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以为,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跟种植方法和种植者固然有关系,但关系不大。皇上您也说了,玉米本来就是高产作物,没有余家或许近两年摸索期玉米的产量不会达到如此高度,但也不会少多少。臣以为,给余家赏赐可以,至于封官嘛……还请皇上三思而行!”

    这杨御史自从上次因着余家小姑娘,被皇上斥责后,好像余家跟他有血海深仇似的。上次是反对封女子为官,现在连余家男人的官途也打算给堵上。

    朱俊阳尚未开口,户部的刘尚书就抢先一步,道:“杨御史,此言差矣!皇上曾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您老出身官宦世家,估计这辈子连农田都没下过,更不用说一亩地到底能产多少粮食了!一样的作物,譬如小麦吧,同样的良田,不同的人伺候,产量差别几十或上百斤都有可能。这就是户部为什么征求有经验的老农协助种植新作物的原因之一。”

    “有经验?刘大人也说了,差别在于‘经验’二字。玉米和土豆,都是从海外带回来的新型作物,余家何来经验之谈?”杨御史冷哼一声,对于这个出身泥腿子的刘尚书他向来看不上眼,此时更是不喜。

    刘尚书倔劲儿也上来了,梗着脖子道:“不管怎样,余家总结出了正确的种植方法,今年更是亲自来到皇庄指导玉米种植。事实上,去年灾前玉米生长情况,确实不如今年。老臣带领户部上下做了详细的记录,请皇上过目!”

    苏然下来接过刘尚书的折子,把它呈到皇上的面前。朱君凡认真看过,发现今年玉米不但长势好,而且生长期比起去年来说,缩短了至少二十天。他摸了摸下巴,这个穿越老乡怎么做到的?

    据他所知,皇庄那小丫头只来一次,玉米种植唯一的区别,就是小丫头带过来的所谓“除去病虫害”的药水。看来,一切的关键,就在这药水上面!难道小丫头如前世穿越小说中所写,自带灵泉空间?灵泉能促进农作物生长?

    朱君凡为自己的天马行空,而感到好笑。他收起思绪,让苏然把折子在大臣中传阅。事实胜于雄辩,余家人在种田方面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工部尚书看过后,谨慎地道:“皇上,臣也承认余家在种田方面有过人之处。可世上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人,不止余家一家。如果种田种得好就封官的话,那匠人中的佼佼者是不是也要封官,商人中的翘楚岂不是也要给他个官做?”

    已经升为正二品参知政事的张大人,忙上前道:“所谓论功行赏,现在大明朝重中之重是什么?就是农桑之事!保证老百姓吃饱穿暖,才是国家安定之本!余家种出了高产的玉米和土豆,功在社稷,破格封赏臣以为可行!”

    杨御史冷哼一声,道:“张大人,玉米和土豆是皇上让阳郡王找回的高产作物。既是高产作物,即使没有余家,它的产量也不会低的!皇上,臣以为余家不过投机取巧而已!”

    刘尚书瞪着杨御史吹胡子瞪眼:“杨大人,玉米和土豆的种子运来的时候,您怎么不说投机取巧一把,给自己挣点赏赐功名?”

    杨御史眉毛倒竖:“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老夫管得又不是农桑一块儿,何必越俎代庖?”

    ……

    “都不要争了!”朱君凡捏捏鼻梁,被这些老家伙们吵得头疼,他把祸水东引,把问题抛给了小堂弟,“阳郡王,你有什么高见?”

    “余家到底是取巧,还是有真本事,明年一试便知!明年开春,同时在京城和唐古两地种植,京城皇庄的良田还是由户部负责,唐古的则由余家负责。明年这个时候,结果自然见分晓!!”朱俊阳对余小草充满信心,他认为没有余小草玉米和土豆的产量绝对不会有这么高的!

    朱君凡也觉得再争辩下去,也没啥意思,就用事实来说话吧!当下同意了阳郡王的方法。

    朱俊阳用微挑的凤眸,斜斜地看了杨御史一眼,道:“希望到时候,在事实面前,杨大人不要再反对皇上的决定!”

    “如果玉米的高产,确实跟余家有关系,老臣自然心服口服!”杨御史自以为成功阻止了余家的封赏,扬眉吐气地冲阳郡王拱了拱手,在“退朝”声中,背着手昂首挺胸地走出金銮殿,像一直斗赢了的公鸡似的。

    唐古镇余家的庄子上,已经种上了黄豆。现在,庄子上家家户户手中都有些余钱了,田地就按照往年一样,分到各户人家手中,租子只收四成。庄子里的佃户们更加感念东家的恩德,以前的东家算是比较仁慈的了,还收五成的租呢。现在的东家不但和善,体恤佃农,让他们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还给减了租子……佃户们都庆幸自己跟了一个好主子!

