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发布任务的声音,乔枫惊得立刻从床上翻坐起来,挠了挠头。

    第一次的新手任务,红双喜搪瓷缸,他至少还知道是个杯子或者碗,知道去哪里找。

    这次的蛤蜊油简直听都没听说过,更别提它是干什么用的,在哪里能找到了。

    有任务压在头顶上,乔枫本来还有点瞌睡的,现在只好起床,走出房间才发现天还没亮,雾蒙蒙的。

    但乔家人全都起来了,老娘在厨房做饭,乔父和乔大哥在屋檐下磨镰刀,最小的麦子在刷牙洗脸。

    就是不知道咋了,乔枫总觉得院子里的气氛有些凝固。

    “咋了麦子,你们咋都往西房看?”乔枫拿着根杨柳枝,学着麦子嚼碎了,沾点盐巴,往嘴里涮着,就低声问。

    猛地看见身边蹲了个人,麦子吓了一跳,等看清是小叔之后,表情又有点怪异。

    孩子想了想,愁眉苦脸的说,“平时我娘都会出来一起做早饭,今天还是没出来,我怕奶奶发火,找我娘吵架。”

    不过正说着,李艳梅擦干了手上的水,走到西房门口,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晓华,出来吃早饭。”

    过了一会,大嫂就从房里走出来。

    李艳梅又说,“昨天晚上你二弟找我,把我给说通了,娘不该招呼都不打,就把你的东西卖掉,这样吧,金子赎回来以后你自己拿着,以后大房赚的钱,你们交上来一半,剩下的一半就自己拿着,这样可行?”

    “娘……行,当然行。”苏晓华本来已经做好出来挨骂,跟婆婆吵一架的准备了,没想到大清早的,居然等来了婆婆的道歉?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行了,这件事情我做的不对,快出来端碗吃饭。”李艳梅转身回了厨房。

    平时早上吃的都是稀米汤,一锅水,一把米,碗里能照出人影子。

    不过最近农忙,下地收麦子,李艳梅就狠心煮了一锅子稠稠的玉米粥,还配了晒的萝卜干,用油炒过,又放了点酱油,吃起来嘎嘣嘎嘣的。

    全家人看着这一顿丰盛的早餐,肚子里都饿的翻筋斗,但却没有动筷子,全都懵逼的看着饭桌上的乔枫。

    乔枫自己拿碗盛粥,正在稀里哗啦的喝着粥呢,一抬头就发现全家人的目光都盯着自己。

    “咋了,我就喝一碗。”他不明所以的问道。

    最后还是老娘开口的,也是一脸见了鬼的表情,“儿啊,你今天咋起的这么早,平时不都中午才起来?”

    中午才起来?这个年代又没有手机和网络,原身是大晚上出去做贼了?

    乔枫差点一口粥呛在喉咙里,打死也没想到居然有人能懒成这样,“我昨天不是说了,大嫂的钱由我来还,这不早点起来挣钱去,你们别看着我,吃饭,都吃饭。”

    大家就都动起了筷子,稀里哗啦的喝起粥来。

    乔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心里简直要乐开花了,他心想,这是祖坟冒青烟了,平时最懒,最喜欢偷奸耍滑的二儿子,居然主动说要挣钱。

    不只是乔父心里这么想,全家几乎都是这么想的,都以为乔枫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好好挣钱娶个媳妇,日子要好过起来了。

    就连侄女麦子都从粥碗里抬起头,天真的问道:“挣钱?小叔,你是不是要跟我爹娘一起下地种麦子啦?”

    安阳县地势不好,气候千变万化的,就拿入冬来说,眼看十月末,南方的冬小麦已经种下了,但因为气温一直没有降低,村子里的冬小麦现在才开始播种。

    苏晓华推了丈夫两把,示意他开口。

    毕竟那是她的钱,其他人可以不着急,她还惦记着小叔子赶紧挣了钱,把金子赎回来了,而小叔子想挣钱,也只有下地干活这条路。

    乔东一口气刮完了碗底的米粒,顺势说道:“二弟,那你吃完饭就跟我一起下地吧,我去跟记分员说,让他给你算公分。”

    听到这话,乔枫猛然发现全家人的目光又集中在自己身上,眼神那叫一个期待,那叫一个鼓励。

    难道,懒了十多年的二儿子,他就要重新做人了?

    乔枫拿着筷子的手微微颤抖。

    割麦子?他长这么大还没往麦田里走过一步,要是真的下地干活,不用镰刀割了自己的腿都是好事了。

    现在又是农忙的时节,他万一受了伤,自己疼两天是小,万一耽误家里,村里种庄稼的大事就不好了。

    为了村里的收成,也为了自己的小命,乔枫立刻摇头道:“我就不下地了,回头去县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工作。”

    在乔枫看来,原身好歹也是个高中辍学文凭,进厂子当工人肯定是不成的,但是做个临时工应该没问题。

    但是在全家人看来,进城找工作就是痴人说梦了。

    厂子里的临时工一放出来,早就被职工家属盯上了,人家占了天时地利人和,自家是农村人,拿什么跟人家城里职工抢?

    估计又是乔枫个小流氓为了偷懒不干活,想出来的借口。

    还以为他改过自新了,结果跟以前没什么两样。

    全家人刚刚高兴的快要飞上天的心啊,啪叽一下就摔碎了,脸上的笑容都有些牵强。

    最后还是老娘出来替儿子挽回尊严,“没事没事,不下地也行,你就去县城里碰碰运气,只要你不跟那些混小子在一起,娘就心满意足了。”

    说是这么说,其他人喝粥的表情都不香了。

    乔枫埋头喝了两碗粥,回去换个衣服的功夫,家里上工的上工,上学的上学,等他从房间里出去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下了大嫂在准备午饭。

    “嫂子,问你个事儿?”乔枫进了厨房就问。

    放在平时,苏晓华是不想搭理这个小叔子的,没别的原因,他太混蛋,一看见他就烦。

    不过因为昨天是他把菜刀夺下来,才救了自己一命,再加上早上婆婆说,是小叔子昨天晚上在里面说和,苏晓华承了他这份儿情,也就愿意好好说两句话。

    “咋了?”

    “你知道蛤蜊油是什么东西吗?”乔枫试探着问。

    对于他这个穿越来的,蛤蜊油是个大稀奇,但对于苏晓华来说,这东西太稀松平常了。

    她只是有点惊讶,好好的小叔子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蛤蜊油就是我们女人拿来擦手的东西,冬天用的最多,经常下地干活的人,手最容易皴裂,还会流血,涂一涂这个就会好很多。”苏晓华解释道。

    乔枫这才了然,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做饭用的油。

    “那哪里有这东西卖,咱们家有吗?”

    “蛤蜊油要到供销社才有。”苏晓华说着脸色微红,“咱们家原来有,是你大哥买给我的,但是去年冬天用光了。”

    “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有喜欢的女孩子了?”苏晓华小心翼翼的问。

    要知道小叔子自己还没有正式工作,可别再有个喜欢的女孩,到时候结婚又得是家里出大头。

    乔枫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大嫂怎么突然脸色变了,仔细一想,估计是怕自己谈恋爱要用家里的钱。

    顿时脸色一囧,“没有,我先走了大嫂!”

    “去哪,娘回来我咋说啊。”苏晓华追出几步问。

    去哪?

    当然是去见识一下这个年代的县城!

    “娘回来就说我去城里了。”乔枫长腿一跨,便出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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