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在白阅微的带领下,风尘开启了他发生在永尽之上第一次的异国他乡之旅。要知道,出国这种事情虽然风尘从来没有向往过,但这确实是一次从未有过的体验。

    白阅微似乎也不着急,带着风尘在海丘城中左拐右逛,似乎并没有什么确定的目的地,这种做法无疑也满足了风尘的好奇心,他就像个刚刚开始假期的孩子,在整个城市中东瞅瞅细看看,什么都是新的,什么都值得好奇。

    但是好奇心总要有边界,不然就会变成恐慌和无惧。

    在走了不知多久之后,风尘终于忍不住了,问道:“诶?我说?你该不会是迷路了吧?”

    白阅微没有波澜,表情依然平淡如水,反问道:“你难道是累了?”

    风尘有些窘迫,说:“不要给自己找借口啊,人生地不熟的,不认识也正常,我不会笑话你的。”

    白阅微回答的更加生冷,“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身体孱弱,精气虚耗,很正常的,你们男人上年纪之后都这样。”

    风尘气急败坏的说:“谁上年纪?娘的,我才比你大两岁好吗?而且我现在又没有灵晖可用,就算有,逛街这种事情,跟你们女人也没办法比,这是基因决定的,超级市场就是女人购物欲望的产物。”

    争论无果,只好继续默默跟上,拖着确实已经疲惫的双腿,好奇心也收敛了不少。

    不过这次很快,似乎是随意选的住处,白阅微找到沿途遇到的第一家酒店,便落了脚。还不忘叮嘱:“今天休息,不着急赶路,下午想出去逛逛就随意,但是别做奇怪的举动。”说完还扔给了风尘一粒药片,补充了一句,“走了这么多路,晕船的感觉应该好了不少,这是烟萝在寮里时做出来的,据说可以缓解反胃的症状,我觉得有趣就带了几片。你不妨试试。”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进了房间,把风尘一个人丢在了走廊里。

    风尘下意识的接了过来,有些恍惚,这算是面冷心热?

    索性无事,好不容易算是放了假,风尘老老实实的躺回了自己屋里的床上,本想稍微睡下补补觉,但想也知道,躺在另一个国家里,哪还能抑制住自己的兴奋。

    视线沿着床板上的被褥慢慢延伸,直到穿过窗户,向着天际上那倒隐形的分割线望去。那里并没有一条隔断,明确写着临渊国界。窗外更没有像杏坛北院时能够看到的高耸入云的兰溪山。

    尽管高山能给人启发,在绝妙的云巅里,寻找氧气与视线。

    这座酒店位置极佳,从这里可以远眺海丘的港口,视野很好。偶然能看见港口来往的船只十分繁忙,看起来风景也一定不错。只是远处的海洋,那般开阔的空白,像极了绝望,不知道有多少历史被遗忘在里面。

    十二月以来,风尘一直忙碌着杏坛西院的布置,少有这种闲散的时光,也忘记了眼前这般小团队和普通人生活的模样。

    想不到却在这异国之地,享尽了烟火地气。那忙碌的港口也仿佛把他拉回了原来的故乡,这等交错与体验,印在他整个前世,平凡的人生里。

    其实平凡生活的沉闷会让人们感到压抑,好像缺氧之后停下来的思考,或者为了不被压迫,主动停止思考。在窒息之前,要么选择逃离,要么选择逝去。

    这里没有高山,只有与王国一样灰黄的天空,不曾改变。

    又想起那个夜晚,风尘从北冕王座府离开,与许成皿的一段交谈。当时的许成皿曾说,想要亲自看一看临渊总长王城的天,是不是和他头顶的一样灰黄暗淡。风尘想着,如果带来的手机还有电,真应该给他拍一张带回去瞅瞅。

    风尘还记得许成皿对自己的寄望,想用自己成长,用最强有力的声音,问一问不周院为什么屡次三番制止王国对临渊部落的征伐。

    这本就是没有理由的事情,不管是对不周院的扩张,还是考虑到整个永尽大陆的信仰,不周院都没有理由阻止王国好战的情绪。

    但风尘明白,如果最后不周院依然固守成规,许王座和杨院长肯定会借由自己灵晖的独特,以及杏坛多年来的积淀,或威胁或利诱,促成征讨临渊的局面。

    而被江小米捞上春潮屿的自己,更是想要带着自己的小团体,加速这件事情的进程,因为想要回家,只有深入临渊,要么搞清楚那消失的千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许渊为何能会在临渊生活到二百多岁,瞬之力最后的完整记载又为何让整个大陆为之慌张恐惧。

    要么就按照与白阅微的母亲白胜雪的约定,帮白氏找到她们想找的人,在白氏寻到故乡的路的同时,捎带自己一程。

    这不管哪一种方案,都必须深入临渊。

    可万万没想到,无数个日夜中自己百思无法得见的事情,晕了几天船,就这样实现了,此时此刻的自己,正站在临渊最繁荣的城市当中,看着同一片穹顶之下,异国的平凡生活。

    他又想起当初自己最大的疑惑,这些年活的并不优秀,更不美好,骨子里有种洗不去的小人物的悲哀和怯懦。就像眼下目光所及,港口站着的那些水手、船工。他们的身体微微的晃动,手就肆意的垂在身体两边,手里空空荡荡,木然的注视着刚刚停靠的船只,虽然脸上没有悲苦和焦灼,仿佛他们走向泊位,只是为了证明过往逝去的时光,都被困在了船舱里。

