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王,很难想象懒王这样的一个神秘人物,做清洁工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他会不会穿着一身橘黄色的工作服,拿着一把破扫帚,在大院里转来转去的捡垃圾,偶尔会停下来擦擦脸上的汗水和尘土混合成的污渍,抬头看看太阳,嘟哝着往地上吐口唾沫;
当然不会,如果要评选出一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清洁工的话,懒王绝对当之无愧;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加肥加大的型号,因为清洁工的工作服他根本就穿不下,没有哪一家企业或单位会给清洁工准备特肥特大的工作服,通常那种肥的流油的人不可能会做清洁工这份职业,那种身段的人,根本就已经无需靠劳动生存;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特大的金链子,手上也带着四五个不同颜色的宝石戒指,左手戴了三个,右手戴了两个,脚上一双锃亮的皮鞋,看上去价值不菲,嘴里叼着一只雪茄,古巴产牌子的雪茄,喜欢抽雪茄的人都管这个牌子叫‘狗尾巴’,但是它的价值却比狗尾巴草不止贵了几万倍,一盒要卖到400欧元,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哪个清洁工人会奢侈到抽这玩意;但是懒王就抽了,还一支接一支的连着抽,抽到一半就直接丢在地上;
唯一符合清洁工身份的,就是懒王的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的喷水壶,这玩意也就是平时清洁工们拿来做做样子的,没有哪个人会殷勤到去给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们浇水,都是等着老天爷下雨任它们自生自灭;
但是懒王不同,他拿着水壶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英勇的八路军战士紧握着自己手里的钢枪,在守护着自己的领导;他守护的目标就是后院角落里的一株怪喱模样的墨绿小草,有点象含羞草的样子,可是却没有含羞草的特性,用手碰一下它的草叶,并不会立刻就收拢,但如果懒王往小草上喷一口雪茄,它就立刻象吃了兴奋剂一般,枝叶更加的舒展开来;于是懒王就望着它嘿嘿的笑……
凡星针织厂有越来越多的工人开始注意到懒王这个人,不过她们都觉得懒王是一个领导级的大人物来厂里视察,或者是一个大客户,没有人认为他只是一个清洁工,的确,清洁工没有这样的;
生产厂长张茂聪却知道懒王的事情,懒王是顾海良雇来的,当时跟他说起过这件事情,张茂聪也没有当回事,不就是雇个清洁工嘛,他不可能事事都经手,就让顾海良自己拿主意了,只是现在……
张茂聪走进了顾海良的办公室;
“老顾啊,你从哪里雇来这么个神经病啊?他是……你的亲戚还是朋友?”张茂聪清楚,一般这样的情况都是通过一些关系照顾进来的,只是懒王的所作所为让人看着太不顺眼,所以他就想先问个清楚;
顾海良就笑着给他递上一根烟:“看你说的,我哪有什么神经病的亲戚,张哥这不是连我都笑话上了吗?这个人呐,是自己来应聘的,我当时看他挺可怜,又没有其他的人选,就先把他招进来了,我跟他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手打小说)”
张茂聪点上烟,坐下来吸了一口:“你啊,做事就是有点不靠谱,那人哪有一点可怜的样子,倒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每天什么活都不干,就会拿着水壶浇花,还只浇那一棵,就跟照顾他亲儿子似的;现在更是离谱,居然在那个破花旁边搭了个帐篷,日夜守在那里,这让人看着象什么样子……影响很不好啊。”
顾海良笑呵呵的道:“张哥要是觉得不合适,就把他辞退了吧,我……咱哥俩没有什么可瞒着的,小弟拿了他一点好处,实在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张茂聪调侃着吐了个烟圈道:“你这个家伙,还是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嗯……我自己去跟他谈谈。”说这话站起身来,他和顾海良关系一直不错,也深知里面的玄机,平时张茂聪自己也没少捞过好处,两人之间的事情他们各自心知肚明,眼下顾海良这么说,应该也算是一个暗示,看来那个神经病的身上很有油水可捞,至少弄两条好烟是没有问题地;
——
张茂聪就径直来到懒王的身边,越看越觉得他身上的问题大大地,你说他在厂区的大院里搭个帐篷那叫个什么事?幸好最近这段时间总经理陈丽在外洽谈业务,厂子里就自己最大,要不然你说让总经理看到,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咳咳……”张茂聪干咳了两声,意图是让懒王注意到他,然后自己好打官腔;
没想到懒王根本就不搭理他,顺手从上衣内兜里拿出一摞钞票,淡淡道:“七天,七天之后我就离开这里。”
这句话说的云里雾罩,张茂聪根本就不明白是个什么意思,不过那些钱却是实实在在的摆在自己的眼前,好家伙,足有两万多块吧,难怪顾海良那厮对他格外的照顾;***,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不就是七天吗,可着你折腾吧,你以后就算是在这里盖高楼我也不管了;
——
夜,皓月无星,场院一片沉寂;
懒王静静的站在月光里,脸上带着只有他自己才能懂得的笑容,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期待,那株草就像是他的孩子,他亲眼看着它一天天的长大;
突然,懒王的脸色微微的一变,猛的转过身,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身边不知在什么时候走来一个面沉如水的青衣人,他的脚步很轻,就像是幽魂一般没有一点的生息,但是这个青衣人却是切切实实的存在的,居然还对懒王露出了一丝微笑,冷冷的微笑,微笑的同时,他的眼中露出了妖冶蛊惑的光芒;
“你也来了!”懒王立刻露出警惕之色,虽然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但是对于眼前这个青衣人,他却是着实忌惮三分;
“我早就来了,在你来之前我就已经来了,只是我并没有象个傻瓜一样天天的守在这里。”青衣人淡淡的道;
懒王的瞳孔突然收缩,露出了针尖一样的锋芒:“你的意思是……要跟我抢了!”
