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启离京了。
随行的共有三名士大夫和一个伯爷,可谓阵容极其显赫。
担任保卫这支赈灾使团的军队乃是朝歌城的禁军,约一万人左右,并有五名先天供奉一路保驾护航。
面对这股力量,哪怕是数个宗主级的万象强者驾至,也不敢轻举妄动。
子衍遵照子启临别前的告诫,初时很听话的呆在府中,闭门谢,谁都不见。
然而,当子启离去第六天时,便有眼线报于帝辛,说他在殿里大摆酒宴,从早上一直喝到晚上,期间小曲、杂耍、摔跤等助兴节目不停。
婉转的歌声、凶悍的厮杀声、铜锣打鼓声……交织成了一副别样的曲章。
“好一个醉生梦死!看来我这个二哥还是没变啊,之前有大哥在,倒能约束约束他这纨绔的性子,可大哥一走,本性就立马暴露了。”帝辛轻笑的夹起一颗红枣,置入唇中咀嚼。
子衍修炼资质尚可,虽说平日里有些小聪明,但却难等大雅之堂,从始自终帝辛都没把他当作对手放在心上。
在前世,子启争夺王位无果后,恰逢武王伐纣,便顺势倒戈,投降于西周,事后,周武王分封诸侯时,赐封子启为宋公,封于商之旧都商丘,建立宋国,爵位公爵,特准其用天子礼乐奉商朝宗祀,成为周朝宋国的开国始祖,后世称之为宋微子。
然而,子启一生无子,在他逝去后,宋国就交到了其二弟子衍手中,成为了宋国第二任主公,史称宋微仲,所以,子衍这一生还算是很幸运的,少年时期,有大哥庇护,晚年时,又白白捡了一个公爵的爵位,并把哥哥打下来的国度变成了自个家的封地。
“找人给我盯死了他……”帝辛吐出嘴里的枣核,微微偏头,对一旁的令冲说道﹕“还有,你亲自去一趟子期的殿里,告诉他计划可以实施了。”
“是,殿下。”令冲应诺,缓缓地后退至门口,随后转身离去,临走前还不忘把殿门掩上。
躺在藤椅上,有些出神的望着天花板,帝辛双眸平静如水,压抑而又寂静的大殿里,唯有藤椅摆动时所传出的“吱嘎吱嘎”的声响。
“先断你一臂!看你还拿什么跟我争?!”
……
晚,红霞刚过,贵族们的夜生活也随之来临。
朝歌城外,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荒凉。
事实上,偌大的朝歌城共分为内外两城。
内城,是王室、达官显赫集中居住的区域,可以说,能生活在内城的人,哪怕是一个走街窜巷的挑夫,对比普通的富商都要自感尊贵许多。
——所谓天子脚下,就是如此了。
外城,便是平民、三教九流的生活区,如赌石坊、青楼、赌场等基本都开在外城区。
内城的人可以随意出入外城,但外城的人,未经朝廷允许,是无法进入内城的,等于生活在一城,却被一堵墙划分成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抛开其他的,单论繁华程度,两城可谓是各有千秋。
相比较内城优雅、雄阔般的繁华,在外城的烟花柳巷中,其繁华中带足了一股胭脂和铜臭似的俗气。
每当夜晚,这里便是灯红酒绿,烛光不灭,人流不息,来来往往的皆是身份显赫,一掷万金的权贵。
在这里,权贵们可以丢掉白天时的儒雅低调、谦虚有礼的伪装,或大声长笑喝骂,或尽情与名妓们厮混在一起,而不受身份、地位的约束。
……
“这位公子,您是一个人?”在一个名叫秋来阁的青楼门口,一个长得颇为清秀的小厮,点头哈腰的朝一名身穿朴素长衫的少年凑了过去。
长衫少年似第一次来到这里,有些局促的蹙了蹙眉头。
对于常年担任接待工作的小厮来说,自然是一眼就瞧出,这个样貌俊朗的少年郎,应该还是个“雏儿”故而,他当即凑近,在其耳边嘿嘿一笑,轻声道﹕“嘿嘿,公子应该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不妨事不妨事,待会儿小的先叫几个姑娘陪陪公子,等咱们做足了前戏,在……”一边说着,小厮一边对长衫少年挤眉弄眼,一副“你懂的”样子。
“娇娘何处?”长衫少年打断了小厮的话,忽然沉声问道。
小厮一怔,娇娘乃是秋来阁的头牌姑娘,别说是共度一夜**,就算是想见她一面,都得千枚贝币左右,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叫她来陪我。”长衫少年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可是娇娘姐姐她正在陪啊……”小厮皱了皱眉头。
