妾身便放心了。”阎宛将脸埋在李泰的臂弯,眼神中却不那么自信。
秋冬交际,白天变得更短,腻歪了一会,就到了晚饭的时间了。
吃完晚饭,李泰此刻却有些睡不着了,毕竟他睡了一天。
李泰便坐在了书房开始了思考如何振兴大唐。
华夏民族和别的民族不同,最鲜明的就拥有一个品质,勤劳。
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独特的品质和这片孕育华夏儿女的土地有着莫大的关系。
最北方是高海拔的寒冷地区,西边则是广阔的沙漠盆地,南方和东方则是辽阔的海洋。
这些将华夏儿女死死的困在这里,而这还不够。
大部分土地是高山,丘陵,能耕种的土地少。
更没有孕育出高产量作物,比如土豆,红薯,玉米...
不够勤劳便会饿死,于是千年来,勤劳便成了华夏儿女的优秀品质之一。
想要振兴,必须要解决最难的问题——吃的问题。
这太难了,袁爷爷花了超过三十年来研究杂交水稻,这种毅力,以及所获得的成果让世界瞩目。
两米多高的杂交水稻已经试验成功了,坐着板凳在禾稻下乘凉的梦想实现了。
就目前而言,筒车,曲辕犁这两个东西能够对生产起到很大的作用。
至于杂交水稻,弄是一定要弄的,只不过现在没有条件,可以换种方式,比如红薯。
此时,君子六艺是没有丢的,即便是文官也是会骑马的,佩剑的。
所以他们半醉着,找到了铁匠,亲自拿起了铁条在家人的劝阻声之中开始打铁。
尉迟恭更是在妻子和儿子女儿的劝阻之中,拿起了久违了铁锤。
“快,快给俺生起火来,俺要给马穿上鞋子!!”
尉迟恭是铁匠出生,有一身蛮力,但此时的他半醉半醒。
尉迟恭有两个妻子,黑白夫人。
早年娶了姐姐苏斌,但苏斌二十五岁便死了。
临死前念着自己妹妹孤无依无靠,苏斌将妹妹托付给了尉迟恭。
“啊?”苏氏一脸懵,不解的看向了尉迟宝琳。
“娘,您先进去,让儿子来。”尉迟宝琳也是半醉半醒的开始生活。
很快,火便升起来了,父子二人有一锤没一锤的打起了铁。
随着时间过去,酒劲逐渐清醒,这铁是越大打精神。
终于,四个马蹄铁打好了。
“快,牵一匹马来!!”尉迟恭说到。
“是,父亲!”尉迟宝琳一脸兴奋的跑到了马厩。
站着警戒的马儿,此刻一声长嘶,将警醒了其余躺着睡觉的马儿。
“就你还站着,就你了,来乖乖跟着我过来,我给你穿鞋子。”
尉迟宝琳一边念叨着,一边接下了缰绳。
“父亲,快,快看看合不合马掌。”尉迟宝琳一脸兴奋的对着尉迟恭说到。
尉迟恭开始拿着马蹄铁在马掌上测量。
这个差了些,这个也差了些,四个马蹄铁有两个差了一点。
尉迟恭此刻有些明白为什么要用纸印马蹄印了。
“先去修整马蹄,俺在锤两锤。”尉迟恭手中比划着。
“是,父亲。”说罢,尉迟宝琳开始拿着匕首给马修理。
很快,马掌就北修理好了,尉迟恭问道:“父亲好了么?”
“好了,好了!!”尉迟恭一脸兴奋的拿着马蹄铁和铁钉。
“终于合掌了。”尉迟恭看着马蹄铁十分欣慰,学者李泰的的方法,很快将马蹄铁给钉好了。
“嘿,这下俺老黑也有穿着鞋子的马了。”尉迟恭一脸的开心:“俺去找老程炫耀炫耀去。”
说着上了马,就要往外走。
“夫君,夫君你要去哪??”苏氏听见马的动静,被惊醒了,连忙问道。
“夫人快看,俺给马穿上鞋子了,正要去老程给他瞧瞧去。”
苏氏一脸的惊奇,凑近借着火光这才看清楚,心中暗道不可思议,赞叹道:“真是神人也。”
“此乃今日上朝,魏王提出给马穿上鞋子,有了这双铁鞋。
这百万铁骑,踏平高丽,不在话下!
俺要给老程炫耀炫耀去。”
“可是,夫君...天还没亮呢!!”苏氏指了指天上的月亮说到。
“天还没亮...”尉迟恭一愣重复了一句,仰头看了看明亮的月亮...
果然,明月高悬,群星闪耀。
“额...”尉迟恭迟疑了,想了想。
现在是宵禁,要是在以往自己去找老程倒没什么。
可太子刚刚造反不久,长安城中禁卫森严,还是别引起李世民的猜忌怀疑了...
