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晚抿唇一笑,犹自说道:“神医,不如您听我说说,我这药方对不对……”

    接着,林知晚一口气说了好几个药方,让赵神医慢慢安静下来,轻蔑的目光渐渐变得欣赏、赞许、崇拜。

    即便赵神医是个沽名钓誉的野郎中,只要他稍微懂点医理,就能听得出来,这方子是不可多得的精妙之法。

    说完之后,林知晚笑意深深:“神医,不知我这药方,有没有什么错处?”

    “没有!一点都没有!”赵神医立刻摆手,那张故作清高的老脸忽然堆满笑脸,嘿嘿一笑,“就是有一点……姑娘说的太快了,能不能再说一遍?”

    与此同时,就见赵神医拿起纸笔,准备好好记下来。

    林知晚笑看着他,不说话。

    见到林知晚笑得古怪,赵神医立刻正色起来,咳了两声:“我只是想记下来,好好琢磨琢磨,看你这方子还差点什么!哼,年轻人,总是会有纰漏的!”

    “哦,对了,赵神医这么一提醒,我倒是真的想起来差了什么。”林知晚轻轻拍掌,像是真想起来什么了似的。

    赵神医立刻竖起耳朵,“是什么?”

    林知晚笑眯眯道:“朱砂啊!”

    “朱砂?”

    “若以朱砂入药,可以使人镇定催眠,长期服用,可以强身健体。”林知晚掰着手指头,细细算道:“若是加一味朱砂,那可以说是药到病除了!”

    赵神医尚且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林知晚慢声道:“若是神医不相信,可以去古医书里查,看看朱砂的效用是不是我说的那样。”

    赵神医拧眉,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比这个小姑娘差的。

    但是,林知晚说的那些方子,还有朱砂之效,全都是点睛之笔啊!

    心中正在感叹之时,只见林知晚脸上流露出些许轻蔑的笑容,轻呵一声。

    “我还以为城南赵神医有多高超的医术呢,原来连我也不如啊!亏我还这么远跑过来!”

    林知晚站起来,这就要走。

    “哎,小姑娘你……”

    赵神医很是不服,但技不如人,说话也没有多少底气了。

    他急得站起身,林知晚已经掀了帘子走掉了。

    药童赶紧进来,讨好笑道:“神医,这位姑娘已经看好病了?要叫下一位吗?”

    “这哪来的小姑娘,真是不懂事……”赵神医嘀咕着,依旧没有底气。

    药童耳朵尖,已经听见了,赶紧回答道:“这位小姐出手阔绰,这才排到前面来的,神医,她得了什么急症啊?”

    药童还把收了的那一锭银子拿出来给赵神医看,赵神医望着那银子,陷入了沉思。

    一出手就是这么大一锭银子,那么一定不是因为缺钱才从医,因此她不可能是同行。

    看起来她那一身行头也价值不菲,谈吐和气质也像是大户人家,应该……是一位喜欢钻研医理的名门小姐吧。

    若她是男子,能开馆治病买药,这开方子的手艺,吊打盛京城一大半的大夫啊!

    心中感叹着,也庆幸着,幸亏这个小姑娘不是男子!

    “神医,要叫下一位吗……”药童小心翼翼地问着。

    “让他们候着!”赵神医急吼吼地转身,扭头就坐在了桌案前,拿起纸笔唰唰唰写下了林知晚的药方,还有那至关重要的朱砂,这便细细品着,还咂巴着嘴。

    他心中不断地感叹:怎么他就没想到用这些药材呢?

    一定要把方子留好了……

    这个小插曲过了,林知晚便再没有去过城南的这家医馆,还是和从前一样,安安静静的,像是一个猎手在静静等待猎物一样。

    隔了几天,樊南来报:“回禀郡主,最近几天,二小姐每晚都在喝安神药,那是丞相夫人送去的。”

    “辛苦了。”林知晚笑笑,这便让樊南回去休息了。

    樊南摸了摸后脑勺,摸不透林知晚的心思。

    每天都让他派人窥探别人的日常,又什么都不做……这个郡主该不会喜欢她妹妹,又不好意思说出口吧!

    这件事可不能让王爷知道啊,否则得多伤心!

    仿佛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似的,樊南赶紧晃了晃脑袋,离开了。

    樊南走后,林知晚披了件外衣,来到了院子里。

    十二月份,夜晚寒凉得让人发抖。

    林知晚裹紧了衣衫,仰头望着夜空,月色都透着清冷。

    她将嘴唇抿成一条线,忍了一会儿,感觉到没有那么冷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内而外的清透舒爽。

    她早就猜到了,在琼华宫帮林知绮陷害林知弦的人,就是花景明。

    不知道他们之间达成了什么默契,才能走到今天。

    但是,男女之间就是那么回事,在秋菊宴前后,他们俩肯定有过亲密接触了。

    虽说林知晚的前世今生都不曾经历男欢女爱,但她站在学医的角度上,稍微判断了一下,男阳女1阴,阴阳合一,这应该是必然趋势。

    这么算来,林知绮这身孕应该有两个月了。

    林知晚的唇角轻轻上扬,一双明澈的眼眸染了月光的寒色,笑得恬静也安然。

    用温柔撕碎恶魔,也足够残忍。

    知绮啊,有些苦头,都是你自找的……

    已经入冬,现有的被褥足够了,采蝶还是觉得,少一套最好的。

    这便不分昼夜的缝制棉被,想让林知晚睡得舒服。

    地龙烧得十分暖和,采蝶坐在屋子里缝棉被,都想打瞌睡。

    林知晚正坐在书桌前,写写画画,琢磨着病症、药方。

    主仆俩各做各的,安静又温馨。

    采蝶哈欠连天,终于忍不住困意,一头栽到透软的棉被上。

    “采蝶啊……”

    “怎么了,小姐……”

    刚睡着的采蝶,一听到林知晚的声音,便赶紧坐起来,咕咕哝哝地回了一句。

    静坐了一上午的林知晚,起身倒水,活动了一下。

    她端着一杯热水,站在窗前。

    她把窗户打开了一个缝儿,冷风嘶嘶窜进来,水杯上方白烟缭绕,采蝶也抖了个机灵,完全清醒了。

    热水晾成了温水,林知晚喝了一小口,这才轻声发问。

    “你知不知道,府中哪个丫鬟,和采衣的关系最好?”

    采蝶皱眉,采衣?她不是作为三小姐的陪嫁丫鬟,一并嫁入了花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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