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无数绿油油的鬼火一般的东西在缓缓靠近,程哥一伙人几乎崩溃。

    恐惧的心理在这些人中间蔓延,甚至就连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程哥心中也不免惴惴。

    这尼玛究竟是什么地方?也太邪门了吧?

    这些鬼火究竟是什么东西?

    一时间,程哥的心中已经被恐惧所充斥。

    他的身体在不断的后退,双腿更是不断的颤抖,此刻,他甚至有一种扭头就跑的冲动。

    不管什么时候,保住自己的性命才是王道。

    就在他准备逃跑的时候,一声凄厉的嚎叫声传来。

    声音充满了残忍和疯狂。

    当他听到这个声音的瞬间,程哥的身体一下子僵在了那里。

    他已经听出来了,这根本就是野狼的声音。

    可问题是,这里可不是在深山老林里,为什么这里会有野狼的出现?程哥表示无法理解。

    此刻,程哥已经冷静了下来。

    眼前的那些绿光根本就是不是什么鬼怪,而是狼,一群野狼,那绿光根本就是他们的眼睛。

    咕噜!

    程哥的喉结上下耸动一下,下意识的吞咽了一口唾沫。

    在知道他即将面对的不是鬼怪而是野狼的时候,程哥非但没有感觉到轻松,反而心情变得越发的凝重。

    在森林中面对成群的野狼,他们这些小混混根本就不是对手。

    要知道,这些野狼可不是人类,它们不懂得畏惧,更加不懂得法律,它们存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杀人生存。

    眼看着密密麻麻的野狼缓缓的爬了过来,程哥的脸色变得惨白。

    “大哥,怎么办呀?咱们不会被咬死在这里吧?”一个混混哆嗦着身体,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还没等程哥说话,突然,一个混混高声喊道:“老子不干了,我可不想也野狼咬死。”说完,他转身就要逃跑。

    可惜,还没等他逃跑,程哥一刀就砍在他的后背。

    瞬间,一道不小伤口出现,那个人惨叫一声,身体就摔倒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

    看到这一幕,这些混混无不惊恐的看着程哥。

    程哥冷冷的说道:“如果谁敢逃跑,别怪我对你们不气。”

    其实程哥也是心里有苦说不出,如果逃跑真的有用的话,说不定他会第一个逃跑。可是他非常清楚,一旦他们同时逃跑,那就是将后背留给野狼,到时候他们死的更快。

    所以为了避免引起众人的效仿,程哥只能出此下策。

    可惜,程哥做事虽然果决,但是却忘了一点,那就是鲜血对野狼的刺激可不是一点半点。

    整个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那些野狼在闻到这丝气息后,似乎变得越发的暴躁起来,喉咙中里起咕噜咕噜的响声,身体微微向前倾斜,做出了攻击的姿势。

    看到野狼变成这个样子,这些混混无不感觉头皮发麻。

    他们的手中虽然紧握武器,但是这些武器却丝毫不能带给他们任何的安全感。

    突然,程哥高声喊道:“兄弟们,如果不想死的,就给我冲,杀死这帮畜生。”

    说完,带头就冲了出去。

    他的那些手下听到这话,也清楚在这样僵持下去的话,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所以他们也冲了出去。

    看到这些混混的行为,坐在树上的李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不屑的表情。

    在李霄看来,这些混混不过是在找死。

    如果拼命就能够战胜野狼群的话,野狼也就不会是森林中的霸主了。

    果然,一切和李霄预料的一样,在看到那些混混冲锋的时候,野狼群一下子四下分开,然后开始单独狩猎。

    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敏捷,这些混混都不是野狼的对手,他们唯一的仰仗或许就是手上还有武器。

    可惜这些武器也分在使用的人。

    如果是李霄,这种武器或许还能够对野狼造成威胁。

    但是如果是这些混混使用,却和烧火棍没有什么区别。

    那些野狼在这些混混中不断的穿梭,时不时在他们的身体上咬上一口。

    因为天色已经逐渐暗下来,在这种环境下,众人的视力受阻,根本就无法阻挡那些野狼的攻击。

    不小片刻,混混中就发出了各种各样的惨嚎声。

    “啊,我的胳膊掉了,痛死我了。”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被抓瞎了,完了,我什么都看不到了。”

    “啊,别咬我,我错了,我不想死呀。”

    ……

    听到这些惨嚎声,李霄连半点同情的表情都没有露出。

    这伙人做的坏事根本就数不清,他们根本不值得同情。

    也正是以为如此,李霄通知阿大纠集狼群的时候,已经告诉他让狼群对这些混混下重手,只要不弄出人命即可。

    李霄可不想弄出人命。

    毕竟一旦出了人命,那就是大案子。

    要知道,这里可是进入宁乡村的必经之路,一旦死了人,必将闹得沸沸扬扬。

    等道路修通后,李霄可是有将宁乡村弄成旅游开发区的想法,可是如果这里有野狼出没的消息传出去,那还有谁敢到这里来旅游?这不是自砸招牌吗?

    所以在一开始,李霄就只是想给这些人一个狠狠的教训,并未有要人性命的意思。

    没过多久,地上就躺了一地人,也包括那个程哥。

    因为他冲的最前,所以身上的伤势最重,他的衣服早就已经破烂,伤口布满了全身,尤其是手臂上,更是缺少了好几块肉,汩汩的鲜血正顺着手臂向下流淌着。

    此刻,程哥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和别人一样,躺在地上哼哼。

    见野狼的工作完成的差不多了,李霄就传给阿大一道意念,让这些野狼离开。

    本来在这种充满血腥气味的地方绝对是野狼最喜欢的,可惜有阿大这头狼王的存在,其余的野狼纵然心中不甘,也只能灰溜溜的离开。

    那些混混躺在地上,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是让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是,那些野狼竟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离开了。

    发现了这种情况,那些混混竟然挣扎着站了起来。

    或许是害怕那些野狼再次回归,他们挣扎的受伤的身体,踉跄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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