想到这,尉迟恭打消了在违反宵禁的念头。
“唉,罢了,等明天,俺老黑在找老程决一高下。”
与此同时,百官家中都或多或少的放弃了。
毕竟,百官中会打铁的只是少数,更多的是让人找个铁匠来打。
当他们打完之后,天已经深夜了,想要纵马庆祝狂欢的念头只得放弃。
除了李世民外。
李世民骑着这匹马走了一圈又一圈,马蹄铁也不见丝毫的脱落。
他切身的感受到了马蹄铁的好处,爪洼泥地,碎石沙滩,甚至是冰凌雪地。
有了这个马蹄铁再也不用顾忌这个地形对马蹄的磨损了。
“神物,当真是神物啊!!”李世民赞叹道。
想到这,李世民不由的想起李泰被程处默和尉迟宝琳架回去的场景。
当真是狼狈之际,没想到这小子这么不胜酒力,才三五樽就倒下了。
......
“呕~”
当李泰再次醒来的时候。
迷糊之间感觉有人朝着自己嘴里喂中药,味道又咸又涩,当场就吐了。
睁开眼一看,只见眼前的人竟然是阎宛,而她喂的竟然是一杯黑乎乎的茶水。
唐朝人十分爱茶,恨不得整天都喝茶,因为唐朝临近小冰河时期,天气异常的冷。
但这个时候的茶水并不是很好喝,会加上葱姜末,橘皮,茱萸等等。
这么多调料,味道不但闻起来很上头,喝起来更是五味陈杂。
“殿下,醒了?”阎宛面露喜色,连忙放下茶杯,连忙扶住了李泰。
“宛儿,今是什么时辰了?”李泰捂着额头。
宿醉之后感觉自己脑袋昏昏成成,还没彻底清醒。
“已经是第二天申时了,昨日是程处默和尉迟宝琳送殿下回来的。”
“哦~这样啊!”李泰开始回忆,只记得这连个憨憨拼命灌自己酒。
自己还不能不喝...不然就是不给他们面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醒来就看见了阎宛了。
“今天可有什么大事么?”李泰问着阎宛,身为亲王一般没什么事,非常的闲。
但有些大事就算是病了,也必须参加的,比如祭祀,狩猎,游玩...
阎宛眼睫眨了眨回答道。
“没什么大事,早晨有不少武将前来拜访,见殿下没有醒,便留了些礼物。”
李泰一听顿感不好,
李二还活着...这么干,属于拉党结派,一定会生气的。
当即眉头微微皱起,连忙问道:“可曾留下?”
“夫君放心,贵重的礼物皆退了回去。
但一些还是留了下来,武将说是要给夫君一片心意。”
李泰听完,顿时放下了心,旋即好奇的问:“都是些什么东西?”
“皆是钉了马掌的好马。”阎宛面露古怪的神色。
“哈~”李泰顿感哭笑不得。
这群人这学的还真快啊!
阎宛回忆道。
“今日长安城,许多武将在街上纵马。
尉迟将军和程将军两人更是在城外比起了骑术。
赢得百官一同参加,听说圣上都去了。
百姓皆是议论纷纷,说殿下昨日给马穿上了鞋子。
开始妾身还不信,后来武将们一个个碰巧路过此地,夫君送马,还直夸这铁鞋好使。
妾身不信也得信了。
听说文武百官争先踊跃,想着陛下派他们前去攻打高丽。
扬言,有此神物,能将高丽皇生擒,活捉高丽公主,还要给殿下送来做侍女。”
“哈哈~这话定是程处默说的。”李天笑道。
“夫君真是神机妙算。”阎宛嘴角微微上扬微笑道。
“咕~”李泰的肚子响了起来。
“啊,妾身为夫君准备好了饼。”阎宛连忙从食盒中拿出了面饼。
“不急,等我洗漱一番。”李泰说着就要起身。
“妾身伺候殿下更衣。”说着,阎宛拿来了李泰的衣服。
“裤子还是让本王自己来吧。”李泰看着有些不适的拒绝到。
阎宛瞄了一眼,脸上漫上晕红,秋波四起,散发着独有的妩媚芬芳,风情醉人。
“我与殿下夫妻同床多年,妾身早已是人妇,不必拘泥于此。
殿下若是想要,臣妾...臣妾。”
李泰刹那看呆了,食指大动。
自己...不是那个意思啊!
不过,古代当王爷真好...除了没有手机,没有电脑...
“夫君?”阎宛秀美微微皱,打断了李泰的思考。“夫君在想什么?”
“在想关于程处默的事情。”李泰随口扯了个慌。
“夫君,莫不是在想那柔夷修美的女子???”
