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来翁晋君和吴小正所达成的初步意向,是双方按比例向合作公司注资,其中吴小正这边占51%,翁晋君那边占49%。
对于这个比例,翁晋君原本是希望能更多一点的,可因为吴小正执意要控股,他也就答应了。
可现在,翁晋君却嫌他的股份有点多了。
道理很简单,如果五家大酒店一起上的话,那合作公司原来约定的资本肯定就不够了,或者说,在公司注册完成后,随时都有可能根据需要进行增资。
而增资也是按股份比例来增投的。
翁晋君真的担心自己的资金问题。
他如果现在不预算好,到时不够钱投就是大问题,这会让吴小正这边怀疑他的合作诚信。
而若是日后增资也存在问题的话,也是个大麻烦,那样很容易涉及到股权上的纠纷。
因此,翁晋君想提前跟吴小正沟通好,以显示他的合作诚意。
“吴董,实话跟你说,如果五家酒店一起投的话,我的资金方面会出现短缺,这方面你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吴小正惊讶于翁晋君的诚实,同时,他也理解翁晋君的难处。
据吴小正所了解,翁晋君的主要资产,就是位于纽约的那家四星级的华尔道夫酒店。
对翁晋君来说,从一家四星级酒店的经营,到突然经营五家五星级大酒店,这跨越确实有点大,就算他需要投的仅是酒店的一部分,那确实也够呛。
唉,主要是正佳这边的发展实在是太快了一点,快得连合作伙伴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
而且,吴小正估计,这种发展速度以后会更快。那样一来,翁晋君的资本会更加跟不上合作公司的需求。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想了想,吴小正说道:“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减少股份,二是股份不变,将纽约的华尔道夫酒店变卖给吴氏企业,或者折价入股合作公司。”
这是他所能帮翁晋君想到的解决办法。
翁晋君有点惊讶。
第一个选择就算了。
合作公司的钱途如此光明,他怎么舍得减持股份?
那不是把看得见的钱往外推吗?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绝不会选择减持股份的方式。
因此,翁晋君感兴趣的是第二个选择。
他虽然没有足够的现金投入,可华尔道夫酒店却是属于他的固定资本,固定资本确实是可以变现的。
而且,如果是变现给吴氏企业或折价入股合作公司,还不会有太多周折。
翁晋君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四星换五星,换做是其它任何人,也知道该如何选择。
他之所以惊讶,是惊讶于吴小正的提议。
据他所知,吴氏企业现在的精力主要是在国内,资产也是在这边,按照企业经营的原则,一般很少有企业在主体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把精力往外分散的。
吴小正这一提议真的有点突兀。
他道:“我肯定倾向于第二个选择,可是,如果我把华尔道夫转让给吴氏的话,你不嫌管理起来麻烦吗?”
吴小正:“”
怎么会嫌麻烦?
你不知道我已经有了去美国的打算吗?我还正愁在纽约没有属于自己的落脚点呢!
他之所以有刚才的提议,就是基于这一出发点。
如果只是人出去,事业却不出去,那就是一种严重的浪费。
“我们已经有了向美国发展的打算。”
吴小正很直接地告诉了翁晋君这一点。
翁晋君又有些惊讶。
他惊讶于吴小正的步伐。
在他看来,吴氏企业在国内的发展速度就已经快得惊人,这样一来,很容易根基不稳,按照正常的思维,就是在一段快速发展之后,先稳固根基,然后再图下一步的发展。
走一走,稳一稳,这是绝大部分企业发展的策略。
现在吴氏企业却要打破这一常规,是不是有点冒险?
不过这不是他所关心的重点。
他已经发现,吴小正的思维根本就没法按常规来推测。
他所关心的是华尔道夫酒店的变现方式。
“吴董,关于华尔道夫酒店的转让,你更倾向于那种方法?直接变卖,还是作价入股合作公司?”
