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伯爵“依依不舍”的送我们走出好远,要不是他终于在黑森同法兰克尼亚边境的一条小河边停下,我还真以为这个皇帝的狗腿子跟明朝那些太监一样要随军监视我们行动呢。被洛林人打残的伯爵实在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要人没人要粮没粮(有没有大家心里都明镜的,被掠夺的全是浮财,谁家还没点压箱底的棺材本?更何况是个伯爵),好不容易贡献的三十名骑士每人竟然只有一匹可供骑乘的的战马,侍从死的死逃的逃,行军时还得自己扛副枪,要多寒碜有多寒碜,冷不丁遇个不了解实际情况的还以为这年头连侍从都敢佩骑士剑了呢,所以双方告别时自觉汗颜的伯爵一个劲拍胸脯保证黑森骑士超期服役的开支全由自己负担,而且也不会参与瓜分战利品,似乎做了好大的让步(这帮中世纪贵族的思维很秀逗,卖来卖去的人情在我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细节,没用的面子货,但人家认为体现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和普世公认的原则”,如此看来,我的思维还部分停留在现代,没能完全融入中世纪的大环境)。
全军拖拖拉拉的渡过了这条环绕马尔堡水量充沛的兰河,据说名字取自河湾处成片盛放的紫色杓兰,因为现在国中战乱不止导致流民和盗贼四起,走陆路不再安全(即使花费重金雇佣武装护卫,遇上不讲理的领主军队也抢你没商量,贵族骑士就是一群合法的暴徒)。于是水上运输日益频繁,基本上能通航的河流里都航行着那种吃水很浅载货量却很大的平底船,将战时变得更为紧俏的商品运往一个个封闭的城镇。从差价中牟取暴利。这次为了提高渡河的速度,我们强行征用了正在此地停泊的几艘小货船,用来运送金贵的战马和物资,哭丧着脸的商人们既生气又无奈的表情十分滑稽,看得我于心不忍,吩咐罗洛随便掏了点钱付给他们,对方显然是受到了惊吓。没想到平日里高高在上做什么事情都天经地义的贵族老爷居然如此慷慨大方,此种现象简直比天使蒙尘降落凡间还要稀有,一个个受宠若惊的扑过来捧着我的靴尖疯狂的亲吻。恶心得我直反胃,等到他们打开装着钱币的口袋时表情明显一滞——奈梅亨军队当然使用奈梅亨钱币支付了,难不成给他拜占庭金币?后者默默地把口袋塞进袖子,重新哭丧起脸来。
穿过兰河两岸肥沃的谷地就算出了黑森伯爵的统治范围。前方便是矗立在韦斯特林山脚下的重镇迪伦堡。可惜随着迪特里希公爵的战死,守卫此地的洛林军队也放弃了这个易守难攻的山巅堡垒,旋即被追着屁股杀来的雅罗斯拉夫占领,现在负责守备任务的是他留下的二十个斯拉夫人(如果算上原有的法兰克尼亚卫兵,人数将将接近一百)。他们远远地发现有不明身份的军队,立刻升起吊桥擂响战鼓高度戒备,直到罗洛领着近侍们扛着奈梅亨的飞龙战旗过去交涉对方才明白来者的身份,由于城堡建筑在山顶。所以本身的容积就不大,主体建筑只是两层的小塔楼。两位公爵的近卫团勉强挤挤巴巴的住下了,其余的骑士和普通士兵却只能环绕着城堡找地方安营扎寨睡帐篷,幸好莱昂纳多的后勤保障能力足够强悍,他在沿途占领的城堡中都囤积了大量的物资粮草以备不时之需,所以近万人的大军才没有饿肚子,不仅人手分到一块干巴巴的黑麦面包,每营士兵还获得了一壶麦芽酒的赏赐(说到这我不得不感叹莱昂纳多的能力了,这老家伙要么未卜先知要么阔气无边,否则光分酒一万人就得二百多壶,他早料到联军会在迪伦堡歇脚吧?)