长衫少年也不多话,直接掏出了一个腰牌。
看到那腰牌,原本一脸为难的小厮,顿时吓了一个激灵,一脸骇然的瞧着长衫少年,“你是王……”
“多嘴!”长衫少年哼了一声。
“小的该死!”小厮顿时吓了一跳,毫不犹豫的扇了自己一个巴掌,“公子楼上请,小的这就叫娇娘姐姐来陪你。”
登上二楼一处雅间,长衫少年一边饮着茶,一边静静地等待着。
不久,一阵急切的脚步声传来,随后啪的一声,大门被推开,一阵香兰之气顿时扑鼻而至。
“奴婢娇娘,拜见王子殿下!”只见,一名身穿淡粉色长裙,裹着抹胸的十几岁少女,有些紧张但却不失优雅的盈盈拜道。
“抬起头来。”长衫少年平静道。
娇娘抬头,露出了一张明眸皓齿的天鹅般的脸蛋,那微微挺直的身体,配合婀娜的玉体,便给人一种血脉喷张的感受。
这个女人,很媚!这是长衫少年对娇娘的第一印象。
略微失神后,长衫少年醒过神来,他起身,有神的眼睛紧紧落在娇娘的身上,在赤裸裸的打量着她。
少许,当娇娘有些不自在时,长衫少年才一脸淡漠的说道﹕“你起来吧。”
“谢殿下。”娇娘松了一口气,如一条美女蛇一般,游走到长衫少年身旁,为他斟了一杯茶,并在斟茶时,故意的弯腰,露出雪白胸口处那一抹令人冲动的沟壑。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子期,是父王的第三子,也是最不受宠的王子。”长衫少年,也就是子期,话语带着一股自嘲,却声音很是平静的说道﹕“不过,我这个最不受宠的王子,现在有一个机会想给你,不知你想不想要?”
受不受宠,娇娘并不知,她只知道,眼前的乃是王子,就算是一头猪,身份也要比自己之前接触的权贵厉害十倍都不止。
“机会?”娇娘一怔。
“听说你们一家世代都为奴籍,你八岁那年,被你的前任主子卖到了秋来阁,经过这栋青楼十年的培养,终把你培养成了秋来阁的头牌,也让你的父母过上了不错的生活……但不论怎样,你们依旧是别人的奴隶,赚钱的工具,虽说你现在很风光,可当你人老珠黄,或有更优秀的新人出现时,你还能过现在这种锦衣玉食的生活吗?”子期问道。
“莫非殿下是想要为奴家赎身?”娇娘心中暗暗窃喜,她不敢奢求当子期的正妻,但即便是当一个妾,也总比呆在这里强。
然而,子期的回答却令娇娘失望了,“不是。”
“不是?”期望瞬间落空,娇娘忍不住的微微挺身,问道﹕“那殿下你刚才说的机会……”
“我想让去……去色诱一个人,若你完成了我交代给你的任务,不光是你,你全家我都可以归入民籍里,并在你们的家乡,赐给你们一块千亩沃土和一些钱物,保你们一世衣食无忧。”子期看着娇娘,之后他沉默了少许,随即眸光微微闪动,说道﹕“你也知道,任何人的仁爱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你若想得到这些,就必须要付出足够的代价,哪怕是……命!”
听到那“命”字,娇娘浑身顿时一颤,“殿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再把这其中的危险性告知与你,你放心,有我护着,最多只让你牺牲一下色相罢了。”子期连忙解释道。
娇娘垂头,她在迟疑。
“若你不愿,我不勉强你,可以去找其他人。”看见娇娘脸上的犹豫,子期豁然起身,不拖泥带水的就朝门外走去。
娇娘见状,立马探手攥住了子期的手腕,“等一下!殿下,奴,奴……奴愿意!”
感受到手腕处那紧紧攥着的手掌传递回的温度,子期羞愧的别过头去,随后,他咬了咬牙,心中冷漠的对少女微笑道﹕“这几天你就不要再接了,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就尽情去吧,这笔钱,就当作是提前支付的一部分酬金。”
一边说着,子期一边把满满的一袋钱币,塞到了娇娘的手中,随后,他挣脱娇娘攥在手腕处的玉手,推开房门,急匆匆的离去。
娇娘傻愣愣的看着手中的钱袋,许久后,一丝好似孩童时的纯真笑容蓦然浮现在这位媚乱众生的名妓脸上,“爹,娘,小弟,很快,很快娇娘就能让你们堂堂正正的……做人了!”