这也是翁晋君比较纠结的一件事。
这两种方式是有区别的。
如果是直接变卖,翁晋君就可以把兑现的所有资金都投入到合作公司去,可若是作价入股,就相当于把固定资产归入了新公司,他的资本只有差不多一半可以投入到五星级酒店的项目上去。
吴小正直接说道:“如果是让我选,我肯定选第一种,因为我一旦接手,就是投资扩建,将其改造成五星级酒店,然后交给合资公司去经营。”
这更加让翁晋君为难了。
吴小正的话无疑是告诉他,就算是华尔道夫酒店,未来的标准也是五星级的,这个不管是直接变卖还是折价入股,都没得商量。
原因在于,合资公司也是吴氏企业控股。
对此,翁晋君是很乐意看到的,可问题是如果采用折价入股的方式,一旦华尔道夫酒店扩建,他也得跟着投入巨大的资金,才能保住原有的股份比例。
唉,这完全跟不上节奏啊!
翁晋君已经预感到,自己在未来可能会越来越跟不上节奏。
如此看来,现在将华尔道夫酒店直接变卖,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只有这样,他才能更长时间保住合作公司的股份比例。
接着,他开始考虑变卖的后果。
华尔道夫酒店的变卖,虽然可以换来大量资金,可问题是,这样会不会存在自己的资产被吴氏企业吞并的危险?
应该不会!
翁晋君之所以相信这一点,原因在于合作公司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则,那就是合作公司虽然是吴小正控股,但他已明确表示,他这边只注重财务监督和经营监管,具体的经营权还是在翁晋君手里。
这么一来,风险很大程度是控制在翁晋君自己手里的。
“吴董,那你看转让的价格”
翁晋君已经有了初步的决定。
“转让价格这种事,咱们按正规的商业流程去走,先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双方坐下来谈。具体怎么谈,你去找沈默他们,我是不过问细节的。”
翁晋君:“”
和沈默去谈?
我怎么感觉从合作开始,似乎就失去了跟你平等对话的资格?
这样下去,我会不会变成你的打工仔?
对于这个比例,翁晋君原本是希望能更多一点的,可因为吴小正执意要控股,他也就答应了。
可现在,翁晋君却嫌他的股份有点多了。
道理很简单,如果五家大酒店一起上的话,那合作公司原来约定的资本肯定就不够了,或者说,在公司注册完成后,随时都有可能根据需要进行增资。
而增资也是按股份比例来增投的。
翁晋君真的担心自己的资金问题。
他如果现在不预算好,到时不够钱投就是大问题,这会让吴小正这边怀疑他的合作诚信。
而若是日后增资也存在问题的话,也是个大麻烦,那样很容易涉及到股权上的纠纷。
因此,翁晋君想提前跟吴小正沟通好,以显示他的合作诚意。
“吴董,实话跟你说,如果五家酒店一起投的话,我的资金方面会出现短缺,这方面你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吴小正惊讶于翁晋君的诚实,同时,他也理解翁晋君的难处。
据吴小正所了解,翁晋君的主要资产,就是位于纽约的那家四星级的华尔道夫酒店。
对翁晋君来说,从一家四星级酒店的经营,到突然经营五家五星级大酒店,这跨越确实有点大,就算他需要投的仅是酒店的一部分,那确实也够呛。
唉,主要是正佳这边的发展实在是太快了一点,快得连合作伙伴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
而且,吴小正估计,这种发展速度以后会更快。那样一来,翁晋君的资本会更加跟不上合作公司的需求。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想了想,吴小正说道:“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减少股份,二是股份不变,将纽约的华尔道夫酒店变卖给吴氏企业,或者折价入股合作公司。”
这是他所能帮翁晋君想到的解决办法。
翁晋君有点惊讶。
第一个选择就算了。
合作公司的钱途如此光明,他怎么舍得减持股份?