    因着玉米收上来后,阳郡王就回了京城。余小草便跟他留下的管事的一商量,也把他的那八百多亩地种上的豆子,等秋收后是继续种冬小麦,还是空着留来年春天种玉米,再由他决定。

    炎热的夏季来临了,西山上靖王府的别院已经建好,阳郡王护送母妃来到西山别院避暑。别院建在半山腰上,四周树木苍翠,秀色葱茏。院内亭台楼阁玲珑精致,池馆水廊清幽秀丽,参天古树耸入云霄,假山奇石峥嵘挺拔……靖王妃立刻喜欢上了这别院。

    唐古城中从吴县令夫人那儿买来的院子,经过修缮改建后,成了郡王府邸。唐古是阳郡王的封地,怎么能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子?

    不过,阳郡王很少住进唐古的府邸,在唐古的时候都是陪着靖王妃住在西山的别院中。因为,方便去余家蹭饭!!大家要是知道被他们认为是大孝子的阳郡王,住进西山别院的最大原因是这个的话,只怕要惊掉不少人的下巴!

    一场雨过后,空气显得湿润而清新,淡淡的山风吹来,炎热的夏季也显得凉快了几分。阳郡王大马金刀地坐在余家晚餐的饭桌上,看着有些素淡的晚饭,嫌弃地皱起了眉头。夏天,余家的饭菜以清淡为主,不是买不起肉类,而是天热吃不下油腻腻的东西。

    “蚂蚱酱呢!给爷炸上一盘!!”无肉不欢的朱俊阳,看着素菜为主的饭菜,吃了两口后,提出要求。

    余小草扒拉着米饭,口中含含糊糊地道:“没了……”

    “没了?是没了还是你这小气的丫头不舍得?”朱俊阳今天的脾气似乎有点燥。

    余小草白了他一眼,道:“我要是那种小气的人儿,你每次回京城能带回一罐一罐的蚂蚱酱?去年夏秋捉到的蚂蚱,吃了一整年了,你以为还能剩下么?”

    朱俊阳皱起了眉头,早知道余家蚂蚱酱没了,上次带回京城的就不分给父皇和兄长吃了。他闷闷不乐地夹了一筷子干锅豆角,泄愤似的塞进嘴里狠狠地嚼着。吃货的口腹之欲得不到满足,后果很严重的!

    余小草想了想,道:“吃过饭,带你去摸知了!那个炸出来,焦香焦香的,你应该喜欢!”

    朱俊阳把筷子往桌上一放,起身道:“那还等什么,现在就去呗!”

    余小草白了他一眼,道:“现在还早,要等天色暗下来,知了幼虫从地里钻出来蜕皮的时候,才能捉到他们!去早了,白白浪费时间。赶紧把米饭吃完,这么大的人了,还剩饭?小豆豆才五岁,人家都不剩饭了……”

    朱俊阳把半碗米饭,扒拉进自己的嘴巴里,几口就吃完了。余小草悠哉悠哉地吃晚饭,又慢条斯理地帮柳氏收拾了碗筷桌子。朱俊阳瞪着她的后背,如果他的目光是实质的话,她后背的衣服估计都被盯出几个冒烟的洞来!

    好不容易,天色暗了下来。余小草点燃了一盏风灯,拎在手上,招呼小郡王:“走喽!逮知了猴去!!”

    “我也去,表姐,也带我去吧!!”刘方平一听有好玩的事,也吵着要跟。朱俊阳瞪他:小屁孩,跟着碍什么事!!

    余海有些不放心:“大晚上的,要是遇见野兽怎么办?草儿,你就会胡闹!!”

    余小草摸摸小方平的脑袋,指着朱俊阳笑嘻嘻地道:“不是有小郡王和刘总管两大高手在吗?再说了,我们就在山脚下的林子里,又不往山上去。”

    然后,她又对哥哥姐姐表哥表姐们道:“愿意去的,都拎着灯跟上!摸到知了猴,明天请你们吃油炸知了!”

    朱俊阳让人回去把别院走廊上挂的玻璃风灯给拎了两个过来。玻璃风灯的亮度比普通风灯高许多,更适合照明。

    闲来无事,大家都想凑个热闹。于是乎,此行不单单多了刘方平这个小尾巴,刘俊平、刘燕儿兄妹,余航、余小莲,也都拎着灯笼跟在后面,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到钱家门口,钱武瞧着动静,也不甘寂寞地带着妹妹钱雅芳,拎着一盏风灯跟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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