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斗胆,请爷先回府,奴婢不管用多久,总会走到十三爷的府坻就是了。”云锦有些赌气,如果他要是真让她走,她就……让任长平送她去。
“说的好,不管用多久,总是会走到的。不过爷可不见得能等那么久,上来吧,爷带着你。”十三阿哥朝她伸出了手。
云锦有些犹豫,在这个时代,主仆同乘一骑,怎么想都应该是不妥当的吧。
“磨蹭什么呢,还让爷下去吗?”十三阿哥瞪她一眼。
本是为他着想的,既然他不领情,云锦还客气什么,马上把手放到十三阿哥手心里。十三阿哥手一用力,就把她拽到了马上,在他身前侧身而坐。十三阿哥见云锦上去了,也没管她坐好没有,朗声一笑,潇洒的拍马而行。
云锦是第一次直接坐在马身上(上次是在侍卫的怀里),上马之后全身就绷得紧紧的,马再一跑,她更是吓得动也不敢动。
“你居然会这么害怕?”十三阿哥的声音就在她耳边。
“回十三爷话,奴婢胆子很小的。”声音中的颤抖恰好可以证明云锦此话的真实性。
“是吗?爷看不见得。”十三阿哥声音很轻,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云锦也就装没听见,不回答这个问题了。
在马上呆了一段时间后,云锦慢慢的放松了心情,也放松了肌肉。这时才突然感觉,她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在现代,云锦是一个写言情小说的网络作家,不仅自己写而且也看别人写,那些小说里描写的爱情都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纯粹,没有任何杂质。云锦觉得既然自己可以随意创造出完美的爱情,就不需要亲身体验去让自己失望了,毕竟现代人(包括她自己在内)太现实、太冷漠、太自私,爱情掺杂了太多的因素,不可能太美好了。
就算现在。云锦靠着一个皇子阿哥地宽阔胸膛。闻着他男性淳厚地气息。心中也是一点遐思都没有。心里只是盘算着应该怎么利用这个男人去保住她自己地小命。
十三阿哥府与群芳楼地距离到底远不远。云锦虽亲身走过。却还是不知道。因为她地交通工具催眠症又作了。被十三阿哥拎下马时她才醒过来。云锦抬起惺忪地睡眼。看到地正是十三阿哥忍俊不禁地笑脸。
他站在那。笑得那么开怀。当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难怪赢得那么多清穿女地喜爱。当然云锦对他是没有男女之情地。她只是纯欣赏。
“居然这样都能睡着。”可能是看云锦站在那儿。只瞅着他楞神。他顺手拍了拍她地头。
“奴婢无状。请十三爷恕罪。”云锦这才反应过来。
“罢了。”十三阿哥也收起笑意。淡淡地命她起身。
这时一个美貌的大丫环迎了上来,十三阿哥随意的将云锦交给她安排,就自顾自的回屋了。
那个大丫环叫兰秀,她把云锦带到了一个院子里,安排她住下,并告诉她们十三阿哥就住在这个院子里,等她先学好了规矩,再安排她去伺候他。这对云锦来说可是个好消息,这样她要找十三阿哥谈谈就方便很多了,只是需要选个合适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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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阿哥府才几日,云锦就现一个非常不好的情况。这哪里是阿哥府呀,整个一个间谍集中营。各种各样的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在传送着消息。这个十三阿哥是怎么回事,连她这个不太接触时务的人稍加留意都能看得出来,她是就不相信他一个生长在皇家这个特定环境的人尖会看不出来,他这么放任不管不知是打着什么主意。
