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宝儿抱着给赵世文买的衣裳,边走边想,接下来还能再做点什么赚钱的。

    她一抬眸,看到了路边的肉铺,心里数了数还剩下的碎银和铜板,想着赵世文秋闱回来,定是很累的,肚子里也没油水,不如买些猪蹄。

    她步子迈向了肉铺。

    张二娃见她朝着这里走过来,整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亢奋起来,老远就招呼道。

    “宝儿姐,宝儿姐想买点什么?这是新鲜的猪蹄,这个是后腿肉,这是前胸肉,还有这个五花肉…”

    大概美人的力量就是无穷的,张二娃从未如此卖力的招呼过客人。

    陆宝儿和他是同村的,自然认得他,闻言羞涩的笑了笑。

    “那…买一只猪蹄,还要二两五花肉。”

    她想好了,猪蹄可以炖给世文吃,五花肉则能留着,和野生荠菜一起包饺子,味道也会很好。

    女子脸上和脖子的肌肤极白,很细嫩,然而伸出来的手却红肿,细看生了不少冻疮,甚至还有许多小口子。

    那是一双饱受生活苦楚留下了无数痕迹的手。

    站在摊前的谢柏原,平静的看着对方的手,那目光似乎有穿透力。

    陆宝儿本就容易害羞。察觉对方的目光,嗖得缩回手,藏在了怀里的包裹后头。

    她自幼接触赵世文最多,印象里,男子就该是斯斯文文又清高的,身上也干干净净,身形也是书生那种带点月华气质的清瘦。

    猛不丁瞧见了肉铺里的谢柏原,对方长得这般魁梧高大,气质冷凝,眸光也锐利。

    哪怕她是经过这里买点猪蹄,还是有些不自在,下意识想离得远一些。

    她的瑟缩落在谢柏原眼底,屠户移开目光,默不作声的接过张二娃秤好的猪蹄和五花肉,放在砧板上,三两下噔噔噔剁开,扯过一旁叠好的荷叶,利落的包好。

    谢屠户气质冷凝,眼睛又黑,剁肉时漫不经心又干脆,这种反差加深了这个人身上的悍气。

    陆宝儿抿着唇,摸出荷包里的碎银,下意识递给了一旁熟悉一些的张二娃。

    甚至没开口问多少钱。

    她下意识有些怵谢屠户。

    张二娃一看陆宝儿的模样,就知道,宝儿姐姐定是在害怕谢大哥了。

    哎也正常。

    他张二娃头一日来铺子里当学徒,不也是怕谢大哥的么。还是后来被谢大哥救了一命,才打消了心里头的惧意。

    “喏,宝儿姐。钱你收好。”

    张二娃把找零的铜板递给陆宝儿。

    陆宝儿低着头接过,塞到荷包里,扭头走去。

    女子这一走,腰肢纤细,旧衣物裹不住曲线玲珑,手里提满了东西,走得轻快。

    仿佛并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苛待,而有任何不满和自轻自贱。

    谢柏原眸光甚至能注意到,她转身时眼底的浅浅笑意和温柔。

    ——那是心念着一个人的目光。

    难得的,张二娃发觉谢大哥似乎有些出神,瞧他那目光,是朝着宝儿姐姐的身影看。

    莫非?

    “谢大哥,果不其然,你也觉得宝儿姐姐漂亮啊。也是,你该娶媳妇——”

    张二娃剩下的话,断在了肚子里。因为谢柏原朝他瞥来了淡淡的一眼。

    那眼神分明没什么,连冷厉和威胁都没有,却足够让张二娃噤声。

    张二娃一直愣在那儿,直到谢屠户进后院去杀猪了,听着那猪的叫唤声,忽的打了个哆嗦,回过了神。

    ——谢大哥这身杀气,得是杀了多少牲畜才能养出来的啊。

    娘咧,他以后也要跟着谢大哥继续学杀猪!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噤了声音,这是何等威风的本事。

    陆宝儿回去时,没回自己家的小破屋,而是走向赵家。

    从爹娘都去世以后,每日她生火做饭和用膳都是在赵家,到夜里歇息了,再回自己的小屋子。

    偶尔也有下雨天,不方便回去的时候,李氏会留她在空的屋子里住一晚。

    她知道自己和赵世文有婚约,心底里早把自己看成赵家人了,又加之这几年整个白日都在赵家干活。

    说句实在话,对那儿已经生出了归属感,哪怕未来婆母有些苛刻刁难,心里却也觉得还好。

    走到门口时,听到里头有交谈声。

    陆宝儿听出来那是赵世文的声音,心里一喜,加快脚步进去。

    李氏在堂屋里,原本看见儿子回来,脸上都是笑意,转头看见陆宝儿时,一张脸瞬间拉长了,变得像驴脸,正眼都没再瞧陆宝儿一下。

    丧门精。狐媚子。

    李氏心中这样骂着,却顾及着儿子的想法,没在脸上做出来。

    她儿子日后中了举人,可是要当老爷升官的,到时候少不了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抢着嫁给世文。这又岂是陆宝儿一个无根无萍的孤女能比上的。

