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世界很美,我喜欢看它。至少在我曾经的世界里,没有这样清鲜的空气,也没有这样随处皆可饮用的溪水……队伍已经行进三天了。明天,我们就要到丰仓城了。那里是天风的军粮中转地。由那里,我们将转向东部前线,与敌人作战。听说敌人从来都是龟缩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所以打起来大多都是小规模战斗。暴风军团在前线只布置了一个镇的兵力,看来也没打算一路杀过去,拿下三重天。这样的战斗,看起来更象是孩子负气般的吵闹,每天不吵几句就不肯罢休,却谁也不愿动真格的……或者,不是不愿动真格的,而是对手玩不起大的,就始终和我们做小打小闹的接触……”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把笔小心地收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来到这里之后,每天写写日记,就成了他打无聊时光的一个好办法。
至少,有许多心事,他可以倾注在日记之中,而不用闷到让自己狂。
现在是休息时间,浅水清一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记日记。
轻轻的踏步声传来,浅水清抬头望去,是戚天佑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他笑问:“在做什么呢?这么神神秘秘的。”
“没什么,记日记而已。”
“记日记?那是什么意思?”戚天佑第一次听到日记这个名词,感到很惊讶,坐在他的身边问。
浅水清无奈地抓了抓头皮:“就是把每天所想所见的一些事记录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就自己看看会觉得比较有意思。”
“哦?”戚天佑扬起了眉头:“听起来很新鲜,能让我看看吗?”
浅水清立刻摇头:“这是**。”
虽然观澜大6没有**权这种概念,但戚天佑至少还是懂得什么叫尊重**的。他耸了耸肩问:“没记我坏话吧?”
浅水清开始翻本子,然后朗朗读来:“我们的哨官叫戚天佑,挺有本事的一个人。冲击训练营时,只一刀就把我劈飞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不过我很惊讶一个打了三年仗才只升到哨官位置的人,怎么就敢做出那样的事来。那天他用一百名骑兵冲垮了一万人的部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兵贵精而不贵多。奇怪的是,他那天打伤了数百名新兵,而我则杀死了三名新兵,军部竟然连问都不问,反而夸我和他做得好。我想……身逢乱世,命如草芥,或许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解释吧。不管怎么说,他是名很勇猛的战士,这是事实。我想,我要跟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说:“就是这些,没别的了。”
戚天佑满意的点点头:“听着还不错。”
想了想,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象个书生。现在看来,果然是文武双全。”
“被你一刀砍飞,也叫文武双全吗?”
戚天佑傲然一笑:“我那一刀,叫血影千重浪,没几个人能接得下的。你没死,还是我留了手的结果。不过你不用自卑,其实你的底子不错的。我也听说了,你在训练营里单兵作战能力也是数得上字号的。看不出你文质彬彬的模样,竟还有点力气。不错,不错,真得不错。”
他一连说了三个不错,可见对浅水清的确非常欣赏。
站了起来,戚天佑拍掉**上的灰,向来路走去,遥遥的喊了一声:“你的剑法不错,不过还是改用单手战刀配盾吧。战场之上,刀比剑实用。只有将官才用剑。”
“我喜欢用剑!”浅水清大喊着回答。
戚天佑霍然转身,看住浅水清,浅水清豪不示弱地回视。
戚天佑忽然笑了起来。
他走回到浅水清的身边,然后轻声说道:“我还记得你说过,你父亲为你取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他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哦?那你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冷漠回答:“我信奉的,是另一句话:百川汇海,有容乃大。”
戚天佑的眼神收缩如针:“想做将军?那是好事。不过得有那本事才行。”
“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兵而已……我们家乡,还有一句话,叫……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