。一天颠簸的疲惫在狂欢的气氛中烟消云散,士兵们或是纵酒痛饮或是赤膊角力,玩得不亦乐乎,篝火旁躺倒一片不省人事的醉汉,美酒和战斧是每个法兰克男人骨子里永远割舍不掉的情怀;还有许多人摇摇晃晃的走到营地边缘的行脚商那里,同长相猥琐的老板讨价还价,然后便宜卖掉些自己的战利品,迫不及待的钻进肮脏破烂的帐篷,骑上丰腴的妓女发泄过剩精力,外面不少等得不耐烦的战士提着裤子高声叫骂,众人因口角引发混战,一群衣衫不整光屁股的男人扭打缠斗,场面不仅杂乱,而且诡异。
我撑着城墙迎风而立,让它赶走自己身上微醺的酒气,此时此刻城内外的喧哗吵闹都于己无关,只剩夜空中未满的明月和隐不可见的几点繁星,感物伤怀的情绪难以阻挡的俘虏了离人,我叹了口气,有点想念远在奈梅亨的妻儿。
“你在干什么?想家了……呃……”汉诺威公爵手里还攥着喝得见了底的酒杯,迈两步退三步的来到我旁边,重心不稳的样子好像在跳什么时髦的狐步舞,刚开口就打了个饱饱的酒嗝,浓重的异味霎时击碎了思乡的忧伤,“上帝啊,我是眼花了吗?怎么你长了三个脑袋?我明白了,你果然是不同凡响的怪物!”老公爵胡言乱语的说着,颤巍巍的伸出手想数清我到底有几颗头,结果没站稳趔趄着差点摔个大马趴。
还没等我上前搀住他,老公爵自己麻利的站起来,二话不说从脖子里掏出贴身的黄金十字架,没轻没重的举到我眼前,险些捅到眼睛里,“在上帝的力量面前颤抖吧,恶魔!”他煞有介事的念叨着圣号,像个跳大神的疯婆子,其实不识字的他就认识本皮子上“圣经”那个晦涩的拉丁单词,此刻叨叨的鬼知道是些什么,一阵入夜后裹着凉气的风吹来,似乎让老公爵清醒了点,他嘟嘟囔囔的把十字架收回去。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是怪物……怎么会呢,这家伙太奇怪了……”
“公爵大人。是我,兰迪,怎么可能是长着三个脑袋的恶魔?”我伸手在老公爵面前晃了晃,确定他迷离的双眼再对不准焦距,终于无奈的放弃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有什么事情吗?”
“嗯,我有事吗?”老公爵丢掉手中的酒杯。懵懂的挠着头发,努力回想自己来此的本意,“哦。对了,是有个什么事,明天……也许是后天,我们就要分兵前进了。骑士都给你了……没错。都给你了,可我怕你忘了,斯佩耶尔的城堡建立在罗马人废弃的要塞之上,本就是永攻不破的坚固堡垒,再加上历任领主的扩建增筑,早已变得铁桶一般,你没有重型武器,也没带工匠……是上帝的眷顾让你愈发狂妄了么?骑士固然勇敢强大。可惜刀剑和铠甲仍旧砍不倒石头城墙,我的大人……”说完这些话。老公爵突然扶着城墙呕吐起来,秽物飘落甩了城下的人一身,他们骂骂咧咧的匆忙避开,我捂紧鼻子凑过去给老公爵拍着后背,大声呼唤不远处的侍从,后者手忙脚乱的跑来帮忙,如此光怪陆离的夜晚便在混乱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昏昏沉沉的一直睡到第二天正午,我才极不情愿的被饥肠辘辘的肚子从床上叫醒,温暖的阳光从面南房间巨大的窗洞中笔直的射进来,照出不少上下翻飞的细碎灰尘,半梦半醒的瞬间,我竟然恍惚以为自己身在毕业时租住的小阁楼,所有金戈铁马的经历全是飘渺的南柯一梦,罗洛轻手轻脚的把干净的衬衣和裤子摆在床头,我下意识的探出手,指尖触到衣服粗糙的纤维,游离的思绪倏忽归入现实。
