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宫婵并没有动怒,仅仅是脸上掠过了一抹异样的艳红。疑惑地瞅了瞅老骆驼,望向武天骄:“这位是……”

    武天骄忙道:“他是沙漠来得骆驼!”

    沙漠来得骆驼!

    听到这么别致的回答,众女都不禁营莞尔。

    老骆驼赶忙自我介绍:“禀夫人,我姓骆,名海。骆驼的骆,大海的海,人人都叫我老骆驼。我精通医药,仍是天下第一……”

    见他又吹嘘上了,武天骄赶忙制止道:“好了!好了!什么天下第一,我看你是天下第一吹牛大王,再胡吹八吹,你就给我到外面吹去!”

    老骆驼忙捂住了嘴,却又死心,不服地道:“我说的是真的,没有吹!不信……”随即眯着眼睛对宫婵道:“我看夫人怀胎之时,似乎受过寒气侵袭,现在虽然身体强健,但寒毒仍然没有完全除净。”

    宫婵原本有点生气,此时却诧异地问:“先生看得出来?”

    老骆驼故做豪爽状,大笑道:“当然,我是天下第一……

    ”

    但一看到武天骄射过来的杀人眼光,他赶紧闭嘴,话语一转道:“寒毒淤积在胎盘中,并非无法可解。夫人吃我煎的几副药,就会好的。”

    宫婵现在关心的就是肚里的孩子,老骆驼这下押对宝了,几句话就让宫婵答应了将他留在府里。立即着下人帮老骆驼收拾房间。

    她本来想给老骆驼安排一个比较舒适的大房,却被武天骄拦住了,最后被安排在前院的一个小房间里。老骆驼并没有意见,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可以避难的地方,现在找到了,让他住柴房他都愿意。

    午后时分,风城西北五十外的大道上出现了一顶绿色软轿。时已进入秋季,天气转冷,草木枯黄,大地一片萧条景象。

    轿子被抬进了一片稀疏的树林中,林中搭着的孤零零的一座帐篷,周围不见一个人影。

    轿子径直的帐篷前停了下来。轿里的人还没有下轿,帐篷里就已经匆匆走出一位身穿华服的男子,他不是别人,正是与宿凤蓓一起的那位骑士,晃兆言。

    晃兆言一付迫不及待的样,先挥退了轿夫,一等轿里的人探出头来,就一把抱住,口中连连道:“可想死我了。”

    被他抱住的不是别人,正是早晨刚刚与武天骄遭遇的王宜菊,她在晃兆言的怀抱中娇喘连连,似乎正迷失在晃兆言强有力的拥抱之中。晃兆言几乎是抱着王宜菊进帐篷的,从双方的动作来看,瞎子也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事来。

    …………

    一番抵死缠绵之后,王宜菊将动人的身体压在晃兆言的胸膛上,道:“我要你帮奴家的忙?”

    “你说。”晃兆言色迷迷地道。

    王宜菊继续磨挲着他的身体,道:“我今天要抓的那个人被人救走了。”

    “谁这么大胆敢惹我的心肝儿?”

    “城主府的人,奴家手下的人看到马车进去了。”

    “是不是一个小子坏了你的好事,他看上去连鸟毛都还没长全,是吗?”

    王宜菊讶问:“你怎么知道?”

    晃兆言故作高深地道:“我有我的手段。不过……

    ”话锋一转:“暂时我也不好惹他,说到底,我现在不过是一介草民,而他却是皇亲国戚。”

    “难道不能找你义母?”

    “我义母哪会管这些。”

    王宜菊冷笑道:“你别忘了,你义母与天龙教是有协议的,我们办的是小事,她自己的事就是大事?”