戚天佑为之一楞。他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喃喃说道:“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有意思,有意思。”
然后,他大笑着转身扬长而去……
天风帝国的军制是双标准,千人以下五二编制,千人以上三二编制。
军中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五什为一曲。曲长领五十人,是为兵头,不为官。下为伍长与什长。二曲为一哨。哨为官之尾,者称哨官,辖百人。五哨为一旅,二旅为一卫。旅官称尉,卫官称校,万人以下建制中以哨为基本作战单位,旅尉为卫校副手,各单位分工明确,法度森严。
在卫之上,是营,旗,镇,军的编制。三卫为一营,二营为一旗,三旗为一镇,二镇为一军,三军则为军团。
暴风军团辖下三军三纵,龙牙军,龙威军,龙鳞军,另加三个万人纵队,所谓统帅三军一词,既由此而来。
从这个庞大的编制中可以看出,一个哨官,其实在大规模的战斗中,已经渺小到没法再小了。
然而,戚天佑所拥有的武艺,却绝不是一个哨官所能拥有的。
在新兵训练营时,曾经不止一个哨官来那里教授过他们各种作战技巧。
但从没有一个哨官,能一刀把浅水清震飞震晕过去。
连那个力大如山的汉子雷火也不行。
所以,在浅水清的眼里,戚天佑是一个谜,一个武功高强,却甘心做一个下级军官的变态。
听他哨里其他的士兵说,这三年来,戚天佑杀的敌人,立的功劳,都够他做到卫校了。可他偏偏不求上进,屡次拒绝升官,甘心只做一个小小哨官。
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这句话,不知道对戚天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想到这,浅水清就忍不住想笑。他也是在说出来之后,才想到这个问题的,在那之前,到没有丝毫影射的意思。
吃晚饭的时候,队伍歇马休息,丰仓城已经遥遥在望。新兵和新兵一起吃饭,老兵和老兵一起吃饭,军官和军官一起吃饭,这是规矩。
浅水清刚坐下来,一个老兵走了过来,对他说:“浅水清,戚少请你过去,和他一起吃饭。”
浅水清有些惊讶,远远看去,戚天佑向他做了一个友好的招手。
来到戚天佑的身边,浅水清坐下,现身旁还有一名新兵,正是雷火。
“喝酒吗?”戚天佑问他。
“不是很擅长,不过我记得军纪中好象有一条不许喝酒的规定。”浅水清回答。
“做人不要太死板,少喝点不碍事的。酒喝多了会误事,不过少喝点,有好处。喝了酒……胆子就壮了。知道战场上哪种人最不容易死吗?”戚天佑给浅水清的碗斟满了酒。
浅水清脱口道:“不怕死的人。”
于是,席间的几个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一大口酒就那样灌入肚中,一股火辣辣的热意从小腹中升起,好象一团烈火在胃中熊熊燃烧,浅水清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好酒,果然够劲!”
再看旁边的雷火,这个平日里总是沉默寡言,打起仗来却悍不畏死的汉子,正一口接一口的往肚子里灌酒。
戚天佑的身边坐的是方虎,他拍拍雷火道:“悠着点,兄弟。”
雷火头也不抬地说:“俺在俺们家乡,是有名的千杯不醉,这点酒不算啥。”
几个人便又笑了起来。
方虎点点头说:“能把铁柱子打下马的,的确该有份好酒量。来,我敬你一碗。”
雷火便一口气咕嘟嘟地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脸上升腾起一股血色红气,转瞬间便又消失。浅水清看得心中一凛,知道他一定练过很高深的内家功夫。
大概是酒意上涌的原因,浅水清显得比平时豪放了许多。他问方虎:“怎么没见你兄弟?”
“那小子猜拳输给了他哥哥我,今天正替我轮值警戒呢。”方虎笑道。
雷火立刻抬起头来,不明白地问:“咱们不是在后方吗?为什么还要安排警戒?”
戚天佑的脸色一正道:“千万不要这么想,你以为后方就一定无战事了吗?天风帝国,立国百年,征战百年,能在群雄环伺中屹立不倒,凭的是什么?就是凭的咱们铁马金戈的军人。帝国身处平原,四野开阔无险可据,敌人若想穿插奔袭,直指后方,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正是因为这样,百年征战,天风帝国从来都无法使出全力以对。帝国五大军团,只有一支暴风军团可以进行对外冲击,这又是为什么?也是因为帝国将太多的军力布置在镇守四方。只有打下止水国,天风才能拥有一个稳固的后方,在这之前,天风军永远只能在小心谨慎中成长。这一点,你们身为新兵要牢牢记住,天风健儿的不败名号,是在铁与火中成长起来的,同时也是在一次次谨慎行动中成长起来的。永远不要小看你的敌人,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
浅水清和雷火同时肃然起立,大喊:“是!”