随行的共有三名士大夫和一个伯爷,可谓阵容极其显赫。
担任保卫这支赈灾使团的军队乃是朝歌城的禁军,约一万人左右,并有五名先天供奉一路保驾护航。
面对这股力量,哪怕是数个宗主级的万象强者驾至,也不敢轻举妄动。
子衍遵照子启临别前的告诫,初时很听话的呆在府中,闭门谢,谁都不见。
然而,当子启离去第六天时,便有眼线报于帝辛,说他在殿里大摆酒宴,从早上一直喝到晚上,期间小曲、杂耍、摔跤等助兴节目不停。
婉转的歌声、凶悍的厮杀声、铜锣打鼓声……交织成了一副别样的曲章。
“好一个醉生梦死!看来我这个二哥还是没变啊,之前有大哥在,倒能约束约束他这纨绔的性子,可大哥一走,本性就立马暴露了。”帝辛轻笑的夹起一颗红枣,置入唇中咀嚼。
子衍修炼资质尚可,虽说平日里有些小聪明,但却难等大雅之堂,从始自终帝辛都没把他当作对手放在心上。
在前世,子启争夺王位无果后,恰逢武王伐纣,便顺势倒戈,投降于西周,事后,周武王分封诸侯时,赐封子启为宋公,封于商之旧都商丘,建立宋国,爵位公爵,特准其用天子礼乐奉商朝宗祀,成为周朝宋国的开国始祖,后世称之为宋微子。
然而,子启一生无子,在他逝去后,宋国就交到了其二弟子衍手中,成为了宋国第二任主公,史称宋微仲,所以,子衍这一生还算是很幸运的,少年时期,有大哥庇护,晚年时,又白白捡了一个公爵的爵位,并把哥哥打下来的国度变成了自个家的封地。
“找人给我盯死了他……”帝辛吐出嘴里的枣核,微微偏头,对一旁的令冲说道﹕“还有,你亲自去一趟子期的殿里,告诉他计划可以实施了。”
“是,殿下。”令冲应诺,缓缓地后退至门口,随后转身离去,临走前还不忘把殿门掩上。
躺在藤椅上,有些出神的望着天花板,帝辛双眸平静如水,压抑而又寂静的大殿里,唯有藤椅摆动时所传出的“吱嘎吱嘎”的声响。
“先断你一臂!看你还拿什么跟我争?!”
……
晚,红霞刚过,贵族们的夜生活也随之来临。
朝歌城外,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荒凉。
事实上,偌大的朝歌城共分为内外两城。
内城,是王室、达官显赫集中居住的区域,可以说,能生活在内城的人,哪怕是一个走街窜巷的挑夫,对比普通的富商都要自感尊贵许多。
——所谓天子脚下,就是如此了。
外城,便是平民、三教九流的生活区,如赌石坊、青楼、赌场等基本都开在外城区。
内城的人可以随意出入外城,但外城的人,未经朝廷允许,是无法进入内城的,等于生活在一城,却被一堵墙划分成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抛开其他的,单论繁华程度,两城可谓是各有千秋。
相比较内城优雅、雄阔般的繁华,在外城的烟花柳巷中,其繁华中带足了一股胭脂和铜臭似的俗气。
每当夜晚,这里便是灯红酒绿,烛光不灭,人流不息,来来往往的皆是身份显赫,一掷万金的权贵。
在这里,权贵们可以丢掉白天时的儒雅低调、谦虚有礼的伪装,或大声长笑喝骂,或尽情与名妓们厮混在一起,而不受身份、地位的约束。
……
“这位公子,您是一个人?”在一个名叫秋来阁的青楼门口,一个长得颇为清秀的小厮,点头哈腰的朝一名身穿朴素长衫的少年凑了过去。
长衫少年似第一次来到这里,有些局促的蹙了蹙眉头。
对于常年担任接待工作的小厮来说,自然是一眼就瞧出,这个样貌俊朗的少年郎,应该还是个“雏儿”故而,他当即凑近,在其耳边嘿嘿一笑,轻声道﹕“嘿嘿,公子应该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不妨事不妨事,待会儿小的先叫几个姑娘陪陪公子,等咱们做足了前戏,在……”一边说着,小厮一边对长衫少年挤眉弄眼,一副“你懂的”样子。
“娇娘何处?”长衫少年打断了小厮的话,忽然沉声问道。
小厮一怔,娇娘乃是秋来阁的头牌姑娘,别说是共度一夜**,就算是想见她一面,都得千枚贝币左右,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叫她来陪我。”长衫少年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可是娇娘姐姐她正在陪啊……”小厮皱了皱眉头。
