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怂包!哼哼!”

    对骂获胜之后,刘达得意洋洋地看着两只“手下败将”远去的背影。

    “你咋这会骂呢?”

    适才弟弟的一番破口大骂,可是让刘通都些错愕,简直都要骂出花来了,可是不得了啊。

    “哥,这才哪到哪啊?你是没见过,我们班长、排长、连长、营长,一个比一个会骂。都能骂得人着急上火,还瞪眼没辙。我这就是皮毛工夫而已,不过对付适才那俩怂包还是手拿把掐的。”

    其他部队的情况,刘达不知道,但在东宫卫队的基地里,严禁拳脚相加,最多也就是互骂问候而已,真要是互相不服,那就去训练场。

    可以选择项目比赛,也可以选择拼刺格杀,输了的一方再找理由,那就要被众人鄙视了,大家都看到全过程了,你咋说都是白扯。

    刘达也违反过规定,被关过禁闭,自从去过小黑屋之后,便老实多了,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了。哪怕比他更为嚣张的家伙,都被治得服服帖帖的。

    “太子爷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能欺压百姓,也不能被地痞无赖所欺负。别人骂我,我就可以骂回去。别人打我,我也不能白挨打。就像适才那俩怂包,就是欺软怕硬的货色,别说两个,就是四个,也不会把我如何。”

    刘达虽然出身不好,但有了东宫卫队的身份之后,等于披上了一层相对安全的外衣,一般人是不敢主动招惹的。

    班长刘双说过,谁也不敢打东宫卫队的主意,因为东宫卫队就是太子爷的卫队,东宫卫队的士兵就是太子爷的亲兵。

    歹人最多会承认与某个东宫卫队的官兵有私人恩怨,仅此而已,真要是把事情闹大了,只怕被捅到圣聪那里,就远远不是私人恩怨那么简单了。

    太子爷会认为某些人要故意针对自己,一旦惹恼了太子爷,那就不是道个歉,赔个不是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了。

    打一个士兵是误会,打一群士兵就是谋反了,胆敢攻击东宫卫队,那就是在向太子爷示威,定罪就是犯上作乱,那就是诛九族的大罪。

    “小心点吧,他们都是刘贵的人,不好惹的!”

    刘通知道弟弟现在已经今非昔比了,可还是叮嘱了一下。

    “刘贵?以前我还觉得他挺有实力的,等到了京城才发现,城里跟刘贵差不多的人家,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哥,你是不知道,三品以下的官员都没法上殿,这样的官在开朝会时有好几百,加上勋贵、商贾、富绅等等,那都数不胜数,刘贵去了京城,那就是垫底的货色!”

    这些内容都是刘达从他们连长那里听说的,连长则是从旅长那里听说的。

    军队的消息渠道相对闭塞,有一点无需保密的内容,很快就能传播开来。

    太子爷整饬商业,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之后,京城又有一大群人从中受益,进而暴富。

    就刘贵这点家当,出去真是不够看的,也就在本村能够称王称霸而已。

    “切莫如此评述,咱家只要守好本分便可!”

    刘通是不敢得罪刘贵的,听到弟弟的言语不善,赶忙加以制止。

    弟弟这么说或许没有大碍,但剩下的家里人还得继续跟刘贵生活在一个村里,可是要小心一些。

    “好,你不爱听,我就不说了。嫂子,咱回家吃肉去!”

    刘达也不想再说村里人的闲话了,长了见识之后,他越来越觉得自己不适合呆在这里了,而且要让大哥大嫂也见见世面才行,不能一辈子都窝在老家。

    “哥!你咋还喝生水呢?我不是在信里说了吗?生水喝不得!里面有虫卵!”

    刘达见到哥哥回家就去了水缸那边,抄起个瓢就舀了一瓢水开始牛饮,急忙想要叫停。

    “无碍!无碍!你我一直都喝,不也是长得身强体壮么?”

    在畅饮一番之后,刘通长舒一口气,才扭头回复弟弟,在他看来,这根本就算不了甚子大事。

    “啧!哥!我们部队一直禁止喝生水,必须把水烧开了再喝。太子爷说生水里面含有大量的虫卵,人喝了会得啥病来的?让我想想,那叫啥虫病……哦,对!血吸虫病!肚子里面长满了虫子,还得被开膛破肚。我们那里就有一个人得了这病,被送到医院去,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嫂子,还有娘,都不能再喝生水了。不光是喝了之后会得病,而且这病恐怕是绝症,有钱人家都治不好。咱家这样的情况就更别提了,有一个人得了,那就要花掉上百两银子啊!”

