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阳光从窗帘里射了进来。

    “看来今天总算有个好天气了。”雷蒙嘟囔了一句,轻轻的把一条已经被压酸了的胳膊抽了出来。

    伢伢就躺在他的怀里。半边脸蛋被黑色的秀给遮盖住了,那张美丽的脸庞上满是宁静,睡梦中的伢伢带着几分稚嫩,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嘴角居然还流出了亮晶晶的口水。

    “唉,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怎么睡着了像个傻子一样。”雷蒙揉了揉酸胀的胳膊,脖子也显得有些僵硬。

    昨晚雷蒙就搂着伢伢睡了一夜。

    不过他毕竟还没有坏到丧尽天良的地步,对一个刚满十四岁的女孩,雷蒙还是下不了手的。只是搂着一个刚刚洗过澡只穿着睡衣,同时又漂亮得让人眩目的女孩睡觉,那种强烈的诱惑……

    “那简直就是活受罪!”雷蒙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看伢伢在他怀中睡得极为安稳,想来是这小妮子在这些日子的流浪中过得很辛苦,难得能睡一个好觉。而且现在她对雷蒙极为依赖和信任,就算是在睡梦中,也是紧紧抱住了雷蒙,仿佛一条八爪鱼一样,那条滑腻修长的大腿干脆就缠住了雷蒙。

    这一夜,雷蒙脑中人神交战几乎一刻都没有停过,明明有两次已经忍耐不住了,可是看见睡梦中伢伢那张无辜的脸庞,心中的一把邪火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消失掉。

    赶紧起来洗了个澡,等他擦着潮湿的头走出来的时候,伢伢也已经起身了。

    小妮子双颊有些涨红,一副睡眼朦胧的模样,就连上衣凌乱,半个雪白的肩膀露在外面都没有察觉。

    尽管从来不信上帝,雷蒙心中还是虔诚的默默念了两句主的名字,然后走过去轻轻捏了一下伢伢的脸蛋,努力板起脸道:“起来了就去干活儿,然后伺候少爷我更衣!”可是板起的脸孔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伢伢连一丝畏惧都没有了,就连雷蒙伸过来捏她脸蛋的手也不躲避了,只是有些羞涩的垂下了脑袋。

    不过有个美女服侍自己总是很愉快的。

    一边吃着酒店里送来的阳光早餐,看着今天早上送来的最新的报纸,伢伢站在雷蒙的身后,轻柔的帮他梳理头。

    幸好雷蒙的精神力强大,虽然凌晨才睡着,可是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就足够让他容光焕了。

    雷蒙放下了手里的报纸,上面似乎有关于中东地区的消息。根据自己的记忆,似乎一九九零年,伊拉克就会入侵科威特,随即一次波斯湾战争爆。

    不过现在才一九**年十二月底,从报纸新闻上还看不到什么迹象。

    他叹了口气,忽然想起昨晚在警察局里面,自己那把手枪居然被鉴定为一把玩具枪……

    看着雷蒙掏出了那把银色的手枪,伢伢似乎有些害怕,拿着梳子的手也有些僵硬。

    雷蒙立刻反手拍了拍她,微笑道:“别怕,这只是一把玩具枪而已,你看它是不是很漂亮?”顺手又在小女孩的脸上捏了一下,雷蒙才重新集中精神查看手里的手枪。

    造型有些类似于一般的小口径手枪,不过雷蒙对枪械并不是很在行,只知道一些基本的知识,但是经过一番查看之后,倒也让他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先是弹夹似乎很奇怪,在弹夹的顶端有一块银宝石一样的东西,凑近一看,却现那根本就是一块水晶……

    而弹夹里仅剩的一颗子弹也让雷蒙察觉有些不对。那天在罗兰学院密室里对付木乃伊怪物的时候,他很清楚的看到,每颗子弹的弹头都是纯银色的,弹头的内部还有一些散着银色萤光的液体在流动。

