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琛陪同纪莳钦回到纪中石家时,人一家四口正其乐融融准备吃晚饭,看见纪莳钦以后,王静芬的脸色迅速黑了下来。

    她没功夫管旁边的路琛,尖着嗓子吼纪中石,“你今天在我娘家怎么说的?!你不是说他走了,不会回来了吗?!”

    大概是因为路琛陪着自己一起回来,纪莳钦胆子也大了些,寒声反驳道:“我只是有东西忘记拿了,拿了我就走!”

    还在门外的路琛轻轻一笑,引起了屋里其他人的注意力,路琛个子又高,长相出众,气宇轩昂。

    纪中石跟王静芬一眼就看出他不是附近人家养的出的孩子,甚至都不会是他们这个小县城里出生成长的。

    “你、你是”纪中石看着路琛。

    路琛双手插在上衣兜里,面无表情道:“莳钦的学长,我陪他回来拿点东西。”

    他打量着纪中石,皮肤黝黑粗糙,大概是因为常年抽烟,牙齿暗黄。

    一个被生活所压迫的中年男人罢了。

    路琛收回目光,对着纪莳钦道:“去拿吧,我在这等你。”

    他嫌恶,甚至不愿意踏入纪中石的家门。

    纪莳钦也不管王静芬什么脸色了,直接去到以前他住的小房间里。

    依旧是密不透风,老旧的桌椅依旧散发着淡淡的霉味,房间还是昨天自己离开时的模样。

    纪莳钦趴在床边,用力将床底最里面的小铁盒拖出来,里面有他这么多年得过的奖状奖牌。

    纪莳钦翻找着,从铁盒的最里面,翻出一个塑料盒,里面是一个小口琴,以及一张泛黄发霉的照片。

    纪莳钦小心翼翼握在手里,离开时又看了一眼这个自己生活了很多年的小房间里。

    炎炎夏日,在被蚊虫叮咬的闷热天里做题,寒冷冬日,双脚懂得僵硬哈着气背书。

    纪莳钦寒窗苦读十年,不敢懈怠,拼尽全力,只为走出这个几平米的小房间。

    如今,他做到了,不仅上了名校,前途一片光明,外面等待着的人,还是自己所爱之人。

    纪莳钦想,我一定是最幸福的人了。

    回酒店的路上,纪莳钦一直在笑,他似乎也不怕冷,将盒子里的口琴拿出来看了又看。

    手指骨节冻得有些红,看着更白更细了。

    笑容仿佛会感染,路琛也心情不错,竟柔情非常的对着纪莳钦说:“一个口琴,这么开心?”

    “小时候我爸妈有一次出差回来送给我的。”

    纪莳钦缓缓说着,“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牌子的口琴,但是唯一留在我身边的东西了。”

    路琛静静听着,纪莳钦又道:“我还没跟你说过吧,其实我爸妈很早就去世了,我是跟着我二叔家长大的。”

    路琛点了点头,他听着纪莳钦走心的诉说,但其实这些东西自己早就知道了。

    纪莳钦的一切资料,早在他觉得纪莳钦像陈衍,决定留他在身边时,就都知道了。

    纪莳钦缓缓说着自己的一切,语气里倒是没有多大怨气,就是眼神可怜兮兮的,有点想要路琛安慰他似的。

    路琛不喜欢这种氛围,转移话题问:“你会吹吗?吹一个给我听听。”

    纪莳钦有些难为情,耸拉着脑袋,细声细气道:“我、我吹的不太好”

    路琛起了心思,像逗弄家里小狗般,挠着纪莳钦的下巴,笑着道:“乖,吹一个,我就想听听。”

    纪莳钦与他对视,路琛的眼眸好似一汪深潭,像要把纪莳钦整个人吸进去。

    纪莳钦没法拒绝,雪地里没什么人,他将口琴打开,拿出来时郑重地用包裹的小棉布擦了擦。

    先看了看手心里的口琴,又看了看路琛。

    纪莳钦缓缓闭上眼,吹了起来。

    路琛嘴角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口琴发出的琴音像是用磨砂纸按在黑板上摩擦,像是猫咪抓挠着沙发,像是书本被撕碎的,像是

    难以形容的两分钟,草丛里的流浪狗都嫌弃的叫出声,驱逐着琴音的创造者。

    纪莳钦停下以后,有些期待地看着路琛,又有些腼腆地问:“怎么样?”

    “其实我以前在二叔家都没什么机会吹,他们不让。”

    纪莳钦那双漂亮大眼睛眨巴眨巴望着路琛,期许的目光实在让路琛没办法打击他,生平第一次心虚撒谎的路琛最后回答,“挺、挺好的。”

    “你喜欢?!”纪莳钦耳朵都要得意的竖起来了,“你要是喜欢,我每天都给你吹。”

    路琛:“”不必了,每天听,自己还不如换个人。

    他轻咳一声,揽着纪莳钦的肩膀继续走,“既然是你父母留给你的,那还是好好珍藏着比较好,走吧,酒店的司机已经到了。”

    纪莳钦“哦”了一声,被路琛在外面搂着,心跳的飞快,乖乖往他怀里更靠了靠。

    雪又开始下了,今年的除夕是纪莳钦度过的最凄惨的除夕夜,但峰回路转,今年的大年初一是纪莳钦度过最开心的一天。

    他不觉得冷,心中滚烫,暖意四起。

    他鼓起勇气,偷偷牵路琛的手,满含爱意地说:“路哥,我喜欢你”

    纪莳钦长到十八岁,他第一次说喜欢,郑重又认真,他第一次谈恋爱,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该如何对路琛好。

    路琛垂眸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因为羞涩而红了的脸颊。

    路琛长到二十八岁,身为路家的独子,含着金汤勺出身的天之骄子,从小就优秀的他,不记得听多少人对自己说过喜欢二字。

    有胆怯的,有激动的,有带着醉意的,有不怀好意揣着目的的,也有人故作羞涩,也有人痴迷认真。

    但纪莳钦是最特别的,明明只是说了这一句话而已,路琛却好似看见他奉献了身上的所有。

    他赤城的目光像是照见了路琛所有的肮脏心思,灼烈的有些疼。

    路琛咽了一下喉咙,嗯了一声,握了握纪莳钦的手,轻飘飘道:“知道了,但你再吹口琴的事还是免了。”

    纪莳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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