长衫少年也不多话,直接掏出了一个腰牌。
看到那腰牌,原本一脸为难的小厮,顿时吓了一个激灵,一脸骇然的瞧着长衫少年,“你是王……”
“多嘴!”长衫少年哼了一声。
“小的该死!”小厮顿时吓了一跳,毫不犹豫的扇了自己一个巴掌,“公子楼上请,小的这就叫娇娘姐姐来陪你。”
登上二楼一处雅间,长衫少年一边饮着茶,一边静静地等待着。
不久,一阵急切的脚步声传来,随后啪的一声,大门被推开,一阵香兰之气顿时扑鼻而至。
“奴婢娇娘,拜见王子殿下!”只见,一名身穿淡粉色长裙,裹着抹胸的十几岁少女,有些紧张但却不失优雅的盈盈拜道。
“抬起头来。”长衫少年平静道。
娇娘抬头,露出了一张明眸皓齿的天鹅般的脸蛋,那微微挺直的身体,配合婀娜的玉体,便给人一种血脉喷张的感受。
这个女人,很媚!这是长衫少年对娇娘的第一印象。
略微失神后,长衫少年醒过神来,他起身,有神的眼睛紧紧落在娇娘的身上,在赤裸裸的打量着她。
少许,当娇娘有些不自在时,长衫少年才一脸淡漠的说道﹕“你起来吧。”
“谢殿下。”娇娘松了一口气,如一条美女蛇一般,游走到长衫少年身旁,为他斟了一杯茶,并在斟茶时,故意的弯腰,露出雪白胸口处那一抹令人冲动的沟壑。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子期,是父王的第三子,也是最不受宠的王子。”长衫少年,也就是子期,话语带着一股自嘲,却声音很是平静的说道﹕“不过,我这个最不受宠的王子,现在有一个机会想给你,不知你想不想要?”
受不受宠,娇娘并不知,她只知道,眼前的乃是王子,就算是一头猪,身份也要比自己之前接触的权贵厉害十倍都不止。
“机会?”娇娘一怔。
“听说你们一家世代都为奴籍,你八岁那年,被你的前任主子卖到了秋来阁,经过这栋青楼十年的培养,终把你培养成了秋来阁的头牌,也让你的父母过上了不错的生活……但不论怎样,你们依旧是别人的奴隶,赚钱的工具,虽说你现在很风光,可当你人老珠黄,或有更优秀的新人出现时,你还能过现在这种锦衣玉食的生活吗?”子期问道。
“莫非殿下是想要为奴家赎身?”娇娘心中暗暗窃喜,她不敢奢求当子期的正妻,但即便是当一个妾,也总比呆在这里强。
然而,子期的回答却令娇娘失望了,“不是。”
“不是?”期望瞬间落空,娇娘忍不住的微微挺身,问道﹕“那殿下你刚才说的机会……”
“我想让去……去色诱一个人,若你完成了我交代给你的任务,不光是你,你全家我都可以归入民籍里,并在你们的家乡,赐给你们一块千亩沃土和一些钱物,保你们一世衣食无忧。”子期看着娇娘,之后他沉默了少许,随即眸光微微闪动,说道﹕“你也知道,任何人的仁爱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你若想得到这些,就必须要付出足够的代价,哪怕是……命!”
听到那“命”字,娇娘浑身顿时一颤,“殿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再把这其中的危险性告知与你,你放心,有我护着,最多只让你牺牲一下色相罢了。”子期连忙解释道。
娇娘垂头,她在迟疑。
“若你不愿,我不勉强你,可以去找其他人。”看见娇娘脸上的犹豫,子期豁然起身,不拖泥带水的就朝门外走去。
娇娘见状,立马探手攥住了子期的手腕,“等一下!殿下,奴,奴……奴愿意!”
感受到手腕处那紧紧攥着的手掌传递回的温度,子期羞愧的别过头去,随后,他咬了咬牙,心中冷漠的对少女微笑道﹕“这几天你就不要再接了,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就尽情去吧,这笔钱,就当作是提前支付的一部分酬金。”
一边说着,子期一边把满满的一袋钱币,塞到了娇娘的手中,随后,他挣脱娇娘攥在手腕处的玉手,推开房门,急匆匆的离去。
娇娘傻愣愣的看着手中的钱袋,许久后,一丝好似孩童时的纯真笑容蓦然浮现在这位媚乱众生的名妓脸上,“爹,娘,小弟,很快,很快娇娘就能让你们堂堂正正的……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