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这几个青年,我立刻明白了,刚才那个嘻哈小子肯定是郑元庭找到‘社会人’,把我骗到这想要搞我。他之所以不亲自出手,肯定是忌惮王局和卞老头那层关系。
说实话。我最怕的就是跟这些社会渣子打交道,或许他们没什么背景。更没什么能耐,但却能因为钱而变得疯狂,甭管对方是什么人,先砍两刀再说。就算是事后找到他们,报了仇又能怎么样?受伤的还是自己罢了。
我一看情况不对,调头就跑,结果却发现停车场入口处早已站着两个青年堵我了。这要是被他们逮着,今天不死也残了。
见跑不掉了。我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甄甫玉身上,可是当我让她去处理掉那几个渣子的时候,甄甫玉却告诉我,他们全都穿着红内裤。而且内裤上还画着符篆,甄甫玉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眼看着混混离我越来越近,短暂的慌乱之后,我立刻掏出手机,拨通张坚强的电话,大吼道:“强子,快来救我!我在北海路停车场!”
几乎是我刚喊完,还没等张坚强回答,一个上身呈倒三角形,剃着大光头的混混,已经到了我面前,挥刀就往我脑袋上砍,这明摆着是想要我的命。
我赶紧往旁边一闪。躲过这一刀,当时可能也是被逼急了,抬起脚就往那混混的肚子上踹。可他明显练过,反应特别快,抢在我踹中之前,一把抓住我的裤腿,紧接着右腿一扫,直接把我扫翻在地。
见我倒了,周围几个混混立刻挥刀往我身上砍。由于我裤腿被那混混抓在手里,根本无法躲闪。
眼看着我就要被乱刀砍死。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感觉眼前一黑。下一秒,一阵‘丁零当啷’的响声便在耳边响起。我仔细一瞧,惊讶的发现,面前竟然悬空着一个红色轿车引擎盖,那几个混混的刀把引擎盖砍出好几个大洞,却没能伤到我。而甄甫玉,就站在旁边,双手抓着引擎盖。
原来,甄甫玉发现伤不到那几个混混,就干脆放弃攻击,尽全力的保护我。她无法触碰那些混混,不代表不能触碰其他东西,这引擎盖就是她硬生生从旁边一辆红色雪佛兰上拽下来的。
那几个混混看不到甄甫玉,只见引擎盖悬浮在半空中,吓了一跳,连抓我裤腿的手都送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赶紧从人缝中闪出去,一边往后退,一边解裤腰带。
显然他们已经有过心理准备了,知道对付我的时候会遇到一些超自然现象,所以硬着头皮再次向我冲来。我让甄甫玉用引擎盖帮我挡着点,以最快的速度脱下裤子,瞄准离我最近的混混,牟足了劲儿,对着他身上就来一泡。
纹着带鱼那混混,肚脐以下,尽是尿液,恼羞成怒:“我n!老子砍死你!”
结果他刚到了我面前,就被甄甫玉一把掐住脖子,另一只手掐住他手腕,轻轻一用力,便发出一声清脆的‘嘎巴’声,直接把手腕掰断,砍刀脱手而落。还没等带鱼混混惨叫,就被甄甫玉一记手刀砍在脖子上,直接晕死过去。
甄甫玉之所以能对带鱼混混下手,是因为我刚才那一泡尿,破了符篆的法效。
能破功的东西其实有很多,尿是一种,除此之外,污血、鸡蛋、黑狗蹄子都可以。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或者功法,是完美无缺的。就算是道行再高深的人,下的符篆,也有破解之法。
眼睁睁的看着同伴被打残,其余几个混混吓得面如蜡纸,可能这种事儿,是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可就算是这样,他们仍旧没打算放过我。围着我等了一会儿,确定同伴被干掉只是特例之后,立刻对我发起攻击。
我暗恨今天早上喝水和喝少了,仅仅一泡尿就弹尽粮绝了。没辙,我只能继续跑,让甄甫玉用引擎盖保护我。可我的体质太弱,很快就跑不动了,而且引擎盖被砍得满是窟窿,身上纹着下山猫的混混,直接顺着窟窿就把刀递了过来,一刀砍在我胳膊上。
这一刀下去,立刻在我胳膊上留下一条长十厘米,深一厘米的血口,疼得我满头大汗,脚下一软摔倒在地。而就在我以为死定了的时候,地下室入口处突然传来两声惨叫,紧接着便是一声怒吼。
“我!连老赵都敢碰,老子活剥了你们!”
