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一开始的尊敬。

    逐渐演化为怀疑和恐惧。

    一切都似乎逐渐陷入了另一个循环。

    但我不在乎了。

    傻孩们。

    你们和我长的是那样相似,隐藏在你们中间很难吗?无论你们用怎样的权谋和手段,但其实对我而言不过是小孩子的游戏罢了。

    那样的稚嫩,那样的可笑。

    而我之所以给你们文明,只不过似乎是某种必要做的事情罢了。

    如此而已。

    不管你们要做什么,无论文明的发展会经历多少的波折,接下来的岁月似乎都显得是这样的平常。

    我已经经历了太多了。

    你们现在的这些行为,只是让我觉得有些可笑。

    是的。

    仅仅只是可笑。

    就连失望的情绪都没有。

    因为岁月无法让我老去,因为我的容貌永远年轻,所以这些部落流传我是一只恶魔,那些族内死去孩童、失踪人口的逝去都与我有关。

    我,是吞噬生命的恶鬼。

    用你们这些部落成员的生命换取永生。

    可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没有覆手摧毁你们。

    没办法。

    看着一个文明长大。

    和父母看着怀抱中的孩子长大,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有些无奈。

    所以选择了一个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为了不被你们这些傻孩子打搅,我带着休眠仓开始四处迁徙,辗转于这个世界的很多地方,流连于每一处山川河山。

    我走了不知道多少路,看了不知多少风景。

    可不管怎么样。

    我总算见到文明的成长。

    你们和pony的后裔发生了极其激烈的冲突,却依靠自己的思维和计谋,很快便获得了战争的胜利。

    它们被消灭殆尽。

    坑杀、屠戮,无所不用其极。

    而你们却越来越昌盛,繁荣。

    我去过了这个星球的每一个地方,看过了太多不堪和无奈,也见过很多的真善美,千人千面各不相同。

    无所谓了。

    我去过了太多地方。

    在一个叫做埃及的文明那里,他们总是用特殊的香料处理尸体,年久干瘪,即形成所谓的木乃伊。

    由于他们笃信人死后,其灵魂不会消亡,仍会依附在尸体或雕像上,所以,法老王等死后,均制成木乃伊。

    对死者用香油(或药料)涂尸防腐的方法。

    表示对死者的敬意。

    为了让他们不再迷信,我偷走了它们的木乃伊。

    是的。

    两万多人骑着马追杀我。

    后来我跑死了他们的骑兵,这些埃及人才作罢。

    类似这样作死的事情。

    我做了很多。

    当然不是我林渊贱。

    而是这叫做游戏人间,懂不懂啊。

    我去过了太多地方,眼见沧海桑田。

    见过为了寻找真理的智者,在城邦的广场上慷慨陈词,也见过人类文明逐渐成长,思想的碰撞在各个地区迸发出激烈的火花。

    文明似乎越来越茁壮了。

    我遇到很多人,向他们传授许多的知识。

    文明的发展如今足以发动战争。

    我可以轻易的左右一场战争的局势,亦可以传授那些神奇的知识,仅仅只是简单的预知天气,就足够让你们对我崇拜到无以复加。

    孩子们,你们总是拜服我的智慧。

    奉我我神明信仰。

    你们把我说的话视为教义,写进典籍。

    在寺庙、广场、竖起我的雕像。

    但这些我都无所谓,为了不再被你们这些傻孩子们聒噪,很多时候我都会改变身份,用不用的身份和沈蒹葭漫步在这个星球。

    足够漫长的生命让我见证了文明的变迁。

    有时我是四处行医的医生,有时是传授知识的教师,我和沈蒹葭百年一见,每次都用不同的身份在这个世上举行婚礼。

    可这一次,沈蒹葭告诉我。

    “林渊,这次让我到老吧。”

    “我想在有限的生命当中,陪着你。”

    她不愿再继续冬眠了。

    而我略微犹豫一番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答应。

    接下来的时间,沈蒹葭一直和我在一起。

    我们经历了宗教最初的出现。

    那些教廷总是贪婪的使用我的理论,去愚弄那些虔诚的民众,可我在很多的土地上,同样见到了文明的闪耀。

    他们和我一样,相信人定胜天。

    而不是被所谓的宗……教愚弄。

    有人为了治理水灾三过家门而不入,有人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甘愿被城邦流放或者烧死,也有人用自己的方式。

    来和这个世俗对抗。

    我知道,他们很稚嫩。

    可最起码他们拓展了人类的认知边界,而不是永远都在蒙昧当中。

    或许我的永生,必将有其他意义。

    我这样想着。

    接下来的三十年,沈蒹葭和我一直在一起。

    我们看过了这个世上太多荒谬、遗憾,或者残忍的事情。

    但我们没有干涉,我们全都理解。

    东方有个王室天子,只为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

    西方还有个城邦,叫做斯巴达。

    他们的婴儿呱呱落地时,就抱到长老那里接受检查,如果长老认为他不健康,他就被抛到荒山野外的弃婴场去。

    母亲用烈酒给婴儿洗澡,如果他抽风或失去知觉。

    这就证明他体质不坚强,任他死去。

    因为他不可能成长为良好的战士。

    他们崇尚武力,轻视人文。

    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文明,我和沈蒹葭就这样四处以不同身份,漫游在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地方,我们看过大海、养过宠物。

    都弄过那些世俗间的那些王室高官。

    这几十年,我们过的很充实。

    也很愉快。

    后来她老了,皱纹爬上了脸。

    皮肤越来越松弛,步伐也越来越蹒跚,少女容颜不再。

    直到有一天沈蒹葭认真的看着我。

    “林渊,我不能再陪你四处看风景了。”

    我点了点头。

    “没事,我会在这里盖一所房子。”

    她摸着我的脸颊点了点头。

    我紧紧的抱住她,不管怎么样,我仍然爱她且一直爱她。

    后来沈蒹葭死了。

    在一个黄昏她起来为我做好饭之后,安静的躺在我的怀里。

    夕阳洒在她的脸上。

    我很久都没有哭出来,只是拿起铁锹挖好了坟墓。

    我听别人说过一句话。

    人会死两次,一次是肉体的死亡,而另一次是所有认识你的人都死去的时候。

    你将被这个世界遗忘。

    我和沈蒹葭共同走过了很久很久,可永生就意味着我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拨又一拨你爱的人、爱你的人。

    所有认识你的人湮灭在岁月的汹涌之中。

    而你岿然不动,犹如河中的磐石。

    令人羡慕又无助。

    世界会遗忘你,可你却只能忍受这种漫长的孤独。

    永生或许被所有人狂热追求。

    但于我而言,就必须得背负岁月给我的重担,独自熬煎一切漫长的孤独。

    这就是永生的酷刑。

    又或者永生不是酷刑。

    一个人永生才是。

    在这个夕阳下,我躺在棺材里,抱着沈蒹葭。

    我想。

    我是不是该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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