“不是我跟你抢,是你跟我抢,因为,我比你来得早。”
“谁能证明?”
“没有人能证明,证明也没有用;我们都是不讲道理的人,先来后到的规矩对我们有用吗?还是靠实力吧。”
“哼,看来你我今天势必一战。”
青衣人摇了摇头,反而微笑道:“现在就打早了点吧,还有七天,难道你连七天的时间都等不了吗?”
“早晚还不是免不了的,倒不如现在打个痛快。”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是谨慎一点的好。”青衣人淡淡的说完,从容而去,他自始至终没有露出过一丝杀气,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来打架的,他也并不害怕懒王对他背后袭击,并不是没有那种可能,他只是清楚,懒王此时没有击倒自己的把握,就像是自己也没有把握击倒懒王一样,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去冒险,因为,还有七天;
懒王望着青衣人离去的身影,目光也变得沉重起来,嘴里反复自语着青衣人刚刚说出的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难道……除了他,还有人在打恶魔草的主意?”
另一个角落,太子那一身洁白的衣衫,恰好能隐藏在皎洁的月光里,他静静的沉思着:懒王?这个人不是懒王,绝对不是!他跟那个青衣人同出一源,都有一股邪恶的力量;七天,他们说的七天是什么意思?七天之后会发生什么?
——
太子并不是黄雀,在另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还有一双蕴含着神秘力量的目光默默的注视着其中的一切,他穿一身金黄色的衣裳,连鞋子都是金黄色的,身形彪悍,就像披着一身黄金铠甲的武士,上衣的正中,是一个黄金色的圆圈,里面有一个黑色的大字——卒;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的口中也在喃喃低语着:“七天,七天之后。”
他会不会穿着一身橘黄色的工作服,拿着一把破扫帚,在大院里转来转去的捡垃圾,偶尔会停下来擦擦脸上的汗水和尘土混合成的污渍,抬头看看太阳,嘟哝着往地上吐口唾沫;
当然不会,如果要评选出一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清洁工的话,懒王绝对当之无愧;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加肥加大的型号,因为清洁工的工作服他根本就穿不下,没有哪一家企业或单位会给清洁工准备特肥特大的工作服,通常那种肥的流油的人不可能会做清洁工这份职业,那种身段的人,根本就已经无需靠劳动生存;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特大的金链子,手上也带着四五个不同颜色的宝石戒指,左手戴了三个,右手戴了两个,脚上一双锃亮的皮鞋,看上去价值不菲,嘴里叼着一只雪茄,古巴产牌子的雪茄,喜欢抽雪茄的人都管这个牌子叫‘狗尾巴’,但是它的价值却比狗尾巴草不止贵了几万倍,一盒要卖到400欧元,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哪个清洁工人会奢侈到抽这玩意;但是懒王就抽了,还一支接一支的连着抽,抽到一半就直接丢在地上;
唯一符合清洁工身份的,就是懒王的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的喷水壶,这玩意也就是平时清洁工们拿来做做样子的,没有哪个人会殷勤到去给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们浇水,都是等着老天爷下雨任它们自生自灭;
但是懒王不同,他拿着水壶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英勇的八路军战士紧握着自己手里的钢枪,在守护着自己的领导;他守护的目标就是后院角落里的一株怪喱模样的墨绿小草,有点象含羞草的样子,可是却没有含羞草的特性,用手碰一下它的草叶,并不会立刻就收拢,但如果懒王往小草上喷一口雪茄,它就立刻象吃了兴奋剂一般,枝叶更加的舒展开来;于是懒王就望着它嘿嘿的笑……
凡星针织厂有越来越多的工人开始注意到懒王这个人,不过她们都觉得懒王是一个领导级的大人物来厂里视察,或者是一个大客户,没有人认为他只是一个清洁工,的确,清洁工没有这样的;
生产厂长张茂聪却知道懒王的事情,懒王是顾海良雇来的,当时跟他说起过这件事情,张茂聪也没有当回事,不就是雇个清洁工嘛,他不可能事事都经手,就让顾海良自己拿主意了,只是现在……
张茂聪走进了顾海良的办公室;
“老顾啊,你从哪里雇来这么个神经病啊?他是……你的亲戚还是朋友?”张茂聪清楚,一般这样的情况都是通过一些关系照顾进来的,只是懒王的所作所为让人看着太不顺眼,所以他就想先问个清楚;
顾海良就笑着给他递上一根烟:“看你说的,我哪有什么神经病的亲戚,张哥这不是连我都笑话上了吗?这个人呐,是自己来应聘的,我当时看他挺可怜,又没有其他的人选,就先把他招进来了,我跟他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手打小说)”