现在看来,云锦决定还是尽快向十三阿哥说明实情的好,如果时间拖长了,一是难保十三阿哥会怀疑她把他府里的消息透露出去一些;二是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九阿哥想要自己的小命可说是易如反掌,所以云锦不光要向十三阿哥说明实情,还要借助他进入四阿哥府。本来云锦并不想进那个有名的“难进更难出”的地方,她想接触四阿哥,是希望他能记得那条辫绳,能帮她找到这个时代的爹娘,好脱离群芳楼,但现在既然已经离开了群芳楼,找到爹娘已经不是最要紧的事了,要紧的是先从九阿哥手里保住自己的性命。云锦虽是满人,但却可以肯定她家的势力绝对没有皇子大,要从皇子手中保命还是靠另一个皇子比较好。四阿哥那个规矩森严的府坻是云锦最理想的避祸场所。只是如何能让十三阿哥相信她并帮助她达成愿望却是个问题。
云锦正在殚精竭虑着呢,老天却马上给了她解决的契机。看来这个老天还想继续看戏,不想她那么快就没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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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月既不黑风也不高的晚上,云锦起夜的时候,无意中借着月光现兰秀在院子里长吁短叹的,又一脸挣扎的看着十三阿哥的房间,让躲在暗处的云锦心中有些不妙的感觉。当她居然从怀里掏出把匕时,云锦下了好大一跳,最后兰秀好似终于下定决心,一脸坚定拿着匕,向十三阿哥的房间走去,这下云锦的心呯呯的急跳起来。
这十三阿哥可不能有意外呀,他可影响着自己的命运呢。云锦蹑手蹑脚的跟着兰秀进了十三阿哥所住的屋子里,他住的屋子分里外间,十三阿哥当然是住里间,外间应该兰秀住的,这时她当然不在。
云锦悄悄的走到里间的门边,掀帘往里看,只见兰秀手里拿着那把匕,正轻抬步往熟睡的十三阿哥那走去。
云锦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都要从嗓子里蹦出来了,四下看了看,快步轻声的走到屏风前,一把推倒,砰然一声响起,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刺耳。
“谁?”十三阿哥惊醒了。
云锦赶紧找个地方藏起来。
“十三爷,是奴婢。奴婢,奴婢来看看爷被子盖好了没?”兰秀答话结结巴巴。
这时其他屋的奴仆们也惊动了,纷纷跑进来,云锦赶紧从藏身之处出来,混进人群里。
“爷不叫你,你就随便进来,这不是府里的规矩吧?”十三阿哥边说边站了起来。
“奴婢一时忘记了。”兰秀惊慌的回答,手却探向了腰间。
十三阿哥一个箭步过去,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当”一声,匕落在地上。
“好丫头,跟在爷身边这么多年,居然看不出你还有这等胆色。说,是谁让你干的?”十三阿哥把玩着匕。
“十三爷,您别问了。兰秀对不起您,兰秀情愿一死。”兰秀跪在地下。
“死有什么难的?等送你到了官府,怕到时你想死都死不了。”
“十三爷,奴婢服侍你也有时日了,您也是了解奴婢的,奴婢如不想说,就怎么也不会说的。”兰秀高高的抬着头,直视着十三阿哥。
“罢了,你也算是个烈性女子,念在你跟着爷这么多年,服侍得也还算精心,爷今儿就饶你一命,菊芳,你带她去找秦明,支些银子给她,让她自去吧。”十三阿哥仔细思考了一段时间,缓和了口气。
兰秀愣住了,另一个丫环菊芳过来扶着她往外走,她们这些人也跟在他们后面退出了主屋。谁知到了院子里,兰秀却趁人不备,一头撞死了。十三阿哥出来,叹息了一阵,命人好生葬了。这件行刺事件到此终于结束了。
回到屋子里,云锦躺好久,还是没有睡意,在现代她虽然常看[csi]等罪案片,但是亲眼看到人死在她面前,却还是第一次,那个曾笑着跟她说话的人,那个鲜活的生命,就那么消失在她的眼前,她一闭眼,就想到她满脸血红的样子。
