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县试仅有一月有余的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了。

    虽然知道希望并不是特别大,但是程仲还是不想就这么放弃了。套用后世马云的一句名言: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这一个月的时间该怎么准备才能增大希望呢?

    程仲想了半天,准备从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字。后世的程仲字也写的不错,但都是简体字,而且都是硬笔。在这个社会,首先要学会繁体字,以免因为一些疏漏闹出了什么**。另外,字也是得印象分的一大关键,比如说你文章写的非常好,但是字非常差,那么分数也高不到哪里去。但是反过来说,你文章写的比较差,但是字非常好,那也能多加些印象分。古代是比较讲究以貌取人,以字取人的。

    然后是熟读四书。科举应试的题目都是从四书中来的,县试也不例外。为了不和前任的题目重复,考官在出题时就会越来越生僻,说是寻章摘句毫不为过。甚至有些考官将四书中的句子进行嫁接,如果不明知其意,是很难进行破题的。

    说到破题,归纳起来无外乎破意、破句与破字三种。其中运用频率最高的是破意,其次是破句,比较而言,破字的少一些。

    所谓破字就是根据字面的意思对题目进行逐字破解,是最无奈的下下策,程仲并不想这么做。

    第三,就是要熟读朱熹的相关著作了。因为科举可不是简单的围绕四书中的句子写文章那么简单,那是要替圣人言的。要揣摩圣人是怎么想的,不读上几本朱熹的著作根本是写不出来的。即便程仲想要胡诌,也要能生拉一些出处。

    第四,就是要读范文了。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多背诵一些范文,对于自己也是一些启发,是非常有帮助的。

    至于对句之类的基本功,程仲现在已经顾不得了,好在后世也积累了一些,倒也能凑凑数。

    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没有一个是可以速成的。现在也只能临时抱佛脚了,程仲所依仗的也就是自己这些临考的应变能力了。

    程仲和程学毅的赌约很快便像长了翅膀一样传扬了出去,整个广富林市几乎都知道了,成为了街头巷尾的笑谈。

    大多数人都不看好程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程仲的蠢名可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那是经历过十多个寒暑才被所有人认可的。

    现在这样一个人竟然和自己的塾师打赌说要通过县试,怕不是得失心疯了吧?

    刘氏走到哪里似乎都感觉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一些人很明显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见到刘氏,离着老远就笑嘻嘻的问道:“哟,听说你儿子要去参加县试呀?有志气呀,说不定能入圈呢!”

    县试的结果揭晓,叫做“发案”,每次发案,都要鸣炮而且都有吹鼓手奏乐,非常隆重。发案和金榜题名不同,名字排列成圆形,称为“日圈”。

    取在第五十名以内,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层三十名,内层二十名,亦有不分内外,列五十名为一大圈。居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者,为第一名,只写坐号,不写姓名,逆时针排写,出50名圈者为出圈或叫出号,第二圈以下仿此。

    “入圈”自然就是高中的意思。但是这些人的话语中明显含有讥诮之意,对此刘氏也只有默然不应。唯一能让刘氏感到欣慰的就是儿子程仲的一百八十度转变!

    和以前的懒惰不同,现在的程仲每天早上天没亮就已经起床了,刚过完年,程仲就着雪擦一把脸,顿时人都精神了。然后刘氏就听到儿子小声的诵读。

    刘氏心疼儿子,几次想给儿子添一些棉衣,但都被程仲阻止了,因为穿的太暖了,人就会犯困。看着儿子略显单薄却又坚毅的背影,刘氏在程孝直过世之后第一次觉得生活又有了盼头。

    晨读结束之后,程仲吃一些刘氏准备的粥餐便上学堂了。以往总是最后一个到的他,现在却往往一个到。

    习惯早到的程廉最先发现了程仲的不同,虽然他写的字还显得有些稚嫩,语言也不是那么凝练优美,但是其敏捷的思维别说以往的那个蠢笨的程仲,就是他自己有时候都自愧弗如。

    程学毅已经回到族学授课了。但是让他意外的是,程仲对他仿佛一点芥蒂都没有似的。经常会拿一些书中的问题来请教,而且态度恭谨。

    直到很多年后,程学毅有机会遇到程仲还问过这样的问题:两人之间发生了如此大的争执,再次见面,即便是程学毅都有些尴尬。程仲作为一个半大孩子是怎么做到言行自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对于这样的疑问,程仲只说了一句话:“你会和梯子计较吗?”

    没错,程仲就是将程学毅看做了一架梯子,一架让他在人生道路上攀登的梯子。既然它已经成为了你的垫脚石,那又何必再与其争一时短长呢?不是太看不开了吗?

    程学毅慢腾腾的往一个罐中装了一半的灯油,想了想,又加了一勺,递给妻子黄氏:“去,把这罐油送给程仲。”

    “凭什么?!”一听说程学毅要把家里的灯油送给一个刚刚顶撞师长的孩子,黄氏当时就急了:“咱们家的灯油不要钱还是咋地?就是真的不要钱也不能送给他呀?”黄氏嚷嚷道,在她看来自己的丈夫完全是中邪了!

    “妇道人家,你懂得什么?!”程学毅顿足骂道:“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要把眼光放的长远一些!虽然程仲蠢笨的名声在外,但是从他最近说的话做的事,哪还有半点蠢笨的样子?不仅如此,他的城府之深,心机之重,别说和他般上般下的孩子,就是连我有些时候都感到及不上!他就是一条潜龙,只要风来雨骤,那是肯定要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

    黄氏虽然平日里会和自己的夫君顶顶嘴,但是对程学毅还是很信服的。当下说道:“你是说程仲那个呆子以后会有出息?”

    程学毅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是没有见过他,为了不让自己睡着,硬是拿着带着冰碴子的雪往自己脸上搓!一个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还是不得罪为妙呀。”

    送灯油算是程学毅对于两家关系的一种修补,没有人知道,大占“上风”的程学毅其实已经悄悄服软了。

    儿子房中的灯还亮着,刘氏拿着一件棉袍子轻轻的推开儿子的门。木门发出吱呀的声音,但是却没有听到儿子的反应。

    原来程仲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他的房中还放着一盆带着冰渣子的冷水,那是他为了让自己清醒准备的。

    儿子这么拼命的读书,做母亲的本来应该开心的,但是她又有些心疼。

    刘氏小心的将棉衣披在程仲的身上。虽然刘氏的动作非常轻柔,但是程仲还是惊醒了。

    “娘……”恍惚中,他似乎又回到了后世,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如果不是昏暗的灯光和简陋的墙壁提醒他,刚刚睡醒的程仲甚至有可能将这一声“娘”叫成“妈”。

    “仲儿呀,如果困倦就早些安歇吧,这书也不是一天读完的。天寒地冻的,小心着凉。”刘氏劝说道。

    程仲双目湿润。后世的妈妈也是说着类似的话。仿佛在母亲的心中,孩子的前程、出人头地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们对于儿子,只有疼爱。

    很久了,自从后世的母亲过世之后,程仲没有再听过这样的单纯关爱的话语,没有再体会到这样无私细微的关爱。没有想到穿越了之后,自己竟然可以再得到这样一份感情,程仲的心中非常复杂,有庆幸,有怀念,有软弱,还有几分心虚。

    程仲深吸了一口气,将诸般情绪硬生生的压了下去,硬着声音说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实在太短暂了。如果不拼一把,搏一回,那么老来的时候,守着一生的平庸,剩下的恐怕只有懊恼和后悔。娘,儿子长大了,儿子一定会努力,不管怎样,儿子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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