一时到引得无数新兵向这边侧目。
这天晚上,浅水清,戚天佑,方虎,雷火等几人喝得畅快淋漓,无所不谈。浅水清知道了原来戚天佑也是一名孤儿,而雷火则是清野城南沟村人,方家兄弟其实有四个,而不是两个,分别为龙虎豹彪。而四兄弟里,如今已经只剩下虎和豹了。
他们喝酒,聊天,聊到激动时,方虎赤膊高歌:
帝国百年战,猛士守四方。三千铁骑所踏,白骨丘山。八千好汉披靡,流血涂海。愿摘星以化英雄胆,舞长枪做我铁脊梁。敢战沙场永不倒,终叫敌人丧胆肝。血战乾坤赤,梦里兰花惊。四万里江山如画,尽归我土。三万里河东入海,服我所化……
那一夜,他们都醉了,醉得很彻底。浅水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梦里,他见到了碧海蓝天,见到了自己浴血沙场,见到无数纷飞的血肉。
未来,是一片血色汪洋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把笔小心地收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来到这里之后,每天写写日记,就成了他打无聊时光的一个好办法。
至少,有许多心事,他可以倾注在日记之中,而不用闷到让自己狂。
现在是休息时间,浅水清一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记日记。
轻轻的踏步声传来,浅水清抬头望去,是戚天佑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他笑问:“在做什么呢?这么神神秘秘的。”
“没什么,记日记而已。”
“记日记?那是什么意思?”戚天佑第一次听到日记这个名词,感到很惊讶,坐在他的身边问。
浅水清无奈地抓了抓头皮:“就是把每天所想所见的一些事记录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就自己看看会觉得比较有意思。”
“哦?”戚天佑扬起了眉头:“听起来很新鲜,能让我看看吗?”
浅水清立刻摇头:“这是**。”
虽然观澜大6没有**权这种概念,但戚天佑至少还是懂得什么叫尊重**的。他耸了耸肩问:“没记我坏话吧?”
浅水清开始翻本子,然后朗朗读来:“我们的哨官叫戚天佑,挺有本事的一个人。冲击训练营时,只一刀就把我劈飞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不过我很惊讶一个打了三年仗才只升到哨官位置的人,怎么就敢做出那样的事来。那天他用一百名骑兵冲垮了一万人的部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兵贵精而不贵多。奇怪的是,他那天打伤了数百名新兵,而我则杀死了三名新兵,军部竟然连问都不问,反而夸我和他做得好。我想……身逢乱世,命如草芥,或许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解释吧。不管怎么说,他是名很勇猛的战士,这是事实。我想,我要跟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说:“就是这些,没别的了。”
戚天佑满意的点点头:“听着还不错。”
想了想,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象个书生。现在看来,果然是文武双全。”
“被你一刀砍飞,也叫文武双全吗?”
戚天佑傲然一笑:“我那一刀,叫血影千重浪,没几个人能接得下的。你没死,还是我留了手的结果。不过你不用自卑,其实你的底子不错的。我也听说了,你在训练营里单兵作战能力也是数得上字号的。看不出你文质彬彬的模样,竟还有点力气。不错,不错,真得不错。”
他一连说了三个不错,可见对浅水清的确非常欣赏。
站了起来,戚天佑拍掉**上的灰,向来路走去,遥遥的喊了一声:“你的剑法不错,不过还是改用单手战刀配盾吧。战场之上,刀比剑实用。只有将官才用剑。”
“我喜欢用剑!”浅水清大喊着回答。
戚天佑霍然转身,看住浅水清,浅水清豪不示弱地回视。
戚天佑忽然笑了起来。
他走回到浅水清的身边,然后轻声说道:“我还记得你说过,你父亲为你取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他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哦?那你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冷漠回答:“我信奉的,是另一句话:百川汇海,有容乃大。”
戚天佑的眼神收缩如针:“想做将军?那是好事。不过得有那本事才行。”
“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兵而已……我们家乡,还有一句话,叫……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
戚天佑为之一楞。他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喃喃说道:“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有意思,有意思。”
然后,他大笑着转身扬长而去……
天风帝国的军制是双标准,千人以下五二编制,千人以上三二编制。
