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林可声音刚落,不管车厢里还是车厢外的卫兵尽皆欢呼。

    金币!

    那么多金币!足够他们那么多人分的了!

    周围的仆人们都投去羡慕的眼光。

    做卫兵真好啊!

    这样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

    他们浑然忘了自己在见到巨虎时的酸软无力,甚至有人被吼声震晕了过去。

    “去吧,把罗斯福尔的尸体丢出去。”林可对三组组长点了点头,而后回到了车厢里。

    此时,丛林中,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一个身穿大红色华贵衣服的人影一闪而过,似乎是追着巨虎的方向去了。

    而就在原地的树林里,卫兵们抛下地罗斯福尔的尸体正躺在那儿,而尸体的血液正慢慢渗透进泥土。

    在泥土中不深处,有一小颗漆黑的圆珠子,那些血液一点点渗透了进去。

    似乎被圆珠子吸收了。

    ……

    车厢中,林可一屁股坐下来。

    “呼……”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约翰,帮我换一下衣服。”

    太累了,身心俱疲。

    自己六岁,身体太过弱小,内脏、器官等还没有发育完全,激素水平也不高,而且这也是他两辈子第一次经历战斗。

    他也想尖叫,他也想逃跑,他也想晕过去。

    但是,那样定然就是死。

    还好,还好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理智和经验,能够压制住一些本能的反应。

    约翰在一边给他脱衣服,这次来他们可是准备了好几套衣服的。

    他们这次要去城里几天时间,贵族出来郊游,衣服肯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是门面。

    兔人尼克斯则是安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起来很乖巧。

    林可也不急着去询问尼克斯为什么会被两只蓝色巨虎追、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思考。

    这次的战斗,反应出了太多问题了。

    首先第一点,武器落后!

    不是说冷兵器落后于枪支弹药,而是最基本的一些弓箭、长矛都没有,就只有剑,大砍刀都没有。

    但凡了解过战争的人都知道,战场上剑是特别不实用的。

    所以,他这次回去要问一下情况,看看能不能多弄点武器出来。

    第二点就是力量差异问题!

    按照尼克斯的说法,那两头巨虎不超过二级。

    而尼克斯只是一个兔人小孩,没必要放最厉害的职业者来追,极大可能只是两只“猎犬”。

    而这样的“猎犬”,却让林可这边的三百卫兵束手无策。

    要不是最后关头林可把这些卫兵分队来对抗老虎,估计最后结果也只是一盘恐慌的散沙而已。

    两只巨虎对抗三百人类成年男性!

    这就是职业者的威能!

    而且追杀尼克斯的老虎,肯定也是有理由的,搞不好到时候还会威胁到城堡。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不过林可都心中有数了。

    他看向尼克斯,询问它的情况:“尼克斯,可以说吗?”

    可以说吗?

    正在给林可换衣服的约翰一愣,没听懂什么意思。

    不过那尼克斯似乎很聪明,点了点头就道:“先生,我是来自于大沼泽南方的灰毛部落,莫名其妙被一个强大的……”

    “等等!”

    林可出声,疑惑道:“你生存在……大沼泽以南?南方的大沼泽以南?”他指了指南边。

    尼克斯点了点头:“对,先生您去过吗?”

    林可摇摇头,而后严肃道:“在我家,我们从来不知道南方的大沼泽之南还有其他智慧生命……”

    大沼泽南方竟然有兔人部落?!

    而且……大沼泽不是广袤无际吗?尼克斯怎么跑过来的。

    尼克斯也愣了愣:“先生,你们住在大沼泽北边?大沼泽外竟然有人类领地?”说着,他看了看周围的道路,也反应过来。

    好家伙。

    看来双方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啊。

    林可缓缓颔首:“看来大沼泽存在很多秘密……行了,你继续说吧。”

    尼克斯于是继续道:“在大沼泽南边有五十多个部落,是我们兔人族、狸猫族和胜路鸟族,有的时候我们也和西边的那些人类国家有过贸易……”

    西方的人类国家……

    林可一直只知道北边有很多国家,不知道西边也有。

    嗯……或许是某个国家的延伸?

    他现在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也没学过地理和历史,只是从周围的人口中大概知道一点点而已。

    而他周围的人,那些农夫、仆人和奴隶,说不定以为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子爵领大小呢。

    “……但是昨天,有一个特别强大的职业者来攻击了我们!”说到这里,尼克斯面色变得悲伤,眼泪一瞬间就流了下来:

    “……那职业者杀了我们好多人,好多人,我们兔人族成年后可以就职灵敏行者,速度很快的,但是依旧跑不掉……现在,现在兔人族只有我了……呜呜呜……”

    灵敏行者?听起来确实是速度很快的职业者……林可略微点头。

    “你看清了吗?袭击你们部落的是什么职业者?强大到什么地步?”

    虽然同情尼克斯,但是林可还是要问一下的,不然那种强者万一脑抽了追着尼克斯过来灭了他怎么办。

    “不知道……但是我们部落最强大的五级灵敏行者都不能抵挡他……”

    尼克斯揉了揉眼角毛毛上的泪珠。

    比五级职业者灵敏行者强大,后面回去要问问比利叔叔,阿赞恩城堡能不能抵挡。

    林可想了想,又对约翰说道:“你去和仆人们说一下,我们今天内就要赶回去,现在全力赶路,下午采购东西都快一点。”

    约翰刚刚给林可换好衣服,闻言迅速跑了出去,一个车厢一个车厢地通知。

    只留下睡过去的母亲和尼克斯在旁边。

    “尼克斯,你以后就好好跟着我就行了,对了,你可以说说怎么启蒙血脉,怎么就职职业者吗?还有,你是不是已经启蒙了?”

    林可声音温和,让有些悲伤的尼克斯稍微舒缓了一点心情。

    至少我遇到的这位名叫林可·阿赞恩的先生十分温柔……尼克斯心里暗自庆幸,并想着未来一定要好好追随于这位先生。

    他现在还时不时想起他刚刚神经最紧绷的时候,那种温暖的光芒。

    “先生,我还没有启蒙血脉……”

    尼克斯声音很轻,怕吵醒一旁熟睡的林可母亲:“但是我看过他们启蒙血脉的方式,就是只要按一下头就可以了。”

    “按一下头?”林可错愕。

    “对,我看到人类来的启蒙老师只是按了一下其他兔人的头,就启蒙血脉了。”尼克斯确信。

    林可忽然反应过来,这尼克斯的声音听起来,好像还是一个兔人男孩!

    他问:“尼克斯,你今年几岁了?”

    尼克斯想了想,转了转眼珠子,抖动了一下小鼻子,有些不确定:“应该是四个月零十天?还是十五天?我也不知道……我妈一窝生了十个,大家都记不得具体的时间……”

    林可无语。

    好的,看来兔人族和人类的成长周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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