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樱惊讶,可是她来不及细究,狠心地挣开哥哥的手,头也不回地跑开了。她依稀记得那人说的位置,茫然地穿过一条条街巷,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无赖跟着她,可是她都不在乎。一路上,她问了几个人,或许是枕风院三个字起到了震慑作用,后面尾随的那几个人都纷纷离开了。终于,她面前出现了一座宅院,白墙灰瓦,牌匾上镌刻着四个字“枕风别院”。
看门人看到一个脏兮兮的瘦弱身影久久地徘徊在门口,便拿了一块银元走过去,“给你钱,快点走吧!”
洛樱急忙拿出玉佩,交给他,“大叔,这是你家公子的信物,他说拿着这个就可以来这里找他!”
看门人一愣,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自家公子的玉佩,他打量着面前这个衣服残破,面容脏污的少女,道“姑娘,你在这等着,我进去通报一下。”
不多久,看门人回来,却又把玉佩拿回来了,摇了摇头,“我家公子说了,既然找到了他,没什么事姑娘就可以走了!”
“可以走了?”这一句对于洛樱不喾于晴天惊雷,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了这里,还等着去救哥哥,一急之下,她了下来,恳切道,“大叔,我真的是走投无路才来找你们公子,求求你让我见见他!”
而宅子里,孟长歌倚着栏杆,端着一杯清茗,坐在长廊中,望着不远处堆叠的石屏,映着积雪,玲珑峭削如一幅水墨画;低头看茶叶在水中舒展,鼻尖闻着茶香,说不尽的惬意。陆宁急匆匆地跑过来,“公子,那个小姑娘在咱们门外跪着了,非要见你!”
“那就让她跪着吧!”孟长歌不以为意。
陆宁奇怪,“公子,不是你让她来找你。她来了,你端什么架子?”
“陆宁,你记不记得我爹以前驯鹰,最关键的一步叫做熬鹰。”陆宁和他一起长大,虽是主仆,但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所以对他偶尔的耿直,孟长歌并未放在心上,只是慢悠悠地说:“就是让鹰长时间不吃不睡,只用管子给它灌点必需的水,消耗掉它所有的精力才能让它屈服。对待鹰尚且如此,对人更需要有耐心。”
想到那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就这么跪在冰冷的地面上,饱受严风酷寒,陆宁心中不忍,“公子,你也够狠心了!”
孟长歌垂下眼,看着杯中青碧色的茶水,心中暗暗道,我只是希望她既做了选择,以后不要后悔。
连番的变故已经让洛樱心力交瘁,她起初感到自己的双膝酸痛,到后来竟失去了直觉,整个人都感觉恍惚。她用手按住地面,才使自己保持住平衡,不至于栽倒。
“既然坚持不住。为什么还要跪?”恍惚间,她看到一个玉白色的优雅身影走过来,站到自己面前。她捏紧手,指甲嵌入手心中,传来的一丝丝痛觉让她有了片刻的精神。她递过去玉佩,”小女洛樱,恳请公子收留!”
“只是收留吗?张绍敏可是锦阳城商会的会长,为了你,我去开罪他,你得让我看到你值不值。”孟长歌走近她,低下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瞳孔中跃动着一丝戏弄的光芒,他伸出手,放在她脏乱却柔顺的黑发上,“真的想好了吗,做我的女人,我自然会保护你!”
虽然早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可是洛樱心中还是一痛,她任由他的手从头发上一路抚摸下来,轻轻捏住自己的脸,强行抑制住不适,“公子,我答应你,只要还请你快去救我哥哥!”
孟长歌微微一笑,手中却用了力,一下下地拭去她脸上的污垢,露出那原本娇艳的玉颜。“好,我这就让人和你去救你哥哥。”
听到他的话,洛樱顿时悲喜交加,孟长歌让人开来了汽车。这是洛樱第一次坐汽车,可是她却无心感受,双手互握,指甲深深地抠入到肌肤中。
孟长歌偷偷打量着她,自然知道她内心的焦灼。
很快到了地方,她奔下车看到哥哥虽然受制,好在没有危险,略微放下心。张绍敏看着从汽车上缓步而下的人,长身玉立,并没有像现在很多青年人那样穿新兴的西装衬衫,而是身着一件玉色长袍,滚边都是毛色极好的白狐毛,他容颜清隽,不过二十出头,可是抬眼间流露出贵气和威慑。
“你是……”张绍敏倒有些不确定了。
孟长歌礼貌地问候道,“孟长歌,或者也可以称呼我——南宫清铎!”
听到这个名字,张绍敏立刻收起脸上的不敬,笑道,“原来是司令的公子,鄙人不知道是公子的人,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洛樱虽然很吃惊,可是她如释重负地舒口气,跑过去要扶起哥哥,却没有注意到洛枫看到孟长歌那一刻的恨意。洛枫死死地抓住妹妹,问,“阿樱,你答应他什么了?”
洛樱不敢看他,嗫嚅着不知道怎么说。孟长歌走过来,淡淡道,“是我的人,我才会救!你的性命保住了,她自然要和我走!”
洛枫苦笑,“阿樱,你为何这般傻!”他拼尽力气站起来,拾起旁边的刀,冲向没有防备的张绍敏,决然地说,“我宁愿死,也不让你委曲求全。”
张绍敏惊惧间后退,身后就是滚滚的江水。洛枫想要和他同归于尽,扑向他,这时几个打手将他挡住,洛枫本身受伤极重,脚步虚浮,在大力冲击下,一个踉跄,坠落到江中。
洛樱不可置信地看着哥哥的身影消失在急流的江水中,心中顿时被黑暗吞噬,她来不及多想,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似的,也纵身跃入冰冷的江水中。孟长歌神色微动,清冷的眸中情绪暗涌,急声下令,“快去把人捞上来!”