阎宛心思细密,一眼就看出李泰的敷衍,便猜测到。
“嗯??”李泰有点懵。
这么手长得好看的女子有什么关系?
你是从哪里看出我在想一个手长的好看的女子了?
“昨日,夫君在大殿之上的话,皆传开了,有人说...”
说着,阎宛低下了头,琼鼻抽动了一下,低声道。
“有人说,夫君去了青楼,看见女子柔夷秀美,指甲涂红戴金,便想着给马而钉上铁掌。”
说罢,她抬头,眼神清澈带着微红的问道。
“夫君,这是真的么?”
撒一次谎,往往需要更多次谎去圆这个谎。
程处默,你真是害死人了...
也不能完全怪程处默,毕竟这事有一半是自己的责任。
可是改怎么和她解释呢?
李泰不想骗阎宛,她是自己枕边人,谁能够每时每刻的提防自己的枕边人呢?
在李泰犹豫之际,阎宛则是将自己的手放在了李泰手上。
李泰握着柔软无骨的手,有些不解的看向阎宛。
只见阎宛面露委屈,但还是强装镇定,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
“男子三妻四妾本就是常事。
夫君贵为魏王,更是父皇心中储君,贵不可言,势必要与各方势力结媒,妻妾成群已成定局。
更何况宛儿已是人妇,人老珠黄,比不得那未出阁的姑娘。
妾身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若是夫君有相好的女子,身世清白。
妾身愿人做姐妹,共侍夫君,只是夫君切莫与青楼女子相好。
青楼女子虽是可怜身,可身世地下不能与夫君相配,若是染上花柳病那便糟了。”
看着这个明明委屈的不行,却还在替自己考虑的女人。
李泰觉得一阵好笑,也感到了额外的温情,强烈的归属感充斥着内心。
一个人走到陌生的城市会感到孤独寂寞,更何况穿越世界。
“夫君?”阎宛渡步转头又看见李泰陷入了沉思。
李泰看着阎宛眼神中透着委屈和无奈,但强装着什么都没发生,脸上露出了笑意。
“宛儿,过来,把头地下,夫君有个大惊喜给你。”
“什么?”阎宛眼中透着疑惑,但还还是照做了。
“来,闭上眼睛。”
“嗯!”阎宛还是乖乖的照做了。
“咚。”李泰伸出手,大拇指和食指相扣,给了她一个脑瓜崩。
“啊!”一声娇呼,阎宛猛地睁开眼,双手捂着额头,眼神之中透着不解。
“你啊,成天小脑袋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李泰没好气的看着阎宛说道。
“那些都是程处默和尉迟宝琳两个活宝胡说出来的。
我每天都和你你在一起,哪里来得及找别人!”
“夫君~”阎宛连忙撒娇,眼睛打着转,连忙抱着李泰的手,认错到:“宛儿知错了。”
感受着手臂的柔软,李泰只得伸手再给了一个脑瓜崩。
“你啊,还像个孩子一样,成天撒娇。”
“谁让殿下是妾身的夫君呢,嘻嘻~
但,妾身说的没错,将来殿下一定会有很多妻妾。
还希望夫君别有了新人忘旧人,将宛儿给忘了~。”
“不会的,宛儿和别人不同,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宛儿。”
“有夫君这句话,妾身便放心了。”阎宛将脸埋在李泰的臂弯,眼神中却不那么自信。
秋冬交际,白天变得更短,腻歪了一会,就到了晚饭的时间了。
吃完晚饭,李泰此刻却有些睡不着了,毕竟他睡了一天。
李泰便坐在了书房开始了思考如何振兴大唐。
华夏民族和别的民族不同,最鲜明的就拥有一个品质,勤劳。
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独特的品质和这片孕育华夏儿女的土地有着莫大的关系。
最北方是高海拔的寒冷地区,西边则是广阔的沙漠盆地,南方和东方则是辽阔的海洋。
这些将华夏儿女死死的困在这里,而这还不够。
大部分土地是高山,丘陵,能耕种的土地少。
更没有孕育出高产量作物,比如土豆,红薯,玉米...
不够勤劳便会饿死,于是千年来,勤劳便成了华夏儿女的优秀品质之一。
想要振兴,必须要解决最难的问题——吃的问题。
这太难了,袁爷爷花了超过三十年来研究杂交水稻,这种毅力,以及所获得的成果让世界瞩目。
两米多高的杂交水稻已经试验成功了,坐着板凳在禾稻下乘凉的梦想实现了。
就目前而言,筒车,曲辕犁这两个东西能够对生产起到很大的作用。
至于杂交水稻,弄是一定要弄的,只不过现在没有条件,可以换种方式,比如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