军中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五什为一曲。曲长领五十人,是为兵头,不为官。下为伍长与什长。二曲为一哨。哨为官之尾,者称哨官,辖百人。五哨为一旅,二旅为一卫。旅官称尉,卫官称校,万人以下建制中以哨为基本作战单位,旅尉为卫校副手,各单位分工明确,法度森严。
在卫之上,是营,旗,镇,军的编制。三卫为一营,二营为一旗,三旗为一镇,二镇为一军,三军则为军团。
暴风军团辖下三军三纵,龙牙军,龙威军,龙鳞军,另加三个万人纵队,所谓统帅三军一词,既由此而来。
从这个庞大的编制中可以看出,一个哨官,其实在大规模的战斗中,已经渺小到没法再小了。
然而,戚天佑所拥有的武艺,却绝不是一个哨官所能拥有的。
在新兵训练营时,曾经不止一个哨官来那里教授过他们各种作战技巧。
但从没有一个哨官,能一刀把浅水清震飞震晕过去。
连那个力大如山的汉子雷火也不行。
所以,在浅水清的眼里,戚天佑是一个谜,一个武功高强,却甘心做一个下级军官的变态。
听他哨里其他的士兵说,这三年来,戚天佑杀的敌人,立的功劳,都够他做到卫校了。可他偏偏不求上进,屡次拒绝升官,甘心只做一个小小哨官。
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这句话,不知道对戚天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想到这,浅水清就忍不住想笑。他也是在说出来之后,才想到这个问题的,在那之前,到没有丝毫影射的意思。
吃晚饭的时候,队伍歇马休息,丰仓城已经遥遥在望。新兵和新兵一起吃饭,老兵和老兵一起吃饭,军官和军官一起吃饭,这是规矩。
浅水清刚坐下来,一个老兵走了过来,对他说:“浅水清,戚少请你过去,和他一起吃饭。”
浅水清有些惊讶,远远看去,戚天佑向他做了一个友好的招手。
来到戚天佑的身边,浅水清坐下,现身旁还有一名新兵,正是雷火。
“喝酒吗?”戚天佑问他。
“不是很擅长,不过我记得军纪中好象有一条不许喝酒的规定。”浅水清回答。
“做人不要太死板,少喝点不碍事的。酒喝多了会误事,不过少喝点,有好处。喝了酒……胆子就壮了。知道战场上哪种人最不容易死吗?”戚天佑给浅水清的碗斟满了酒。
浅水清脱口道:“不怕死的人。”
于是,席间的几个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一大口酒就那样灌入肚中,一股火辣辣的热意从小腹中升起,好象一团烈火在胃中熊熊燃烧,浅水清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好酒,果然够劲!”
再看旁边的雷火,这个平日里总是沉默寡言,打起仗来却悍不畏死的汉子,正一口接一口的往肚子里灌酒。
戚天佑的身边坐的是方虎,他拍拍雷火道:“悠着点,兄弟。”
雷火头也不抬地说:“俺在俺们家乡,是有名的千杯不醉,这点酒不算啥。”
几个人便又笑了起来。
方虎点点头说:“能把铁柱子打下马的,的确该有份好酒量。来,我敬你一碗。”
雷火便一口气咕嘟嘟地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脸上升腾起一股血色红气,转瞬间便又消失。浅水清看得心中一凛,知道他一定练过很高深的内家功夫。
大概是酒意上涌的原因,浅水清显得比平时豪放了许多。他问方虎:“怎么没见你兄弟?”
“那小子猜拳输给了他哥哥我,今天正替我轮值警戒呢。”方虎笑道。
雷火立刻抬起头来,不明白地问:“咱们不是在后方吗?为什么还要安排警戒?”
戚天佑的脸色一正道:“千万不要这么想,你以为后方就一定无战事了吗?天风帝国,立国百年,征战百年,能在群雄环伺中屹立不倒,凭的是什么?就是凭的咱们铁马金戈的军人。帝国身处平原,四野开阔无险可据,敌人若想穿插奔袭,直指后方,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正是因为这样,百年征战,天风帝国从来都无法使出全力以对。帝国五大军团,只有一支暴风军团可以进行对外冲击,这又是为什么?也是因为帝国将太多的军力布置在镇守四方。只有打下止水国,天风才能拥有一个稳固的后方,在这之前,天风军永远只能在小心谨慎中成长。这一点,你们身为新兵要牢牢记住,天风健儿的不败名号,是在铁与火中成长起来的,同时也是在一次次谨慎行动中成长起来的。永远不要小看你的敌人,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
浅水清和雷火同时肃然起立,大喊:“是!”
一时到引得无数新兵向这边侧目。
这天晚上,浅水清,戚天佑,方虎,雷火等几人喝得畅快淋漓,无所不谈。浅水清知道了原来戚天佑也是一名孤儿,而雷火则是清野城南沟村人,方家兄弟其实有四个,而不是两个,分别为龙虎豹彪。而四兄弟里,如今已经只剩下虎和豹了。
他们喝酒,聊天,聊到激动时,方虎赤膊高歌:
帝国百年战,猛士守四方。三千铁骑所踏,白骨丘山。八千好汉披靡,流血涂海。愿摘星以化英雄胆,舞长枪做我铁脊梁。敢战沙场永不倒,终叫敌人丧胆肝。血战乾坤赤,梦里兰花惊。四万里江山如画,尽归我土。三万里河东入海,服我所化……
那一夜,他们都醉了,醉得很彻底。浅水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梦里,他见到了碧海蓝天,见到了自己浴血沙场,见到无数纷飞的血肉。
未来,是一片血色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