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情到这就结束,也算一回事。了不起这位领队以后在广邀天下高手,一起赶往百悬棺降服僵尸,然后该发财的发财,该解惑的解惑。
谁成想就在他们千辛万苦跑出大山之后,断了右手的尸王却追了过来。
那天晚上,尸王直接扑到了镇上的小旅馆,追着领队和同伴死不松手。
领队身受重伤,当场被尸王给扑在地上咬死。同伴带着尸王的右手夺路而逃。
从这开始,尸王就对自己的右手紧追不舍,死活不放。
那幸存者逃亡上千里,却仍然不肯把右手丢掉。开玩笑,自己的领队和同伴都死在了尸王手里,他要是不杀了尸王,岂能甘心?
哪怕是死,也得给自己的同伴报仇!
壮汉慢慢的讲述,我则听的惊心动魄。尸王,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收拾的。之前遇到的黄金不死尸,无头恶尸,在人家面前就是个弟弟!
那幸存者单枪匹马,如何能是尸王的对手?
壮汉继续说道:“三天前,我路过豫南小溶洞,看到了那个幸存者。当时地上都是被燃烧过的痕迹,破烂的镇尸符,还有一些残存的捆尸索,一口很新的铁棺。”
“那幸存者跟就躺在铁棺里面,全身尸毒入侵,快死了。”
我暗叹一声,已经猜到了幸存者到底做了什么。他要报仇,所以才挑选了一个风水对冲之地,准备好了铁棺材,用了汽油,镇尸符,捆尸索,想要跟尸王玩命。
结果还是棋差一招,被尸王给活活弄死了。
壮汉收敛了死者,在铁棺里面拿走了尸王的右手,于是也被尸王给盯上了。
我把袋子拿起来,伸手就去解上面的绳索,却被壮汉一把拦住:“别乱来,这东西会伤人。”
我笑了一声,说:“放心。”
一边说,一边转身从后屋拿出来了两面八卦镜,八卦镜一正一反,反的那面如同镜像里的倒影。
我把两面八卦镜放在桌子两侧,然后戴上手套,把尸王的右手给取了出来。
这只手呈现绛紫色,是鲜血淤积多年后逐渐干燥形成的颜色。手腕的伤口很整齐,应该是被领队干脆利索的一刀斩断。
最引人注意的是五根手指,这五根手指很宽大,几乎相当于成年人的一倍。从这只手掌的大小来看,独眼尸王最少也有两米多高。
最主要的是,在我拿出这只手的时候,五根手指还在弯曲动弹,指甲如同匕首刀刃一样锋利。
只不过被八卦镜的光芒一照,立刻就微微抽搐,动弹不得。
壮汉惊讶的说:“卧槽!可以啊!这只爪子厉害的很,一拿出来就要挠人,要不是袋子上有符文镇压,我也没办法把他带过来!”
我微微一笑,仔细拿着爪子左看右看,想了片刻,又从柜子里拿出一炷香,点燃之后靠近了爪子。
青烟袅袅,刚开始的时候还在无规则的上升,但那爪子微微一动,就见青烟飞快的调转方向,朝僵尸的右手飞去。
壮汉看的一愣一愣的,伸出大拇指赞道:“小兄弟,这手段要得!你是何大师的徒弟吧?石门白事店,果然名不虚传!”
他虽然是在夸我,但我却神色凛然,低声说;“这是回魂尸啊!”
壮汉愣了一下,说:“回魂尸?”
故老相传,人死之后,七天回魂。看过自己最后一眼,就该跟着鬼差走。到时候尘归尘,土归土,生命算是彻底终结。
但凡事总有例外,偏偏就有那么一群死者,时候执念很重,在回魂夜的时候欺瞒鬼差,三魂七魄重新钻进尸体里面逃之夭夭。
这种事情,在民间一般认为和诈尸相同。但真正的诈尸,是因为尸体自主活动,这种诈尸,那就真的能要人命。
一旦被回魂尸跑掉,就会尸魂一体,这样的东西,亦尸亦鬼,同时具备僵尸和猛鬼的两种特性。
尸王的右手是被领队砍下来的,但其中也砍断了尸王的一部分魂魄。
它或许不在乎一只被截断的手掌,但绝对会在乎被砍掉的魂魄。所以尸王才会紧追不舍,绝不许抢走自己手掌的人离开。
壮汉说完之后,叹了口气,说:“一路上,其实我打过无数电话,问过好多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小兄弟,我服了!这次是真的服了!”
