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学旁观了整个事件进展,也对彭继同的调查成果有了大概了解,再结合雷景辉的“忆录”,闵学很容易绘出了一个基本轮廓。
小梅是李妈的远方亲戚,李妈自觉年纪大了,很多活儿力不从心,所以将小梅从老家找了来,打算培养出来接自己的班。
可是小梅在雷家干了没多久,倒先解决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小梅虽然没读过多少,但架不住人长的水灵,她机缘巧合下结识了大勇,并在他的甜言蜜语下很快沦陷。
初入京城的小梅并不知道大勇为人,可李妈在这里住了几十年,附近街坊谁为人怎么样,品行如何,她清楚的很。
孙勇那小子,不过是个街头混混般的存在,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最喜欢的就是赌两手,虽说家里还有点儿底子在,只怕也快被他败光了。
李妈当然不想自家孙侄女,就这样落入狼口,所以一直不同意他们来往,还处处阻挠他们俩见面。
眼瞅着清香的小白菜,就是吃不进口,大勇由此怀恨在心,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综上,今天的事件很可能是这样的,由于李妈的阻挠,大勇和小梅不能明目张胆的见面约会,于是大勇效仿古人,翻墙而入,打算偷偷的暗会佳人。
没成想事有不巧,平时少有人迹的后院,今天正好撞到了“鬼”,李妈不知为何,竟出现在了久已不用的地窖边上。
两人一见面,自然分外眼红!李妈少不得要质问大勇翻墙而入这件事,甚至可能言语过激。
大勇当然也不是善茬,打小厮混街头,即便偷翻人家院墙理亏在先,嘴上也绝对不会示弱。
为了增强气势,许多人骂架的时候还会加上手部动作,比如推一把对方肩膀,仿佛对方后退一步,自己就赢得了某种胜利一样。
大勇也习惯性这么干了,可这对方不是和他一样年轻力壮的混混,而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李妈被这么一推,可不是退一步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后退着倒了下去,结果就这么跌入了大开的地窖中去。
大勇忙上前往地窖内观望,看见满脸是血的李妈,恐惧的看了他一眼,随后拼命往里爬着,却没爬几下,便一动不动的停下了,再没半分气息。
眼见闯了弥天大祸,大勇没有如同自己的名字一样,鼓起勇气报警或找救护车,而是落荒而逃。
这中间有没有小梅的旁观很难断言,从常理说,二人私会应该是有约时间的,那么小梅到底是事发前还是后到达的现场,在其中有没有起什么作用,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了。
如此一番推导,事情似乎已经非常明了,这就是一起简单的过失致人死亡案。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有证据都是间接推导的,不能直接定案。
彭继同选择就地审问,而不是带去再审,想必也是为了趁热打铁,不想嫌疑人经过长时间思考,再出什么幺蛾子。
如果能顺利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这案子就算是破了。
既然事件告一段落,闵学就打算和雷氏父子告辞了,人家家里出了这么档子事情,闵学哪还有继续做客的道理。
另外还有一点,他是真不想再看一次彭继同那副“大仇得报”的嘴脸了!
然而事与愿违,因为案件仍在调查当中,彭继同曾嘱咐过守门的警察,所有人不能擅自进出,即便同为警察,而且理论上闵学没时间犯案,但门口那俩警察就是不放人。
“闵警官,你就不要为难他们俩了,没彭队长的命令,谁敢放人”,程警官从后院溜达过来,见状笑着劝道。
闵学本也没打算非出去不可,“理解理解,都是为了工作。”
正在饭点上,警方也算人性化办公,叫了盒饭的同时,帮雷家父子也要了一份,可惜俩人都没心思吃就是了。
闵学也有幸蹭到一份,好歹是没挨饿。
可能觉得闲着也是闲着,程警官边吃边和闵学聊起了天来,“闵警官,你是刑警吧?看着很年轻啊,干了多少年了?”
“今年年初才开始做这行,”闵学实话实说,随后塞了口饭。
原来是萌新啊,可能是机缘巧合才认识的彭队长吧,程警官没瞎打听,而是继续唠了下去。
“这样啊,我进派出所快两年了,也是从事刑侦方向,当然案子都是小偷小摸的,和你们刑警队的大案没法比。”
话虽这么说,程警官自觉成了老前辈,说话底气都足了很多。
见程警官有点小误会,闵学也没解释,他想起刚才程警官是从后院来的,于是问道,“那您可是刑侦前辈啊,对这起案子,您怎么看?”
哎呦喂,难得有机会“教导后辈”,尤其这个“后辈”还是刑警队的,程警官顿时小兴奋。
他迅速组织了下语言,开始分析了起来。
“虽然我没参加对孙勇和梁香梅的讯问,但孙勇那孙子什么人,我可太知道了!丫就一顽主,从小到大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儿!”
“你要说他翻墙进院的,不干点儿什么坏事儿,我都不能信!没准儿李老太太,就是被丫给推下去的!”
好嘛!虽然程警官的信息获取度远不及闵学,但这想当然推论而得出的结果,竟和闵学出奇的一致。
闵学不由的反思起来,对于本案,他会不会也有点儿想当然?