    部队的饮水一律都是开水,有专门的伙夫负责烧制,凉凉之后便可以让大伙畅饮了,生水只有洗头、洗脚、洗澡、洗衣服的时候才会用。

    管生水的规则有多严?

    只要核实伙夫用生水冒充凉白开,那就直接将其绑到靶场,让士兵用火枪打靶!

    别不信邪,就有这样的伙夫,懒得烧水,直接用从井里打来的井水往装凉白开的桶里灌。

    被督察带到之后,然后当着全旅的面,被火枪打成了蜂窝,可是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这是太子爷的要求,不可能因为喝生水闹肚子,导致用上百万两银子武装起来的部队丧失战斗力。

    据说当年汉代将军霍去病,就是因为喝了有虫卵的生水而英年早逝的,这死的才叫一个冤。

    所以不光是东宫卫队,在基地训练的各部队都要引以为戒。

    太子爷说过,若是一支部队的训练基地就在水源附近,却连饮水安全都无法保证。

    那这支部队就是一戳就是洞的豆腐渣而已,指望这支部队打胜仗,还不如直接做梦更容易些。

    “当真如此?”

    喝了生水便要被开膛破肚?

    听着都瘆人!

    刘通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还有些犹豫。

    命是次要的,关键是得了那啥虫病,需要花大把的银子治病。

    自家根本就没钱医治,真要是有钱,也得先给老娘买些补品才好。

    “哥,你要是觉得自己腰缠万贯,你就接着喝!咱家最后不是穷死的,是被你喝死的!”

    刘达知道有些日积月累下来的习惯,一时半会是很难改掉的,只能用一些歪招来治。

    “……罢了!罢了!不就是喝开水么?大不了以后喝便是了!”

    这下知道了喝生水的坏处,兜里没银子就不能再大意了,刘通只能勉强同意了。

    嫂子刘氏已经去烧水了,家里连个专门烧水的水壶都没有,只能用锅来烧。

    好在也不用炒菜,刘达买的熟食正好可以供全家人享用。

    这熟食的保质期很短,只有五天而已,但在整个大明,已经是超长时间了。

    但今日便是第五天了,刘达也不确定这熟食是否会因为天气而提前变质。

    只能等烧开了水之后,再用锅来蒸一下,这样吃起来才安全些。

    在大菜上桌之前,还可以用各种小吃来垫巴一下。

    刘达也是心疼钱,没多买价格高昂的点心,但便宜的麻花可是买了不少,足足二十斤。

    这玩意就足以让全家人解馋了,下地干活还能充饥,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吃食。

    能回家探亲,刘达在欣喜之余,便买了一只烧鸡、一个酱肘子、五斤酱猪肉、两盒点心、两罐酒,剩下的都是衣服、布鞋和日用品。

    花掉了两个月的饷银,不过看老娘和大哥大嫂见到这些玩意的模样,刘达便觉得这钱决计没有白花。

    只要家里人高兴,他在外面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特别是老娘,自己这下可以赚更多的钱了,往后更要加倍孝顺。

    等熟食被重新蒸了一遍之后,开锅的香味立刻充满了整个土房,馋得一家人不住地流口水。

    “来!大哥,咱俩干一个!”

    刘达打开剩下的一罐竹筒装的酒,虽然也算不上多出名,但也是基地的商店里卖的,应该很好喝才是。

    之前在李家村的时候,刘达将一罐酒孝敬给了排长刘双,算是略表心意,正好可以就着李河提供的大鱼大肉开喝。

    “我也没喝过这酒啊?”

    刘通还有些诧异,他是庄稼汉,平日也不好饮酒,另外的原因就是买不起。

    “这一桌子好菜,不喝酒不就差点意思么?再说就这点酒,不耽误下地干活的!”

    刘达见过部队上的人劝酒,在过节的时候,部队上下也是可以喝酒的,当时可是热闹非凡。

    那些劝酒词也是能说出花来了……

    感情深,一口闷!

