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冬芹拎着礼物上门的时候,王桂花正借了招待所火炉子,在给小儿子成刚炖老母鸡汤。

    看见林冬芹,王桂花满脸笑意的把林冬芹拉了进去……

    而这时候,刚吃过午饭的林秀,看着成煜东给她爸铺好了床,笑眯眯扭头看成景蹲在地上和大黄玩。

    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灿烂了:“成景,你来,妈有礼物送给你。”

    【妈有礼物要送给我?】

    【开心~开心~】

    成景的心里话,跟欢快的小水滴一样,滴滴答答的往林秀脑子跳。

    这愉快的声音,让林秀笑弯了眼睛:“快进屋,妈送给你的礼物,你肯定喜欢。”

    “不管妈送啥,我都超喜欢的。”成景想哭,上辈子妈死后,他太想妈了。

    没想到到重生回来,就能被妈宠爱……呜呜呜,成景感觉快乐加倍!

    “大黄,记住我的话。”成景起身跑进屋,看妈送的礼物时,还没忘用两只手握住大黄的嘴筒子,对准大黄的耳朵说:“以后看见欺负我妈的人,就冲上去咬死他!”

    成景说这话的时候,漆黑的眼睛里全是暴戾狰狞的情绪。

    可等他跑进屋的时候,那俊俏的小脸上,又带着人畜无害的天真笑容:“妈妈,你要送啥礼物给我啊?”

    成景看了眼娇娇新换上的大红色小棉袄,见妹妹粉嘟嘟的小圆脸,映衬着红色棉袄,梳着两个哪吒头,别提多可爱了。

    又兴奋问:“妈,你是不是也给我买棉袄了?”

    林秀每次买东西,他和娇娇都是一人一份:“是黑色?还是蓝色的棉袄啊?”

    八十年代的布料颜色,大多都是黑色和军蓝两种颜色。耐脏耐造,甭管县城还是农村人,大部分都买爱这两种颜色的衣裳。

    林秀笑眯眯的拿出一件黑色棉袄后,成景嘴角都快裂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妈,我好喜欢你送我的棉袄……啊?怎么还有书?”

    成景笑容僵住。

    他看着一手拿棉袄,一手拿书的妈,有些不解的问:“妈,你咋还买高中的书呢?你是想考大学吗?”

    “不是我考。”林秀把精挑细选的几本书,塞进了成景怀里:“这是妈特意给你买的。”

    被迫学习的成景,一脸懵逼的看着怀里的书:“妈,我能拒绝吗?”

    “不能。”林秀笑眯眯的揉着成景的头说:“妈觉得你是个天才,肯定啥样的书都能看。”

    读书能让人明理开智,还能霸占成景全部的时间,让他没时间出去当个小坏蛋。

    只能乖乖的呆在家里看书,磨练他的脾气和耐心。

    “妈,我还小,我才读幼儿园……”成景嘴角抽搐,他上辈子一路读到博士。

    这辈子都重生回来了,竟然还要重新当个小学鸡?

    哦不,他不是小学鸡。

    他现在连幼儿园文凭都没有,他妈就要让他读高中的书了?

    天才也是需要休息的!

    “妈,我觉得我还是读幼儿园比较好……”

    成景拒绝的话,还没说完。

    就感觉自己的脸颊,被一双温暖细腻的双手捧着。

    然后他那个漂亮亲妈,低头,在他额头亲了一下。

    【我妈香我了?】

    【呜呜,开心~】

    成景的心里话,都快乐的要蹦上天空了。

    林秀满脸宠溺的又亲了亲儿子的额头,在儿子一脸幸福的表情中,眉眼弯弯的说:“可是妈妈觉得,我儿子是天底下最优秀、最可爱的崽崽。你虽然在读幼儿园,可是妈妈给你送给你的那些书,崽崽还是能看完的对不对?”

    面对亲妈的温柔和宠溺。

    上辈子缺爱又极其想念妈的成景,还能说啥?

    当然是心花怒放的点头,超大声的向妈保证:“妈,你放心,你送给我的书,我一定全部看完!”

    无论上辈子活了多大,这辈子成景还是想对妈撒娇。

    他发誓:“儿子绝对不辜负妈妈对我的爱。”

    成景笑容特别灿烂,完全不知道,他这个重生的崽,早就在拥有读心术的亲妈面前掉马了。

    娇娇看哥哥被妈妈亲,开心的咯咯笑起来。

    那软乎乎、肉嘟嘟的小脸和亮晶晶的双眼。

    看的林秀没忍住的凑过去,也亲了一下:“我们娇娇还小,妈妈就教你下围棋好不好呀?”