    可是现在拿在手里的子弹,弹头依然是银色的,但是却根本不是银质的!而里面那原本流动的萤光也不见了,子弹夹在手指中,感觉很轻,没有那种金属的冰冷感和厚重感,仿佛有点像是塑胶制造的一样。银色的光泽很黯淡,甚至感觉有些灰。

    雷蒙放下了子弹,又仔细看了看弹夹上面的那块水晶,现那块水晶切割的很精致,六角形状的水晶大约只有两厘米那么宽,可是看上去又似乎有些不对。

    原本水晶这种东西,雷蒙是见过不少的,可是手里的这块水晶,却好像假的一样,光泽有些黯淡,如果不是雷蒙仔细看了一下它的质地,甚至会误以为这是一块粗劣的玻璃。

    他心中一动,一丝魔力从手指里缓缓的注进了水晶,立刻的,水晶仿佛通了电的灯泡一样出光芒。

    没有察觉到身后伢伢眼中惊奇的目光,雷蒙的表情很凝重。

    按照羊皮卷宗的记载,很明显,这是一块用来储存魔力的水晶。拉开了手枪的枪膛,雷蒙立刻找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这把手枪里没有撞针!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把子弹射出去的动力!

    “果然是个有趣的东西。”雷蒙微微笑了一下,把那枚水晶小心的放了回去。

    他想道:“应该是那天在对付了木乃伊之后,没有及时补充水晶里面的能量,使这把枪失去了动力,变成了一把无害的玩具。这把手枪根本就是一个集合了神奇魔法和现代工艺的武器啊。”看了看时间,雷蒙叹了口气,这才小心的收起了手枪。

    他忽然心中一动,看了伢伢一眼,低声道:“我有点事情要做,你先到房间里休息吧?”等伢伢走进了房间,雷蒙取出了自己的皮箱,掏出了两本巫术羊皮卷宗放在面前,一边翻看,脸上同时露出深思的表情。

    一直以来,雷蒙心中对于巫术的理解就有些奇怪。

    按照他现在拥有的那些记载巫术资料的羊皮卷宗,虽然在中古世纪的人们眼中,巫术是一种神奇的、可怕的魔法般的东西,仿佛被笼罩上了一层神话的色彩。

    可是作为一个现代人,以学习过完整现代科学体系的眼光看来,雷蒙却现了几个让他深思的地方。

    原本他还无法完全捕捉到心中常常闪过的那些怪异感觉,可是现在手里拿着这把枪,雷蒙忽然受到了启!

    “科学和神话的综合体……”雷蒙口中忍不住缓缓念了出来。

    巫术的神奇,如果放在科学展落后的中古世纪,自然无从解释,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就连主张“地圆说”的哥白尼也只因为说了一句地球是圆的,就被当成异端活活烧死。

    在那种愚昧的年代,人们对于无从解释的神奇现象,就难免被赋予一层恐怖和神话色彩了。

    比如这些巫术,在雷蒙看来,更贴近于一种奇怪的化学体系。比如让人燃烧的巫术,是用一种记载中名叫“火鳞草”的植物涂撒出去,被阳光照射下就会自燃!

    而怪异就怪异在,羊皮书里写的那些植物药剂,那些名称都是雷蒙闻所未闻的!身为一个接受过现代完整教育的人,他能感受到这体系很类似药剂学。

    还有雷蒙救伢伢的时候,惩处那两个酒鬼用的变形术,根据羊皮书的记载,那是从一种叫“变形龙”的生物的特殊技能模仿过来的。

    羊皮卷宗记载的“变形龙”是龙的一种,这种龙拥有改变自己形状的特殊能力。而巫术里面的变形术也是人类模仿这种动物的能力学过来的。至于怎么学的,原理是什么,羊皮书上却没有记载。

    雷蒙甚至猜测连中古世纪巫术盛行的年代,那些擅长巫术的巫师,都是只知道如何使用巫术,却不知道其中的原理!

    生物是否有改变自身形态的能力?

