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泽森平原,南边与格塔沙漠接壤,西边是游牧民族的阔格多黑草原,从气候上来讲这里已经进入了温带地区。罗曼斯王国三分之二的国土座落在阿泽森平原上,被罗曼斯人称为母亲河的泰格河从黑岩山脉一直往东南流,最后流向沙漠与多勒河相交汇。阿泽森平说虽然名称上是平原,但其实也有很多山陵之地和沼泽,还有大片的森林分布在泰格河的两旁。

    在阿泽森平原的土地上一直流传这样一个传说,很多年以前整个大陆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那时候所有人都住在森林里和百兽和平共处。后来人类学会了生火后四处放火烧森林,把百兽驱赶出森林,甚至用火把各种野盖残忍地活活烧死。惨遭迫害无家可归的百兽们只能去救助天神,掌握天火的神灵大发雷霆认为这是人类对神灵的大不敬,结果降下天火惩罚人类,把人类居住的地森林大片大片地烧毁,也让人类试一下无家可归被大火焚烧的滋味。人类眼看就要灭亡,就去救助另一位神灵,大山之神。慈祥的大山之神一直把人类当作自己的孩子,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子灭亡,便化成神山,并在神山上化出无数森林来庇护人类。怒火攻心的天火之神觉得自己的威严被侵犯了,便把全部怒火发泄在大山之神身上,引爆地火在神山下边喷出来,但大山之神为什么不让人类灭亡燃烧自己的生命去承受地火的焚烧,地火一共喷发了九十九个日与夜,失尽神力的天火之神陨落了,但给人间留下了一片大火。大山之神也到了生命的尽头,为了庇护自己的孩子,用最后的生命化为泪水,滋养被天火与地火同时烧毁的大地。最后大山之神的眼泪化为了一条美丽的河流,就是泰格河。而大山神山所化成的神山因为地火焚烧了九十九天,最就烧成了焦炭,变成一片黑色,就是现在的黑岩山肪,据说黑岩山脉最顶端也是泰格河最上流还有两个大湖,那就是大山之神的眼睛。

    “尼玛的大山之神,尼玛的母亲河,布鲁诺,谁告诉你这条跟可以去灰鸽子堡,你是不是想带我到没有人的地方杀人灭口抢财劫色?”在森林里沿着队泰格河走了五六天,杨帆碰到了毒蛇、鳄鱼、马蜂,野狼,斩了无数荆棘踏平了无数草地,就是硬见不到一个人,也见不到一条像样的路。

    “哥哥,什么是草泥马啊?可以吃的吗?”

    “可以骑,哦,阿芙拉,草泥马是一种可爱的神兽,小孩子不懂的。布鲁诺,你到底有认不认识路?”

    “主人,我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但据佣兵说,这条路是从罗吉堡去灰鸽子堡最近的路了。只要走过这条沼泽,再爬过一座山头,再经过一个荆棘林,就是去灰鸽子堡的大路了,我们走这条路,可以节约一半的时间。”

    “还要走过这条沼泽,再爬过一座山头,再经过一个沼泽,这有完没有完啊,怪不得这条路平时没有人走啊,我第一次见到河中间长树的河,这么大一条河,怎么还没有把那些树给泡烂,我在沼泽走了两天,我的脚都快被泡烂了。”

    “就是因为这条河到了这里既穿过山洞,又穿过森林,所以才没有通船的,王都金色梧桐城就座落在泰格河边,泰格河的中上游是很多船的,那里的河道又宽又大,是主要的交道通道之一,泰格河流出了王都行省,才慢慢地分流变得越来越小。”

    “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为什么要这么着急操近路去王都呢?我们走大路不行吗?一路上还可以去一些小领主那里作客,我们有凡尔森子爵的推荐信,一般人都不会难为我们的。像进入这该死的暮光森林前,我们去那个爱丽莎的家里,吃得好住得好,而且还不用付钱,人家男爵两夫妻对我们多好啊,再说了走大路又舒服,再这样走下去连马都没有东西吃了,不要说人了。”

    “是啊,小梅莎两姐妹可好玩了,她们两姐妹长得一个样,我现在都还分不清楚她们哪个是大哪个是小。她们还送了一个布娃给阿芙啦呢?阿芙拉最喜欢她们了。”

    “人家送你一个布娃娃,你就把哥哥为你帮你做的小皮甲给送给别人了。你知道一个布娃才知道多少钱吗?你又知道皮甲在外边值多少钱吗?”