但从这件事也看出十三阿哥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兰秀要杀她,他都能放她走。可云锦反过来一想,这些人既然连阿哥都敢动手了,更何况是她。这个府里人员太杂,自己推倒屏风示警一事,怕也不一定能瞒了人去,还是要早做打算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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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儿,十三爷回来了,叫你过去呢。”行刺事件的第二天,新一任大丫环菊芳来叫云锦。
“好的,菊芳姐,我马上过去。”云锦马上应声。
“四爷来了,小心些伺候。”菊芳提醒云锦。
四爷?是胤禛,未来的雍正帝,他终于来了,看来确是一个严厉的人,所以菊芳才特别叮嘱。
“谢菊芳姐提点。”云锦冲菊芳感激的笑笑。
当然云锦其实是高兴的,终于可以直接和四阿哥面对面了,以前看小说时,就总是十三到四四那里,四四却很少到十三那儿,现在看十三府人员复杂程度来看,这还是有道理的。云锦刚到十三府不久就参得见四四的面,估计还是拜昨晚的行刺事件所赐。机不可失,下次四四来就不知是猴年马月了。今天云锦一定要想办法进入四阿哥的府坻,据说胤禛家规森严,最容不得一星半点背叛,所以最不喜规矩的她现在对四贝勒府是极其的向往。希望胤禛有传说中那么的厉害,他的府坻有传说中那么的固若金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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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给四爷、十三请安!”与性命相比较,磕头对云锦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起来吧。四哥,这就是群芳楼送我的女子,曲儿唱的还不错,今儿正好你来了,让她唱几给你听听吧?”云锦看十三阿哥对四阿哥说话要随便些,嗯,看来两人交好不是误传的了。
“老十三喜欢的,肯定是好的,哥哥是沾你的光了。”四阿哥说话也不是云锦想象中那么严肃,云锦也明白是对着十三阿哥的缘故。
“四哥,这丫头的曲儿是对人的,那天他在群芳楼给我唱的曲就很合我心思。就先让她唱那几吧。”十三阿哥笑着看四阿哥。
“哦,她还有这本事。那我倒要听听。”四阿哥居然好象有一丝笑意,弄得云锦心里有些毛。
毛归毛,歌还是要唱的,唱完之后,四阿哥看着云锦,没有表示喜欢与否,却向十三阿哥使了个眼色,十三阿哥就让所有伺候的下人退下了,只留下云锦。
这个机会正是云锦所需要的,她本还想着如何措词才能他们摒退左右呢,没想到他们倒是主动的成全了她。
“在老九那儿的桃花曲儿,都是你写的吧?”四阿哥面无表情的问。
他怎么知道?云锦本还想今天跟他们坦白时说出来的。
“你以为凭任长平就能瞒过她们?在桃花宴时,四哥就看出来了。”十三阿哥冷笑着。
“回四爷的话,奴婢不敢隐瞒,本想今天就将实情禀明的。只是那些歌确实不是奴婢写的。”云锦又说了遍无名师傅教她唱歌的那些话,说得多了,也熟练了。
“就算是这些曲儿是你跟别人学的,但你能因时而用、因人而用,也算是个有才能的了。”话里明明是夸奖的意思,云锦却觉得四阿哥还是有怀疑的。
“奴婢不敢当四爷的谬赞,那些只是奴婢胡乱弄的,浅陋的很,让四爷见笑了。”
“胡乱写的?敢情你准备给她们这些皇子们看的东西,也敢不精心,只是胡乱弄来就打了,你的胆子不小哇!”一句话让眼里不揉沙子的四阿哥抓着了把炳。
唉,云锦就知道那些小说是骗人的,从现代穿过来的人,只是有些现代的知识罢了,论起勾心斗角、察颜观色来,比这些从小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人来说,那真是不够瞧了。她现在所展现出来的才能,只是凭借现代作者的心血和才华写就的歌曲,而云锦从现代穿来所能带给她的优势,也只是知道了一些历史的基本走向,这点对她选择站在哪边是有帮助的,但对于怎么与这些精于算计、工于心计的人尖们打交道可是半点帮助也没有。
云锦一直是生活在平等自由的时代,平常生活又不爱处理人际关系,虽然心里知道在这个时代、身处这个地位应该谨小慎微,也总是告诫自己对这些人一定要以卑微的姿态,但和这些皇子们的应对答复,对于她来说,还是个难事。
