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薇最终还是没有救回来,那只壁虎直接刺穿了她的心脏,她那一下没有直接死去,还撑着和朗佳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因为有何长明的魂魄在朗薇的身体里面。
朗佳变美了,朗薇的鲜血染红了她的衣服,浸湿了她的皮肤,让窃咒完美的进行了最后一步。
可是等到她真的变美了之后,她才发觉,变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
总是有人会说她的坏话,哪怕她一本正经也有人在背地里骂她不检点,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仿佛那些人说的才是真的一样。
朗薇经历过的一切,她都在经历。
她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因为漂亮的女人身边总是充满了敌意,谁也不愿意做那片衬托红花的绿叶。
她开始想念原本的日子。
想念朗薇在的时候,无论自己做过什么,她的都尽了做姐姐的义务,但是现在她没有姐姐了。
她有的,只是这一张和姐姐相似的脸。
是她太幼稚了,是她太自以为是了,如果不是自己的那些愚蠢的想法,也许朗薇就不会死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不能够重来,而她除了记住姐姐的遗言,不让自己被外表的美丽欺骗而迷失自己,就只剩下追忆和缅怀了。
原来姐姐,竟然是这么的孤单。
姐姐,现在说后悔,是不是已经太迟了?
朗佳看着那张黑白的遗像,陷入了沉默。
……
这一次,何长明终于寄身在了一个正常男性的身上。
他是一个品香师,品香师是个令人向往的职业,需要嗅感的灵敏及良好的嗅觉记忆。
为了保持嗅觉的灵敏,何长明从来不喝酒和吸烟,在饮食上也多是清淡,因为辛辣食品会影响鼻子对其他气味的辨别。
他才毕业两年,已经可以分辨并记忆1000多种气味,据说一个老道的品香师要能熟悉2000种气味,而一些天赋卓绝的品香师,一生可以记住3000多种气味。
何长明日常的工作就是出去旅行、散步,寻找大自然中尚未发现的气味。
哪怕是在饭桌上,何长明也不闲着,就算是一个水果沙拉的香味,他也会将它仿制下来。
品香师要有一套将各种原料协调在一起,使之成为某一种香味的能力。
在一次偶然的邂逅中,何长明认识了一个自带体香的女孩子。
体香是人体分泌出的一种激素,这种激素的分泌可以形成独特的生理气味,专业称做信息素或外激素。
何长明闻过那么多种味道,这样的体香,他还是第一次闻到。
拥有体香的那个女孩叫做茉莉,她的味道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淡淡的,很优雅,又带着一丝少女的香甜,还有春天的芬芳。
何长明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形容这个味道,但是这个味道他一直久久不能忘记,并想要配出与茉莉体香相似的香水。
可是无论何长明怎么搭配,这股体香的优雅就是没有办法展现出来,不是少了一点这个,就是少了一点那个,怎么都不如茉莉身上的味道来的自然香甜。
也许是自己太心急了,在第一百六十八次配伍失败之后,何长明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打算给自己放个假。
虽然他也做出了几种味道不错的香水的,但是他一向是个精益求精的人,做不到最好最完美,他没有办法把这样的残次品拿出来售卖。
说走就走,何长明决定给自己放假,当下就掏出手机定机票。
他打算去南方的小岛沐浴一下阳光,在思考思考后面该如何改进。
但是当他刚准备定下机票的时候,他的电子邮箱忽然收到了一封陌生的邮件。
这封邮件的发件人正是茉莉,在邮件中,茉莉诚挚的邀请他去到她的家乡,一个种满了茉莉花的南方小城。
既然有美人相邀,那何长明就却之不恭了!
于是他按照上面的地址定了机票,第二天一早就赶去那个小城。
小城并没有机场,所以何长明还需要转一次火车才能到。
这里到小城只有绿皮的火车,还是普快,但是风景却是独好的,何长明买的座位刚好是在窗边,一路上都是乡间田野,满目绿色,非常怡人。
火车只有一个小时,就到了小城,就在何长明拿起相机记录一路上的美景的时候,一个柔美的声音从他的旁边传来。
“您好,可以把你的包挪一下吗?我没有位置了!”
何长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雪白娃娃裙的女孩子正睁着可爱的大眼睛看着他。
女孩的娃娃裙上还印着黄色的小雏菊,两根垂在耳边的麻花辫下也扎着可爱的小雏菊,衬的她更加的柔美恬静了。
从女孩到他的身边开始,何长明就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但是车厢里面其他的气味实在是太多,混杂在一起影响了他对这丝香气的判断。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将自己的电脑包拿了起来,女孩对他报以微笑,腼腆的坐了下来。
“你也是去昆城的吗?”
那个小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昆城。
何长明见女孩子背着画板,看起来像是去哪里写生的学生,忍不住问了一句。
女孩点了点头,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
通过聊天何长明知道了,这个女孩子也是去昆城的,她是省会中心一家美术学院的学生,正好乘着假期出来写生。
听说昆城风景怡人,非常有味道,城市化并不是很严重,还保持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建筑风格,配着着独特的风景,让人流连忘返。
何长明则没有告诉女孩自己是一名品香师,只说自己是一名摄影爱好者,这次也是想去昆城拍照的。
两人把自己要去的地方一说,没想到刚好也重了,他们两个都是要去昆城菁华道的民居,这都让何长明怀疑两人住的是不是同一间民宿了。
他定的民宿是茉莉推荐的,茉莉说这个民宿离茉莉花田很近,所以他才把住所选在了这里。
没想到在火车上就遇见了“舍友”,这未免也太巧合了一些吧?