    想不到她翻脸翻得这么快,晃兆言连忙赔笑道:“宝贝何必着急,最多半个月,我肯定要那小子好看,我一定会尽力的。”

    “那再好不过了。”王宜菊的脸色一缓和,脸上转眼又浮现出媚惑的笑容……

    与此同时,红梅山庄里的密室里,面目阴骘的梅文俊正对着一个黑衣白须的老者大吼:“你们黑衣社真是越活越过去了,一点小事都办不成。”

    白须老者面容扭曲地道:“梅公子,此次任务失败,应该归咎于情报不准确所致。我们出动了六个人,都毁在那群女人的手上。她们的武功实在可怕,并不是公子所说的几个娇弱妇人那么简单。”

    梅文俊皱眉道:“你们派去的人,当中有几个被俘虏了,那会很麻烦。”

    白须老者忙道:“公子请放心,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梅文俊摆手道:“这始终是个祸患。不过,我猜他们很可能会将俘虏押到熊家堡,这一点不得不防。”

    白须老者知道他话里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不能有片刻犹豫,立即道:“我会派人处理好这件事。同时立即传信,请社主加派高手过来。”

    梅文俊目的已达,因此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白须老者却暗暗出了一身冷汗,他虽然是黑衣社的长老,但在这个人的面前,他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一夜醒来后,人们看见夜来香酒馆外面贴了一张大大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高价收购魔兽精血,一瓶一百金币以上。魔兽的等级越高,价钱越高,上不封顶!此外,高价收购各类魔兽内丹和晶石,价格从优!

    “赫!听说过收购魔兽皮和魔兽内丹的,但从没听说过收购魔兽精血的,这是怎么回事?”一名大胡子猎户边看边摇头,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瞪一眼大胡子后,一名肩背弓箭的猎户说道:“你管城主大人要魔兽精血干吗,他只要说一声,大伙就得进森林给他弄去,何况还有这么高的价钱!”

    “对啊,不说别的,只要弄几瓶魔兽精血,就够买过冬的粮食了!”

    “就是,得赶紧回家准备,就算捕不到魔兽,进森林捡几块火晶石也不错!”

    “嘿嘿,抓一头魔兽,天天割一瓶血去卖钱,那不更好?”见猎户们眉飞色舞,一名游手好闲的小伙子也跃跃欲试。

    慢慢地,围观的城民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到后来,甚至一些佣兵和冒险者也纷纷涌过来凑热闹。虽然不明白武天骄的用意,但城民们还是惊喜不已。冬天就快到了,再不多赚点钱买粮食,这个冬天可就难熬了。

    “大人,一瓶一百枚金币,会不会太高了点?”

    夜来香酒馆第二层的笔架山雅座里,见人们欢呼雀跃,纷纷回家准备进森林捕猎魔兽,穆世才不由得面带愁容,想不明白武天骄为什么收购大量魔兽精血。在他看来,没有任何用处的魔兽精血别说一百金币,就是一个银币都嫌贵。

    抿一口香醇的鲜红葡萄酒后,武天骄笑道:“不贵,一点都不贵。无论是魔兽内丹,还是魔兽精血和各种晶石,全都越多越好!”

    收留老骆驼,武天骄算是捡到宝了,收购魔兽精血和魔兽内丹,为得是交给老骆驼炼制提高功力的丹药。虽然他对老骆驼这人并不怎么样,却也发现老骆驼确是个人才,对医药有两把刷子,其医术甚至不逊于蔷薇夫人。

    武天骄本来想把老骆驼带去济世堂去帮忙,给大师娘做帮手,谁知老骆驼死活都不去济世堂,窝在城主府哪儿也不去。既然他如此,武天骄也不能勉强。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搬到风堡后,武天骄苦练巫术,为了提高修为,非常需要在城堡内布一个巨大的聚灵阵,以便加快自己修炼的速度。本来,各种极品晶石是布阵的最佳材料,但一时之间找不到的情况下,也只好用低能晶石来代替了。

    搜到熊家积累多年的财富后,对武天骄来说,钱已经不是问题。现在最重要的是迅速提高自己和身边人的实力,以便应对熊家余孽的报复。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提高实力才是王道。