“那您能封住尸王的右手吗?背后有这东西追着,实在是担心的很。”
我没有急着回答,反而问道:“先生,怎么称呼?”
壮汉说;“我姓彭,因为长得壮,圈子里的人都喊我彭壮汉!”
我又问:“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你要尸王的右手到底想干什么?尸王缺了魂魄和肢体,永远修不成尸仙。”
“这是生死大仇,你知道吗?”
彭壮汉犹豫了一下,说:“这您就不用管了。再说了,尸王修不成尸仙,那不是更好吗?免得更多的人死在这东西手里。”
“行不行?要是能把这爪子封起来,您随便开价!”
我无奈的说:“彭先生,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主要是尸王离山,搞不好现在就到了华北平原。我若是封住了尸气不再外泄,那家伙非得发疯不可!”
“到时候生灵涂炭,僵尸吸血,不知道多少人得死在它手里。这个责任,我担不起。”
彭壮汉毫不犹豫的说:“十万!”
我摇摇头,这是真把我当小孩子看了。
尸王的右手若还在,它只会盯着彭壮汉。这家伙就是想花钱给自己买方便,至于外面的人到底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
彭壮汉又说:“三十万!小家伙,你要做到了,这笔钱算你自己的私活,我绝不会跟何大师多说一句!”
我摇摇头,说:“抱歉……”
彭壮汉的眉毛渐渐竖了起来,说:“小子,别给脸不要脸……”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背后有人冷笑道:“你给的这脸,我大侄子还真就不想要!怎么着?你咬他啊!”
彭壮汉刚一转身,一个身影陡然抓住他的衣领,下一秒,将近两米的一条壮汉,硬生生被三叔给丢了出去。
“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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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成想就在他们千辛万苦跑出大山之后,断了右手的尸王却追了过来。
那天晚上,尸王直接扑到了镇上的小旅馆,追着领队和同伴死不松手。
领队身受重伤,当场被尸王给扑在地上咬死。同伴带着尸王的右手夺路而逃。
从这开始,尸王就对自己的右手紧追不舍,死活不放。
那幸存者逃亡上千里,却仍然不肯把右手丢掉。开玩笑,自己的领队和同伴都死在了尸王手里,他要是不杀了尸王,岂能甘心?
哪怕是死,也得给自己的同伴报仇!
壮汉慢慢的讲述,我则听的惊心动魄。尸王,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收拾的。之前遇到的黄金不死尸,无头恶尸,在人家面前就是个弟弟!
那幸存者单枪匹马,如何能是尸王的对手?
壮汉继续说道:“三天前,我路过豫南小溶洞,看到了那个幸存者。当时地上都是被燃烧过的痕迹,破烂的镇尸符,还有一些残存的捆尸索,一口很新的铁棺。”
“那幸存者跟就躺在铁棺里面,全身尸毒入侵,快死了。”
我暗叹一声,已经猜到了幸存者到底做了什么。他要报仇,所以才挑选了一个风水对冲之地,准备好了铁棺材,用了汽油,镇尸符,捆尸索,想要跟尸王玩命。
结果还是棋差一招,被尸王给活活弄死了。
壮汉收敛了死者,在铁棺里面拿走了尸王的右手,于是也被尸王给盯上了。
我把袋子拿起来,伸手就去解上面的绳索,却被壮汉一把拦住:“别乱来,这东西会伤人。”
我笑了一声,说:“放心。”
一边说,一边转身从后屋拿出来了两面八卦镜,八卦镜一正一反,反的那面如同镜像里的倒影。
我把两面八卦镜放在桌子两侧,然后戴上手套,把尸王的右手给取了出来。
这只手呈现绛紫色,是鲜血淤积多年后逐渐干燥形成的颜色。手腕的伤口很整齐,应该是被领队干脆利索的一刀斩断。
最引人注意的是五根手指,这五根手指很宽大,几乎相当于成年人的一倍。从这只手掌的大小来看,独眼尸王最少也有两米多高。
最主要的是,在我拿出这只手的时候,五根手指还在弯曲动弹,指甲如同匕首刀刃一样锋利。
只不过被八卦镜的光芒一照,立刻就微微抽搐,动弹不得。
壮汉惊讶的说:“卧槽!可以啊!这只爪子厉害的很,一拿出来就要挠人,要不是袋子上有符文镇压,我也没办法把他带过来!”