朗佳变美了,朗薇的鲜血染红了她的衣服,浸湿了她的皮肤,让窃咒完美的进行了最后一步。
可是等到她真的变美了之后,她才发觉,变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
总是有人会说她的坏话,哪怕她一本正经也有人在背地里骂她不检点,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仿佛那些人说的才是真的一样。
朗薇经历过的一切,她都在经历。
她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因为漂亮的女人身边总是充满了敌意,谁也不愿意做那片衬托红花的绿叶。
她开始想念原本的日子。
想念朗薇在的时候,无论自己做过什么,她的都尽了做姐姐的义务,但是现在她没有姐姐了。
她有的,只是这一张和姐姐相似的脸。
是她太幼稚了,是她太自以为是了,如果不是自己的那些愚蠢的想法,也许朗薇就不会死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不能够重来,而她除了记住姐姐的遗言,不让自己被外表的美丽欺骗而迷失自己,就只剩下追忆和缅怀了。
原来姐姐,竟然是这么的孤单。
姐姐,现在说后悔,是不是已经太迟了?
朗佳看着那张黑白的遗像,陷入了沉默。
……
这一次,何长明终于寄身在了一个正常男性的身上。
他是一个品香师,品香师是个令人向往的职业,需要嗅感的灵敏及良好的嗅觉记忆。
为了保持嗅觉的灵敏,何长明从来不喝酒和吸烟,在饮食上也多是清淡,因为辛辣食品会影响鼻子对其他气味的辨别。
他才毕业两年,已经可以分辨并记忆1000多种气味,据说一个老道的品香师要能熟悉2000种气味,而一些天赋卓绝的品香师,一生可以记住3000多种气味。
何长明日常的工作就是出去旅行、散步,寻找大自然中尚未发现的气味。
哪怕是在饭桌上,何长明也不闲着,就算是一个水果沙拉的香味,他也会将它仿制下来。
品香师要有一套将各种原料协调在一起,使之成为某一种香味的能力。
在一次偶然的邂逅中,何长明认识了一个自带体香的女孩子。
体香是人体分泌出的一种激素,这种激素的分泌可以形成独特的生理气味,专业称做信息素或外激素。
何长明闻过那么多种味道,这样的体香,他还是第一次闻到。
拥有体香的那个女孩叫做茉莉,她的味道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淡淡的,很优雅,又带着一丝少女的香甜,还有春天的芬芳。
何长明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形容这个味道,但是这个味道他一直久久不能忘记,并想要配出与茉莉体香相似的香水。
可是无论何长明怎么搭配,这股体香的优雅就是没有办法展现出来,不是少了一点这个,就是少了一点那个,怎么都不如茉莉身上的味道来的自然香甜。
也许是自己太心急了,在第一百六十八次配伍失败之后,何长明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打算给自己放个假。
虽然他也做出了几种味道不错的香水的,但是他一向是个精益求精的人,做不到最好最完美,他没有办法把这样的残次品拿出来售卖。
说走就走,何长明决定给自己放假,当下就掏出手机定机票。
他打算去南方的小岛沐浴一下阳光,在思考思考后面该如何改进。
但是当他刚准备定下机票的时候,他的电子邮箱忽然收到了一封陌生的邮件。
这封邮件的发件人正是茉莉,在邮件中,茉莉诚挚的邀请他去到她的家乡,一个种满了茉莉花的南方小城。
既然有美人相邀,那何长明就却之不恭了!
于是他按照上面的地址定了机票,第二天一早就赶去那个小城。
小城并没有机场,所以何长明还需要转一次火车才能到。
这里到小城只有绿皮的火车,还是普快,但是风景却是独好的,何长明买的座位刚好是在窗边,一路上都是乡间田野,满目绿色,非常怡人。
火车只有一个小时,就到了小城,就在何长明拿起相机记录一路上的美景的时候,一个柔美的声音从他的旁边传来。
“您好,可以把你的包挪一下吗?我没有位置了!”
何长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雪白娃娃裙的女孩子正睁着可爱的大眼睛看着他。
女孩的娃娃裙上还印着黄色的小雏菊,两根垂在耳边的麻花辫下也扎着可爱的小雏菊,衬的她更加的柔美恬静了。
从女孩到他的身边开始,何长明就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但是车厢里面其他的气味实在是太多,混杂在一起影响了他对这丝香气的判断。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将自己的电脑包拿了起来,女孩对他报以微笑,腼腆的坐了下来。
“你也是去昆城的吗?”
那个小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昆城。
何长明见女孩子背着画板,看起来像是去哪里写生的学生,忍不住问了一句。
女孩点了点头,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
通过聊天何长明知道了,这个女孩子也是去昆城的,她是省会中心一家美术学院的学生,正好乘着假期出来写生。
听说昆城风景怡人,非常有味道,城市化并不是很严重,还保持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建筑风格,配着着独特的风景,让人流连忘返。
何长明则没有告诉女孩自己是一名品香师,只说自己是一名摄影爱好者,这次也是想去昆城拍照的。
两人把自己要去的地方一说,没想到刚好也重了,他们两个都是要去昆城菁华道的民居,这都让何长明怀疑两人住的是不是同一间民宿了。
他定的民宿是茉莉推荐的,茉莉说这个民宿离茉莉花田很近,所以他才把住所选在了这里。
没想到在火车上就遇见了“舍友”,这未免也太巧合了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