    儿子读书越厉害,李氏看陆宝儿就越嫌弃。

    只是,眼神一转。

    李氏看到了陆宝儿手里买的东西,见到里头有猪蹄,便提着它先去院子里了。

    这么好的肉,交给陆宝儿来做,她还不放心,怕那狐媚子偷吃。

    “世文。”陆宝儿惊喜又忐忑的走过去。

    赵世文看到她时,脸上露出笑容,光看一张脸,倒是有几分清秀斯文,是个读书人。

    “宝儿。”赵世文道,“我也是刚到家里。本想着快点回来见你们,可同窗拉我去喝酒庆祝,我推脱不过,只好耽误了些时辰。”

    陆宝儿笑容变得羞涩:“世文,你累不累?”

    她听说秋闱考试,进去的人只能在小小的房间吃饭睡觉做题,地方小,人又伸展不开,吃喝拉撒都在里头,想必那滋味是很不好受的。

    陆宝儿本就生得貌美,即使这些年来没好好吃过东西,人显得羸弱了一些,可天生的底子在。

    瓜子脸芙蓉似的透着娇嫩,一双眼睛比杏眼略微细长一些,尾端略有些天生的媚意。

    她站在堂屋,使得整间屋子都仿佛亮了些许。

    若是换掉这一身粗布衣裳,说她是大户人家的我千金小姐也是使得的。

    赵世文看着陆宝儿,眼底流露几丝惊艳。

    他此次秋闱自觉考的不错,此次回来,看见陆宝儿时,发觉对方比起先前又长开了几分,倒是叫人起了些兴致。

    “宝儿,我们有婚约在。如今我考完秋闱,是时候让娘办我们的事了。”

    他这样说,陆宝儿脸上登时更热,低着头,有些欣喜,却又不好意思看对方。

    她轻轻点头,声音轻不可闻,修长白皙的颈子,像天鹅似的垂着。

    “都听你的。”

    美人羞涩的模样,脸蛋桃红,媚眼如丝,赵世文有些把持不住,想去握陆宝儿的手,先一亲芳泽。

    然而手刚要伸出,赵世文却瞧见了陆宝儿那双红肿的手,上面满是狰狞的冻疮和口子。

    赵世文一顿,眼中闪过厌恶,觉得被倒尽了胃口。

    他顿时想起来,为何从前自己对这未婚妻总是提不起兴趣了。

    美则美矣,却没什么性格,且那双手实在是不堪。

    甚至不如他见过的青楼女子。

    他往日和同窗去风流之地时,见到的姑娘全是十指纤纤,弹个琴写个字,还能给他红袖添香。可陆宝儿却和乡村妇孺毫无差别,哪里及他的雅致。

    想到这里,赵世文心中刚对未婚妻生出的几丝温存,登时无影无踪,只强忍着厌恶,点头道。

    “你收拾一番行李,过几日,隔壁县城会有一场诗词会。你没出过远门,既如今我有空了,也带你去逛逛。”

    听说那儿有个大夫专会治疗这些冻疮,他带陆宝儿去,也是想让对方那双手,别再有那些恶心的裂口和印子碍他的眼了。

    只盼着陆宝儿那双手养好了,新婚之夜,他能没有芥蒂。

    陆宝儿不知赵世文心中想的这些事,只惊喜的抬眸看他,心中尽是暖意。

    “世文,我能去吗?会不会打扰你?”

    往常陆宝儿每次去私塾给赵世文送饭,对方好像都不太高兴,不想让她和那些读书人碰到面。

    赵世文强挤出笑:“不会。”

    他那些同窗倒是都很羡慕他,有这么一个温声细语说话又贤惠的未婚妻。

    这也是赵世文不喜陆宝儿出现在同窗面前的原因。

    他素来习惯了被人高高在上的捧着,陆宝儿再好,家世这块到底拖了后腿。

    但陆宝儿不知他这些心思,只看到他安慰自己,顿时安心下来,而后拿出自己带回来的包裹,给赵世文看自己新买的书生袍。

    ……

    三日后,陆宝儿跟着赵世文出发去隔壁县城了。

    李氏有些不舍,还很有些怨念。

    儿子刚赶考回来,又要出去,出去就罢了,竟还带着陆宝儿这个狐媚子。

    她孤儿寡母拉扯儿子这些年,早把赵世文看成了唯一的命根子和期望,接受不了谁在儿子心里比自己更重要。

    是以,出门前,李氏恶狠狠对着陆宝儿好一番讽刺,语气阴阳怪气,很是酸溜溜。

    “陆宝儿,你没见过世面,又小家子气,出去万万不能给我儿抹黑丢脸,收起你这身寒酸样子,听到没?”

