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某位兄弟的要求,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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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批开征的有棉花进口税,按照重量征税,而不是按照市价,还是周琅一贯的理念,便于执行、监督和管理,从而降低管理难度和成本,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之前棉花一类的商品,都是由行商估价,然后按照值百抽五的税率抽税,显然行商的股价中水分很大。

    当然按照重量,也会有称重过程中的猫腻,但那属于行政监管的问题,而不是税制本身的漏洞。

    担,已经成为海关标准单位,一担为100斤,1斤16两,1两标准重量37克,这些已经在海关中建立了标准度量体系。

    1担茶叶抽税2两,出口售价在25两左右,税率8%,这个税率很低,但棉花进口税更低,1担棉花仅抽税1两,市面上棉花价格是1斤200文钱,1担价值2万文钱,这几年银贵钱贱,1两银子已经不是1000文,而是在1200文左右变化。所以1担棉花价值十六七两的样子,棉花税率也就是6%左右,要知道这可是进口商品啊,一般国家倾向于高进口税率,低出口税率,以刺激出口。

    之所以对棉花实行如此低廉的税率,主要还是为了鼓励棉花贸易,中国的土地肯定得用来种粮食,棉花就只能从国外进口,而棉花又是重要的原料,所以给它低税率,鼓励进口,促进纺织业生产。

    进口奢侈品性质的高档钟表、玻璃窗等,税率就高多了。历史上,嘉庆皇帝就注意到持续扩大的奢侈品贸易问题,乾隆年间流行奢华风,大量西方精巧物件进口,嘉庆在给两广总督的信中甚至表示:“向闻西洋载货远来一船之货所值百十万,皆在内地销售。是以中国之银两因此虚耗者不少。即如钟表一项,岛人以铜铁数星巧取中国之银数千数百;玻璃一项,不过土中取液煎熬而成,一窗一屏,亦有数千数百之值,此其明验也。以有用易无用,舍本逐末,暗损中国元气,所关甚大。又闻福建与琉球交易之法,用货易货,向不用银。至西洋人载货来粤,各洋行是否有照福建与琉球交易之例以货易货者仰系全以银买货。著传谕吉庆等留心体察,应如何斟酌调剂不使内地银两被夷人巧赚之处遇便覆奏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这是嘉庆在回两广总督吉庆禁止鴉片贸易奏折中提到的。嘉庆认为岛人(他以为西方人都住在海岛上),拿几星铜铁打造的钟表,用沙子烧制(土中取液)的玻璃,就赚取数千数百两的白银,是“以有用易无用,舍本逐末,暗损中国元气,所关甚大”。乃至要求效仿琉球以货易货的方式,限制白银外流。

    周琅倒是不担心白银外流,还没到那时候呢,那是鴉片泛滥的时候才有的,现在每年走私进口的鴉片不足4000箱,况且周琅也打算禁止鴉片贸易了,顺差会更大,反倒要担心白银大量流入造成通货膨胀的问题。

    但他还是对奢侈品性质的钟表和玻璃开征重税,按照个数来算,一座钟不管物价如何,争三百两,一面玻璃,无论大小,征一百两,这关税大概超过100%了,因为均价的话,座钟不可能有300两,玻璃不可能有100两。

    另外由于中西方之间的贸易还不够繁荣,绝大多数货物的销量都很少,直接开征的话造成的成本恐怕比税收都多,于是在专门列明征税的贸易品类之外,但凡没有禁止的商货,均可合法进口,税率统一定为1担10两,称为一般商品进口税率。凡未列明税率的货物,但凡没有禁止的商货,均可合法出口,税率统一为1担3两,称为一般商品出口税率。

    这些收税新规定,很快印制成册,有海关衙门发送到各国商馆。此时这些商馆暂时被当作各国官方商务机构,但周琅已经通过这些商馆,向各自的国家发去了邀请,邀请他们互派使节,进行贸易谈判,真正的公使馆建立,至少得明年了。

    解决完进出口贸易方面的问题,周琅重点关注其他商业。

    由于进出口贸易一直垄断在十三行手里,广州一般性商业,跟外贸之间有个十三行,没有直接接触,因此其他贸易保持着本土特色。

    各行各业都有行会,这是唐宋时期就流传下来的商业文化形态,历朝历代都没有进行过打击,原因很简单,农民造反过,商人造反过,和尚也造反过,可商会没有造反过,哪怕造反的商人也不是靠商会来组织。

