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南留已经抵达粮店崮,正坐在窦春花的铁皮屋里烤火。

    老太太被他劝在上位坐着,桌上还摆着那个简陋的马粪兜。

    三瓶让各路英雄眼红不已的神秘物质,仿佛是普通泥土被他们俩推来推去。

    老太太端详着南留的侧脸,满脸慈祥地说:“6年前,你从我这里走的,我就一直等着你回来呢。看样子,你过得还挺不错!”

    南留拿起一根树枝拨了拨火盆里的木炭,火光照亮了他眼角的鱼尾纹。他用阴燃的树枝点燃了嘴里的雪茄,眯着眼吸了一口。

    这才缓缓地开口:“什么叫不错,我快累死了,只有在阿娘您这里,我才能舒舒服服放松下来。”

    火盆前,他们两人都没有立刻说话,脑海里想着同一件事。

    6年前,末世危机还没有爆发,南留40岁生日那天被人追杀,一路跌跌撞撞逃亡到了粮店崮,那时候官方称呼还是悬崖上的民俗村。

    那天夜里,他身上连中三枪,大量失血几近昏迷。

    强撑着一口气把自己摔进了山脚下的升降机舱里。这是唯一一台简易的单向升降机,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拨动了启动开关,缓缓向山上升去。

    那3个追杀者只能靠两条腿去爬那400多米的山路天梯,最快也要半个小时的时间才能爬上来。

    当时,常坤正在天梯广场上溜达,巧之又巧地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南留。

    这家伙胆子大,天不怕地不怕,当场就把血淋淋的南留扛回了家,就像扛着一头刚猎杀的山猪。

    他甚至都没有掩饰和消除一下血迹,南留伤口流下的鲜血,就这么滴滴答答流了一路。

    按照他的想法,先疗伤救人,等天亮之后找辖区派出所问问情况再做打算,反正就算是个罪大恶极的逃犯,在没审判定罪之前也不能见死不救。

    窦春花没有埋怨儿子多管闲事,她本身就是村里的妇女主任,遇上事情从没有退缩过,立刻拿来医药箱帮着处理伤口。

    那年她59岁,儿子长坤29岁,南留40岁,如果不是那半小时的紧急抢救,南留肯定活不成的。

    但是如果仅仅是那次抢救,南留还是会死,估计窦春花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追杀南留的原本是一支经验丰富的外国佣兵队,有11个人,一路上被南留弄死了7个,重伤1个,只有3个人一直追着他不放。

    半个小时之后,两腿灌铅气喘如牛的追杀者终于爬上了民俗村,

    当他们顺着血迹找到窦春花家里的时候,正巧遇上她出门丢垃圾。

    那些带血的纱布和衣衫等,被三个佣兵看到,确信南留就在房间里。

    他们粗鲁地劫持了窦春花,试图以她为人质,逼迫南留投降,或者用她的身体来抵挡南留的子弹。

    可惜他们不知道,南留已经彻底昏迷过去,如果他们温柔一点,狡猾一点,编一个理由,搞个官方身份,说不定可以兵不血刃地领走这个伤员。

    这三个嚣张跋

    扈的佣兵做梦都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不起眼的瓦房宅院里,竟然住着一个比南留更加凶悍的狠人常坤。

    作为一个从小就死了爹的男孩子,他从4岁开始和人打架,小学就开始对着视频自学功夫,20多年以后已经练到了条件反射的境界,什么阴损的手段都是随手使出,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思考。

    当他看到自己的亲娘被三个彪形大汉控制,这家伙脑子一抽,想都没想就跳过去拼命。

    三秒钟之后,那三个武装到牙齿的佣兵全部撂倒了,分别被插眼、踢裆、击打喉部。

    失去战斗力的三个佣兵没有被当场杀死,那时是法治社会,常坤不敢,他打架多年,下手很有分寸,伤而不残是底线。

    这三个人被扒光衣服,只留下内裤,全身捆成粽子,只等天亮之后扭送派出所。

    他们穷乡僻壤,最近的派出所也要10公里之外,打电话叫警察来是一种忌讳。

    因为前些年村里人斗殴报警后,其中一人被判了刑。村里人就郁闷了,这种邻里纠纷,以前都是宗族处理,就是打残了,有长者出面说和,动手的人出钱,两家私了。

    警察一出面就搞成了械斗判刑,打破了他们的心理底线。所以这些年,村里出了事能找村干部的,绝不麻烦警察。

    阴差阳错的是,他们没想到南留半夜里苏醒了,看见三个追杀者被绑在墙脚,立刻手起刀落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动静惊动了常坤,他看见南留杀人,内心惊骇得不得了,当场就拎起一根板凳,要和南留拼命。

    南留放下手里滴血的匕首,用了半夜的时间才证明自己不是个坏人,那死去的三个人才是境外佣兵间谍。

    窦春花看着火盆,突然笑了笑:“那天晚上,我可是吓坏了。你一身的血,像个魔鬼一样!”

