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会结束百官离开,返回各自属衙继续忙碌。

    举朝迁徙可是大事,既要防着曹魏趁机进犯,还要防着有人不愿去趁机作乱,各种琐事挤一起,未来数年谁都甭想轻松。

    至于投降曹魏,普通官员或许会有这样的想法,三省六部及各都督府的大佬却不会,宁为鸡头不为牛后,有选择的情况下没人愿意寄人篱下。

    今时不同往日,以前曹操没得选,就算占领江南也得依靠世家治理,不可能将他们抛弃,现在不同了,大学遍地开花,毕业生排队等着做官,曹操怎么可能再重用他们这批有前科的降官,可以预见,真投靠曹魏,三代以内江南出身的士子都不会得到重用,至于三代以后,以现在的科技发展速度,江南世家恐怕早就泯然众人了。

    当然,若曹家父子肯放低姿态,给江南世家一点承诺,事情或许还有点转机。

    问题是曹家父子会吗,这爷俩现在可骄狂的很,区区一个魏讽谋反案就敢株连一万多人,岂会向他们低头。

    举朝迁徙最重要的不是财物而是人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贵霜土著民大伙可信不过,到了那边还得靠自己人,如何将百姓一个不落的迁过去才是眼下的重中之重。

    陈登张昭,贾诩诸葛亮等人随刘备赶往御书房商讨迁徙方案,不止汉人,他们连山越与蛮族也不想放过,商议决定组建几支擅长丛林作战的特种部队进山围剿,同时收买异族细作,让他们带路将整个族群都打包过去,这些异族毕竟是邻居,再怎么着也比贵霜土著亲近。

    君臣几人聚在书房商议一整天,下午五点左右才从御书房出来。

    冬季的天比较短,五点刚过太阳就快落山了,几人都没有加班的意思,出了皇宫相互拜别各回各家。

    贾诩的府邸在城西,与皇宫有十里之遥,回家要穿过三条主街道,离贾府最近的街道名为石门街,黄昏时分街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石门街中央有座酒楼,正值饭点,大厅进进出出的都快坐满了,数名服务员拿着菜单盘子等工具在大厅中来回穿梭,忙的不可开交,经理则站在柜台前来回张望,不知在寻找什么还是在等待什么。

    等候不久,一名穿着白色儒衫,手拿折扇的青年文士走了进来,大声嚷嚷道:“经理,听说你这的青龙卧雪山比较出名,给小爷我来一道。”

    经理大喜,迎上去谄媚笑道:“官真有眼光,小店特色众多,猛龙过江,群英荟萃,蚂蚁上树等菜品都不错,要不要一起尝尝?”

    两人交谈的声音不小,周围食纷纷扭头望来,只是眼神比较怪异,既带着点同情,又带着那么点幸灾乐祸。

    文士没有理会众人奇怪的目光,豪爽笑道:“各来一份,本公子慕名而来,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得嘞,我亲自去给您安排。”

    经理屁颠颠的转身跑往后厨,文士扫视一眼大厅,向最近的座位走去,刚坐定邻桌的人便说道:“兄弟,你点什么不好,偏点那几个菜?”

    文士诧异的问道:“啥意思,难道不好吃,我听说这几道都是此店最贵的菜。”

    “那是忽悠人的。”

    邻桌男子一脸悲悯的说道:“青龙卧雪山就是黄瓜切片再摆成龙的样子,再撒点白糖当雪山,猛龙过江更过分,汤里泡根黄瓜条,群英荟萃是蛋炒饭,蚂蚁上树是粉条炒肉,这么说你懂了吧?”

    文士懵逼的说道:“这特么也行,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光顾?”

    邻桌男子点头道:“坑你们外地人的,我们街坊邻居都知道怎么回事,自然不可能让他占到便宜,趁经理没回来你赶快走吧,不然菜上来就走不了了。”

    “多谢提醒。”

    文士起身匆匆离去。

    却说经理,离开大厅并没有去厨房,到了后厨直接跑上三楼,来到包间门前左右打量,确定没人后才推门进入,反锁房门。

    这是一间豪包,餐桌沙发都有,此刻一名三十左右的青年正坐在沙发上品茶,见经理进来同时起身问道:“如何?”

    经理低声说道:“贾老贼已经出了皇宫,最多一刻钟就会赶到。”

    青年冷哼道:“太好了,让兄弟们各就各位,贾老贼的脑袋是丁指挥使点名要的,谁也不许怠慢,任务完成,丁指挥使绝不吝啬赏赐,另外让你的人准备,完事之后火速撤离,这个据点不能再用了。”

    “谢吴千户,卑职这就去办。”

    经理抱拳一拜转身离开。

    原来此地竟是锦衣卫在建业的秘密据点之一,先前点菜的白衣文士不是食,而是锦衣卫的密探,他俩的对话自然不是真的点菜,而是对暗号,眼前的青年则是锦衣卫新上任的建业千户吴鹏。

    吴鹏送走经理锁好房门,跑到沙发底下抽出一个木盒,打开一看里面竟是步枪零件,还有几颗手榴弹,他对这些零件极为熟悉,扫了一眼便开始组装,没多久一把步枪成功诞生。

    这把步枪与普通的汉阳造步枪不同,枪管比普通枪管长了近一倍,中间还安着一个双脚支架,上面还安了一个瞄准镜,威力如何且不说,单看体型就能唬住不少人。

    曹昂在的话一定会认出,这把枪跟一战时德国制造的毛瑟十三点二毫米反坦克步枪近乎一模一样,最远射程八百米,有效射程五百米。

    吴鹏却不管这个,取出一颗与手指差不多粗的子弹塞进枪管,上膛完毕双手端着走到窗前,将步枪放在窗户边的桌上试了试感觉,又放到地上拿起望远镜观看。

    等了约十分钟,一辆小轿车进入视线,沿着街道向酒店开来,车前挂的正是贾诩的车牌号,蛋疼的是车周围还围着一群士兵,大约百人左右。

    有关贾诩的情报他早就记在脑海,知道这货怕死,平时出行都带着百名亲卫,连上厕所都要亲卫先进去探查,确定没有问题才去,若非如此,他何至于用狙击步枪啊。

    “该死的贾老贼,这么怕死坐什么轿车啊,乘马车或者步行不好吗,看把亲卫累的。”

    吴鹏嘴上诽谤,视线却始终没离开过汽车,等车走的近了,确认后排坐的就是贾诩本人后才收起望远镜,取过狙击步枪放到桌上,枪口对准汽车的后窗,随时准备射击。

    他是锦衣卫中枪法最好的,拿到枪后又训练半个月才出发赶来建业,为的就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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