用过了简单的便饭,脸上带着昨夜宿醉晕红的老公爵同我依依惜别,城外的士兵正忙着收拾帐篷和马匹,已有不少骑士准备停当聚集在奈梅亨的军旗下待命,老公爵一面捋着腰带,一面颇为感慨的对我说:“统帅如此多的骑士作战,是我从来没体会过的感觉,光是看看就让人心潮澎湃了,愿上帝保佑你,兰迪。”
“上帝永远站在正义和虔诚的一方,我的大人,也愿上帝保佑你!”我把目光投向远处慢慢汇拢的铁甲洪流,一片粼粼的甲光刺痛了仰望者的瞳孔,“你我的命运将于此战后决定,还有其他许多人的命运,我们能做的不过是虔诚的为上帝奉上所有,最终的评判只掌握在伟大的主手中……”
接下来的行军远没有后世电影里渲染的那么拉风和富有史诗感,速度也比我想象的要慢得多——没办法,即使每人配备了至少两1匹可供换乘的战马,驮运全副武装的骑士仍旧耗费了马匹大量的体力,队伍不得不走走停停以便蓄养马力(娇贵的冲刺战马更需要小心呵护);太阳又不配合的始终挂在天上,威力渐趋毒辣,跟塞在铁罐头里似的骑士们无异于在进行一场特别的“桑拿行军”,况且还要忍受马匹随走随排的粪便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异味(这不是教养优雅的马术俱乐部,马屁股后面不挂着粪兜,你能想象眼睁睁目睹前面的战马款款甩着漂亮的长尾巴,然后丢下满地恶心的异物吗?),遇到山路陡峭处还得牵马步行,速度自然快不了,饶是这样,奈梅亨的马蹄还是在圣母节前六天的7月16日踏上斯佩耶尔伯爵的领地。
影影绰绰的村庄掩映在茂密森林的枝叶间,就坐落于我所在山顶脚下的谷地里,近得甚至能听见狗叫,河对岸的原野上没多少劳作的农民,倒是有个挥舞鞭子的老人驱赶着成群的山羊往这边来,一派祥和的生活画卷。
“这应该不是个中心村庄,没什么自卫的能力。”我把头盔往脑门上推了推,露出热气腾腾出汗的额头,对围在自己身边等候命令的几个人吩咐道,“以二十名骑士为单位,将部队化整为零,摧毁每一座属于斯佩耶尔的村庄——烧光他们的庄稼和房子,抢走粮食和牲畜,搞得越恐怖越好,记住,把那些惊慌失措的农民赶往伯爵的主城堡,就像那个唱着山歌的老头,仔仔细细的一只羊都不要放过……”(未完待续。。)
全军拖拖拉拉的渡过了这条环绕马尔堡水量充沛的兰河,据说名字取自河湾处成片盛放的紫色杓兰,因为现在国中战乱不止导致流民和盗贼四起,走陆路不再安全(即使花费重金雇佣武装护卫,遇上不讲理的领主军队也抢你没商量,贵族骑士就是一群合法的暴徒)。于是水上运输日益频繁,基本上能通航的河流里都航行着那种吃水很浅载货量却很大的平底船,将战时变得更为紧俏的商品运往一个个封闭的城镇。从差价中牟取暴利。这次为了提高渡河的速度,我们强行征用了正在此地停泊的几艘小货船,用来运送金贵的战马和物资,哭丧着脸的商人们既生气又无奈的表情十分滑稽,看得我于心不忍,吩咐罗洛随便掏了点钱付给他们,对方显然是受到了惊吓。没想到平日里高高在上做什么事情都天经地义的贵族老爷居然如此慷慨大方,此种现象简直比天使蒙尘降落凡间还要稀有,一个个受宠若惊的扑过来捧着我的靴尖疯狂的亲吻。恶心得我直反胃,等到他们打开装着钱币的口袋时表情明显一滞——奈梅亨军队当然使用奈梅亨钱币支付了,难不成给他拜占庭金币?后者默默地把口袋塞进袖子,重新哭丧起脸来。