    感情浅,舔一舔!

    感情厚,喝不够!

    感情薄,喝不着!

    由于供应的是高度酒,一碗喝下去之后,不少人坐在椅子上都开始摇晃身子了。

    那些高级将领的表现更是出人意料,互相勾肩搭背,嘴里说着不着边际的醉话。

    一个将领醉醺醺地说:东虏最好别来,来了,咱爷们就一脚给它踢到井里去喂蛤蟆!

    另一个则说:你那算啥本事?你看咱!等逮到东虏,以后爷不骑马了,打仗改骑东虏!

    更多的醉汉都在表忠心,只要太子爷一声令下,自己就能上九天揽月,能下五洋捉鳖!

    东虏算个球?

    打东虏有下海捉鳖难度大么?

    结论当然是没有!

    故而众人这下明白了,原来东虏还不如海鳖!

    “行啊,今天高兴!”

    看着这一桌子的荤菜,刘通也不由应允了,有好菜不喝酒还真是亏了。

    喝一口酒,再吃一块肉,真是极致享受啊。

    刘通不知道有朝一日,自己还能过上这种日子。

    他们家有一条鱼上桌,那就相当于过年了。手机端../

    有三个荤菜,可是不得了的事情。

    两兄弟也是点到为止,因为下午还得下地收麦子,这事千万不能耽搁了。

    留点酒肉,正好可以等晚上回来再接着吃。

    刘达顶替了嫂子之后,兄弟俩的收割速度明显比以前他们夫妻二人快多了。

    照此推断,或许可以提前半天就能把十亩地的麦子收割完毕。

    到时候装进麻袋里,拉车赶往通州,卖给衙门就行了。

    有了刘达的这层身份,衙役也不敢过于为难他们一家。

    只是他们家就两个屋,刘达在家的时候,要么跟大哥谁,让大嫂跟老娘睡,要么自己睡过道的柴房,冬天还能看灶坑。

    刘达的梦想就是在城里买套宅院,让一家人都住进去,一定要有三个屋才行。

    后来一想,自己吃住都在部队,貌似三个屋还真有点多余。

    不过先这么想着吧,反正做梦又不花钱。

    等到半夜,刘达在梦里感觉自己似乎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烟味。

    他是不抽烟的,基本不做这种梦,要做也是班长、排长他们来做。

    觉得不对劲之后,刘达立刻就醒了,在半夜紧急集合时,这算是本能反应而已。

    一旦起来晚了,在规定时间赶不到集合位置,那就要事后被罚去扫厕所……

    “着火啦!哥!嫂子!快起来!灭火啊!”

    见到外面有恍惚的亮光,刘达便意识到走水了,急忙大声呼喊起来。

    院子里可是堆着刚刚割下来的麦子,一旦着火,那就等于全家人的收成都被付之一炬了。

    “哥!用锅盛水来灭火!快!”

    刘达抄起扫帚,在努力拍打着不断上窜的火焰,但火势已经起来了,这办法跟本行不通,只能用水才行。

    “当家的!快倒!”

    由于锅跟缸口的尺寸相似,不能像瓢一样舀水,刘通便只能扶着缸口,将里面的水往锅里倾倒,让自己的妻子端着锅。

    这一锅水泼过去之后,火焰才被扑得稍微弱了一些,但根本不能停下,时间一长,火势还得恢复,甚至烧得更为剧烈。

    “哥!咱俩直接端着缸过去!”

    麦垛在院子一边,缸在门口,刘达觉得一锅一锅很难解决根本问题,便提议兄弟俩一起端着水缸。

    “一二三!起!”

    “不行!太沉!”

    没成想俩人费了好大的力气,居然都没抬起来,作为家里最值钱的物件,连缸带水,起码得有四百斤。

    “咋办?”

    “用车!拽过去!”

    “好!”

    刘通把车推到缸的一侧,刘达想直接把缸推倒,结果车板却被压起来了,根本走不了。

    无奈之下,刘达只能用两件湿衣服来回拍打着火的地方,刘通接着跟妻子用锅去灭火。

    最后连坛子里腌制的咸菜也不要了,用坛子装水,跟锅一起上。

    三个人一顿忙活,耗时近半个小时,加上邻居赶来帮忙,这才救下了不到一半的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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