看门人看到一个脏兮兮的瘦弱身影久久地徘徊在门口,便拿了一块银元走过去,“给你钱,快点走吧!”
洛樱急忙拿出玉佩,交给他,“大叔,这是你家公子的信物,他说拿着这个就可以来这里找他!”
看门人一愣,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自家公子的玉佩,他打量着面前这个衣服残破,面容脏污的少女,道“姑娘,你在这等着,我进去通报一下。”
不多久,看门人回来,却又把玉佩拿回来了,摇了摇头,“我家公子说了,既然找到了他,没什么事姑娘就可以走了!”
“可以走了?”这一句对于洛樱不喾于晴天惊雷,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了这里,还等着去救哥哥,一急之下,她了下来,恳切道,“大叔,我真的是走投无路才来找你们公子,求求你让我见见他!”
而宅子里,孟长歌倚着栏杆,端着一杯清茗,坐在长廊中,望着不远处堆叠的石屏,映着积雪,玲珑峭削如一幅水墨画;低头看茶叶在水中舒展,鼻尖闻着茶香,说不尽的惬意。陆宁急匆匆地跑过来,“公子,那个小姑娘在咱们门外跪着了,非要见你!”
“那就让她跪着吧!”孟长歌不以为意。
陆宁奇怪,“公子,不是你让她来找你。她来了,你端什么架子?”
“陆宁,你记不记得我爹以前驯鹰,最关键的一步叫做熬鹰。”陆宁和他一起长大,虽是主仆,但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所以对他偶尔的耿直,孟长歌并未放在心上,只是慢悠悠地说:“就是让鹰长时间不吃不睡,只用管子给它灌点必需的水,消耗掉它所有的精力才能让它屈服。对待鹰尚且如此,对人更需要有耐心。”
想到那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就这么跪在冰冷的地面上,饱受严风酷寒,陆宁心中不忍,“公子,你也够狠心了!”
孟长歌垂下眼,看着杯中青碧色的茶水,心中暗暗道,我只是希望她既做了选择,以后不要后悔。
连番的变故已经让洛樱心力交瘁,她起初感到自己的双膝酸痛,到后来竟失去了直觉,整个人都感觉恍惚。她用手按住地面,才使自己保持住平衡,不至于栽倒。
“既然坚持不住。为什么还要跪?”恍惚间,她看到一个玉白色的优雅身影走过来,站到自己面前。她捏紧手,指甲嵌入手心中,传来的一丝丝痛觉让她有了片刻的精神。她递过去玉佩,”小女洛樱,恳请公子收留!”
“只是收留吗?张绍敏可是锦阳城商会的会长,为了你,我去开罪他,你得让我看到你值不值。”孟长歌走近她,低下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瞳孔中跃动着一丝戏弄的光芒,他伸出手,放在她脏乱却柔顺的黑发上,“真的想好了吗,做我的女人,我自然会保护你!”
虽然早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可是洛樱心中还是一痛,她任由他的手从头发上一路抚摸下来,轻轻捏住自己的脸,强行抑制住不适,“公子,我答应你,只要还请你快去救我哥哥!”
孟长歌微微一笑,手中却用了力,一下下地拭去她脸上的污垢,露出那原本娇艳的玉颜。“好,我这就让人和你去救你哥哥。”
听到他的话,洛樱顿时悲喜交加,孟长歌让人开来了汽车。这是洛樱第一次坐汽车,可是她却无心感受,双手互握,指甲深深地抠入到肌肤中。
孟长歌偷偷打量着她,自然知道她内心的焦灼。
很快到了地方,她奔下车看到哥哥虽然受制,好在没有危险,略微放下心。张绍敏看着从汽车上缓步而下的人,长身玉立,并没有像现在很多青年人那样穿新兴的西装衬衫,而是身着一件玉色长袍,滚边都是毛色极好的白狐毛,他容颜清隽,不过二十出头,可是抬眼间流露出贵气和威慑。
“你是……”张绍敏倒有些不确定了。
孟长歌礼貌地问候道,“孟长歌,或者也可以称呼我——南宫清铎!”
听到这个名字,张绍敏立刻收起脸上的不敬,笑道,“原来是司令的公子,鄙人不知道是公子的人,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洛樱虽然很吃惊,可是她如释重负地舒口气,跑过去要扶起哥哥,却没有注意到洛枫看到孟长歌那一刻的恨意。洛枫死死地抓住妹妹,问,“阿樱,你答应他什么了?”
洛樱不敢看他,嗫嚅着不知道怎么说。孟长歌走过来,淡淡道,“是我的人,我才会救!你的性命保住了,她自然要和我走!”
洛枫苦笑,“阿樱,你为何这般傻!”他拼尽力气站起来,拾起旁边的刀,冲向没有防备的张绍敏,决然地说,“我宁愿死,也不让你委曲求全。”
张绍敏惊惧间后退,身后就是滚滚的江水。洛枫想要和他同归于尽,扑向他,这时几个打手将他挡住,洛枫本身受伤极重,脚步虚浮,在大力冲击下,一个踉跄,坠落到江中。
洛樱不可置信地看着哥哥的身影消失在急流的江水中,心中顿时被黑暗吞噬,她来不及多想,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似的,也纵身跃入冰冷的江水中。孟长歌神色微动,清冷的眸中情绪暗涌,急声下令,“快去把人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