    在中国,只要不造反,就没有官方打击你。

    行会在中国社会的传统意义,更多是商人组织起来自保,官府也通过行会来管理商人。

    行会是很复杂的,至少在广州,周琅发现,跟西方意义上的手工业行会是有区别的,以最大的行会锦纶堂为例,他不但是各家经营丝织品交易的商铺的行会,还是大量手工作坊,甚至手工工人的行会。一个绸缎铺的老板是行会的行东,一个丝绸作坊的老板也是行会的行东,甚至一个家庭丝织工匠,也归锦纶堂管理。

    总之这是一种复合型行会,一个行业的方方面面他都管,他管的不是某一个行业环节,而是整条产销链。这是西方行会组织所没有的特点,他们的手工行会就是作坊主的组织,目的一个是控制市场,一个是打压后进从业者,比如没有行会的许可,外人不能进入某项行业。后来砸毁机器运动,就是这些行会搞的,因为工厂破坏了手工行会的惯例。

    这种复合型行会,对周琅来说是有利的,他不需要一个个职业去考虑,通过行会可以直接对一个大行业的所有环节进行影响。

    跟这些行会的沟通发现,他们最担心的问题,跟十三行一样,同样是官府的勒索,不透明的收费,以及紧张的资金。相对来说,他们受到的压力比十三行要小一些,因为他们对官府的依赖更小一些。十三行的垄断就是依靠官府,而他们不需要。对他们影响更大的,还是市场。

    所以针对他们,除了透明税收,提供信贷支持外,其实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当然手工商业的税收制度,也进行了改革。

    中国古代的工商税主要是关市税,关税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海关税收,而是各种过关收费,官府设个卡要通行费就属于关税,也就是说后世高速路收费,属于这种性质;高速路向来被嘲讽为拦路抢劫,清代的关税征收真的就是拦路抢劫。关税主要是针对行商的,不管是用船运输还是用牲口运输,只要有通行行为,就会被征税。税收分为两块,一块叫做户关税(明代时叫做钞关税),税率是按照商品价格值百抽五,至于估价吗,肯定是有水分的;一块叫做工关税,直接征收实物的10%,原本的意义在于为官府修建征集材料,所以是工关税。

    总的来说,清朝流通过程中的税率就高达15%了,当然聪明的商人都是通过打通关卡守卫通关,躲避了这个税收,肥了一些守卫关津要道的軍队。

    市税就是在市场上征的税收,清朝的市税主要是牙税、当税、店铺税、契税、矿税和落地税。牙税就是十三行那种性质的中间人收的税,官府通过发放牙人执照,定期收税,税额是固定的;当税是向当铺行业征收的特别税;契税是地契、房契买卖,过户时候收的税,一般因为过户麻烦,小户人家都是私下交易,签订的契约上也不会有官府红印,称为白契;矿税是向矿山征收的税;落地税,这个相当于开业税,买卖开张,向官府申请执照,要先交一笔固定的税收,成为落地税。盛住当初为了多拿落地税,就曾强令谋行商的掌柜独立出来单干。

    总的来说,清朝的商税并不复杂,但周琅依然做了大量的精简,或者说规范。因为清朝的商业税收体系,漏洞实在是太多了。按照估价征税,在没有诚信体系的时代,根本就做不到有效监管。通关过卡,给守军十两银子,一万两的货物,就能估值到几十两。再说了,关卡守军哪里具有评估商品价格的能力,这个制度设计出来就没有可行性。

    周琅直接就裁撤了关卡,内地所有关卡有守军的也只是负责军事防御职责,跟收税完全没有关系,尽管周琅也是喜欢抢劫的,但拦路抢小商贩这种方式太低级,而且对流通过程的效率影响太大。

    牙税,也直接取消。向中间人发放执照,允许他们做经纪人,然后固定收税。这相当于给从业资格征税,周琅认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他的政府现在没有评估别人专业资质的能力,也就不要去管这些专业性的问题。如果将来发展到工业时代,需要对工程师资质进行认定的话,可以考虑建立新的部门。在周琅看来,官府为了收牙税,而对中介行业的控制,是对商业活动的一种限制。很多中介行为,其实普通人不经意间就做了,完全没必要控制。

    契税,这个税种现代社会也有,印花税就是从这里发展来的。但周琅发现,这个契税更多的是行政范畴的弊病,由于满清官府(历代官府都有这毛病,包括某一阶段的公仆)难接触,难办事,大量交易是以私约形式,而不是公约,双方都避免官方的介入,因此大量私契流行,契税根本收不上来。本来重大交易让政府公正一下,这属于政府服务,却因为难接触而大家不愿意接受你的服务。这个税就显得尴尬了,政府想收收不上来,百姓交不交其实无所谓,但因为别的原因不愿意让官府介入,而规避了。

