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题可真够跳跃性的,顾芸撇撇嘴,“他结婚就结婚,关我什么事,我都已经结婚了。”

    顾钧觉得妹妹这是在嘴硬,当初为了季斯年要死要活的,现在一副大彻大悟远离红尘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古怪。

    早知道会闹成这样,就该把季斯年那没眼光的狗崽子绑了丢到妹妹床上,虽然他也看不上季斯年,但总比季斯文那种丑人要好得多。

    顾芸冲他甜甜一笑,“你放心好了,我自己独霸一间房不会让人发现的,以后我种田大多时间回家里的。”

    然而,顾钧并不受用,淡淡道:“多此一举,直接离婚待在家更好。”

    懒得跟他掰扯离婚不离婚的事,顾芸搬了桌椅放在屋檐下,泡了壶热茶,静静地享受着午后的悠然时光。

    熬了整整五年,辛辛苦苦、禅精竭虑,现在终于得到了解放,想到以后都不用工作、应酬,应付那几个老狐狸,她的心情不要太美丽了。

    顾芸将旱地水田播种收获和接收订单全都交给了顾钧处理,正好他也乐意赚钱,还不用像那些二道贩子一样投机倒把承担风险。

    李佳慧和哑叔砍柴回来得晚,她没等到两人就回了季家,留了大半的大米和小麦粉给哥哥,自己带着小部分直接进了灶房。

    田翠花正要烧火煮饭,听到脚步声,连忙扭头看过去。

    只见儿媳妇站着门口,斜阳照在她身上,那张明媚动人的小脸就好像在发光,俏生生的,看着就像是神话传说里的仙女一样漂亮。

    田翠花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见过生得这么好看的姑娘,她娘李佳慧长得也美,但儿媳妇长得更出挑,年纪轻轻,不下地干活养了这身白得发光的好皮肤,又嫩又滑,没有半点瑕疵。

    本来娶个这么漂亮的儿媳妇应该高兴的,可儿子那种情况能看不能吃,儿媳妇要么闷在屋里头要么跑回娘家,搞得好像没嫁人似的。

    她抿了抿唇,“小芸,你咋又回娘家了?”

    完全没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自知的顾芸莞尔一笑:“我想我老……娘和哥哥,离得这么近回去一趟也方便,以后我每天都要回去,中午应该不回来吃午饭了。”

    闻言,田翠花瞪大眼睛,“咋能这样,这都结婚了常常回娘家不太好,会被人说闲话的。”

    顾芸耸了耸肩,满不在乎道:“嘴巴长在他们脸上我管不了,腿长在我身上他们管不了,我就要回娘家就要回娘家,上午回下午回天天回气死他们。”

    田翠花:“……”

    你这气不死他们,只会气死我。

    “娘,你别为这种不要紧的事情发愁了,今晚咱们煮白米饭吃吧!”

    听了这话,田翠花这才注意到她拎着个沉甸甸的袋子,看着分量比今天早上拿来的还要多,顿时五官皱成了一团。

    她颤抖着手,惊叫:“我的天爷,小芸呐,你咋能从娘家拿这么多粮食过来,快还回去,要是被人知道了咱们一家都别想做人了。”

    顾芸想也不想就拒绝,还理直气壮道:“娘,做人不做人重要吗?吃得饱吃得好才是硬道理,我要吃白米饭,不要吃那种难吃的条条,你们家肯定没那么多米,我们家里有呀,我哥哥和我娘心疼我愿意给我。”

    见她毫不悔改的样子,田翠花有些头疼,苦口婆心道:“你现在已经嫁人了,不能从娘家伸手拿东西的,我们家里虽然也就那样,但是不会少你饭吃的,天天吃白米饭做不到,时不时地煮一锅给你吃成不?”

    其实田翠花是个暴脾气,这要放在自家孩子身上准拿起笤帚狠狠抽一顿。

    小儿子那么熊都不敢嚷嚷天天吃白米饭,也就这地主家的小姐格外娇气,可是已经娶进门了,儿子那种情况亏待了她,只能好声好气地跟她讲道理。

    然而,顾芸就不是讲道理的那种人。

    她摆了摆手,“用不着,家里的粮食有那么多人要吃都不够分,我还是吃我娘家给的,不偷不抢不骗,光明正大的有什么不好。今晚咱们煮白米饭吃,我不要吃那个条条饭,搞得我现在牙还疼,不行的话以后三餐我都在娘家解决。”

    啥叫三餐在娘家解决,田翠花被她这些话吓得脸色发白,继续劝说:“那可不行,你已经嫁过来了就该跟我们一块儿吃,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都吃地瓜丝饭,你家有大米也不能天天吃,等吃完了大米咋过日子呀!”

    “原来那是地瓜丝呀!”顾芸的关注点偏到了外太空了。

    地瓜是红薯,没想到还有比红薯粥更难吃的地瓜丝饭。

    她皱着挺翘的鼻子,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烤地瓜、炸地瓜丸都挺好吃的,怎么这地瓜丝弄得这么难吃?”