    林秀亲妈李静秋,是个真正的大家闺秀。

    虽然死的早,可林秀还是遗传了李静秋的美貌和优秀基因。

    再加上她爸林海义也是个旧社会的大学生,是个有学问,有真材实料的才子。

    以前社会环境不好的时候,林海义这个高中老师,除了教林秀读书,还会教林秀下围棋。

    因为在六七十年代,国家每年也会举办全国围棋大赛。

    林海义这个高中老师,还教了几个学生去参赛,他自然也能光明正大的教自己女儿林秀学围棋。

    更别说,现在都改革开放,社会大环境整个都在变好了。

    林秀自然会抓紧好机会,培养娇娇了。

    县城里的有些干部家庭,在七十年代都能把家里的小孩儿,送去少年宫学习弹钢琴和跳舞……

    林秀就算在农村,也能培养自己孩子的兴趣爱好。

    林秀拿出围棋教娇娇学的时候,有人来家里找成煜东这个大队长,商量今天冬天打红薯粉,做粉条的事情。

    看见林秀坐在院子里,手把手的教娇娇下围棋的时候,还忍不住说:“林秀,你教她学这个干啥?女娃长大了就嫁人,学这些没用。”

    这村子里,哪家的女娃娃能上学的?

    就林秀每年舍得花钱,送两个娃去镇上读幼儿园。

    两个孩子,每年幼儿园学费加伙食费都要花不少钱。

    “男娃上学,那是传宗接代的命根子,能说得过去。可是女娃读书,纯粹浪费。”

    这个村民见识比不过林秀。思想也和这个时代大部分人一样,落后愚昧:“女儿长大了就嫁给别人家,是泼出去的水,钱都白花了……”

    “你把娇娇养的跟个大小姐一样,以后嫁都嫁不出去……”接下来的话,村民被林秀打断了:“你住嘴!”

    林秀娇气霸道,瞪人的时候,那气势也不弱:“在我看来,儿子女儿都一样。成景有的,我们娇娇也要有。”

    林秀捂着娇娇的耳朵,怕娇娇听见这些不好的话,给娇娇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心里阴影:“我们家的事儿,别人可没资格来说三道四。”

    林秀寒着一张俏脸,冷若冰霜的说:“以后再让我听见说娇娇是个女儿,不如儿子的话,当心我撕烂你的嘴。”

    村民被林秀骂的表情讪讪,老脸臊红。

    都没敢找成煜东商量打粉条的事情,灰溜溜的往外跑的时候,嘴里还骂骂咧咧,说林秀这个资本家的后代,也用资本家的方式在养女儿。

    还说林秀以后养出个跟她一样好吃懒做的女儿,看村子里谁敢娶?

    成景多维护自己的妈和妹妹啊?

    听见人骂林秀和娇娇,就特别生气的拍了拍趴在地上晒太阳的大黄。

    大黄懂成景的意思,悄声无息的从后面扑上去,对准村民的屁股就咬了一口。

    “啊!”

    村民捂着屁股转身的时候,就见大黄特得意的甩着尾巴,对自己狂叫:“汪汪!”

    看大黄还要扑上来咬人,村民吓得捂着屁股,就往回跑……

    院子里,听见村民惨叫声和大黄狗叫声的成景,得意的不行。

    大黄就是他的最佳武器,看谁不顺眼,就放大黄咬人。

    而且在八十年代的农村,也没有被狗咬了,还要找狗主人要医药费和打狂犬疫苗的认知。

    大部分人被狗咬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最多踢咬人的畜生几脚。

    而且狂犬疫苗真正普及,被大众知道也是几十年后,21世纪的事情了。大部分人就在路边扯一把消炎的药草,嚼碎了涂在伤口上就完事儿……

    成景叉腰笑的时候,大黄还从外面跑回来,咧着嘴筒子,对着他狂摇尾巴。

    “好大黄……”成景抱着大黄蹭了蹭,正要夸奖大黄的时候,就见妈眼神不善的盯着自己。

    成景忙露出天真无邪的样子说:“妈,咱们家大黄,最近太喜欢咬人了。”

    成景把错误都推给大黄,反正大黄是狗,也不会说人话不是?

    林秀看着让大黄背锅,还要搂着大黄的成景。

    哼笑两声,抽出一本堆在小桌上的书,丢给成景:“今天把这本书给我写完。”

    成景???

    “这么多?”成景说:“这还是初中的数学书?妈,我才读幼儿园啊……”

    “那我不管。”林秀冷着脸:“不会做,就找你外公教你,不把这本书做完,你也不许出门。”

    成景撇了撇嘴,林秀又骂道:“天天放狗咬人,我看你以后也要扑上去咬人是吧?”