我微微一笑,仔细拿着爪子左看右看,想了片刻,又从柜子里拿出一炷香,点燃之后靠近了爪子。
青烟袅袅,刚开始的时候还在无规则的上升,但那爪子微微一动,就见青烟飞快的调转方向,朝僵尸的右手飞去。
壮汉看的一愣一愣的,伸出大拇指赞道:“小兄弟,这手段要得!你是何大师的徒弟吧?石门白事店,果然名不虚传!”
他虽然是在夸我,但我却神色凛然,低声说;“这是回魂尸啊!”
壮汉愣了一下,说:“回魂尸?”
故老相传,人死之后,七天回魂。看过自己最后一眼,就该跟着鬼差走。到时候尘归尘,土归土,生命算是彻底终结。
但凡事总有例外,偏偏就有那么一群死者,时候执念很重,在回魂夜的时候欺瞒鬼差,三魂七魄重新钻进尸体里面逃之夭夭。
这种事情,在民间一般认为和诈尸相同。但真正的诈尸,是因为尸体自主活动,这种诈尸,那就真的能要人命。
一旦被回魂尸跑掉,就会尸魂一体,这样的东西,亦尸亦鬼,同时具备僵尸和猛鬼的两种特性。
尸王的右手是被领队砍下来的,但其中也砍断了尸王的一部分魂魄。
它或许不在乎一只被截断的手掌,但绝对会在乎被砍掉的魂魄。所以尸王才会紧追不舍,绝不许抢走自己手掌的人离开。
壮汉说完之后,叹了口气,说:“一路上,其实我打过无数电话,问过好多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小兄弟,我服了!这次是真的服了!”
“那您能封住尸王的右手吗?背后有这东西追着,实在是担心的很。”
我没有急着回答,反而问道:“先生,怎么称呼?”
壮汉说;“我姓彭,因为长得壮,圈子里的人都喊我彭壮汉!”
我又问:“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你要尸王的右手到底想干什么?尸王缺了魂魄和肢体,永远修不成尸仙。”
“这是生死大仇,你知道吗?”
彭壮汉犹豫了一下,说:“这您就不用管了。再说了,尸王修不成尸仙,那不是更好吗?免得更多的人死在这东西手里。”
“行不行?要是能把这爪子封起来,您随便开价!”
我无奈的说:“彭先生,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主要是尸王离山,搞不好现在就到了华北平原。我若是封住了尸气不再外泄,那家伙非得发疯不可!”
“到时候生灵涂炭,僵尸吸血,不知道多少人得死在它手里。这个责任,我担不起。”
彭壮汉毫不犹豫的说:“十万!”
我摇摇头,这是真把我当小孩子看了。
尸王的右手若还在,它只会盯着彭壮汉。这家伙就是想花钱给自己买方便,至于外面的人到底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
彭壮汉又说:“三十万!小家伙,你要做到了,这笔钱算你自己的私活,我绝不会跟何大师多说一句!”
我摇摇头,说:“抱歉……”
彭壮汉的眉毛渐渐竖了起来,说:“小子,别给脸不要脸……”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背后有人冷笑道:“你给的这脸,我大侄子还真就不想要!怎么着?你咬他啊!”
彭壮汉刚一转身,一个身影陡然抓住他的衣领,下一秒,将近两米的一条壮汉,硬生生被三叔给丢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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