    这点雷蒙倒是知道一、两个例子,比如现代人都知道的一种叫“变色龙”的动物,可以根据周围的环境改变自己身体肌肤的颜色。而一种名字叫做“含羞草”的植物,一旦被触碰,就会收缩成一团!

    如果勉强说起来,这也多少能证明,生物拥有改变自我形态的能力吧!

    那是不是可以推论,有一些人类并不知道的、或者现代已经绝迹的生物,拥有更强的可以改变自己形态的能力?甚至可以将自身的形态完全改变?

    如果巫术书里描写的“变形龙”这种生物真的存在过,那岂不是要把现代的生物学体系都推翻了?

    想到这里,雷蒙眼中闪过一丝怪异的目光,掏出了皮箱里面的一个玻璃瓶子。里面是在罗兰学院地下秘室里找到的一些奇怪的植物种子。

    既然是那个研究巫术的中古世纪主教留下的东西,想必一定是羊皮书里记载的那些奇异的植物吧!

    雷蒙决定,一旦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就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些种子,最好能培育出一些成品来。

    随后,收好了这些东西,雷蒙又闭目进入冥想状态,修炼自己的精神力。

    巫术的“魔力”就是精神力的修炼,这个巧合曾经让雷蒙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所谓人的“精神力”,在现代来说,其实就是人的脑电波。

    可是这种说法,也是到了现代才被科学承认的。难道在愚昧的中古世纪,那些巫师就已经运用这些方法来修炼“脑电波”了?

    这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雷蒙甚至得出了一个让他自己都觉得奇怪的结论:巫术,好像根本就是一种独立于现代科学体系之外的另一种“科学体系”,只不过展的道路和现代科学体系不同而已吧。

    两个小时的冥想状态结束,雷蒙醒了过来。

    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先是要想办法赚点钱了,原本来英国的时候,还带了便宜老爸给的两万美元遣散费,可是昨天给伢伢买了几套高档衣服,又住酒店花了一部分。

    昨晚,又好死不死的被戴安娜抓了去,为了保释坦克又花了一些钱。而今天早上送早餐和报纸的服务员笑得很恭敬,雷蒙也就很大方的给了他一百美元的小费。

    此刻我们财大气粗的雷蒙少爷,口袋里只有两千多美元了。

    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雷蒙拎了自己的小皮箱,让伢伢留在酒店里面,准备出门。只是小美女看他又要离去,眼神有些失落。

    “唉,难怪古人都说,儿女情长,就会英雄气短。小宝贝刚才看我的目光,差点就让我不舍得出门了……”走出了酒店,服务生帮他拦了一辆计程车,雷蒙上了车直接前往唐人街。

    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想横财,若是走合法的正当途径实在太困难了。虽然雷蒙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赚钱,但是现在他手里只有两千多美元,急切需要赚取自己的一笔资金。

    而想捞大钱,那就只有“捞偏门”了。

    按照昨晚从混混口中套取的消息,雷蒙来到一条稍微僻静点的小路上。

    这里是唐人街某个商场的后面,看那一片低矮的房子,想来原本是用作仓库的。只是现在那巷子口挂了一个大大的霓虹灯招牌。

    “蓝色妖魔俱乐部”按照昨晚那个混混口中的资料,雷蒙没有去敲正门。因为现在是大白天,酒吧是不会开门的。

    绕过了正门,旁边是一扇有些破旧的小铁门,雷蒙轻轻敲两下。

    小铁门上门的一个窗户拉开了,露出一个脸上带着几分警惕的中年男人面孔,脸上满是一粒粒的麻子。

    “干什么?”雷蒙暗中叹了口气,掏出一张百元钞票从窗户递进去,冷冷道:“一个朋友介绍我来的。”那个人盯着雷蒙手里的钞票,似乎有些意动,但依然警惕的说道:“很抱歉先生,现在是白天,酒吧还没有开门,而且正门在前面。”雷蒙笑了。