    “……”

    婆媳俩言语沟通不存在问题,但是频道天差地别,最后田翠花放弃劝说,爱咋滴咋滴吧!

    村里人知道了就知道了,说话难听就当听不见好了,总不能让老大和儿媳妇为了这事离婚,儿媳妇还好,老大要是离了婚没准会寻死路。

    天杀的,正年轻的一小伙子咋就不行了,以后的日子咋过呀!

    ……

    晚上,顾芸如愿以偿吃到了自己想要吃的白米饭。田翠花让她自己拿用来炖骨头的小陶罐煮的,这种小罐煮出来的饭更糯更香,其他人依旧大锅煮地瓜丝饭。

    吃过难以下咽的地瓜丝饭,她越发觉得白米饭香了,不用菜下饭都能吃一碗。

    匮乏的物质条件让人的物质需求也在不断下降,如果没有种田系统自己肯定得老老实实地接受地瓜丝饭了。

    顾芸吃得很满足,自己一个人吃不完小罐子里的饭,分了一半给田翠花。

    田翠花瞅着她那纤细的身板,眉头微皱,“猫都比你吃得多。”

    顾芸吞下嘴里的饭才开口:“我又不干什么活,吃多了也没处消化。”

    而且自己没有吃不胖的体质,前世有老妈和哥哥撑着公司,无忧无虑,体重过胖,现在家人都在且不用学习,种田有大哥帮忙,吃得多了肯定会长成一个大胖子的。

    为了美好的形象晚上还是少吃点比较好,七八分饱够够的。

    看着她那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样子,季斯年无语极了,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女人。

    因为大哥的情况家里人都让着她,纵容她的歪风邪气,等小妹小弟回来了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

    感觉到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顾芸抬眸看去。

    见男人眼里透着淡淡的不满之色,她直接翻了两个大大的白眼作为回馈。

    季斯年收拾目光,吃自己的饭。

    “年哥,在吃饭吗?”

    一道清亮的女生传来。

    顾芸咂咂嘴。

    年哥,叫得好亲昵哟!

    算算时间女主角还没下乡呢!所以外面的那位姑娘是哪位?

    田翠花端着饭碗起身边走边说:“小荷,你吃了饭了吗?”

    走到了院子里的李小荷摇了摇头,清秀的脸微红,“待会就回去吃,我娘做了洋芋饼,让我送几块给你们。”

    知道她是偷偷拿给儿子的,田翠花自然不能接受,“不用了,我们正吃着饭,吃不下饼子了,你带回去给弟弟妹妹们吃。”

    李小荷没有听她的,端着碗小跑着进了堂屋里。

    她把碗往桌上一放,看了眼男人清俊的脸,脸颊通红,飞奔了出去。

    跑得真快,来去如风,年轻人可真有朝气,老黄瓜刷绿漆的顾芸暗暗感慨。

    这个小荷姑娘是村里书记家的闺女,在小说里是爱慕男主的女配之一,家里成分好,父亲在村子里声望还算不错,跟季斯文看过对象,虽然没有看对眼,后来女主陈娇得知后吃了好久的醋,季斯文为了让老婆安心疏远了李家人。

    其实这姑娘还挺不错的,勤劳朴实,两家条件差不多,喜欢人也敢于追求,就是主动给男方送吃的有点倒贴了。

    男人都是贱东西,太容易得到的往往会不珍惜的。

    人已经跑远了,东西只能收下了,田翠花准备明天将亲家母回的虾片送一些到李家,省得占了人家的便宜。

    洋芋饼正好四块,季斯年不肯吃,自然也就落到了顾芸碗里。

    味道比前世吃的土豆泥、烤土豆差远了,不过放了油炸过,有油水,在这年头算是不错的吃食了,不然李小荷也不会送过来讨好喜欢的人。

    这么一段小插曲很快就结束了。

    吃完了饭,顾芸想要洗澡。

    锅里的洗澡水已经烧好了,她拿了个木桶舀了大半桶拎到屋里,接着又舀了一半桶。

    见她没劲拎不动一桶水,傅斯文到水缸边舀了一桶冷水拎进屋里,边往木盆里倒水边问水温。

    水温合适了,他才拎着两个木桶出去。

    顾芸栓好门,脱了衣服开始泡澡。

    泡完澡穿好衣服,她将换下来的衣服放到一个搪瓷盆里,接着小半桶小半桶地拎着洗澡水倒到外面的水沟里,再把木盆立起来靠墙放着。

    这么一会功夫身上就有点发热了,要是大夏天洗澡,刚洗完肯定会出一身汗。

    搞得她都有点怀念家里那个超大的浴缸了。

    

    (。手机版阅读网址:

章节目录

在年代文里当咸鱼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云纤月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7章 第7章-年代咸鱼女主文,在年代文里当咸鱼,笔趣阁并收藏在年代文里当咸鱼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