顺着声音看过去,张坚强和季当千正在往这边跑,那两个守着入口的小混混则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看到他俩,我长舒了口气。
季当千下手相当凌厉,赤手空拳,对上三个混混,游刃有余,防中带攻,退中带进,三拳两脚就把那三个混混给解决了。瞧这架势,估计再来十个,他也能应付得了。
张坚强也不含糊,虽然没练过,可再怎么说也是我们老家的打架王,躲过混混的一刀,一拳打在混混的鼻梁上,趁着混混发蒙,直接近身将他扑倒在地,骑在他身上,拳头雨点般往混混脑袋上招呼。
而且这小子长时间没打架,手痒难耐,这次野性被勾出来了,要不是我和季当千及时把他拉住,非把那混混打死不可。就这,混混的鼻子都完全凹了进去,治好也得毁容。
张坚强往半死不活的混混身上吐了口浓痰,骂骂咧咧道:“妈的,老子打架的时候,你们还特么穿开裆裤,玩尿泥呢!”说完,他看了我一眼:“老赵,要我说,咱干脆把他们全弄死,练成行尸算了!”
我赶紧摆手:“人命关天的大事儿,少扯淡,赶紧报警,把他们抓起来,这事儿就结了。”
张坚强看了我胳膊上的伤口一眼,怒道:“我俩要是不及时赶到,你非他们砍死不可,这种垃圾,你跟他们讲什么原则?”
我没搭理张坚强,赶紧掏出电话报警。不是我怂,也不是心眼太好,我就算弄死他们,又能怎么样?郑元庭巴不得我这么干呢,事后他只要一报警,我就得付出应有的代价。张坚强不爽,可又没办法,最后只能踹了那几个痞子几脚泄愤。
没一会儿警车和救护车就来了,带走几个混混之后,我也顺道跟着救护车去医院包扎。
带了医院,四十来岁的男医生让我把衣服脱掉,结果一看到我身体,立刻倒抽一口凉气:“我的天,小哥,你是干啥的?身上怎么这么多疤?”
算起来,我身上大大小小的疤痕加在一起,至少也得有二十多个,而且大多数是圆形的,基本都是被各种各样的‘尸’,用手指头戳出来的。说实话,那些尸没给我毁了容,我自己都觉得是奇迹。系广引亡。
不过这些疤痕,不光我不在意,甄甫玉也不当回事儿。在我们看来,疤痕是男人最好的纹身,是成熟和岁月的沉淀。
我没跟医生解释这些疤痕的由来,一来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二来觉得这医生话太多,懒得搭理他。
说起来,这条刀疤对我不算个事儿,比这重的伤我又不是没受过,而且都是自己治好的。可是医生却跟我想的正好相反,说是这一刀比看起来要深得多,切开了皮下组织,已经伤到了筋腱,如果不妥善治疗,很有可能会落下残疾。
说白了,得住院。
我虽然久病成良医,但再怎么说也是个门外汉,人家是专业的,说的话我不敢不听。住就住吧,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这住的是外伤病房,而整个医院,最清闲的就是外伤科。我住的病房里面有八张床,但算我在内却统共只有三个人。躺在我右手边的是个老大爷,六十来岁的年纪,精神抖擞,腿上打着石膏。西北角躺着的则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鼻青脸肿,脑袋上还包着纱布,像是被人揍了一顿。
我闲着没事儿,就悄悄问老大爷:“大爷,那小姑娘咋的了?”
老大爷撇了撇嘴:“被她男朋友打的,昨天还来闹过,瞧那意思,都是社会人儿。”
老大爷说的很含蓄,简单一个‘社会人儿’就一语概之。我仔细打量了那女的一圈,发现她都被揍成这德行了,居然还画着浓妆。而且她抬胳膊的时候,我发现她腋下修理的很干净。种种迹象,说明,这位小姐是个有‘技’术的‘女’人。
我之所以敢这么肯定,是因为女人的腋下往往能说明很多问题。最简单的几点,干净等于没男朋友,不干净等于有男朋友,因为不在乎了。而这个女人明明有男朋友,却仍旧很干净,说明她需要经常去见别的男人。再结合脸上的浓妆和社会人,答案呼之欲出。
女人翻身倒水的时候,发现我在盯着她看,瞪了我一眼,没好气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噗……”听到‘美女’俩字,我当场笑了出来。
甄甫玉、甄静云、兰玉京、哪个不是倾国倾城之貌,人家都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美女,真不知道这位有‘技’术的‘女’姓,哪来的自信。
说实话。我最怕的就是跟这些社会渣子打交道,或许他们没什么背景。更没什么能耐,但却能因为钱而变得疯狂,甭管对方是什么人,先砍两刀再说。就算是事后找到他们,报了仇又能怎么样?受伤的还是自己罢了。
我一看情况不对,调头就跑,结果却发现停车场入口处早已站着两个青年堵我了。这要是被他们逮着,今天不死也残了。
见跑不掉了。我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甄甫玉身上,可是当我让她去处理掉那几个渣子的时候,甄甫玉却告诉我,他们全都穿着红内裤。而且内裤上还画着符篆,甄甫玉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眼看着混混离我越来越近,短暂的慌乱之后,我立刻掏出手机,拨通张坚强的电话,大吼道:“强子,快来救我!我在北海路停车场!”