    由于契税现代社会也有,让周琅考虑了很久,但他还是大胆取消了这个税种,谁说自己就一定要效仿现代人,而不能体现进行创新呢,只要原理上讲得通,就可以进行尝试,这个税完全没有意义,取消就取消了吧。

    矿税,这个是要征收的。满清对开矿的限制很严,明朝也是,主要担心的是这个职业会造成大群人在荒野聚集,害怕百姓造反,在限制集会的时代,宁可不要税,也不想有风险。因此明清的矿税,大多是通过发放执照的方式限制和控制开矿行为。周琅则是大胆鼓励开发矿产资源的,所以这个税种不但能收,而且很有收的意义。但收税的意义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有效监督。所以周琅决定,矿税采用给授权征税的形势,而不是对生产进行征税。由矿主申请开矿,开矿的门类,产量都要进行登基。

    这反倒有点像清政府的牙税,是向准入资格征税。但要求商人每年汇报矿山的大小和产量等基本情况,方便政府掌握本国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不对产量征税的原因在于,需要人为去核实,然后就要派出监督人员,而监督人员是否诚实,会影响税收,又有空子可钻了。

    落地税也是直接取消,周琅鼓励商贸,怎么可能对开办商铺征税。不过要求商人申报执照,登基经营门类等。但这依然只是参考意义,因为商人比普通人更灵活,主营业务变动很大。

    所以老税种基本取消,按照周琅在东港制定的按照店铺门脸长度纳税的办法,可以说只保留了店铺税一项,但在征收方式上,也不是以发放执照类的授权税形势,而是以店铺重要的功能性标志,门脸大小来征税。

    而且取消了之前在福建推出来的根据经营门类执行不同税率的办法,因为周琅发现执行上的难度让商人和税官都不舒服。

    税官报告,经常有商人不按照自己的经营门类经营,一个卖粮食的,有可能代售布匹;一个卖盐的,有可能代销糖。这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商人会控告侵入自己领域的其他商人,税官因为对方乱改经营业务,想进行罚款,而对方可能不服。

    那些经常性变动经营业务的商人自己也感到委屈,他们做买卖的哪能被限制死了,谁不是什么生意好做做什么,明明今年丝绸生意不好做,还不许人做点蔗糖生意周转一下了。

    周琅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因为商业发展的专业化程度不够,商人无法在一个细分市场中取得别人无法替代的技术优势,从而不愿意固定在一个行业,还是说商业自身不够发达,一个细分市场无法支撑一定数量的商人常年坚守。或者是中国商人自身喜好投机,或者思维更加跳脱,只愿意追逐做好的生意,而不肯深挖专业市场。

    总之既然商人觉得政策对他们的经营产生了影响,那么就改。

    本着极简主义的原则,周琅取消任何对经营做限制的措施,你爱干什么干什么,既然不控制经营门类了,也就无法区分税率,依然只能按照门大小征收店铺税。至于说专业化程度不够之类的道理,周琅才不管呢,商业原则永远只有成本和效率之分。

    西方人倒是专业,渔民捕捞都按照规定的授权进行,捕捞鲤鱼的捞上来鲟鱼就得扔掉。监管也十分严格,可英国曾出现过一个渔民被四个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监管的事情,而且因为该地区就只有这一个渔民了,导致四个政府官员唯一的工作,就是从不同角度管理这一个渔民。这专业是够了,可成本和效率都太夸张了。

    周琅打算按照商业的原则来重构中国社会,在民政上现在还做不到,那么至少在商业管理上,是不是可以常识一下呢。

    强调成本和效率的商业法则,最终发展的就是这种极简主义行政风格,香港的简单税制中,就只有三种税,企业利得税、个人薪俸税和物业税。一个是针对企业盈利征税,一个是向个人收入征税,另一个算是地产税了。但在没有一个系统的监管体系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对企业盈利进行监督,周琅现在如果征收盈利税,估计每个商人都说自己在赔钱;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恐怕人人都试图隐瞒自己的收入;物业税,城里的百姓已经很穷了,还向他们的房子征税,那是要出事的。到了21世纪,一旦有人提出开征房产税,都一大堆反对的。

    所以商业税中,就一个店铺税,简单到极致。那么对商业的限制,肯定也小到了极致。

    但周琅崇尚极简主义,推行简单税制,不代表他的税收体系就粗陋,相反,税制上简单的同时,管理上很完善。这是相辅相成的,以为税制上简单,所以更具备可操作性,所以才能做到管理上完善。否则以目前的人力和素质,必定处处是漏洞,给貪官以机会,给商人以麻烦,最终只会影响到商业的发展。

    而且周琅在总的税种上,也比清朝征收的税种要多得多,因为满清在许多行业不征税,而周琅都开征了,比如门类繁多的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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