“说的好,不管用多久,总是会走到的。不过爷可不见得能等那么久,上来吧,爷带着你。”十三阿哥朝她伸出了手。
云锦有些犹豫,在这个时代,主仆同乘一骑,怎么想都应该是不妥当的吧。
“磨蹭什么呢,还让爷下去吗?”十三阿哥瞪她一眼。
本是为他着想的,既然他不领情,云锦还客气什么,马上把手放到十三阿哥手心里。十三阿哥手一用力,就把她拽到了马上,在他身前侧身而坐。十三阿哥见云锦上去了,也没管她坐好没有,朗声一笑,潇洒的拍马而行。
云锦是第一次直接坐在马身上(上次是在侍卫的怀里),上马之后全身就绷得紧紧的,马再一跑,她更是吓得动也不敢动。
“你居然会这么害怕?”十三阿哥的声音就在她耳边。
“回十三爷话,奴婢胆子很小的。”声音中的颤抖恰好可以证明云锦此话的真实性。
“是吗?爷看不见得。”十三阿哥声音很轻,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云锦也就装没听见,不回答这个问题了。
在马上呆了一段时间后,云锦慢慢的放松了心情,也放松了肌肉。这时才突然感觉,她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在现代,云锦是一个写言情小说的网络作家,不仅自己写而且也看别人写,那些小说里描写的爱情都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纯粹,没有任何杂质。云锦觉得既然自己可以随意创造出完美的爱情,就不需要亲身体验去让自己失望了,毕竟现代人(包括她自己在内)太现实、太冷漠、太自私,爱情掺杂了太多的因素,不可能太美好了。
就算现在。云锦靠着一个皇子阿哥地宽阔胸膛。闻着他男性淳厚地气息。心中也是一点遐思都没有。心里只是盘算着应该怎么利用这个男人去保住她自己地小命。
十三阿哥府与群芳楼地距离到底远不远。云锦虽亲身走过。却还是不知道。因为她地交通工具催眠症又作了。被十三阿哥拎下马时她才醒过来。云锦抬起惺忪地睡眼。看到地正是十三阿哥忍俊不禁地笑脸。
他站在那。笑得那么开怀。当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难怪赢得那么多清穿女地喜爱。当然云锦对他是没有男女之情地。她只是纯欣赏。
“居然这样都能睡着。”可能是看云锦站在那儿。只瞅着他楞神。他顺手拍了拍她地头。
“奴婢无状。请十三爷恕罪。”云锦这才反应过来。
“罢了。”十三阿哥也收起笑意。淡淡地命她起身。
这时一个美貌的大丫环迎了上来,十三阿哥随意的将云锦交给她安排,就自顾自的回屋了。
那个大丫环叫兰秀,她把云锦带到了一个院子里,安排她住下,并告诉她们十三阿哥就住在这个院子里,等她先学好了规矩,再安排她去伺候他。这对云锦来说可是个好消息,这样她要找十三阿哥谈谈就方便很多了,只是需要选个合适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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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阿哥府才几日,云锦就现一个非常不好的情况。这哪里是阿哥府呀,整个一个间谍集中营。各种各样的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在传送着消息。这个十三阿哥是怎么回事,连她这个不太接触时务的人稍加留意都能看得出来,她是就不相信他一个生长在皇家这个特定环境的人尖会看不出来,他这么放任不管不知是打着什么主意。