穿过兰河两岸肥沃的谷地就算出了黑森伯爵的统治范围。前方便是矗立在韦斯特林山脚下的重镇迪伦堡。可惜随着迪特里希公爵的战死,守卫此地的洛林军队也放弃了这个易守难攻的山巅堡垒,旋即被追着屁股杀来的雅罗斯拉夫占领,现在负责守备任务的是他留下的二十个斯拉夫人(如果算上原有的法兰克尼亚卫兵,人数将将接近一百)。他们远远地发现有不明身份的军队,立刻升起吊桥擂响战鼓高度戒备,直到罗洛领着近侍们扛着奈梅亨的飞龙战旗过去交涉对方才明白来者的身份,由于城堡建筑在山顶。所以本身的容积就不大,主体建筑只是两层的小塔楼。两位公爵的近卫团勉强挤挤巴巴的住下了,其余的骑士和普通士兵却只能环绕着城堡找地方安营扎寨睡帐篷,幸好莱昂纳多的后勤保障能力足够强悍,他在沿途占领的城堡中都囤积了大量的物资粮草以备不时之需,所以近万人的大军才没有饿肚子,不仅人手分到一块干巴巴的黑麦面包,每营士兵还获得了一壶麦芽酒的赏赐(说到这我不得不感叹莱昂纳多的能力了,这老家伙要么未卜先知要么阔气无边,否则光分酒一万人就得二百多壶,他早料到联军会在迪伦堡歇脚吧?)。一天颠簸的疲惫在狂欢的气氛中烟消云散,士兵们或是纵酒痛饮或是赤膊角力,玩得不亦乐乎,篝火旁躺倒一片不省人事的醉汉,美酒和战斧是每个法兰克男人骨子里永远割舍不掉的情怀;还有许多人摇摇晃晃的走到营地边缘的行脚商那里,同长相猥琐的老板讨价还价,然后便宜卖掉些自己的战利品,迫不及待的钻进肮脏破烂的帐篷,骑上丰腴的妓女发泄过剩精力,外面不少等得不耐烦的战士提着裤子高声叫骂,众人因口角引发混战,一群衣衫不整光屁股的男人扭打缠斗,场面不仅杂乱,而且诡异。
我撑着城墙迎风而立,让它赶走自己身上微醺的酒气,此时此刻城内外的喧哗吵闹都于己无关,只剩夜空中未满的明月和隐不可见的几点繁星,感物伤怀的情绪难以阻挡的俘虏了离人,我叹了口气,有点想念远在奈梅亨的妻儿。
“你在干什么?想家了……呃……”汉诺威公爵手里还攥着喝得见了底的酒杯,迈两步退三步的来到我旁边,重心不稳的样子好像在跳什么时髦的狐步舞,刚开口就打了个饱饱的酒嗝,浓重的异味霎时击碎了思乡的忧伤,“上帝啊,我是眼花了吗?怎么你长了三个脑袋?我明白了,你果然是不同凡响的怪物!”老公爵胡言乱语的说着,颤巍巍的伸出手想数清我到底有几颗头,结果没站稳趔趄着差点摔个大马趴。
还没等我上前搀住他,老公爵自己麻利的站起来,二话不说从脖子里掏出贴身的黄金十字架,没轻没重的举到我眼前,险些捅到眼睛里,“在上帝的力量面前颤抖吧,恶魔!”他煞有介事的念叨着圣号,像个跳大神的疯婆子,其实不识字的他就认识本皮子上“圣经”那个晦涩的拉丁单词,此刻叨叨的鬼知道是些什么,一阵入夜后裹着凉气的风吹来,似乎让老公爵清醒了点,他嘟嘟囔囔的把十字架收回去。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是怪物……怎么会呢,这家伙太奇怪了……”
“公爵大人。是我,兰迪,怎么可能是长着三个脑袋的恶魔?”我伸手在老公爵面前晃了晃,确定他迷离的双眼再对不准焦距,终于无奈的放弃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有什么事情吗?”