    小孩儿干坏事肯定要教育,林秀一般不打孩子,所以就打主意把成景关在家里磨他的性格。

    “狗不是我放的。”成景还想狡辩呢。

    但看妈生气,也只能拿着书,认命的去找躺在屋里午休的外公做题去了。

    娇娇看哥哥被骂,连忙摇了摇妈妈的手,奶声奶气的说:“妈妈不生气,哥哥也是想保护妈,才让大黄咬人的。”

    “妈妈知道哥哥的心思。”林秀低头,看着娇娇清澈干净的眼睛,用成景也能听见的声音说:“可是娇娇也要知道,哥哥想保护妈妈,妈妈也要保护你和哥哥呀。”

    林秀眼角的余光,瞥见成景的脚步一顿,又继续温温柔柔的说:“妈妈希望你和哥哥,能快快乐乐的长大。不能因为坏人坏,就把自己变得跟坏人一样坏。”

    “可是坏人讨厌,要教训坏人。”想起妈妈被欺负,娇娇特别生气的把小乳牙咬的咯咯响,眼睛里都蓄满了泪水:“打坏人,我们要打坏人。”

    “坏人的事情爸爸妈妈会教训。”林秀可心疼可心疼的用手帕,擦着娇娇流出来的眼泪,柔声哄到:“娇娇现在还小,要被爸爸妈妈保护。”

    “那我啥时候才能保护妈妈呀?”娇娇好想保护妈妈的。

    “等你们长到爸爸妈妈这样大的时候,就能站出来,挡在爸爸妈妈面前了。”林秀轻声哄到。

    娇娇想,长到爸爸妈妈这么大?

    还要好久呀,她得多吃饭饭,特别努力的努力长大才行哟。

    听见林秀要保护他们的话,成景又感动的两眼泪汪汪。

    同时琢磨着小声说:“妈说我们还小,可是我的灵魂灵魂已经成年了,所以我能站出来挡在妈妈面前了,保护妈妈了。”

    因为成景在自言自语,所以林秀没听见他的心里话。

    还以为自己刚才那番语重心长的话,能把孩子教育好。

    却不知道她那个好大儿,自己把自己给说服了,还要再接再厉的去保护她呢。

    觉得下次还能放大黄咬人的成景,还特高兴的双手抱头,吹着口哨往林海义睡午觉的那间屋子去了。

    县城招待所内,和林冬芹私下说了很久话的王桂花。

    笑容满面的端了碗鸡汤给林冬芹,还想让林冬芹去见见儿子成刚:“你们都是大学生,你和成刚肯定有话聊。”只有大学生才能配得上她儿子成刚。

    “谢谢王婶,我刚分了房子,我得回去收拾房子。”林冬芹笑着说:“改天房子收拾好了,婶子来玩啊。”

    王桂花一听林冬芹房子都分了,看着林冬芹的双眼更亮了,都舍不得林冬芹走了。

    林秀的恶婆婆不喜欢林秀,喜欢林冬芹的认知。

    让林冬芹心里得意,觉得自己就是比林秀优秀,更讨人喜欢。

    林冬芹走之前,还把鸡汤给喝个精光。

    “婶子别忘了,咱两说好的事儿。”林冬芹把空碗还回去,还嘱咐王桂花。

    “你放心,我知道。”想起两人算计的事儿,王桂花脸上闪过一丝贪婪。

    红木家具一个都值四五十块钱?

    这都抵得上城里人一个月工资了,那红木家具肯定得是她家成刚的啊。

    王桂花还不知道林冬芹也在算计利用她,等她从林秀那里抢到了红木家具,就以低价买回去,以后好用这些古董红木家具,挣大钱的的打算。

    原本今天接到儿子成刚,就准备回村子的王桂花,决定在招待所再住一晚上。

    她明天早上坐早班车赶回去,才能办好和林冬芹盘算的那件事……

    第二天早上,成煜东一大早就上山挖红薯。

    而林秀则让成景好好跟着外公做题,自己带着娇娇跟着上山去摘野生腊梅花了。

    成煜东身强力壮,干活也是一把好手。

    到了中午十点多,地里的红薯就收的差不多了。

    他挑着红薯回家的时候,还对林秀说:“我等会儿就来接你们回家。”

    “不用,这离家不远,摘完这一筐腊梅花,我们就回来了。”

    林秀让成煜东先回家,谁知道没多久,林海义就着急忙慌的跑过来说:“秀儿,不好了,成煜东被公安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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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成了高冷男主的娇软前妻[八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清清一色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16章 成煜东被抓,穿书后,成了高冷男主的娇软前妻[八零],笔趣阁并收藏穿书后,成了高冷男主的娇软前妻[八零]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