几乎是我刚喊完,还没等张坚强回答,一个上身呈倒三角形,剃着大光头的混混,已经到了我面前,挥刀就往我脑袋上砍,这明摆着是想要我的命。
我赶紧往旁边一闪。躲过这一刀,当时可能也是被逼急了,抬起脚就往那混混的肚子上踹。可他明显练过,反应特别快,抢在我踹中之前,一把抓住我的裤腿,紧接着右腿一扫,直接把我扫翻在地。
见我倒了,周围几个混混立刻挥刀往我身上砍。由于我裤腿被那混混抓在手里,根本无法躲闪。
眼看着我就要被乱刀砍死。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感觉眼前一黑。下一秒,一阵‘丁零当啷’的响声便在耳边响起。我仔细一瞧,惊讶的发现,面前竟然悬空着一个红色轿车引擎盖,那几个混混的刀把引擎盖砍出好几个大洞,却没能伤到我。而甄甫玉,就站在旁边,双手抓着引擎盖。
原来,甄甫玉发现伤不到那几个混混,就干脆放弃攻击,尽全力的保护我。她无法触碰那些混混,不代表不能触碰其他东西,这引擎盖就是她硬生生从旁边一辆红色雪佛兰上拽下来的。
那几个混混看不到甄甫玉,只见引擎盖悬浮在半空中,吓了一跳,连抓我裤腿的手都送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赶紧从人缝中闪出去,一边往后退,一边解裤腰带。
显然他们已经有过心理准备了,知道对付我的时候会遇到一些超自然现象,所以硬着头皮再次向我冲来。我让甄甫玉用引擎盖帮我挡着点,以最快的速度脱下裤子,瞄准离我最近的混混,牟足了劲儿,对着他身上就来一泡。
纹着带鱼那混混,肚脐以下,尽是尿液,恼羞成怒:“我n!老子砍死你!”
结果他刚到了我面前,就被甄甫玉一把掐住脖子,另一只手掐住他手腕,轻轻一用力,便发出一声清脆的‘嘎巴’声,直接把手腕掰断,砍刀脱手而落。还没等带鱼混混惨叫,就被甄甫玉一记手刀砍在脖子上,直接晕死过去。
甄甫玉之所以能对带鱼混混下手,是因为我刚才那一泡尿,破了符篆的法效。
能破功的东西其实有很多,尿是一种,除此之外,污血、鸡蛋、黑狗蹄子都可以。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或者功法,是完美无缺的。就算是道行再高深的人,下的符篆,也有破解之法。
眼睁睁的看着同伴被打残,其余几个混混吓得面如蜡纸,可能这种事儿,是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可就算是这样,他们仍旧没打算放过我。围着我等了一会儿,确定同伴被干掉只是特例之后,立刻对我发起攻击。
我暗恨今天早上喝水和喝少了,仅仅一泡尿就弹尽粮绝了。没辙,我只能继续跑,让甄甫玉用引擎盖保护我。可我的体质太弱,很快就跑不动了,而且引擎盖被砍得满是窟窿,身上纹着下山猫的混混,直接顺着窟窿就把刀递了过来,一刀砍在我胳膊上。
这一刀下去,立刻在我胳膊上留下一条长十厘米,深一厘米的血口,疼得我满头大汗,脚下一软摔倒在地。而就在我以为死定了的时候,地下室入口处突然传来两声惨叫,紧接着便是一声怒吼。
“我!连老赵都敢碰,老子活剥了你们!”