那不是把看得见的钱往外推吗?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绝不会选择减持股份的方式。
因此,翁晋君感兴趣的是第二个选择。
他虽然没有足够的现金投入,可华尔道夫酒店却是属于他的固定资本,固定资本确实是可以变现的。
而且,如果是变现给吴氏企业或折价入股合作公司,还不会有太多周折。
翁晋君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四星换五星,换做是其它任何人,也知道该如何选择。
他之所以惊讶,是惊讶于吴小正的提议。
据他所知,吴氏企业现在的精力主要是在国内,资产也是在这边,按照企业经营的原则,一般很少有企业在主体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把精力往外分散的。
吴小正这一提议真的有点突兀。
他道:“我肯定倾向于第二个选择,可是,如果我把华尔道夫转让给吴氏的话,你不嫌管理起来麻烦吗?”
吴小正:“”
怎么会嫌麻烦?
你不知道我已经有了去美国的打算吗?我还正愁在纽约没有属于自己的落脚点呢!
他之所以有刚才的提议,就是基于这一出发点。
如果只是人出去,事业却不出去,那就是一种严重的浪费。
“我们已经有了向美国发展的打算。”
吴小正很直接地告诉了翁晋君这一点。
翁晋君又有些惊讶。
他惊讶于吴小正的步伐。
在他看来,吴氏企业在国内的发展速度就已经快得惊人,这样一来,很容易根基不稳,按照正常的思维,就是在一段快速发展之后,先稳固根基,然后再图下一步的发展。
走一走,稳一稳,这是绝大部分企业发展的策略。
现在吴氏企业却要打破这一常规,是不是有点冒险?
不过这不是他所关心的重点。
他已经发现,吴小正的思维根本就没法按常规来推测。
他所关心的是华尔道夫酒店的变现方式。
“吴董,关于华尔道夫酒店的转让,你更倾向于那种方法?直接变卖,还是作价入股合作公司?”
这也是翁晋君比较纠结的一件事。
这两种方式是有区别的。
如果是直接变卖,翁晋君就可以把兑现的所有资金都投入到合作公司去,可若是作价入股,就相当于把固定资产归入了新公司,他的资本只有差不多一半可以投入到五星级酒店的项目上去。
吴小正直接说道:“如果是让我选,我肯定选第一种,因为我一旦接手,就是投资扩建,将其改造成五星级酒店,然后交给合资公司去经营。”
这更加让翁晋君为难了。
吴小正的话无疑是告诉他,就算是华尔道夫酒店,未来的标准也是五星级的,这个不管是直接变卖还是折价入股,都没得商量。
原因在于,合资公司也是吴氏企业控股。
对此,翁晋君是很乐意看到的,可问题是如果采用折价入股的方式,一旦华尔道夫酒店扩建,他也得跟着投入巨大的资金,才能保住原有的股份比例。
唉,这完全跟不上节奏啊!
翁晋君已经预感到,自己在未来可能会越来越跟不上节奏。
如此看来,现在将华尔道夫酒店直接变卖,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只有这样,他才能更长时间保住合作公司的股份比例。
接着,他开始考虑变卖的后果。
华尔道夫酒店的变卖,虽然可以换来大量资金,可问题是,这样会不会存在自己的资产被吴氏企业吞并的危险?
应该不会!
翁晋君之所以相信这一点,原因在于合作公司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则,那就是合作公司虽然是吴小正控股,但他已明确表示,他这边只注重财务监督和经营监管,具体的经营权还是在翁晋君手里。
这么一来,风险很大程度是控制在翁晋君自己手里的。
“吴董,那你看转让的价格”
翁晋君已经有了初步的决定。
“转让价格这种事,咱们按正规的商业流程去走,先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双方坐下来谈。具体怎么谈,你去找沈默他们,我是不过问细节的。”
翁晋君:“”
和沈默去谈?
我怎么感觉从合作开始,似乎就失去了跟你平等对话的资格?
这样下去,我会不会变成你的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