张茂聪点上烟,坐下来吸了一口:“你啊,做事就是有点不靠谱,那人哪有一点可怜的样子,倒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每天什么活都不干,就会拿着水壶浇花,还只浇那一棵,就跟照顾他亲儿子似的;现在更是离谱,居然在那个破花旁边搭了个帐篷,日夜守在那里,这让人看着象什么样子……影响很不好啊。”
顾海良笑呵呵的道:“张哥要是觉得不合适,就把他辞退了吧,我……咱哥俩没有什么可瞒着的,小弟拿了他一点好处,实在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张茂聪调侃着吐了个烟圈道:“你这个家伙,还是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嗯……我自己去跟他谈谈。”说这话站起身来,他和顾海良关系一直不错,也深知里面的玄机,平时张茂聪自己也没少捞过好处,两人之间的事情他们各自心知肚明,眼下顾海良这么说,应该也算是一个暗示,看来那个神经病的身上很有油水可捞,至少弄两条好烟是没有问题地;
——
张茂聪就径直来到懒王的身边,越看越觉得他身上的问题大大地,你说他在厂区的大院里搭个帐篷那叫个什么事?幸好最近这段时间总经理陈丽在外洽谈业务,厂子里就自己最大,要不然你说让总经理看到,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咳咳……”张茂聪干咳了两声,意图是让懒王注意到他,然后自己好打官腔;
没想到懒王根本就不搭理他,顺手从上衣内兜里拿出一摞钞票,淡淡道:“七天,七天之后我就离开这里。”
这句话说的云里雾罩,张茂聪根本就不明白是个什么意思,不过那些钱却是实实在在的摆在自己的眼前,好家伙,足有两万多块吧,难怪顾海良那厮对他格外的照顾;***,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不就是七天吗,可着你折腾吧,你以后就算是在这里盖高楼我也不管了;
——
夜,皓月无星,场院一片沉寂;
懒王静静的站在月光里,脸上带着只有他自己才能懂得的笑容,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期待,那株草就像是他的孩子,他亲眼看着它一天天的长大;
突然,懒王的脸色微微的一变,猛的转过身,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身边不知在什么时候走来一个面沉如水的青衣人,他的脚步很轻,就像是幽魂一般没有一点的生息,但是这个青衣人却是切切实实的存在的,居然还对懒王露出了一丝微笑,冷冷的微笑,微笑的同时,他的眼中露出了妖冶蛊惑的光芒;
“你也来了!”懒王立刻露出警惕之色,虽然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但是对于眼前这个青衣人,他却是着实忌惮三分;
“我早就来了,在你来之前我就已经来了,只是我并没有象个傻瓜一样天天的守在这里。”青衣人淡淡的道;
懒王的瞳孔突然收缩,露出了针尖一样的锋芒:“你的意思是……要跟我抢了!”
“不是我跟你抢,是你跟我抢,因为,我比你来得早。”
“谁能证明?”
“没有人能证明,证明也没有用;我们都是不讲道理的人,先来后到的规矩对我们有用吗?还是靠实力吧。”
“哼,看来你我今天势必一战。”
青衣人摇了摇头,反而微笑道:“现在就打早了点吧,还有七天,难道你连七天的时间都等不了吗?”
“早晚还不是免不了的,倒不如现在打个痛快。”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是谨慎一点的好。”青衣人淡淡的说完,从容而去,他自始至终没有露出过一丝杀气,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来打架的,他也并不害怕懒王对他背后袭击,并不是没有那种可能,他只是清楚,懒王此时没有击倒自己的把握,就像是自己也没有把握击倒懒王一样,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去冒险,因为,还有七天;
懒王望着青衣人离去的身影,目光也变得沉重起来,嘴里反复自语着青衣人刚刚说出的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难道……除了他,还有人在打恶魔草的主意?”
另一个角落,太子那一身洁白的衣衫,恰好能隐藏在皎洁的月光里,他静静的沉思着:懒王?这个人不是懒王,绝对不是!他跟那个青衣人同出一源,都有一股邪恶的力量;七天,他们说的七天是什么意思?七天之后会发生什么?
——
太子并不是黄雀,在另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还有一双蕴含着神秘力量的目光默默的注视着其中的一切,他穿一身金黄色的衣裳,连鞋子都是金黄色的,身形彪悍,就像披着一身黄金铠甲的武士,上衣的正中,是一个黄金色的圆圈,里面有一个黑色的大字——卒;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的口中也在喃喃低语着:“七天,七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