    “穆管家,有什么好消息,立马通知我!”吩咐几句后,武天骄大步离去,进入静室中修炼。

    风堡占地广阔,武天骄准备先在自己的住所布一个聚灵阵,等材料足够后,再把范围扩展到整座城堡。相信到时,不仅是自己,就连一干手下修炼武功也会事半功倍。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当天晚上,就陆陆续续有人前来交货。有些佣兵甚至互相合作,用阴功把魔兽尸体冰冻起来,舍不得浪费一滴血。当然,全都是一些低级魔兽,没有足够的把握,谁也不敢贸然进密林深处狩猎。

    此外,人们广为宣传,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挖掘了不少火晶之类的晶石。品质虽然不高,但也可以凑合用了。

    当天晚上,仅仅是魔兽精血这一项,老管家穆世才就花掉了近五百枚金币,肉痛不已。但武天骄却不以为意,相对于熊家那惊人的财富,几百枚金币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顺利拿到金币后,人们欣喜若狂,没想到魔兽精血还真的能卖钱。尤其是一些暂时没有任务的佣兵和冒险者,更是互相组队,合作捕猎。领到金币后,要么去“神兵”武器店换趁手的武器,要么去夜来香酒馆鬼混。结果,金币在他们手里转一圈后,又回到了武天骄手里。

    准备了三天时间后,武天骄决定在自己居住的院子内布一个小型的北斗七星聚灵阵。把各种晶石分门别类,一一埋在北斗七星对应的位置。

    根据空间里方尖碑的解说,北斗七星阵是最常用的聚灵阵,可大可小。大的时候,需要用到数万颗极品晶石,甚至更多。小的时候,只需要区区几百枚晶石。

    初次布阵,效果到底如何,武天骄心里也没有底,于是干脆一次性把手里的八百多枚晶石全埋下去。

    布好法阵后,武天骄再反复核对几遍。小心驶得万里船,鬼知道万一弄错后,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确认无误后,武天骄就着朦胧的月色盘腿坐下去,深深地吸一口气后,把体内的巫力灌输到北斗七星阵的阵眼上。没有巫力的激发,北斗七星聚灵阵只是一个空壳。

    他刚输入巫力,北斗七星聚灵阵就发出了一声轻吟,紧跟着散发出一圈七彩的光芒,疯狂吸收游离于天地之间的灵气。院子周围的大树无风自动,发出了一阵阵风吹般的“哗啦、哗啦”声。

    平心静气,灵台空明!

    成功启动法阵后,感觉到那浓浓的天地灵气,武天骄大喜,立马修炼起来,鲸吞海水般疯狂吸收犹如实质般的灵气。朦朦胧胧中,感觉满天的星辰似乎都散发出一股股冰凉彻骨的混沌能量。

    随着武天骄的疯狂吸收,七彩光芒越来越淡。远远看去,仿佛已经烟消云散,但只要走近一看,就可以发现他所在的院子笼罩着一层朦胧的白雾。

    静修一夜后,武天骄感觉功力又精进了不少,浑身充满了力量。透过缕缕白雾,能清楚地看见远处在树梢上盘旋的黄尾鸟。一阵微风吹过后,对面山坡上两名采野菜的姑娘的窃窃私语也清晰可闻。

    “珍妮,听说过两天你就要和莫和订婚了?”割一把绿油油的野菜后,一名身穿蓝色粗布短裙的姑娘问身边的伙伴。

    “是的,后天我就要和莫和订婚了。”白里透红的珍妮抬头甜甜地笑笑,伸手锤锤酸痛的细腰,兴奋地说道:“只要再干两个月,莫和就可以把给他母亲治病所借的债还清,再跟管家预支半年的工钱,就可以把以前当出去的房子赎回来,到时我们再正式结婚!”

    看着珍妮甜甜的笑容,身穿粗布短裙的姑娘羡慕不已,黯然说道:“唉,珍妮,真羡慕你的莫和,可以在城主大人府上做事,每个月都能拿到不少钱。哪像我那个没良心的,整天就游手好闲!”

    珍妮把被风吹乱的秀发拢到脑后,说道:“这全都托城主大人的大恩大德,否则,莫和他早就在森林里遇难了。我母亲说了,城主大人是我们家的大恩人,订婚那天,一定要请他过去喝几杯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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