现在看来,云锦决定还是尽快向十三阿哥说明实情的好,如果时间拖长了,一是难保十三阿哥会怀疑她把他府里的消息透露出去一些;二是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九阿哥想要自己的小命可说是易如反掌,所以云锦不光要向十三阿哥说明实情,还要借助他进入四阿哥府。本来云锦并不想进那个有名的“难进更难出”的地方,她想接触四阿哥,是希望他能记得那条辫绳,能帮她找到这个时代的爹娘,好脱离群芳楼,但现在既然已经离开了群芳楼,找到爹娘已经不是最要紧的事了,要紧的是先从九阿哥手里保住自己的性命。云锦虽是满人,但却可以肯定她家的势力绝对没有皇子大,要从皇子手中保命还是靠另一个皇子比较好。四阿哥那个规矩森严的府坻是云锦最理想的避祸场所。只是如何能让十三阿哥相信她并帮助她达成愿望却是个问题。
云锦正在殚精竭虑着呢,老天却马上给了她解决的契机。看来这个老天还想继续看戏,不想她那么快就没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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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月既不黑风也不高的晚上,云锦起夜的时候,无意中借着月光现兰秀在院子里长吁短叹的,又一脸挣扎的看着十三阿哥的房间,让躲在暗处的云锦心中有些不妙的感觉。当她居然从怀里掏出把匕时,云锦下了好大一跳,最后兰秀好似终于下定决心,一脸坚定拿着匕,向十三阿哥的房间走去,这下云锦的心呯呯的急跳起来。
这十三阿哥可不能有意外呀,他可影响着自己的命运呢。云锦蹑手蹑脚的跟着兰秀进了十三阿哥所住的屋子里,他住的屋子分里外间,十三阿哥当然是住里间,外间应该兰秀住的,这时她当然不在。
云锦悄悄的走到里间的门边,掀帘往里看,只见兰秀手里拿着那把匕,正轻抬步往熟睡的十三阿哥那走去。
云锦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都要从嗓子里蹦出来了,四下看了看,快步轻声的走到屏风前,一把推倒,砰然一声响起,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刺耳。
“谁?”十三阿哥惊醒了。
云锦赶紧找个地方藏起来。
“十三爷,是奴婢。奴婢,奴婢来看看爷被子盖好了没?”兰秀答话结结巴巴。
这时其他屋的奴仆们也惊动了,纷纷跑进来,云锦赶紧从藏身之处出来,混进人群里。
“爷不叫你,你就随便进来,这不是府里的规矩吧?”十三阿哥边说边站了起来。
“奴婢一时忘记了。”兰秀惊慌的回答,手却探向了腰间。
十三阿哥一个箭步过去,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当”一声,匕落在地上。
“好丫头,跟在爷身边这么多年,居然看不出你还有这等胆色。说,是谁让你干的?”十三阿哥把玩着匕。
“十三爷,您别问了。兰秀对不起您,兰秀情愿一死。”兰秀跪在地下。
“死有什么难的?等送你到了官府,怕到时你想死都死不了。”
“十三爷,奴婢服侍你也有时日了,您也是了解奴婢的,奴婢如不想说,就怎么也不会说的。”兰秀高高的抬着头,直视着十三阿哥。
“罢了,你也算是个烈性女子,念在你跟着爷这么多年,服侍得也还算精心,爷今儿就饶你一命,菊芳,你带她去找秦明,支些银子给她,让她自去吧。”十三阿哥仔细思考了一段时间,缓和了口气。
兰秀愣住了,另一个丫环菊芳过来扶着她往外走,她们这些人也跟在他们后面退出了主屋。谁知到了院子里,兰秀却趁人不备,一头撞死了。十三阿哥出来,叹息了一阵,命人好生葬了。这件行刺事件到此终于结束了。
回到屋子里,云锦躺好久,还是没有睡意,在现代她虽然常看[csi]等罪案片,但是亲眼看到人死在她面前,却还是第一次,那个曾笑着跟她说话的人,那个鲜活的生命,就那么消失在她的眼前,她一闭眼,就想到她满脸血红的样子。
但从这件事也看出十三阿哥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兰秀要杀她,他都能放她走。可云锦反过来一想,这些人既然连阿哥都敢动手了,更何况是她。这个府里人员太杂,自己推倒屏风示警一事,怕也不一定能瞒了人去,还是要早做打算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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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儿,十三爷回来了,叫你过去呢。”行刺事件的第二天,新一任大丫环菊芳来叫云锦。
