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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还是那山,路还是那路,水还是那水,只不过,物是人已非。

    站在老家的山头之上,放眼望着土地里的一片金黄以及金黄从中那简单破旧的十几栋老屋,周兴盛百感交集,真想放声大哭一场。

    赶到老家县城的时候,周兴盛让梁伯韬几个呆在县城,他自己一个人动身,坐着老乡的拖拉机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这一趟行程,已经让梁伯韬等人疑惑不定了,自然不能让他们再跟着他回到他的老家。

    这一切,他自己知道就行,让太多人知道了未免会横生枝节。

    在山头伫立良久,周兴盛叹息了一口气,缓步下山,行走在金黄稻谷中间的那条石子路路上。这条石子路,是大锅饭时期全村人集体劳作修成的,听说离老家不远的那个机场,也是那个时期修成的,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荒废了而已。

    十分钟之后,周兴盛就回到了前世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村子。

    和儿童时期的回忆一样,整个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要么是泥土胚的土屋,要么是青砖砌成的老式房屋。

    周兴盛前世的家,是一栋由他父亲的叔爷爷那个时期建造的,只是这位爷爷没了子孙后代,所以就传承到了他父亲这一脉。

    其实吧,整个村子都只有“周”这一个姓,邻里街坊全都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要么是爷爷辈是亲兄弟,要么是爷爷的爷爷是亲兄弟。唯一的区别。只是有亲有疏罢了。

    站在自家老屋外面看着,周兴盛很想很想走进去看看。

    童年的一切美好记忆都存留在这栋老屋里面,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第一次过年穿新衣新鞋、全村第一台电视机抱回家、第一次看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三更半夜都要爬起来看的“人猿泰山”、、、、、、、、

    他犹记得,两辈子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雪就是在这栋老屋里。那场大雪,是真正的鹅毛大雪,比后来那场造成举国灾难的雪灾还要来得大。当然,这是对他老家来说的。

    大雪一下就是整整一天。等雪停了的时候,一脚踩在外面,能没了半个小腿。

    更令人惊叹又惊喜的是。大雪下完,村子里的池塘都结成了厚厚的冰层,人都可以再上面行走自如。一个竹排放上去。再找一个竹竿来,人直接就可以撑着竹排滑冰而行。那份结冰的乐趣,他只享受过这么一次。

    之后的二十多年,他再也没见过这等情形。

    他站在这边看着这栋老屋发呆,一声的西装革履,本身又年轻帅气,一看就知道是公子哥级别,自然引起了村子里的人的注意,暗暗惊奇这公子哥哪里来的,又为什么要看着这栋屋子发呆?

    不过和前一世一样。虽然有外人来,但村子里的人一般都不会上前打招呼的,除非这外人会主动问话,他们才会热情的回答。

    这个时候,同样没人上前来问他是干什么的。

    周兴盛却是没在意这个。再站了一会,刚要去爷爷住的祖屋看一看的时候,老屋的门突然“吱呀”的一声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小不点。

    周兴盛眼神一凝,这小不点肥嘟嘟的,上身是小短衫。下身是一个开衩的小短裤,小象鼻都漏了出来,看上去感觉有些眼熟,有些心悸。周兴盛心下猛地就是一个激灵,暗道:“这该不会就是我吧?”

    他的心脏“砰砰砰”的狂跳不停,似乎要从他的胸膛里跳出来。

    前世,亲戚们都说他小时候很胖,眼前这个小不点也很胖。而且看这小不点的年纪,也就两岁多一点,和他前世的年龄差不多,却是极有可能就是他自己。

    周兴盛干笑几声,忍住心中那种荒谬绝伦的感觉,上前几步走到小不点面前蹲下,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这话,他并不是用粤语说的,也不是普通话,而是用老家的家乡话说的,到不虞眼前的这小不点听不懂。

    话说,世界上哪个国家的语言最多,中国敢认第二,就没哪个国家敢认第一。数都数不清的方言,别说一个省一个方言了,就是随便一座小县城,那也是方言无数,至少不会下于三种方言。有的时候,甚至县城里,转过一个街道就是一种方言,这条街道的人和隔壁街道的人用的方言都不同。

    小不点听得懂,也一点都不认生,只是咬着手指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珠子看着他,好久才小声的说道:“我叫周兴盛!”