    “呜~呜~皮甲又不好看,阿芙拉不喜欢穿皮甲,哥哥欺负阿芙拉,哥哥不喜欢阿芙拉了”阿芙拉真有混江湖的本事,一言不合立马就哭。

    “好啦好啦阿芙拉,哥哥也不喜欢皮甲,送了就送了好不好。哥哥最喜欢阿芙拉了。”杨帆瞬间就投降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布鲁诺,你还没有解释为什么你这么喜欢走小路呢?难道是因为小路比较紧?哦,太邪恶了,反正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了。”杨帆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非得受这么苦。

    “大人,走大路虽然舒服,但却很危险啊,这里是边境地区,并不像王都行省治安那么好,附近的山头聚集了很多流民和山匪,像我们这样走在大路上,一路不知道要被人打劫多少次,遇到些只劫财的还好一点,遇到些凶贼很有可能会灭口的。”布鲁诺很有耐心地解释。

    “打不过难道就不能跑么,我们三个人都有战马,阿芙尼骑马的技术很进步了很多。”

    “是啊,阿芙尼现在骑马跑得比哥哥快多了,马宝宝只听阿芙尼的话,不听哥哥的话。”

    杨帆脸都黑了,这小妮子怎么一点面子都不会留给别人呢?算了,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当没有听到总行了吧。“布鲁诺,难道遇到有敌人我们就骑马快跑都不行吗?难不成那些山贼都有战马不成?”

    “大人,那些人都是在一些比较偏僻或者狭隘的地方伏击目标,假如我只有一个人,只要小心一点都还不怕,但我怕你和阿芙拉会被他们袭击到。而且就算运气好一点一路没有遇到盗匪。现在快要冬天了,我希望在入冬之前能够赶到王都行省。那里的城镇村庄比较密集,即使在冬天赶路也能够在天黑前找到人家投宿。这些天晚上我盖着毛毯睡觉半夜都经常被冷醒,到了冬天假如我们还在野外过夜的话,如果不小心很容易被冻坏。”说着说着,布鲁诺好像回忆起遥远的过去了。

    “记得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候在一个伯爵的家庭效力,有一次在冬天里护送家族的商队去送货,我们在野外找不到寄宿的地方只能是露营,突然那天晚上下起了暴雪,我们第二天就开始顶着风雪赶路,有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被活活断掉了六只手指,他还一点都不觉得疼,我想那当时他那残缺手指的拳头都觉得害怕,还有很多兄弟冻掉了脚趾手指的……”

    …………

    “布鲁诺,这个叫什么鱼?”杨帆刚叉到一条又长长的黑色的鱼,长着一个鸭嘴巴。

    “这个叫暮光鲟,听说只有在暮光森林里面才有,很多刺,我建议你最好不要给阿芙拉吃,用来煲汤的话会很鲜美。”布鲁诺对于这些野外的知识,比杨帆强多了。

    “好吧,抓鱼的任务就交给我了,你去帮忙拣柴生火就行了。阿芙拉,你看好马,不要乱跑,跑丢了哥哥就不理你了。”

    “马宝宝可听话了,不用阿芙拉看,阿芙拉不会乱跑的,阿芙拉要帮哥哥烤鱼。”

    马宝宝马宝宝,你不知道这马比你大好几倍吗,你有宝宝它都还没有有宝宝呢。哦,太邪恶了,应该是马先有宝宝。杨帆对阿芙拉的天赋简直是羡慕妒嫉恨啊,连马都那么听她的话,才一个多月就已经从双手拖刀侠变成了单手拖刀侠了,还可以左右拖刀。

    杨帆对叉鱼特别感兴趣,因为叉鱼可以锻炼他的灵敏与反应能力,所以他不用十字弩来打鱼。或许杨帆的天赋特别好,也许比阿芙拉差一点,也可能差很多,这么久以来他不断地学习与锻炼,让他各方面有很大的进步,面对吉尔特人袭击时的应对就可以看出他的进步了,杨帆现在随便拿个树枝削成鱼叉,就可以下河叉鱼了,不比以前遇到的萨克森武士差。

    布鲁诺拣好了柴,生好了火,然后就在一旁躺着当大爷了,这个二百五吃得最多但却是最懒的一个。杨帆把鱼杀好了之后串起来,之后的事就交给阿芙拉了。

    阿芙拉不管做什么,都特别有天赋,估计智商超过了一百六十。她板着个小脸坐在篝火前,拿里一共拿了三串鱼在烤,不时地翻一下,烤到差不多的时候用匕首在鱼身上划几个继续烤,然后撤点盐巴撤点磨菇粉,抹一点油指在上边,等鱼烧到金黄色的时候就算烤好了。自从杨帆上次叫阿芙拉烤马肉之后,就再也没有烤过东西了,自惭形秽。

    “阿芙拉,以前是不是有人教过你烤鱼啊?”

    “没有,我就看过哥哥烤马肉,然后我就那样烤。”

    “为什么手艺比你哥哥好那么多呢?”

    “布鲁诺?你什么意思?你吃我的拿我的还讲我的坏话?”

    “大人,就事论事不算是坏话,我说的是实话”

    “以后你自己抓鱼自己烤熟自己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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