    “你和世文这桩婚约,我是不同意的。你哪点配得上世文?只是我家世文是个死心眼,又守诺,罢了罢了,我做什么恶人。”

    “既然出去了,就好好跟着世文伺候好他,若叫我知道你给我家世文添麻烦,回来仔细我扒了你的皮!”

    李氏这样说,陆宝儿就垂眸听着,并不出声辩驳。

    她知道自己这个未来婆母脾气不好,心底里虽是有委屈,但一想到世文对她好,便又暖了起来。

    等出了王家村,陆宝儿坐在租来的马车一角,好奇的看着外头的景色。

    这还是她第一次坐马车呢。

    世文说,此次去参加诗词会,会有许多附近的文人雅士过去,万不能丢了面子。

    陆宝儿不懂这些,只觉得赵世文有本事,便什么都点头听着。

    虽然租马车的银子,也是赵世文问她要的。但把钱花在对方身上,早成了她这些年的习惯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马车去附近的青山镇时,要经过几个很长的山头。

    那几乎是陆宝儿走过最远的路了。

    租赁的马车还佩了随行的车夫,赵世文一身新做的月牙色长袍,平日里又从不干活,被养的白白净净,看这模样,倒真像个大户人家的少爷出行。

    他折扇一开,看着马车外的景色,忍不住道了一句:“春风得意马蹄疾…”

    他还没得到秋闱的成绩,却已经胜券在握,看什么都带登科后的喜庆。

    陆宝儿不懂诗词,只以为这是赵世文自己做的诗词,见他出口成章,登时看他的眼神更仰慕了。

    赵世文察觉这目光,有些得意的扬起下巴,手里的折扇附庸风雅的扇了扇,模仿着世家公子出行的模样,很是沾沾自喜。

    下一刻,马车忽然撞上了什么东西,就见车夫喊了一声。

    “有马贼!”

    什么?!

    赵世文大惊失色,陆宝儿也跟着面露惊惶,她不安的看向未婚夫。

    却见方才还风度翩翩的赵世文,此刻狼狈的连扇子都掉地上了,声音也带点颤:“快,快跑!绕开他们!”

    他隔着马车帘子,对着车夫这样喊。

    “跑?呵,跑得了吗!”外头一道粗犷的声音传来,一只蒲扇般的手,撩开了马车帘子。

    随后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猛地劈向马车,马车一震,里头的人哪里见过这场面,被吓得魂都要飞了。

    陆宝儿脸色苍白,纤细身子吓得轻颤,像只小鸡仔似的缩在马车边上。

    而赵世文却表现得比她还不堪,瑟瑟发抖的同时,着急忙慌的开口:“你、你怎敢,我是大令朝秀才,有功名的!”

    虽然是在努力威胁,维持读书人的体面,可说话结巴,身体又往后躲,实在是没有男子气概。

    真真是把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点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群土匪听了他的话,再看赵世文吓惨了的样子,哈哈大笑。

    “秀才?呵呵,爷要砍的就是你这种人!”

    那人手里的长刀刀尖才刚扬起来,赵世文已经拱手作揖求饶了。

    “别!别别!你们要什么?要钱还是什么?我有的都给你们!”

    比起性命,赵世文显然可以完全丢弃所谓文人气节和脸面。

    外头的土匪见他反应这么没骨气,倒也不诧异。

    来来往往劫了多少有钱人了,越是日子过得好的,越是惜命,舍得给钱。

    他们拦在这儿,打劫也是挑人的,专挑那些有油水的肥羊下手。赵世文能坐马车出行,还配着专门的车夫,自然是在他们的目标范围中。

    反倒是那些贫苦朴素的百姓,从这条道哪怕来来往往走个十多次,他们都不会碰一下。

    “把你身上的值钱物事都交出来!”

    赵世文心中暗暗叫苦,却又松了口气,忙解下身上所有玉佩和碎银。

    陆宝儿那仅有的一点碎银,也拿了出来,被一起交给了土匪。

    然而那拿着长刀的壮汉,却大怒:“就这么点,打发叫花子?!”

    他发怒就要劈手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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