    南留小心剪断吸了三分之一的雪茄,收进一个盒子里,端起一杯茶敬给老太太:“没有阿娘您,我可是早就两腿一蹬交了户口本啦!”

    窦春花摆摆手说:“哪有那么夸张,你简直就是个不死之身,怎么可能会真的死。”

    她到现在都没搞明白,那天晚上,南留明明身中三枪,身体流的血怕是有大半盆那么多,可是这人当晚还能苏醒杀人,第二天就能下地行走,三天之后健步如飞,一溜烟就跑没了影。

    南留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可他不能说,因为那是合金手环的秘密,牵扯到的东西远不是窦春花可以知道,也不是她可以守得住的秘密。

    他当时除了手环,还携带了三个瓶子,里面装的其实就是支持粮店崮在末世崛起的神秘物质。

    那时候,他已经提前知道了末世病毒即将扩散的消息,他急需冒险去一个地方拯救两个人。

    为了安全起见,他郑重其事地把这三个瓶子交给了窦春花保管,并且承诺一定会回来取,日后必有重报。

    他还亲自取出一枚颗粒,教给窦春花丢进村子中央的泉眼里,对全村人都有好处。

    老太太自己先涮了一

    碗水喝了,确认几小时之后也没有发生什么中毒事件,这才将信将疑地把颗粒丢进泉眼里。

    她本来是好心,可耽误了这几个小时,却导致村子里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来得及喝上新的泉水,没能抵抗住病毒的侵袭,最终成了变种人。

    也多亏感染的变种人数量不多,常坤挺身而出,带着村民全部杀死,这才以升降机毁损的代价,保全了民俗村大部分人的性命。

    窦春花后来猜到了这种黑色物质可能有抵抗变种人病毒的功效,如果她听南留的话,说不定那一百多个村民就不会死,于是这成了她内心里一个忘不掉的污点,她对这三个瓶子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和恨。

    她试探地问了一句:“我到现在也不明白,当时你带来的这三瓶东西到底是什么,怎么就会有这么神奇的功效?”

    南留摇了摇头:“这些年,我也在寻找答案!你知道的,那时候我只是一个特工,奉命夺取这些东西而已。执行命令,不能问为什么,这是纪律。只是现在组织都毁了,什么资料都没了,唯一知情的几个人,又下落不明……”

    窦春花叹了口气:“我已经为你保管了这么多年,现在泄了密,再放到我这里不安全了。”

    南留笑了笑:“安全,安全得很,从今天起,阿娘您就跟着我吧,身边2万人的军队守护者,比任何地方都安全!”

    他不愿意把这东西从老太太手里接过来,是因为怕老太太寻了短见。

    钱泰铎之前曾经汇报过,老太太自从常坤死后,就迅速衰老了,常常静坐出神,粮店崮上大小事务都不怎么上心,这才养出了张三这么一个白眼狼。

    所以,与其让三个瓶子在自己手里发霉,不如还是交给老太太保管,给她点牵挂,并且这些东西多少能提一提生机,虽然对人体的效果没有植物那么显著。

    南留是这个星球上,现存唯一一个同时拥有过手环和三个瓶子的人,他当然知道,那个现在挂在南特手腕上的合金手环,其中间隆起的9条金属褶皱,拱卫着拇指大的一颗黑色晶石。

    这些黑色粉末、碎渣和颗粒,其实就是和黑色晶石一样的物质,只是没有那么大,那么完整而已。

    作为当年灾难事件的亲历者和唯一生还者,他掌握的秘密很多,但是并不完整,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那个手环,与人类几乎灭绝的病毒事件,有着巨大的关联。

    6年前病毒突然集中爆发,他正又一次负伤受困,不得已才将手环摘下,委托肖阳带去红岛一中,期望借助手环的力量,救南特一命。

    那时候,他唯一的心愿是希望南特挺过病毒侵袭,至于能活多久,活成个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敢奢望的。

    现在呢,南留的成长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期,情报显示,他正带着一支战斗力不俗的队伍,向着粮店崮挺进。

    走出窦春花的铁皮屋,南留站在空旷的天梯广场上,眺望着白雪覆盖的大地,眼睛里满是温柔:“阿颜,你儿子,很了不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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