顺着声音看过去,张坚强和季当千正在往这边跑,那两个守着入口的小混混则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看到他俩,我长舒了口气。
季当千下手相当凌厉,赤手空拳,对上三个混混,游刃有余,防中带攻,退中带进,三拳两脚就把那三个混混给解决了。瞧这架势,估计再来十个,他也能应付得了。
张坚强也不含糊,虽然没练过,可再怎么说也是我们老家的打架王,躲过混混的一刀,一拳打在混混的鼻梁上,趁着混混发蒙,直接近身将他扑倒在地,骑在他身上,拳头雨点般往混混脑袋上招呼。
而且这小子长时间没打架,手痒难耐,这次野性被勾出来了,要不是我和季当千及时把他拉住,非把那混混打死不可。就这,混混的鼻子都完全凹了进去,治好也得毁容。
张坚强往半死不活的混混身上吐了口浓痰,骂骂咧咧道:“妈的,老子打架的时候,你们还特么穿开裆裤,玩尿泥呢!”说完,他看了我一眼:“老赵,要我说,咱干脆把他们全弄死,练成行尸算了!”
我赶紧摆手:“人命关天的大事儿,少扯淡,赶紧报警,把他们抓起来,这事儿就结了。”
张坚强看了我胳膊上的伤口一眼,怒道:“我俩要是不及时赶到,你非他们砍死不可,这种垃圾,你跟他们讲什么原则?”
我没搭理张坚强,赶紧掏出电话报警。不是我怂,也不是心眼太好,我就算弄死他们,又能怎么样?郑元庭巴不得我这么干呢,事后他只要一报警,我就得付出应有的代价。张坚强不爽,可又没办法,最后只能踹了那几个痞子几脚泄愤。
没一会儿警车和救护车就来了,带走几个混混之后,我也顺道跟着救护车去医院包扎。
带了医院,四十来岁的男医生让我把衣服脱掉,结果一看到我身体,立刻倒抽一口凉气:“我的天,小哥,你是干啥的?身上怎么这么多疤?”
算起来,我身上大大小小的疤痕加在一起,至少也得有二十多个,而且大多数是圆形的,基本都是被各种各样的‘尸’,用手指头戳出来的。说实话,那些尸没给我毁了容,我自己都觉得是奇迹。系广引亡。
不过这些疤痕,不光我不在意,甄甫玉也不当回事儿。在我们看来,疤痕是男人最好的纹身,是成熟和岁月的沉淀。
我没跟医生解释这些疤痕的由来,一来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二来觉得这医生话太多,懒得搭理他。
说起来,这条刀疤对我不算个事儿,比这重的伤我又不是没受过,而且都是自己治好的。可是医生却跟我想的正好相反,说是这一刀比看起来要深得多,切开了皮下组织,已经伤到了筋腱,如果不妥善治疗,很有可能会落下残疾。
说白了,得住院。
我虽然久病成良医,但再怎么说也是个门外汉,人家是专业的,说的话我不敢不听。住就住吧,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这住的是外伤病房,而整个医院,最清闲的就是外伤科。我住的病房里面有八张床,但算我在内却统共只有三个人。躺在我右手边的是个老大爷,六十来岁的年纪,精神抖擞,腿上打着石膏。西北角躺着的则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鼻青脸肿,脑袋上还包着纱布,像是被人揍了一顿。
我闲着没事儿,就悄悄问老大爷:“大爷,那小姑娘咋的了?”
老大爷撇了撇嘴:“被她男朋友打的,昨天还来闹过,瞧那意思,都是社会人儿。”
老大爷说的很含蓄,简单一个‘社会人儿’就一语概之。我仔细打量了那女的一圈,发现她都被揍成这德行了,居然还画着浓妆。而且她抬胳膊的时候,我发现她腋下修理的很干净。种种迹象,说明,这位小姐是个有‘技’术的‘女’人。
我之所以敢这么肯定,是因为女人的腋下往往能说明很多问题。最简单的几点,干净等于没男朋友,不干净等于有男朋友,因为不在乎了。而这个女人明明有男朋友,却仍旧很干净,说明她需要经常去见别的男人。再结合脸上的浓妆和社会人,答案呼之欲出。
女人翻身倒水的时候,发现我在盯着她看,瞪了我一眼,没好气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噗……”听到‘美女’俩字,我当场笑了出来。
甄甫玉、甄静云、兰玉京、哪个不是倾国倾城之貌,人家都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美女,真不知道这位有‘技’术的‘女’姓,哪来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