    不可否认,雷蒙的笑容非常有魅力,虽然他年纪还小,可是刻意选择的比较老成的衣服,已经基本可以掩盖脸上的稚气了。

    一个像他这样干干净净、相貌英俊的年轻人,带着散着魅力的微笑,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有威胁的人。

    “我知道现在还没有开门,可是我并不是想找酒吧。”雷蒙故意叹了口气,又从怀里取出了一百美元,淡淡笑道:“而且,有的时候赌瘾犯了,是不分白天晚上的,你说对吗?”那个人终于笑了,带着一丝贪婪接过雷蒙手里的两百美元,听见里面一阵金属碰撞声,铁门打开了,那个人恭敬的让开了道路:“请进吧,如果说到治疗赌瘾,整个街区,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穿过了一条黑暗的走廊,推开了一扇门,雷蒙终于走进了这个地方。

    很明显,这里是一家非法的地下赌场!

    无论是前世还是这辈子,雷蒙是一次走进赌场。

    大厅中明显经过了细致的装修,脚下的地毯很柔软,周围放着十几张赌桌,各种赌博的项目应有尽有,周围的场面和雷蒙从电影里看到的赌场大致相同。但因为现在是白天,所以客人并不太多。

    耳朵听着周围传来的欢呼和沮丧的叹息,还有那些轮盘、骰子、老虎机等等出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合在一起,雷蒙心中也不禁生出了几分跃跃欲试。

    身旁走过一、两个穿着极为暴露的性感女郎,就好像电影里的那样,有的穿着仿佛兔子装扮的紧身衣,露出高耸的半个胸部,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餐盘,还有的穿着开叉极高的晚礼服,露出雪白的大腿,嘻嘻哈哈坐在男人的怀里。

    雷蒙大概随便走了走,熟悉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然后才跑去兑换了一千美元的筹码。

    不到一个小时,雷蒙的一千美元就全部输光了。

    这是雷蒙故意,他利用这一千美元,把赌场里的十几个赌桌都玩了一遍,熟悉了几个自己最有把握的项目,同时他明显感觉到,原本在周围暗中观察自己的几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安或者打手模样的人,渐渐对自己放松了警惕。

    这就是雷蒙的目的!

    毕竟这种地下赌场,都有黑道的背景,对雷蒙这个大白天走进来的陌生客人,不免会留有戒心。不过在一个小时内,雷蒙就输了一千美元,自然也就让这份戒心淡薄了不少,同时也成功的融入人群。

    他带着一脸装出来的沮丧,再次跑去兑换了一千美元的筹码。

    不过这一次,过了两个小时,雷蒙手里的一千美元就变成了两万!

    以他强大的精神力,不论是玩俄罗斯轮盘,还是骰子,他都能用强大的精神力操控结果获取胜利。

    雷蒙很小心的在赚钱,而且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很小心的故意输几次,然后赢几次;赢了一大笔,就立刻假装输几次小的。

    到了中午,雷蒙最后又故意连输了三次轮盘,输掉了三千美元之后,他带着赢得的两万美元,不动声色的走出了赌场。

    他顺手塞给了那个放他进来的看门人一百美元的小费,那个男人立刻露出极为恭敬的表情,凑近了雷蒙低声道:“先生,我这里有一个消息,如果你想玩一点特别的项目,今晚会有让你感兴趣的游戏,和白天的节目是不同的……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就晚上来吧。不过不要走这里,你到俱乐部的大门去,和保安说,是我介绍来的,他就会带你进来!”顿了一下,他又补充道:“我的名字叫旺财,你记住了,晚上你走大门的时候,只要提我的名字就可以了!”旺……旺财?