“嗯,我有事吗?”老公爵丢掉手中的酒杯。懵懂的挠着头发,努力回想自己来此的本意,“哦。对了,是有个什么事,明天……也许是后天,我们就要分兵前进了。骑士都给你了……没错。都给你了,可我怕你忘了,斯佩耶尔的城堡建立在罗马人废弃的要塞之上,本就是永攻不破的坚固堡垒,再加上历任领主的扩建增筑,早已变得铁桶一般,你没有重型武器,也没带工匠……是上帝的眷顾让你愈发狂妄了么?骑士固然勇敢强大。可惜刀剑和铠甲仍旧砍不倒石头城墙,我的大人……”说完这些话。老公爵突然扶着城墙呕吐起来,秽物飘落甩了城下的人一身,他们骂骂咧咧的匆忙避开,我捂紧鼻子凑过去给老公爵拍着后背,大声呼唤不远处的侍从,后者手忙脚乱的跑来帮忙,如此光怪陆离的夜晚便在混乱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昏昏沉沉的一直睡到第二天正午,我才极不情愿的被饥肠辘辘的肚子从床上叫醒,温暖的阳光从面南房间巨大的窗洞中笔直的射进来,照出不少上下翻飞的细碎灰尘,半梦半醒的瞬间,我竟然恍惚以为自己身在毕业时租住的小阁楼,所有金戈铁马的经历全是飘渺的南柯一梦,罗洛轻手轻脚的把干净的衬衣和裤子摆在床头,我下意识的探出手,指尖触到衣服粗糙的纤维,游离的思绪倏忽归入现实。
用过了简单的便饭,脸上带着昨夜宿醉晕红的老公爵同我依依惜别,城外的士兵正忙着收拾帐篷和马匹,已有不少骑士准备停当聚集在奈梅亨的军旗下待命,老公爵一面捋着腰带,一面颇为感慨的对我说:“统帅如此多的骑士作战,是我从来没体会过的感觉,光是看看就让人心潮澎湃了,愿上帝保佑你,兰迪。”
“上帝永远站在正义和虔诚的一方,我的大人,也愿上帝保佑你!”我把目光投向远处慢慢汇拢的铁甲洪流,一片粼粼的甲光刺痛了仰望者的瞳孔,“你我的命运将于此战后决定,还有其他许多人的命运,我们能做的不过是虔诚的为上帝奉上所有,最终的评判只掌握在伟大的主手中……”
接下来的行军远没有后世电影里渲染的那么拉风和富有史诗感,速度也比我想象的要慢得多——没办法,即使每人配备了至少两1匹可供换乘的战马,驮运全副武装的骑士仍旧耗费了马匹大量的体力,队伍不得不走走停停以便蓄养马力(娇贵的冲刺战马更需要小心呵护);太阳又不配合的始终挂在天上,威力渐趋毒辣,跟塞在铁罐头里似的骑士们无异于在进行一场特别的“桑拿行军”,况且还要忍受马匹随走随排的粪便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异味(这不是教养优雅的马术俱乐部,马屁股后面不挂着粪兜,你能想象眼睁睁目睹前面的战马款款甩着漂亮的长尾巴,然后丢下满地恶心的异物吗?),遇到山路陡峭处还得牵马步行,速度自然快不了,饶是这样,奈梅亨的马蹄还是在圣母节前六天的7月16日踏上斯佩耶尔伯爵的领地。
影影绰绰的村庄掩映在茂密森林的枝叶间,就坐落于我所在山顶脚下的谷地里,近得甚至能听见狗叫,河对岸的原野上没多少劳作的农民,倒是有个挥舞鞭子的老人驱赶着成群的山羊往这边来,一派祥和的生活画卷。
“这应该不是个中心村庄,没什么自卫的能力。”我把头盔往脑门上推了推,露出热气腾腾出汗的额头,对围在自己身边等候命令的几个人吩咐道,“以二十名骑士为单位,将部队化整为零,摧毁每一座属于斯佩耶尔的村庄——烧光他们的庄稼和房子,抢走粮食和牲畜,搞得越恐怖越好,记住,把那些惊慌失措的农民赶往伯爵的主城堡,就像那个唱着山歌的老头,仔仔细细的一只羊都不要放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