    “果然!”周兴盛暗道了一声。

    点了点头,周兴盛也就没有再问了,直接站了起来转身就走,要再不走,恐怕村子里的乡亲们都会怀疑他是不是拐卖小孩的。

    而且,小不点就是前世的他,这个家庭也算是完满了,他也就没那么遗憾了。

    以他现在的能力,帮助如今的这个家庭,自然是轻而易举的。只是平白无故的,很容易就起疑。要帮助的话,暗中帮忙,或者在老家这里做投资,这样才不会惹人怀疑。

    趁着前一世的父母亲还没有出来,还是赶紧走吧,不然周兴盛很怕自己会当场出丑。

    “这人谁啊?”

    “不知道,来问路的吧。”

    “问路也要问我们啊,怎么问他这么个小不点?”

    “管他呢。”

    乡亲们是议论纷纷,都驻足不走只是在旁边看热闹。

    周兴盛冲他们笑笑,毅然转身就走,虽然不见前世父母亲,但心里暗暗决定了,等事业走上了正轨,就投入重金开发这里,不论是赔本还是赚钱。

    收拾好心情,回到县城找到梁伯韬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五点钟了。

    “总经理?”梁伯韬迎了上来,说道:“之前曾小姐打来电话,问我们什么时候到广、州?”

    周兴盛心情比较低落,随口答着:“明天一早我们就启程。”

    梁伯韬一怔,旋即就点了点头,将他的这个决定吩咐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就启程前往广、州

    这个时候,内地的交通虽然远没有后世那么发达便利,也没有江、西直达广、州的高速公路,不过穿省道而过,也花了不到八个钟头就从江、西赶到了广、州。早晨九点钟出发,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到达。

    “周生,可是让我们好一番等待啊!”一汇合,曾雅丽就开着玩笑打趣说道:“我们在这边忙得灰头土脸,周生倒好,优哉游哉的观光赏玩去了。”

    “观什么光啊?”

    周兴盛苦笑一声,随即就转移话题说道:“不说这个了,说说你们这几天的收获吧,广州也是内地改革开放先行的大城市之一了,想必收获不菲吧?”

    曾雅丽笑吟吟说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老板可是和我说了,一切看按周生您的意思去办,周生您认为收获不菲,那我们就收获不菲。”

    “看来你和你老板是吃定我了啊?”周兴盛玩笑着说了句。

    身边众人是一阵大笑。

    闲话谈完,时间也不早了,周兴盛就顺势请众人一块吃饭。

    酒店是没有的了,最后吃的是大排档。大热的天,烧烤炒菜,再闷几口冰啤,要多爽有多爽快,吃得是热火朝天。就连极其斯文淑女的曾雅丽,最后也是顾不得自己的淑女形象了,大呼小叫,欢快的很。

    周兴盛心情一直低落,这时多人一起聚餐,喝着喝着最后也畅怀痛饮了起来,甚至还放声高歌了一曲:“昨天所有的荣誉,

    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辛辛苦苦已度过半生,

    今夜重又走进风雨,

    我不能随波浮沉,

    为了我挚爱的亲人,

    再苦再难也要坚强,

    只为那些期待眼神,

    心若在梦就在,

    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看成败人生豪迈,

    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一首刘欢的《从头再来》,虽然周兴盛唱的是五音不全,破锣嗓子似的,但满腔的激情却让这首歌唱出来后别有一番滋味。

    甚至于临近桌子上的客人都忍不住鼓掌叫好,“好样的,同志”、“这歌太棒了”、“再来一首”,完全听不到有人出言讥讽。

    至于本桌的梁伯韬、曾雅丽等人,更不用说了,都听得是好一阵子愣神,两眼放光,异彩连连。没有想到,周兴盛除了能写小说,能写剧本,能炒外汇搞金融,看公司做投资之外,连创作歌曲都会!

    这真是大出了他们的意料之外。

    刘欢的这首《从头再来》,即便他们不是音乐人,但也能听得出这是一首经典歌曲。但是,这样一首经典歌曲,居然没有流行,他们也从未有听说过,略微一琢磨也能知道这首歌恐怕还真是眼前的周兴盛。

    小说、剧本都能搞定,搞定一首歌也不太惊世骇俗。

    “还真是天才啊,样样能做,样样做得好,还是老板眼光厉害。”曾雅丽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异彩连连,默默的想到。

    周兴盛倒是没有想过突然的放歌会产生什么影响,他只是心中有口气想要吐出来。一时喝高了,脑子晕乎乎的,是想也没想就唱了这首歌。

    从头再来?他重生这一世,也算是从头再来了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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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子无上宗昼夜为君墨:献上最新章节:正文 第十二章 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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