    雷蒙表情古怪,强忍狂笑的冲动。

    为了这个精彩的名字,雷蒙立刻又掏出了一张钞票给他,拍了拍这个人的肩膀,这才走出了这条巷子。

    雷蒙走出了一条街之后,确定了身后没有人跟踪,这才上了一辆计程车。

    身上已经有了两万美元,雷蒙心中却在叹息。

    原来赚钱是这么不容易,自己很小心的拼了一个上午,耗费了大量的精神力,现在肚子都饿了,也才赚到了这么一点点而已。

    雷蒙想了想,决定去找“坦克”。

    坦克留下的地址,是在另一个城区。

    那里明显是平民区,周围的房屋建筑都极为破旧,马路上也坑坑洼洼,可以想像,一旦下雨,那里一定会变成泥泞不堪的模样。

    找到坦克地址上的一家地下酒吧,雷蒙皱起眉头看了看门口的招牌,潦草的字迹仿佛鬼画符一般,里面传来的音乐带着一点庞克的风格。

    看来是一家低级混混才会光顾的场所了。

    门口没有任何人,推开了那扇用两块烂木头做的门,雷蒙走了进去。

    果然,里面的装修也极为简陋,破旧的吧台有的地方已经掉漆,露出了木头的原色。

    不过好在地方非常大,看来这里原本是一个旧的仓库改装的。

    三分之一的地方摆放着十几张桌子,另一边则是十几张撞球桌。后面还有一块场地空了出来,好像是用来当舞场的,头顶上几个巨大的旧灯,看样子好像是从船上拆下来的探照灯一样。

    场子里只有十几个打扮得极为怪异的年轻人在打撞球,相较于他们牛仔服上挂着的古怪金属链子,雷蒙的一身西装就显得有些另类了。

    “先生,您想喝点什么吗?”唯一的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他身上的制服也有些脏。

    “龙舌兰。”雷蒙掏出了一张大面额的钞票递给他:“另外,我来找坦克,我是他的朋友。”“坦克的朋友?”那个招待立刻把钱还给了雷蒙:“既然是坦克的朋友,那么我不能收你的钱。你喝的酒,我请了!”看着雷蒙有些讶异的表情,那个人微笑道:“我是这里的老板。”旁边那些打撞球的年轻混混纷纷朝这里看了过来,有几个人盯着雷蒙手里的钞票,眼中目光闪动。

    “谢谢你了。坦克在么?”雷蒙也不推辞,收回了钞票。

    “他出去了,如果你愿意等一会儿,我想用不了多久的。”那个酒吧老板说完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他从吧台后面拿了一瓶酒过来,一个打撞球的混混拦住了他,低声问了他一句什么,随后和酒吧老板交谈了两句,这才深深看了雷蒙一眼,不过眼神里没有贪婪了,而是几分畏惧。

    “怎么了?”雷蒙皱眉,接过了酒瓶。

    “放心吧,他们只是附近一些喜欢在街上玩儿的年轻人。你是坦克的朋友,他们不敢找你麻烦的。不过在别的地方就不一定了,所以,我个人建议您在这种地方还是不要掏出这么多钱才好。”酒吧老板微笑。

    雷蒙点了点头,看了看周围,低声道:“这里生意似乎不太好啊。”酒吧老板似乎有些无奈,他苦笑着看了看破旧的吧台:“确实不太好,这里周围住的都是普通人,而且我们没有资金,没有钱装修,无法吸引那些有钱的客人,我们甚至连脱衣舞女都没钱请。

    “没有客人,连妓女和毒品贩子都不愿意来我们这里做生意。你说,这种情况下,那些出来找乐子的人谁还愿意到这里来?”就在这个时候,坦克走了进来,他一眼看见了雷蒙,脸上的表情有些诧异,似乎没想到雷蒙会这么快跑来找他。

    那个酒吧老板拍了拍雷蒙的肩膀,走开了。

    “你好。”坦克坐在了雷蒙的面前,沉声道:“你找我有事情么?”雷蒙微微一笑,指了指酒瓶,笑道:“我们先喝一杯,然后出去吃饭,你一定还没吃午饭吧。”坦克咧开嘴笑了笑,拿起瓶子一口咬掉了塞子大灌了两口。

    “走吧,不管你来找我是为什么,你昨天帮了我,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请你吃午饭!”看着雷蒙脸上的微笑,这个刚强的男人露出了他豪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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