    让风尘一眼看尽了自己从前的人生。

    “哎呀~!爱咋咋滴,不管了。”

    终于又一次放弃了胡思乱想,风尘胡乱揉了揉自己本来就凌乱不堪的头发,走出了门去。

    常说一鼓作气,还未等来到街道上,就已经开始迷茫,去哪?先吃饭好了。

    年轻人旅行,总是信奉了解新的地方,先要从食物开始,这一点不容置疑,何况风尘,就像白行简第一次到达不周岛,先想起的必然是有鱼。

    刚巧不用出门,酒店一楼就是食肆,叫来酒保,胡乱指着旁边也是一个人坐着吃饭的那桌客人,要了份一模一样的。

    先上来的是份海螺,不同于心螺的模样,外壳看着更加狰狞,布满尖刺,烘烤后切片的螺肉处理的相当干净,火候也十分考究,配上特调的佐料,闻不到什么味道,但颜色霎是好看,秀色可餐。

    忍不住捏起一口放入嘴里,苦涩的回甘有些腻了,惹的风尘一阵皱眉,“我擦,这么难吃。”

    正感叹的时候隔壁桌也同时响起一句,“哎呦,这味道太好吃了吧?”

    两人都没避讳大厅的氛围,发出的声音临近互相可闻,两人都皱了下眉头,互相看了一眼,又礼貌的笑了笑,没有理会,继续低头吃饭。

    也许是好吃或者难的原因,两人都拿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  。

    风尘端详了半天,心里禁不住感叹,豆浆啊好久没喝了。

    为了清楚嘴里的苦味和甜腻,不管不顾的喝了一大口。满足的说着,“好喝啊。”

    结果又是同时而起,隔壁桌传来一声,“甜的?这也太难喝了吧?”

    这种不和谐的语调又吸引了互相的注意,风尘硬生生扭过脖子瞥了过去,上下打量着,那人品味还算可以,一袭白衣剪裁规整得体,腰间的细带也选的考究,长发成束,干净整洁,样貌还算精神,约莫三十岁的年纪,脸上也和头发一样十分干净,皮肤透亮血色充盈,没有亮点但绝不至于中庸。

    风尘心里暗讽,只不过吃饭的品味实在太差了,嘴上却说着:“豆浆当然要加糖啊,不然怎么尝的出鲜香浓郁。”

    白衣青年毫不犹豫,直接怼了回来:“就吃不惯这异国风味,豆浆还是得放醋或者酱油,才品的出个中百味。”

    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谁也没有再理谁,继续各自吃饭。

    忍痛夹起一筷螺肉,和着米饭咀嚼了两下,结果更加难以下咽,也许是当初北方人和南方人口味的不同,风尘抻着脖子才勉强吞下了这口主食,用筷子自挑起一颗米粒,不禁抱怨道:“我靠,这煮这么硬?太恶心了吧?”

    同时伴随的声响绝对不可能是有意为之,因为谁也无法遇见对方会说什么,隔壁桌一声惊叹,气的风尘重重的扔下了筷子,“不错啊,这米,很有嚼劲。”

    白衣青年说完后也听见了风尘的絮叨,心里尤其不爽,几乎同一时间对视过来,没等风尘开口,直接发问:“喂,小子,会不会吃饭啊?不想吃就别吃,别影响了别人的胃口。”

    风尘被这突然起来的怒斥顶的一口气噎在喉咙,心里堵的不畅,比刚才数出的米粒更加难以下咽,“兄台,怎么说话呢?众口难调,开门迎客的生意,就不许我发表点自己的意见了?”

    白衣青年明显有不和神气的悖赖,“哎呀,那你到是说说,这米饭又哪里惹你不快了?”

    风尘听对方讨论起食材,毫不示弱:“焖米饭,当然软糯相宜,才能饱了口感,这种一粒一粒都数的清楚的,难道用猛火做饭在海丘犯法的吗?”

    白衣青年不依,开口就说:“牙口不好???那你怎么不去喝粥呢,吃软饭这种事情,我是做不出来,但是我得佩服你,能够吃得下,还能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风尘不知道吃软饭这个词组在永尽是不是同样的意思,但是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话,于是推开椅子豁然站起:“果然啊,说话都这么难听,口味自然好不到哪去,难怪不受待见,怕是飞禽走兽茹毛饮血,才和你的性子吧。”

    本来只是普通的嘲风,哪知对方突然脸色骤变,全身气势与刚才不可一世,脸上满是怒色,朗声质问:“小子,常说打人不打脸,你这么明白的侮辱我,实在很有胆色,不才盛白衣,你也总要报上名号,让我记住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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