“好的,菊芳姐,我马上过去。”云锦马上应声。
“四爷来了,小心些伺候。”菊芳提醒云锦。
四爷?是胤禛,未来的雍正帝,他终于来了,看来确是一个严厉的人,所以菊芳才特别叮嘱。
“谢菊芳姐提点。”云锦冲菊芳感激的笑笑。
当然云锦其实是高兴的,终于可以直接和四阿哥面对面了,以前看小说时,就总是十三到四四那里,四四却很少到十三那儿,现在看十三府人员复杂程度来看,这还是有道理的。云锦刚到十三府不久就参得见四四的面,估计还是拜昨晚的行刺事件所赐。机不可失,下次四四来就不知是猴年马月了。今天云锦一定要想办法进入四阿哥的府坻,据说胤禛家规森严,最容不得一星半点背叛,所以最不喜规矩的她现在对四贝勒府是极其的向往。希望胤禛有传说中那么的厉害,他的府坻有传说中那么的固若金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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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给四爷、十三请安!”与性命相比较,磕头对云锦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起来吧。四哥,这就是群芳楼送我的女子,曲儿唱的还不错,今儿正好你来了,让她唱几给你听听吧?”云锦看十三阿哥对四阿哥说话要随便些,嗯,看来两人交好不是误传的了。
“老十三喜欢的,肯定是好的,哥哥是沾你的光了。”四阿哥说话也不是云锦想象中那么严肃,云锦也明白是对着十三阿哥的缘故。
“四哥,这丫头的曲儿是对人的,那天他在群芳楼给我唱的曲就很合我心思。就先让她唱那几吧。”十三阿哥笑着看四阿哥。
“哦,她还有这本事。那我倒要听听。”四阿哥居然好象有一丝笑意,弄得云锦心里有些毛。
毛归毛,歌还是要唱的,唱完之后,四阿哥看着云锦,没有表示喜欢与否,却向十三阿哥使了个眼色,十三阿哥就让所有伺候的下人退下了,只留下云锦。
这个机会正是云锦所需要的,她本还想着如何措词才能他们摒退左右呢,没想到他们倒是主动的成全了她。
“在老九那儿的桃花曲儿,都是你写的吧?”四阿哥面无表情的问。
他怎么知道?云锦本还想今天跟他们坦白时说出来的。
“你以为凭任长平就能瞒过她们?在桃花宴时,四哥就看出来了。”十三阿哥冷笑着。
“回四爷的话,奴婢不敢隐瞒,本想今天就将实情禀明的。只是那些歌确实不是奴婢写的。”云锦又说了遍无名师傅教她唱歌的那些话,说得多了,也熟练了。
“就算是这些曲儿是你跟别人学的,但你能因时而用、因人而用,也算是个有才能的了。”话里明明是夸奖的意思,云锦却觉得四阿哥还是有怀疑的。
“奴婢不敢当四爷的谬赞,那些只是奴婢胡乱弄的,浅陋的很,让四爷见笑了。”
“胡乱写的?敢情你准备给她们这些皇子们看的东西,也敢不精心,只是胡乱弄来就打了,你的胆子不小哇!”一句话让眼里不揉沙子的四阿哥抓着了把炳。
唉,云锦就知道那些小说是骗人的,从现代穿过来的人,只是有些现代的知识罢了,论起勾心斗角、察颜观色来,比这些从小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人来说,那真是不够瞧了。她现在所展现出来的才能,只是凭借现代作者的心血和才华写就的歌曲,而云锦从现代穿来所能带给她的优势,也只是知道了一些历史的基本走向,这点对她选择站在哪边是有帮助的,但对于怎么与这些精于算计、工于心计的人尖们打交道可是半点帮助也没有。
云锦一直是生活在平等自由的时代,平常生活又不爱处理人际关系,虽然心里知道在这个时代、身处这个地位应该谨小慎微,也总是告诫自己对这些人一定要以卑微的姿态,但和这些皇子们的应对答复,对于她来说,还是个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