不说别的,现在就没一个证据,能直接证明孙勇推了李妈,全部都是从常理推断。
见闵学若有所思,程警官以为他是被自己的“推断”所折服,于是继续数落起孙勇平时的各种罪状。
从吃喝嫖赌抽到坑蒙拐骗偷,程警官不停吐槽着,孙勇这小子都不知道落到他手里多少了,屡教不改啊,没辙。
闵学表面上看是在认真听程警官白话儿,不时的点点头配合演出,实际上他心里却在对整个事件进行重新梳理,看看自己是在哪里开始出错。
就在这时,对面屋门一开,彭继同从中伸出头来,冲闵学招了招手
小梅是李妈的远方亲戚,李妈自觉年纪大了,很多活儿力不从心,所以将小梅从老家找了来,打算培养出来接自己的班。
可是小梅在雷家干了没多久,倒先解决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小梅虽然没读过多少,但架不住人长的水灵,她机缘巧合下结识了大勇,并在他的甜言蜜语下很快沦陷。
初入京城的小梅并不知道大勇为人,可李妈在这里住了几十年,附近街坊谁为人怎么样,品行如何,她清楚的很。
孙勇那小子,不过是个街头混混般的存在,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最喜欢的就是赌两手,虽说家里还有点儿底子在,只怕也快被他败光了。
李妈当然不想自家孙侄女,就这样落入狼口,所以一直不同意他们来往,还处处阻挠他们俩见面。
眼瞅着清香的小白菜,就是吃不进口,大勇由此怀恨在心,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综上,今天的事件很可能是这样的,由于李妈的阻挠,大勇和小梅不能明目张胆的见面约会,于是大勇效仿古人,翻墙而入,打算偷偷的暗会佳人。
没成想事有不巧,平时少有人迹的后院,今天正好撞到了“鬼”,李妈不知为何,竟出现在了久已不用的地窖边上。
两人一见面,自然分外眼红!李妈少不得要质问大勇翻墙而入这件事,甚至可能言语过激。
大勇当然也不是善茬,打小厮混街头,即便偷翻人家院墙理亏在先,嘴上也绝对不会示弱。
为了增强气势,许多人骂架的时候还会加上手部动作,比如推一把对方肩膀,仿佛对方后退一步,自己就赢得了某种胜利一样。
大勇也习惯性这么干了,可这对方不是和他一样年轻力壮的混混,而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李妈被这么一推,可不是退一步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后退着倒了下去,结果就这么跌入了大开的地窖中去。
大勇忙上前往地窖内观望,看见满脸是血的李妈,恐惧的看了他一眼,随后拼命往里爬着,却没爬几下,便一动不动的停下了,再没半分气息。
眼见闯了弥天大祸,大勇没有如同自己的名字一样,鼓起勇气报警或找救护车,而是落荒而逃。
这中间有没有小梅的旁观很难断言,从常理说,二人私会应该是有约时间的,那么小梅到底是事发前还是后到达的现场,在其中有没有起什么作用,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了。
如此一番推导,事情似乎已经非常明了,这就是一起简单的过失致人死亡案。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有证据都是间接推导的,不能直接定案。
彭继同选择就地审问,而不是带去再审,想必也是为了趁热打铁,不想嫌疑人经过长时间思考,再出什么幺蛾子。
如果能顺利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这案子就算是破了。
既然事件告一段落,闵学就打算和雷氏父子告辞了,人家家里出了这么档子事情,闵学哪还有继续做客的道理。
另外还有一点,他是真不想再看一次彭继同那副“大仇得报”的嘴脸了!
然而事与愿违,因为案件仍在调查当中,彭继同曾嘱咐过守门的警察,所有人不能擅自进出,即便同为警察,而且理论上闵学没时间犯案,但门口那俩警察就是不放人。
“闵警官,你就不要为难他们俩了,没彭队长的命令,谁敢放人”,程警官从后院溜达过来,见状笑着劝道。
闵学本也没打算非出去不可,“理解理解,都是为了工作。”
正在饭点上,警方也算人性化办公,叫了盒饭的同时,帮雷家父子也要了一份,可惜俩人都没心思吃就是了。
闵学也有幸蹭到一份,好歹是没挨饿。
可能觉得闲着也是闲着,程警官边吃边和闵学聊起了天来,“闵警官,你是刑警吧?看着很年轻啊,干了多少年了?”
“今年年初才开始做这行,”闵学实话实说,随后塞了口饭。
原来是萌新啊,可能是机缘巧合才认识的彭队长吧,程警官没瞎打听,而是继续唠了下去。
“这样啊,我进派出所快两年了,也是从事刑侦方向,当然案子都是小偷小摸的,和你们刑警队的大案没法比。”
话虽这么说,程警官自觉成了老前辈,说话底气都足了很多。
见程警官有点小误会,闵学也没解释,他想起刚才程警官是从后院来的,于是问道,“那您可是刑侦前辈啊,对这起案子,您怎么看?”
哎呦喂,难得有机会“教导后辈”,尤其这个“后辈”还是刑警队的,程警官顿时小兴奋。
他迅速组织了下语言,开始分析了起来。
“虽然我没参加对孙勇和梁香梅的讯问,但孙勇那孙子什么人,我可太知道了!丫就一顽主,从小到大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儿!”
“你要说他翻墙进院的,不干点儿什么坏事儿,我都不能信!没准儿李老太太,就是被丫给推下去的!”
好嘛!虽然程警官的信息获取度远不及闵学,但这想当然推论而得出的结果,竟和闵学出奇的一致。
闵学不由的反思起来,对于本案,他会不会也有点儿想当然?
不说别的,现在就没一个证据,能直接证明孙勇推了李妈,全部都是从常理推断。
见闵学若有所思,程警官以为他是被自己的“推断”所折服,于是继续数落起孙勇平时的各种罪状。
从吃喝嫖赌抽到坑蒙拐骗偷,程警官不停吐槽着,孙勇这小子都不知道落到他手里多少了,屡教不改啊,没辙。
闵学表面上看是在认真听程警官白话儿,不时的点点头配合演出,实际上他心里却在对整个事件进行重新梳理,看看自己是在哪里开始出错。
就在这时,对面屋门一开,彭继同从中伸出头来,冲闵学招了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